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部通知,自2003年6月1日起施行新版的《建 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该规定与1992年版相比,增 加了方案设计的深度要求,以取代1995年版的《城市建筑方案 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本书重点放在总图与建筑两个专业的 设计深度要求,其他专业只作了解。
以下就是《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有尖总图和建筑部 分的条文。 1总则
1-0-2本规定适用于民用建筑工程设计;对于一般工业建筑 (房屋部分)工程设计,设计文件编制深度除应满足确定适应的 要求外,尚应符合有尖行业标准的规定。
1-0-3民用建筑工程一般应分为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 设计三个阶段;对于技术要求简单的民用建筑工程,经有矢主管 部门同意,并且合同中有不做初步设计的约定,可在方案设计审 批后直接进入施工图设计。
1-0-4各阶段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应按以下原则进行 执行第2、3、4章条款):
(1)方案设计文件,应满足编制初步设计文件的需要;注:对于 投标方案,设计文件深度应满足标书要求;若标书无明确要求, 设
(具体应
计文件深度可参照本规定的有矢条款。
(2) 初步设计文件,应满足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需要。
(3) 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满足设备材料采购、非标准设备制作和施 工的需要。对于将项目分别发包给几个设计单位或实施设计分包 的情况,设计文件相互矣联处的深度应当满足各承包或分包单位 设计的需要。
1.0.5在设计中宜因地制宜正确选用国家、行业和地方建筑 标准 设计,并在设计文件的图纸目录或施工图设计说明中注明被应用 图集的名称。
重复利用其他工程的图纸时,应详细了解原图利用的条件和内 容,并作必要的核算和修改,以满足新设计项目的需要。 1.0.6当设计合同对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另有要求时,设计文件编 制深度应同时满足本规定和设计合同的要求。
1- 0- 7本规定对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要求具有通用性。对于具 体的工程项目设计,执行本规定时应根据项目的内容和设计范围 对本规定的条文进行合理的取舍。
1- 0-8本规定不作为各专业设计分工的依据°本规定某一专业 的某项设计内容可由其他专业承担设计,但设计文件的深度应符 合本规定要求。 2•方案设计 2 • 1 一般要求
2- 1-1方案设计文件
(1) 设计说明书,包括各专业设计说明以及投资估算等内容; (2) 总平面图以及建筑设计图纸(若为城市区域供热或区域煤气调 压站,应提供热能动力专业的设计图纸);
(3) 设计委托或设计合同中规定的透视图、鸟瞰图、模型等。 2-1-2方案设计文件的编排顺序
(1) 封面(写明项目名称、编制单位、编制年月)
(2) 扉页(写明编制单位法定代表人、技术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 人的姓名,并经上述人员签署或授权盖章。) (3) 设计文件目录 (4) 设计说明书
(5) 设计图纸注:投标方案按标书要求密封或隐盖编制单位和扉 页。
2•2设计说明书
2-2-1设计依据、设计要求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1) 列出与工程设计有矢的依据性文件的名称和文号,如选址及 环境评价报告、地形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有矢主管 部门对立项报告的批文、设计任务书或协议书等。 (2) 设计所采用的主要法规和标准。
⑶设计基础资料,如气象、地形地貌、水文地质、地震、区域位 置等。
(4) 简述建设方和有尖主管部门对项目设计的要求,如对总 平面布置、建筑立面造型等。当城市规划对建筑高度有限 制时,应说明建筑、构筑物的控制高度(包括最高和最低高度 限值)。 (5) 委托设计的内容和范围,包括功能项目和设备设施的配套 情况。
