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和解是完全可以的,可以在那儿签定执行和解协议,也可以自己与对方签定和解协议,但关键是自己的债权要实现.执行是不需要交纳费用的,目前至少北京是这样的,都是执行结束后由被执行人承担费用.执行和解就更不需要向交纳费用了.只要拿回钱,去不去都无所谓.当然申请强制执行还是必须的,不然过了一定期限,就无权申请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三十三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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