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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司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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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司承诺书

本人 ,于 年 月 日已被公司录取,在 部门担任 职务。为明确本人在工作期间之责任,我愿向公司做出以下承诺:

一、首先恪守诚信,我保证我所提供的个人简历、证件复印件真实、无误、绝无欺诈成分,且保证本人在前任公司

未有任何违规行为或受任何不良处分。如有欺诈及隐瞒情形发生者,公司有权视情节进行罚款,情节严重者,公司有权予以辞退。

二、认真遵守和履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如因本人原因(过失或故意违规操作)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法律上的

责任,本人愿承担公司所受经济损失1-5倍的罚款,或承担法律上的责任。 三、违反操作规程而造成的职业伤害,本人绝不向公司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四、本人承诺,遇下列情形时一定向公司相关负责人如实汇报,并请假休息:1,身体不适不适于上岗工作;2,夜

间;3,网吧包宿;4,其他因夜间休息时间不充分导致白天精力无法集中,影响工作的情况。如不履行上述承诺,刻意隐瞒,导致工作期间发生责任事故以及身体损害情形的,所有责任后果由本人个人承担,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本人全额赔偿,法律责任自负。

五、本人承诺,在公司工作期间以及离职后2年内,不得泄露在任职期间掌握的公司商业秘密,以及因职务之便所

掌握的公司经营管理的相关信息、客户资料等,如有泄露,则双倍赔偿公司因此所遭受的各项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六、本人承诺,在公司任职期间,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在其他企业或者公司从事或者以兼职的方式从事与公司经营业

务相同的业务,如有其他内容的兼职以及担任其他公司的股东或持有其他企业股份的,须报公司批准备案,未经批准的,公司有权根据情形予以开除、罚款。

七、本人承诺,在公司任职期间,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个人谋私利,不得利用工作期间所掌握的商业信息谋取经济

利益,不得从事所掌握的商业信息的买卖、交换等损害公司声誉、侵犯公司利益的活动。 八、在职期间,若发生与本人业务相关的经济问题,本人愿接受公司财务及人事行政部的调查。

九、若因某种原因离开公司,必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人事行政部,且在离职前经本职工作完整地交接清楚,

退交领用物品、结清借支款等。若未经批准而擅自离职,公司有权扣罚我剩余工资,并追究担保人的连带责任,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将酌情追究法律责任。

十、若被公司证明或认为不符合用人条件,公司有权发书面形式通知我办理离职手续,并同意履行第七项离职交接、

清款事项。

十一、如违背公司的管理规章制度及上述承诺,愿意接受公司辞退、罚款及追偿的处理。

十二、本人承诺,在任职期间以及从公司离职后,不得实施有损公司形象和声誉的行为;在任职期间和离职后2年

内,未经公司的书面允许,不得利用公司品牌从事任何商业和公益活动,如有违反,公司有权追究法律责任,本人将对已经和将要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

十三、入职后,公司将为每一位员工发放工作服,工作服押金100元/套,工作到年终者,返还押金。中途离职者,

不予返还。

十四、入职后,公司免费为每一位员工提供吃住,按照公司规定,每人每月伙食费押金200元,工作到年终者,一

并返还所扣伙食费押金。中途离职者,不予返还。

十五、入职后,公司为每一位员工办理意外伤害险,按照公司规定,工作必须到年终者,公司负担保险费用。如中

途离职者,保险费用由员工个人负担,相关保险手续及单据归员工个人所有。

十六、本人承诺,在任职期间,如因个人健康原因导致的疾病、死亡,与公司无关,相关经济费用由本及家属自行

解决;因本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给本人或他人造成的经济损失,法律责任由本人承担,公司不负责处理;因上述行为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有权要求赔偿。

十七、担保人愿意对承诺人的上述承诺予以保证,如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担

保人愿意承担连带的保证责任。

承诺人: 身份证号码: 日期: 年 月 日

担保人: 身份证号码: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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