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报告制度
食物中毒是指食用了被生物性、化学性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或食用了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后出现的急性、亚急性食源性疾患。食物中毒事故发生后,为了对中毒人员进行及时有效救治,以及对食物中毒事故进行妥善处理,特制定本报告制度。
一、学校食堂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后,须在第一时间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郊区卫生防疫站及教育与体育局报告,报告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的时间、中毒人员,可疑食物等有关内容。 二、出现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不得迟报、瞒报、漏报。
三、食堂一旦发生食物中毒,立即启动《四丰联校预防食物中毒应急预案》,学校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即刻投入工作,采取果断措施积极抢救中毒人员,并采取以下相关措施: 1、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
2、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中毒者病情。
3、保护好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维护好现场附近的交通秩序,保证防疫、救护车辆畅通。
4、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及样品。
佳市郊区四丰联合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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