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25日08:18重庆商报
今秋实行,向农村贫困和民族地区倾斜,我市财政将拨2.6亿
商报讯(记者 秦健)我市家庭贫困的高中学生将得到越来越多的关爱。昨日,记者从市教委了解到,市教委联合市财政局出台了《重庆市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实施方案》,从今年秋季学期开始,我市30%的高中生每年将获得最低1000元的国家助学金。
今年秋季学期开始发放
今年9月,财政部、教育部联合发文,从2010年秋季学期起,与地方共同设立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
据了解,对于普通高中助学,此前我市已出台的资助包括减免学费和捐资助学。具体来说,从2009年秋季开始,我市全面实施了城乡低保家庭高中学生读书学费全免,此外,还有个人、单位等对贫困高中学生进行捐资助学。 市教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在接收到教育部的正式文件后,我市按国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出了配套,在已有的资助上,增加了国家助学金,进一步扩大了高中贫困学生的资助面。“城乡低保家庭高中学生可在助学金的基础上继续享受免学费。”该负责人称。
每生最高2000元/年
该负责人介绍,国家助学金主要用于资助普通高中在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市平均资助面为30%,并向农村、贫困和民族地区倾斜。资助标准分为1000元、2000元2个档次。市教委要求各区县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制定各档次受助学生比例。
据介绍,财政按照平均每生每年1500元的80%的标准补助我市,对于地方承担部分,市级财政划分不同区域,分别按照20%、50%、80%的比例分档补助。经测算,仅此一项,我市财政每年将投入2.6亿元。
小学到大学资助体系全覆盖
据了解,之前,我市已全面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课本费,建立健全了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逐步对中等职业教育实行免学费,较好地解决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
据介绍,国家助学金的出台,标志我市在高中阶段建立起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体,减免学费等为补充,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这样一来,我市从制度上基本解决了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从而实现自小学至大学的学生助学体系全过程覆盖。”该负责人表示,我市将尽快让这些爱心款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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