(6) 工程规模(如总建筑面积、总投资、容纳人数等)和设 计标准(包括工程等级、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耐火等级、装 修标准等)。
(7) 列出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如总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及各分 项建筑面积(还要分别列出地上部分和地下部分建筑面积)、建 筑基底总面积、绿地总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停车 泊位数(分室内、室外和地上、地下),以及主要建筑或核心 建筑的层数、层高和总高度等项指标。根据不同的建筑功能,还 应表述能反映工程规模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如住宅的套型、套 数及每套的建筑面积、使用面积,旅馆建筑中的客房数和床位
数,医院建筑中的门诊人次和病床 数等指标。当工程项目(如 城市居住区规划)另有相应的设计规范或标准时,技术经济指标 还应按其规定执行。 2- 2-2总平面设计说明
(1) 概述场地现状特点和周边环境情况,详尽阐述总体方案的 构思意图和布局特点,以及在竖向设计、交通组织、景观绿 化、 环境
保护等方面所采取的具体措施。
(2) 尖于一次规划、分期建设,以及原有建筑和古树名木保 留、利用、改造(改建)方面的总体设想。
2-2-3建筑设计说明建筑方案的设计构思和特点:
(1) 建筑的平面和竖向构成,包括建筑群体和单体的空间处 理、立 面造型和环境营造、环境分析(如日照、通风、采光)等; (2)
能布局和各种出入口、垂直交通运输设施 楼梯、电梯、自动扶梯)的布置;
(3) 建筑内部交通组织、防火设计和安全疏散设计; (4) 尖于无障碍、节能和智能化设计方面的简要说明;
(5) 在建筑声学、热工、建筑防护、电磁波屏蔽以及人防地下室等 方面有特殊要求时,应作相应说明。 2 • 3设计图纸 2- 3- 1总平面设计图纸 (1) 场地的区域位置。
(2) 场地的范围(用地和建筑物各角点的坐标或定位尺寸、道路 红线)。
(3) 场地内及四邻环境的反映(四邻原有及规划的城市道路和建筑 物、场地内需保留的建筑物、古树名木、历史文化遗存、现有地 形与标咼、水体、不良地质情况等)。
(4) 场地内拟建道路、停车场、广场、绿地及建筑物的布置,并表
建筑的功 (包括
示出主要建筑物与用地界线(或道路红线、建筑红线)及相邻建 筑物之间的距离。
(5) 拟建主要建筑物的名称、出入口位置、层数与设计标高,以及 地形复杂时主要道路、广场的控制标高。 (6) 指北针或风玫瑰图、比例。
(7) 根据需要绘制下列反映方案特性的分析图:功能分区、空间组 合及景观分析、交通分析(人流及车流的组织、停车场的布置 及停车泊位数量等)、地形分析、绿地布置、日照分析、分期建 设等。 2-3-2建筑设计图纸 (1)平面图应表示的内容 a.
寸、开间、进深尺寸或柱网尺寸 尺表示)
b. 各主要使用房间的名称
c. 结构受力体系中的柱网、承重墙位置 d. 各楼层地面标高、屋面标高 e. 室内停车库的停车位和行车线路
f •底层平面图应标明剖切线位置和编号,并应标示指北针 g. 必要时绘制主要用房的放大平面和室内布置 h. 图纸名称、比例或比例尺
平面的总尺 (也可用比例
(2) 立面图应表示的内容
a. 体现建筑造型的特点、选择绘制一、二个有代表性的立面; b. 各主要部位和最高点的标高或主体建筑的总高度;
C.当与相邻建筑(或原有建筑)有直接矣系时,应绘制相邻或原 有建筑的局部立面图;
d.图纸名称、比例或比例尺。 (3) 剖面图应表示的内容
a. 剖面应剖在高度和层数不同、空间尖系比较复杂的部位; b・
及室外地面标高,室外地面至建筑檐口 墙)的总高度;
c. 若遇有高度控制时,还应标明最高点的标高; d. 剖面编号、比例或比例尺。
(4) 表现图(透视图或鸟瞰图)方案设计应根据合同约定提供 外立面表现图或建筑造型的透视图或鸟瞰图。
2. 3. 3热能动力设计图纸(当项目为城市区域供热或区域煤气调 压站时提供)
(1) 主要设备平面布置图及主要设备表; (2) 工艺系统图;
(3) 工艺管网平面布置图。 3. 初步设计
各层标高 (女儿
3. 1 一般要求 3. 1. 1初步设计文件
(1) 设计说明书,包括设计总说明、各专业设计说明。 (2) 有矣专业的设计图纸。
