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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动、电动葫芦安全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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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动、电动葫芦安全操作规程

手动、电动葫芦安全操作规程

一、目的:

为了维护设备完好和安全使用,保证手动、电动葫芦操作安全。

二、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所有型号规格的手动、电动葫芦。

三、安全操作规程:

1、电动葫芦按说明书上要求进行架设安装,架设安装完毕按说明书上要求进行试车运转。

2、使用前应检查钢丝绳是否弯曲、打结,绳股是否突出或过于扭转,表面有无扭转的现象,钢丝是否破断,是否清洁,润滑脂是否足够。

3、使用电动葫芦时不易反复频繁点动,否则可能会导致制动发热。

4、不允许倾斜起吊及做水平拖拉工作。

5、严禁长时间悬在空中,以防零件产生永久变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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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电动葫芦在使用过程中发现不良故障时应立即切断主电源。

7、要经常检查,发现故障或隐患及时排除,并对维修进行记录.

8、使用完毕将电动葫芦定点放置,吊升至2米以上。

吊车工作“十不吊”:

1、歪拉斜位不吊.

2、带有棱角缺口的物件未垫好时不吊。

3、超额定负荷不吊.

4、吊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

5、未打固定卡子不吊。

6、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有爆性物件不吊.

7、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

8、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暗淡不吊。

9、工件上站人或工件有浮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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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吊绳和附件捆缚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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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车(起重机、悬挂吊、电动葫芦)安全操作规程

1目的

本规程用于指导操作者正确操作和使用设备.

2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指导本公司行车(起重机、悬挂吊、电动葫芦)的操作与安全操作.

3管理内容

3。1操作规程

3。1。1试车:在空载情况下,接通电源,开动并检查各运转部件运行情况,控制系统和安全装置均应灵敏、安全可靠,方可使用。

3.1.2不得超过起重机所规定的起重重量使用,严禁沿主梁方向斜吊物品。

3。1。3应经常检查并及时发现起重机各部位是否有异常现象。

3。1。4当起重机刹车不灵时,应调整电动机的制动弹簧之松紧,使两电机的松紧一致,保证同步再将调整螺母固定好。

3。1。5要做好车轮轴承及开式齿轮的润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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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6本起重机不适用于在有火灾危险、爆炸危险的介质中和相对温度大于85%,充满腐蚀性气体场所里工作以及用来吊运熔化金属和有毒易爆物品.

3。2安全操作规程

3.2。1操作人员必须经安全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操作.

3。2.2钢丝绳的断丝数、腐蚀磨损量、变形量应符合国标规定。

3.2.3吊钩应无裂纹,无明显变形,磨损无超标,紧固可靠。

3。2.4各行程限位开关,联锁保护装置完好可靠,紧停开关缓冲器、终端止挡器保护装置有效。

3。2。5各指示灯应完好,禁止带病开机,禁止吊运易燃易爆品,严禁撞车。

3。2.6执行“十不吊\"原则。操作应缓慢,不得频繁正反操作按钮,离机应关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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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葫芦安全使用维护技术操作规程

1、新安装或经拆检后安装的电动葫芦,首先应进行空车试运转数次。但在未安装完毕前,切忌通电试转。

2、在正常使用前应进行以额定负荷的125%,起升离地面约100毫米,10分钟的静负荷试验,并检查是否正常。

3、动负荷试验是以额定负荷重量,作反复升降与左右移动试验,试验后检查其机械传动部分,电器部分和连接部分是否正常可靠。

4、在使用中,绝对禁止在不允许的环境下,及超过额定负荷和每小时额定合闸次数(120次)的情况下使用。

5、安装调试和维护时,必须严格检查限位装置是否灵活可靠,当吊钩升至上极限位置时,吊钩外壳到卷筒外壳之距离必须大于50mm。当吊钩降至下极限位置时,应保证卷筒上钢丝绳安全圈,有效安全圈必须在2圈以上。

6、不允许同时按下两个使电动葫芦按相反方向运动的手电门按钮.

7、工作完毕后必须把电源的总闸拉开,切断电源。

8、电动葫芦应由专人操纵,操纵者应充分掌握安全操作规程,严禁歪拉斜吊.

9、在使用中必须由专门人员定期对电动葫芦进行检查,发现故障及时采取措施,并仔细加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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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调整电动葫芦制动下滑量时,应保证额定载荷下,制动下滑量S≤V/100(V为负载下一分钟内稳定起升的距离)。

11、电动葫芦使用中必须保持足够的润滑油,并保持润滑油的干净,不应含有杂质和污垢.

12、钢丝绳上油时应该使用硬毛刷或木质小片,严禁直接用手给正在工作的钢丝绳上油。

13、电动葫芦不工作时,不允许把重物悬于空中,防止零件产生永久变形。

14、在使用过程中,如果发现故障,应立即切断主电源。

15、使用中应特别注意易损件情况.

16、10-20吨葫芦在长时间连续运转后,可能出现自动断电现象,这属于电机的过热保护功能,此时可以下降,过一段时间,待电机冷却下来后即可继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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链条葫芦安全操作规程

链条葫芦安全操作规程

1、使用的链条葫芦必须是正式厂家的合格产品。

2、对用过的、旧的链条葫芦,使用前应做详细检查,如吊钩、链条等是否完好,起重链根部销子是否合乎要求,传动部分是否灵活,起重链是否错扭,自锁是否有效,各部件是否有裂纹、变形,严重磨损等。

3、使用时如发生卡链,应将重物垫好后,方可检修。

4、链条葫芦在任何方向作用时,手拉链的方向应与链轮的方向一致,拉链条时用力要均匀,不得突然猛拉。

5、操作时,葫芦下方不得站人。

6、严禁超负荷使用。操作中应用根据葫芦起重能力的大小决定拉链的人数,一般起重能力在5t以下的允许1人拉链,5t以上的允许两人拉链,拉不动时要查明原因,以防物体卡阻或机件失灵发生事故。

7、吊物如需要高处停留一段时间,应将手掰链牢固的拴在起重链上进行保险,并要有安全绳,以防自锁失灵。

8、链条葫芦不得用于高处寄存重物或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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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链条磨损达15%以上严禁继续使用.

10、切勿将润滑油渗入磨擦片内,以防自锁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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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吊(地面操作)安全技能操作规程

1所有电葫芦吊车必须由专人卖力和把持

2使用前要对于吊车的晋升限位、吊钩、钢丝绳等举行查抄明确承认没有差错后方可以使用

3吊运重物时,重物起吊后距地面200毫米处要泊车试吊,待正常后在起吊运行吊车空钓时要距地面2米以上

4凡是有下列环境之一,严禁起吊:

(1)超负荷,挂患上不稳不牢

(2)歪拉斜吊地下埋藏物和凝集物

(3)看不准不知吊物重量

(4)无人指挥乱操作

(5)吊车在运行中克制下列伤害操作:

(6)克制吊料在人头上越过

(7)克制人站在吊件上或者吊运易燃易爆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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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吊重物时,不患上永劫间在空中逗留

(9)克制吊重物举行检修或者吊证节制器等

(10)吊车节制开关不准碰撞和拖地,要连结安全靠患上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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