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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期间出差司法所不批

来源:东饰资讯网

法律分析:缓刑期间私自外出,未经批准离开居住地点,可能要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原判刑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四百五十罪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作出缓刑判决、裁定的人民应当在收到执行机关的撤销缓刑建议书后一个月内,作出撤销缓刑的裁定:

(一)违反禁止令,情节严重的;

(二)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时间报到或者接受社区矫正期间脱离监管,超过一个月的;

(三)因违反监督管理规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仍不改正的;

(四)受到执行机关三次警告仍不改正的;

(五)违反有关法律、行规和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其他情形。

人民撤销缓刑的裁定,一经作出,立即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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