(3) 工程概算书。注:初步设计文件应包括主要设备或材料表,主 要设备或材料表可附在说明书中,或附在设计图纸中,或单独成 册。3-1-2初步设计文件的编排顺序
(1) 封面(写明项目名称、编制单位、编制年月)
(2) 扉页(写明编制单位法定代表人、技术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 人和各专业负责人的姓名,并经上述人员签署或授权盖章。) (3) 设计文件目录 (4) 设计说明书
(5) 设计图纸(可另单独成册) (6) 概算书(可另单独成册)
注:1 •对于规模较大、设计文件较多的项目,设计说明书和设 计图纸可按专业成册。
2•另外单独成册的设计图纸应有图纸总封面和图纸目录;图纸总 封面的要求见4-1-2条。
3•各专业负责人的姓名和签署也可在本专业设计说明的首页上标 明。
3•2设计总说明
3- 2-1工程设计的主要依据 (1) 设计中贯彻国家、法规;
(2) 有矢主管部门批准的批文、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书、 方案文件等的文号或名称;
(3) 工程所在地区的气象、地理条件、建设场地的工程地质条 件; (4) 公用设施和交通运输条件;
(5) 规划、用地、环保、卫生、绿化、消防、人防、抗震等要求和 依据资料;
(6) 建设单位提供的有矢使用要求或生产工艺等资料。3- 2-2 工程建设的规模和设计范围 (1) 工程的设计规模及项目组成
(2) 分期建设(应说明近期、远期的工程)的情况 (3) 承担的设计范围与分工 3• 2•3设计指导思想和设计特点
(1) 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情况。
(2) 环境保护、防火安全、交通组织、用地分配、节能、安 保、人防设置以及抗震设防等主要设计原则。
(3) 根据使用功能要求,对总体布局和选用标准的综合叙述。 3• 2-4总指标
(1) 总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等指标 (2) 其他相矣技术经济指标
3- 2-5提请在设计审批时需解决或确定的主要问题
(1) 有矣城市规划、红线、拆迁和水、电、蒸汽、燃料等能源供应 的协作问题
(2) 总建筑面积、总概算(投资)存在的问题 (3) 设计选用标准方面的问题
(4) 主要设计基础资料和施工条件落实情况等影响设计进度和设计 文件批复时间的因素
3•2 • 6总说明中已叙述的内容,在各专业说明中可不再重复。 3 * 3总平面
3-3-1在初步设计阶段,总平面专业的设计文件应包括设计说 明书、设计图纸、根据合同约定的乌瞰图或模型。3-3-2设计 说明书 (1) 设计依据及基础资料
a. 摘述方案设计依据资料及批示中与本专业有尖的主要内 容;
b •有尖主管部门对本工程批示的规划许可技术条件(道路红线、 建筑红线或用地界线、建筑物控制高度、容积率、建筑密度、绿 地率、停车泊位数等),以及对总平面布局、周围环 境、空间处 理、交通组织、环境保护、文物保护、分期建设等方面的特殊要 求; c. 本工程地形图所采用的坐标、高程系统; d. 凡设计总说明中已阐述的内容可从略。 (2) 场地概述
a.
的名称及在城市中的位置
说明场地所在地 (简述周围自然
与人文环境、道路、市政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和供 应情 况,以及四邻原有和规划的重要建筑物与构筑物
);
b. 概述场地地形地貌(如山丘,水域的位置、流向、水深,最高 及最低标高,总坡向,最大坡度和一般坡度等); C.
描述场地内原
有建筑物、构筑物,以及保留 古迹等)、拆除的情况;
(包括名木、
d.摘述与总平面设计有矢的自然因素,如地震、湿陷性或胀缩性 土、地裂缝、岩溶、滑坡与其他地质灾害。 (3) 总平面布置
a. 说明如何因地制宜,根据地形、地质、日照、通风、防火、 卫生、交通以及环境保护等要求布置建筑物、构筑物,使其满足 使用功能、城市规划要求以及技术经济合理性;
b. 说明功能分区原则、远近期结合的意图、发展用地的考 虎;
c・说明室外空间的组织及其与四周环境的矣系; d.说明环境景观设计和绿地布置等。 (4) 竖向设计
a. 说明竖向设计的依据(如城市道路和管道的标高、地形、排 水、洪水位、土方平衡等情况);
b. 说明竖向布置方式(平坡式或台阶式)、地表雨水的排除方式 (明沟或暗管)等,如采用明沟系统,还应阐述其排放地点的地 形与高程等情况;
C,根据需要注明初平土方工程量。 (5) 交通组织
a.
