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取保候审从何时算?09年6月在取保候审,12月到,但没有从新变更取保候审,案件到现在没有下文,的取保候审马上1年,请问如果要继续签取保候审是从09年12月算,还是从10年6月算,如果10年6月到期重签,那不是在有1年半时间了。
律师回答:
如不撤销案件应当从期满之日其计算。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有关规定
第十没收取保候审保证金和对保证人罚款均系刑事司法行为,不能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如不服复核决定,可以依法向有关机关提出申诉。
第十九条采取保证人形式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发现保证人丧失了担保条件时,应当书面通知决定机关。决定机关收到执行机关的书面通知后,应当责令被取保候审人重新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或者作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通知执行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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