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陪餐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确保学生就餐安全,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教师陪餐制度。
一、学校实行陪餐制,陪餐教师按值班表由值班教师轮流。陪餐实行成本核算制,由食堂根据食品成本,每月核算一次,由陪餐教师自付。坚决杜绝免费陪餐,不得以陪餐等理由加重学生的经济负担。
二、陪餐教师要及时主动了解学生情况及时反馈学生意见,收集对食堂工作、生活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报告学校以便及时改进。
三、陪餐教师要熟悉每餐的菜谱,并为学校食堂献计献策,改善学生生活。
四、陪餐教师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登记,及时填写当天日志。 五、陪餐教师确有困难不能陪餐要向告知分管领导,以便调整。 六、陪餐教师当天要检查食堂是否严格执行原料购进验收登记、物品索证索票、饭菜留样等管理规定。
七、每次就餐前,陪餐人员必须提前30分钟进入食堂,首先检查食品卫生,然后检查饭菜质量,检查时采取“一看,二闻,三尝”的工作流程,所尝饭菜必须与学生饭菜完全一样,确定无任何问题才向学生出售,同时做好记录,若有不良反应,迅速上报学校,同时阻止他人不得食用,不得将食品带出食堂。
八、陪餐人员检查、食用10分钟后无不良反应,应在登记表中认真填写情况记载,并签好姓名和时间。若有不适情况反应,迅速上报学校主管领导或校长,同时抽食堂工作人员,迅速阻止其他人不得食用。
九、未经学校安排其他人员不得进入食堂陪餐。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uatuoyibo.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2426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