的组织,出人口 7亭车场 车数量的确定;
b. 消防车道及高层建筑消防扑救场地的布置;
说明人流和车流 (库)的布置及
c. 说明道路的主要设计技术条件(如主干道和次干道的路面宽 度、路面类型、最大及最小纵坡等)。 (6)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表2—1) ° 表2-1
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备注 1总用地面积hm2
2总建筑面积m2地上,地下部分可分列 3建筑基底总面积hm2
4道路广场总面积hm2含停车场面积并应注明停车泊位数 5绿地总面积hm2可加注公共绿地面积 6容积率(2) / (1) 7建筑密度% ( 3) / ( 1) 8绿地率% ( 5) / ( 1)
9小汽车停车泊位数辆室内,外应分别 10自行车停放数量辆
注:1 •当工程项目(如城市居住区)有相应的规划设计规范时, 技
术经济指标的内容应按其执行。
2. 计算容积率时,通常不包括正负0.00以下地下建筑面积。 (7) 提请在设计审批时解决或确定的主要问题,特别是涉及总 平面设计中的指标和标准方面有待解决的问题,应阐述其情况及 建议处理办法。 3• 3•3设计图纸
(1) 区域位置图(根据需要绘制) (2) 总平面图 a. 保留的地形和地物;
b. 测量坐标网、坐标值,场地范围的测量坐标(或定位尺寸), 道路红线、建筑红线或用地界线;
c. 场地四邻原有及规划道路的位置(主要坐标或定位尺寸)和 主要建筑物及构筑物 的位置、名称、层数、建筑间距;
d. 建、构筑物的位置(人防工程、地下车库、油库、贮水池等隐 蔽工程用虚线表示),其中主要建、构筑物应标注坐标(或定 位尺寸)、名称(或编号)、层数;
e. 道路、广场的主要坐标(或定位尺寸),停车场及停车位、消 防车道及高层筑消防扑救场地的布置,必要时加绘交通流线示 思,
f •绿化、景观及休闲设施的布置示意; g. 小指北针或风玫瑰图;
h.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
j •说明栏内注写:尺寸单位、比例、地形图的测绘单位、日 期,坐标及高程系统名称(如为场地建筑坐标网时,应说明其 与测量坐标网的换算尖系),补充图例及其他必要的说明等。 (3) 竖向布置图
a. 场地范围的测量坐标值(或注尺寸);
b. 场地四邻的道路、地面、水面,及其矣键性标高; c. 保留的地形、地物;
d. 建筑物、构筑物的名称(或编号)、主要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室 内外设计标高;
e. 主要道路、广场的起点、变坡点、转折点和终点的设计标 高,以及场地的控制性标高;
f •用箭头或等高线表示地面坡向,并表示出护坡、挡土墙、排水 沟等; g. 指北针;
h. 注明:尺寸单位、比例、补充图例; i •本图可视工程的具体情况与总平面图合并;
j •根据需要利用竖向布置图绘制土方图及计算土方工程量。 3. 4建筑
3. 4. 1初步设计阶段,建筑专业设计文件应包括设计说明书和 设计图纸。
3. 4. 2设计说明书 (1)设计依据及设计要求
a. 摘述设计任务书和其他依据性资料中与建筑本专业有矣的 主要内容;
b. 表述建筑类别和耐火等级,抗震设防烈度,人防等级, 防水等级及适用规范和技术标准;
C.简述建筑节能和建筑智能化等要求。 (2) 设计说明 a.
