窖股份有限公司为例
摘要:白酒行业特有的制造工艺以及产品特点导致了其在生产销售过程中需要缴纳多个税种,我国白酒行业除了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还要按照从价税率和从量税率缴纳消费税,这给白酒类企业带来了很大的税负压力。为了帮助白酒类企业减少经济利益流出,本文将以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为例,重点探讨企业的消费税筹划,并提出相关的应对措施。
关键词:纳税筹划;白酒;消费税;泸州老窖 一、白酒行业税务环境分析
白酒行业市场化程度高,且竞争激烈,属于完全竞争市场。全国性和区域性知名酒企挤占了中小酒企的生存空间,白酒类企业要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谋取一席之地,提升产品竞争力和品牌竞争力非常重要。除此之外,价格也是不可忽视的一个竞争因素。白酒行业的特点是毛利率高、税负重,白酒属于消费品,其销售收入的多少通常由其受欢迎的程度决定。我国白酒企业要缴纳的税费包括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其中,消费税所占税负金额比重最高。根据多个酒企公布的年报数据来看,白酒类企业的消费税普遍占税金及附加的七成左右,明显高于其他行业,可见,白酒类企业消费税税负压力很大,因此,对白酒类企业进行纳税筹划有其必要性。
二、泸州老窖涉税情况
2020年泸州老窖公司消费税为105,944.53万元,在税金及附加一项中占比80%。可见消费税在企业税负中占比很大,白酒企业的消费税作为巨大的税负成本积压了企业的利润空间。因此,要想在行业中赢得竞争力,泸州老窖要积极调整产品结构,转变主体税负。对泸州老窖进行消费税纳税筹划是有其紧迫性和必要性的。
三、泸州老窖公司消费税纳税筹划方案设计 1、泸州老窖生产环节消费税纳税筹划
白酒企业通常选用的生产方式有自产和委托加工。在企业自产情况下,企业自己生产的计税依据是消费品的实际销售价格,委托加工方式下的计税依据是组成计税价格或者企业生产该类商品的平均销售价格。两种方式下的计税依据不同,消费税的纳税额也会随之变化,因此不同的加工方式适用不同的纳税筹划方案。以下举例说明。
假设泸州老窖在2019年受到一笔紧急的白酒订单,订单要求生产500吨白酒,该笔订单价格为1000万元(不含税)。此时有四种方案可供对比:
方案一:委托A公司加工成酒精,再由泸州老窖生产成产成品白酒销售。泸州老窖将价值250万元的原材料委托A加工成酒精,约定加工费为150万元,加工成300吨酒精运回泸州老窖以后,再由泸州老窖加工成500吨白酒销售,每吨售价2万元,泸州老窖的加工成本以及应该分摊的相关费用合计70万元。(自2014年12月1日起,酒精不再缴纳消费税。)泸州老窖销售白酒后应纳消费税=1000×20%+500×1000×2×0.5÷10000=250(万元);
方案二:委托A公司加工成高酒,再由泸州老窖生产成产成品白酒销售。泸州老窖公司将价值250万元的原料委托A公司加工成高酒,约定加工费为180万元,加工成400吨高酒运回泸州老窖以后,再由泸州老窖加工成500吨白酒销售,每吨售价2万元,泸州老窖的加工成本以及应该分摊的相关费用合计40万元。委托加工环节组成计税价格=(250+180+
400×1000×2×0.5÷10000)÷(1-20%)=587.5(万元);泸州老窖向A公司支付由A公司代收代缴的消费税=587.5×20%+400×1000×2×0.5÷10000=157.5(万元);泸州老窖销售白酒后应纳消费税=1000×20%+500×1000×2×0.5÷10000=250(万元);
方案三:在委托加工环节直接加工成最终产品,收回后直接销售。泸州老窖将酿酒原料交给A公司,由A公司完成所有的生产制作过程,泸州老窖从A公司收回产成品白酒,约定加工费为220万元。产品运回后泸州老窖以原价直接销售。
委托加工环节组成计税价格=(250+220+500×1000×2×0.5÷10000)÷(1-20%)=650(万);泸州老窖向A公司支付由A公司代收代缴的消费税=650×20%+500×1000×2×0.5÷10000=180(万元);由于1000万元>650万元,因此属于委托方以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情况,按照税法规定不属于直接出售,需要缴纳消费税,准予扣除A公司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此时,泸州老窖应纳消费税=1000×20%+500×1000×2×0.5÷10000-180=70(万元);
方案四:全部环节由泸州老窖自己完成。泸州老窖应纳消费税=1000×20%+500×1000×2×0.5÷10000=250(万元)。
综合以上四种方案,方案一、方案三和方案四可以帮助企业实现税负最小化和利润最大化目标。因此,泸州老窖应该尽量避免委托加工成酒类半成品后收回继续加工的方式,若必须采用委托加工成酒类半成品后收回继续加工的方式,可以从加工到销售全部委托出去或者选择合并上游企业,以此来降低消费税税负。
2、泸州老窖销售环节消费税纳税筹划
根据税法规定,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应当分别核算其销售额或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销售额或销售数量,或者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从高适用税率征收。泸州老窖可分别核算不同税率的酒类产品,再根据客户需要提供另外的成套包装盒,产品售出后由商家自行包装,这样就避免了成套不同税率消费品采用高税率计税的税收风险。假设泸州老窖将粮食白酒、药酒组合成套对外销售,其中白酒、药酒各一瓶,粮食白酒150000公斤(售价3000万元,消费税税率20%, 药酒100000公斤(售价100万元,消费税税率10%)
方案一:采取先包装后销售的方式,则应缴纳消费税为:(150000+100000)×2×0.5+(3000+100)×20%=5(万元);
方案二:采取先销售后包装的方式,则应缴纳消费税为:
(150000×2×0.5+3000×20%)+(100000×2×0.5+100×10%)=635(万元)。
由上述两种方案不难看出,“先包装后销售”比“先销售后包装”负税率更高,如果泸州老窖选择先销售后包装的营销方式可以节约税务成本10万元。或者将不同税率的酒分开包装销售,这样产品的整体负税率就不会过高,避免因不同税率产品组合 销售而适用高税率承担高税负的情况。
四、白酒企业消费税纳税筹划保障措施
首先,提高对纳税筹划的重视程度。企业可以设立纳税筹划部门,充分利用纳税筹划的技术和方法,来设计更加符合企业的个性化纳税方案。其次,密切关注税收的变动趋势。企业可以对纳税人员进行培训,为员工提供学习税法的机会,鼓励相关工作人员与当地的税务机关及时沟通,在充分了解国家税法新规的基础上进行纳税筹划。再次,注重公司整体效益。企业的经济业务往往是一环扣一环,具有连锁反应的,要注重把控风险对企业整体的影响。最后,纳税筹划是一把“双刃剑”,如果轻视纳税筹划,或者采用不当的方法进行纳税筹划,企业可能遭受严重的经济损失,产生法律风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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