概述建筑物使用功能和工艺要求,建筑层数、层高和总高 度,
结构选型和对设计方案调整的原因、内容;
b. 简述建筑的功能分区、建筑平面布局和建筑组成,以及建筑立 面造型、建筑群体与周围环境的矣系;
c. 简述建筑的交通组织、垂直交通设施(楼梯、电梯、自动扶 梯)的布局,以及所采用的电梯、自动扶梯的功能、数量和吨 位、速度等参数;
d. 综述防火设计中的建筑分类、耐火等级、防火防烟分区的划 分、安全疏散,以及无障碍、节能、智能化、人防等设计情况和 所采取的特殊技术措施;
e. 主要的技术经济指标包括能反映建筑规模的总建筑面积以及诸 如住宅的套型和套数、旅馆的房间数和床位数、医院的门诊人次 和住院部的病床数、车库的停车位数量等;
(3) 多子项工程中的简单子项可用建筑项目主要特征作综合说明。 (4) 对需分期建设的工程,说明分期建设内容和对续建、扩建的设 想及相矢措施。
注:建筑构造及装修项目可随工程内容增减。
(5) 幕墙工程、特殊屋面工程及其他需要另行委托设计、加工的工 程内容的必要说明。
(6) 需提请审批时解决的问题或确定的事项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 题。
(7)必要的计算资料的说明简图。 3- 4-3设计图纸 (1)平面图 a.
标明承重结构的轴线、轴线编号、定位尺寸和总尺寸;,
b. 绘出主要结构和建筑构配件,如非承重墙、壁柱、门窗(幕 墙)、天窗、楼梯,电梯、自动扶梯、中庭(及其上空)、夹层、 平台、阳台、雨篷、台阶、坡道、散水明沟等的位置,当围护结 构为幕墙时,应标明幕墙与主体结构的定位矢系;
c. 表示主要建筑物设备的位置,如水池、卫生器具等与有矢的设 备的位置;
d. 表示建筑平面或空间的防火分区和防火分区分隔位置和 面积, 宜单独成图;
e. 标明室内、外地面设计标高及地上、地下各层楼地面标高;
f •标明指北针(画在底层平面); g. 标明剖切线及编号;
h. 绘出有特殊要求或标准的厅、室的室内布置,如家具的 布置等;也可根据需要选择绘制标准层、标准单元或标准间 的放大平面图及室内布置图;
i •列出各类建筑设计规范要求计算的技术经济指标(也可在 说明中列出); j •标明图纸名称、比例。 (2) 立面图
应选择绘制主要立面,立面图上应标明: a. 两端的轴线和编号; b.
及主要结构和建筑部件的可见部分,
立面外轮廓 如门窗(幕
墙)、雨篷、檐口(女儿墙),屋顶、平台、栏杆、坡道、台阶 和主要装饰线脚等; c.
平、剖面未能表示的屋顶及屋顶高耸物、檐口(女儿墙) 室外地面等主要标高或高度 c. 图纸名称、比例。 (3) 剖面图
剖面应剖在层高、层数不同,内外空间比较复杂的部位(如中 庭与邻近的楼层或错层部位),剖面图应准确、清楚地标示出 剖到或看
、
到的各相矢部分内容,并应表示:
a.主要内、外承重墙、柱的轴线,轴线编号;
b・主要结构和建筑构造部件,如:地面、楼板、屋顶、檐口、女 儿墙、吊顶、梁、柱、内外门窗、天窗、楼梯、电梯、平台、雨 篷、阳台、地沟、地坑、台阶、坡道等;
c. 各层楼地面和室外标高,以及室外地面至建筑檐口或女儿 墙顶的总高度,各楼层之间尺寸及其他必需的尺寸等; d. 图纸名称、比例。
(4) 对于紧邻的原有建筑,应绘出其局部的平、立、剖面。 4. 施工图设计 4. 1 一般要求
4. 1. 1施工图设计文件
(1) 合同要求所涉及的所有专业的设计图纸(含图纸目录、说明和要的设备、材料表,见4. 2-4. 8节)以及图纸总封面。 (2) 合同要求的工程预算书。
注:对于方案设计后直接进入施工图设计的项目,若合同未要求 制工程预算书,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包括工程概算书。
4^ 1. 2总封面应标明以下内容:
(1) 项目名称 (2) 编制单位名称 (3) 项目的设计编号
必编 (4) 设计阶段
(5) 编制单位法定代表人、技术总负责人和项目总负责人的姓名 及其签字或授权盖章
(6) 编制年月(即出图年、月) 4. 2总平面
4. 2. 1在施工图设计阶段,总平面专业设计文件应包括图 纸目 录、设计说明、设计图纸、计算书。
4- 2-2图纸目录应先列新绘制的图纸,后列选用的标准图和重 复利用图。
4- 2-3设计说明一般工程分别写在有矢的图纸上。如重复利用 某工程的施工 图图纸及其说明时,应详细注明其编制单位、工程 名称、设计编号和编制日期;列出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 4- 2-4总平面图 (1) 保留的地形和地物; (2) 测量坐标网、坐标值;
(3) 场地四界的测量坐标(或定位尺寸),道路红线和建筑红线 或用地界线的位置;
(4) 场地四邻原有及规划道路的位置(主要坐标值或定位尺寸), 以及主要建筑物和构筑物的位置、名称、层数;
(5) 建筑物、构筑物(人防工程、地下车库、油库、贮水池等 隐蔽 工程以虚线表示)的名称或编号、层数、定位(坐标或相 互矢系 尺
寸);
(6) 广场、停车场、运动场地、道路、无障碍设施、排水沟、挡土 墙、护坡的定位(坐标或相互矣系)尺寸; (7) 指北针或风玫瑰图;
(8) 建筑物、构筑物使用编号时,应列出“建筑物和构筑物名称编 号表”;
(9) 注明施工图设计的依据、尺寸单位、比例、坐标及高程系 统(如为场地建筑坐标网时,应注明与测量坐标网的相互矢系)、 补充图例等。
4- 2-5竖向布置图
(1) 场地测量坐标网、坐标值;
(2) 场地四邻的道路、水面、地面的尖键性标高; (3) 建筑物、构筑物名称或编号、室内外地面设计标高; (4) 广场、停车场、运动场地的设计标高;
(5) 道路、排水沟的起点、变坡点、转折点和终点的设计标高(路 面中心和排水沟顶及沟底)、纵坡度、纵坡距、尖键性坐标,道 路表明双面坡或单面坡,必要时标明道路平曲线及竖曲线要素;
(6) 挡土墙、护坡或土坎顶部和底部的主要设计标高及护坡坡 度; (7) 用坡向箭头表明地面坡向,当对场地平整要求严格或地形起 伏较大时,可用设计等高线表示; (8) 指北针或风玫瑰图;
(9) 注明尺寸单位、比例、补充图例等。 4- 2-6 土方图
(1) 场地四界的施工坐标;
⑵ 设计的建、构筑物位置(用细虚线表示);(3)20mx20m或 40mx 40m方格网及其定位,各方格点的原地面标高、设计标 高、填挖高度、填区和挖区的分界线,各方 格土方量、总土方量; (1) 总平面布置;
(2) 场地四界的施工坐标(或注尺寸)、道路红线及建筑红线或 用地界线的位置;
(3) 各管线的平面布置,注明各管线与建、构筑物的距离和管线间 距;
(4) 场外管线接入点的位置;
(5) 管线密集的地段宜适当增加断面图,表明管线与建、构筑物, 绿化之间及管线之间的距离,并注明主要交叉点上、下管线的标 高或间距; (6) 指北针。
4• 2•8绿化及建筑小品布置图 (1) 绘出总平面布置;
(2) 绿地(含水面)、人行步道及硬质铺地的定位;
(3) 建筑小品的位置(坐标或定位尺寸)、设计标高、详图索引;
(4) 指北针;(5)注明尺寸单位、比例、图例、施工要求等。 4 - 2 • 9详图道路横断面、路面结构、挡土墙、护坡、排水沟、 池壁、广场、运动场地、活动场地、停车场地面等详图。 4-2-10设计图纸的增减(1)当工程设计内容简单时,竖向布置 图可与总平面图合并。
(2) 当路网复杂时,可增绘道路平面图。
(3) 土方图和管线综合图可根据设计需要确定是否出图。
(4) 当绿化或景观环境另行委托设计时,可根据需要绘制绿化及 建筑小品的示意性和控制性布置图。
4 - 2-11计算书(供内部使用)设计依据、简图、计算公式、 计算过程及成果资料均作为技术文件归档。 4 ■ 3建筑
4,3 • 1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建筑专业设计文件应包括图纸目 录、施工图设计说明、设计图纸、计算书。
4 - 3 • 2图纸目录先列新绘制图纸,后列选用的标准图或重复利 用图。
4-3-3施工图设计说明(1)本子项工程施工图设计的依据性文 件、批文和相矣规范。 (2) 项目概况
内容一般应包括建筑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建筑面积、 建筑基底面积、建筑工程等级、设计使用年限、建筑层数和 建筑 高度、
防火设计建筑分类和耐火等级、人防工程防护等级、屋面 防水等级、地下室防水等级、抗震设防烈度等,以及能反映建筑 规模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如住宅的套型和套数(包括每套的建筑 面积、使用面积、阳台建筑面积。房间的使用面积可在平面图 中标注)、旅馆的客房间数和床位数、医院的门诊人次和住院部 的床位数、车库的停车泊位数等° (3) 设计标高
本子项的相对标高与总图绝对标高的尖系。 (4) 用料说明和室内外装修
a. 墙体、墙身防潮层、地下室防水、屋面、外墙面、勒脚、 散水、台阶、坡道、油漆、涂料等的材料和做法,可用文字 说明 或部分文字说明,部分直接在图上引注或加注索引号;
b. 室内装修部分除用文字说明以外,亦可用表格形式表达,在表 上填写相应的做法或代号;较复杂或较高级的民用建筑应另行委 托室内装修设计;凡属二次装修的部分,可不列装修做法表和进 行室内施工图设计、但对原建筑设计、结构和设备设计有较大改 动时,应征得原设计单位和设计人员的同意。
(5)对采用新技术、新材料的做法说明及对特殊建筑造型和必要 的建筑构造的说明。
(6) 门窗及门窗性能(防火、隔声、防护、抗风压、保温、空 气渗 透、雨水渗透等)、用料、颜色、玻璃、五金件等的设计要求。
(7) 幕墙工程(包括玻璃、金属、石材等)及特殊的屋面工程(包 括金属、玻璃、膜结构等)的性能及制作要求,平面图、预埋件 安装图等以及防火、安全、隔声构造。
⑻电梯(自动扶梯)选择及性能说明(功能、载重量、速度、停 站数、提升高度等)。
(9) 墙体及楼板预留孔洞须封堵时的封堵方式说明。 (10)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4• 3•4设计图纸 (1)平面图 a.
承重墙、柱及其定位 内外门窗位置、编
轴线和轴线编号,
号及定位尺寸,门的开启方向,注明房间名称或编号;
b. 轴线总尺寸(或外包总尺寸)、轴线间尺寸(柱距、跨度)、 门窗洞口尺寸、分段尺寸;
c. 墙身厚度(包括承重墙和非承重墙),柱与壁柱宽、深尺寸 (必要时),及其与轴线矢系尺寸; d. 变形缝位置、尺寸及做法索引; e.
筑设备和固定家具的位置及相矢做法索引, 器具、雨水管、水池、台、橱、柜、隔断等;
f •电梯、自动扶梯及步道(注明规格)、楼梯(爬梯)位置和楼
主要建 如卫生
梯上、下方向示意和编号索引;
g, 主要结构和建筑构造部件的位置、尺寸和做法索引,如中庭、 天窗、地沟、地坑、重要设备或设备机座的位置尺寸、各种平 台、夹层、人孔、阳台、雨篷、台阶、坡道、散水、明沟等; h. 楼地面预留孔洞和通气管道、管线竖井、烟囱、垃圾道 等位置、尺寸和做法索引,
以及墙体(主要为填充墙,承重
砌体墙)预留洞的位置、尺寸与标高或高度等; i .车库的停车位和通行路线; j •特殊工艺要求的土建配合尺寸;
k .室外地面标高、底层地面标高、各楼层标高、地下室各 层标高; I •剖切线位置及编号(一般只注在底层平面或需要剖切的平 面位 置);
m •有矢平面节点详图或详图索引号; n. 指北针(画在底层平面);
o. 每层建筑平面中防火分区面积和防火分区分隔位置示意 (宜单独成图,如为一个防火分区,可不注防火分区面积 ); p. 屋面平面应有女儿墙、檐口、天沟、坡度、坡向、雨水口、屋 脊(分水线)、变形缝、楼梯间、水箱间、电梯间、天窗及挡 风板、屋面上人孔、检修梯、室外消防楼梯及其他构 筑物,必要 的详图索引号、标高等;表述内容单一的屋面可 缩小比例绘制;
q. 根据工程性质及复杂程度,必要时可选择绘制局部放大平面 图;
r. 可自由分隔的大开间建筑平面宜绘制平面分隔示例系列,其分 隔方案应符合有矢标准及规定(分隔示例平面可缩小比例绘 制);
s. 建筑平面较长较大时,可分区绘制,但须在各分区平面图 适当位置上绘出分区组合示意图,并明显表示本分区部位编号; t. 图纸名称、比例;
U.图纸的省略:如系对称平面,对称部分的内部尺寸可省略,对 称轴部位用对称符号表示,但轴线号不得省略;楼层平面除轴线 间等主要尺寸及轴线编号外,与底层相同的尺寸可省略;楼层标 准层可共用同一平面,但需注明层次范围及 各层的标高。 (2)立面图 a.
端轴线编号,立面转折较复杂时可用展开立面表示, 应准确注明转角处的轴线编号;
b. 立面外轮廓及主要结构和建筑构造部件的位置,如女儿 墙顶、檐口、柱、变形缝、室外楼梯和垂直爬梯、室外空调 机隔 板、阳台、栏杆、台阶、坡道、花台、雨篷、烟囱、勒脚、门 窗、幕墙、洞口、门头、雨水管,以及其他装饰构件、线脚和粉 刷分格线等,以及矢键控制标高的标注,如屋面或 女儿墙标高 等;外墙的留洞应注尺寸与标高或高度尺寸(宽X高X深及定位 矣系尺寸);
两 但
C.平、剖面未能表示出来的屋顶、檐口、女儿墙、窗台以及 其他装饰构件、线脚等的标高或高度; d. 在平面图上表达不清的窗编号;
e. 各部分装饰用料名称或代号,构造节点详图索引; f •图纸名称、比例;
g.各个方向的立面应绘齐全,但差异小、左右对称的立面或部分 不难推定的立面可简略;内部院落或看不到的局部立面,可在相 矣剖面图上表示,若剖面图未能表示完全时,则需单独绘出。 (3)剖面图
a.剖视位置应选在层高不同、层数不同、内外部空间比较复 杂,具有代表性的部位;建筑空间局部不同处以及平面、立面均 表达不清的部位,可绘制局部剖面。 B •墙、柱、轴线和轴线编号。
c. 剖切到或可见的主要结构和建筑构造部件,如室外地面、底层 地(楼)面、地坑、地沟、各层楼板、夹层、平台、吊顶、屋 架、屋顶、出屋顶烟囱、天窗、挡风板、檐口、女儿墙、爬梯、 门、窗、楼梯、台阶、坡道、散水、平台、阳台、雨篷、洞口及 其他装修等可见的内容。
d. 高度尺寸外部尺寸:门、窗、洞口高度、层间高度、室内外高 差、女儿墙高度、总高度;
内部尺寸:地坑(沟)深度、隔断、内窗、洞口、平台、吊顶
等。
1—
e. 标崗
主要结构和建筑构造部件的标高,如地面、楼面 (含地下
室)、平台、吊顶、屋面板屋面檐口、女儿墙顶、高出屋面的建 筑物、构筑物及其他屋面。
特殊构件等的标高,室外地面标高。 F.节点构造详图索引号。 G •图纸名称、比例。 (4) 详图
a. 内外墙节点、楼梯、电梯、厨房、卫生间等局部平面放大和构 造详图;
b. 室内外装饰方面的构造、线脚、图案等;
c・特殊的或非标准门、窗、幕墙等应有构造详图。如属另行 委托设计加工者,要自制立面分格图,对开启面积大小和开启方 式,与主体结构的连接方式、预埋件、用料材质、颜色等作出规 定;
d.其他凡在平、立、剖面或文字说明中无法交待或交待不清的建 筑构配件和建筑构造。
(5) 对紧邻的原有建筑‘应绘出其局部的平、立、剖面,并索引新 建筑与原有建筑结合处的详图号。
4. 3,5计算书(供内部使用)根据工程性质特点进行热工、视 线、防护、防火、安全疏散等方面的计算。计算书作为技术文件 归
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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