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安全生产实施奖罚制度的重要性
奖励制度的作用是指一定的奖励机制对员工的某种符合组织期望的行为是有反复强化,不断增强的作用,在这样的激励作用下,安全生产工作不断得到强化,安全生产意识不断得到巩固。
(一)企业制定安全生产奖励制度的前提
1、要以员工的安全工作为出发点建立奖励制度,即必须了解员工的安全文化需求层次和动态变化。
2、要建立适合企业自身安全生产情况的奖励制度。
3、要通过奖励制度提高员工对于企业安全生产的忠诚度,不断强化员工对于企业安全生产的责任心。
4、企业要建立精确、公平的奖惩制度。
5、企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要对全员进行覆盖。 6、要采用多种奖励制度的综合运用。 (1)、物质激励是基本奖励形式
物质激励主要指满足职工物质利益方面需要所采取的激励,例如,奖金、奖品、增加工资、提高福利标准等; (2)、精神激励是较高形式的奖励形式
精神激励主要指满足职工的精神需要所采取的激励,例如,表扬、评先进、委以重任、提升等。 (二)、针对不同的人群要采用不同的奖励机制
不同层次的人员有着不同的需求:企业领导主要追求的是减少安全事故,实现安全目标;而普通职工主要追求的是不发生人身事故和处罚,得到尊重;尤其是一线工人,主要追求的是不发生人身事故和人为责任设备事故,不受到上级的批评和处罚,能获得最大的劳动报酬,全家幸福美满。虽然他们的共同点都是安全生产,但因为岗位的不同,需要层次也不一样。因此,对他们采取的奖励方法和标准也应不一样。对企业领导、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应从企业声誉、个人地位等方面去进行奖励;对一线工人应从个人前途、家庭幸福、物质奖励等方面去制定奖励制度。制定奖励标准时,不能忽略被奖励对象的层次需求,必须根据不同的人员、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层次需要采取不同的奖励方法,才能收到较好的效果。 (三)、奖励制度在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1、有利于激发企业员工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热情,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快速发展。 2、有利于强化员工对于企业安全生产的责任心,提高员工对于企业安全生产的忠诚度。 3、有利于调动企业员工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朝着有利于目标实现的方向努力。
4、有利于鼓励先进,督促后进,实现共同进步。 5、明确了企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价值取向。
2、煤矿赋予班组长及职工参与煤矿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制度建立,安全生产奖惩等方面的参与权、知情权、
一、制度建设
煤矿企业应当建立班组民主管理机构,组织开展班组民主活动,认真执行班务公开制度,赋予职工在班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安全奖罚、班组长民主评议等方面的知情权、
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煤矿企业必须建立班组长选聘、使用、培养制度和机制,积极从优秀班组长中选拔人才,把班组长纳入科(区)管理人才培养计划,区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原则上要有班组长经历。 二、明确班组长个人任职条件 班组长应当具备以下任职条件: (一)热爱煤炭事业,关心企业发展,思想政治素质好、责任意识强,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模范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企业规章制度和规程措施;
(三)熟悉本班组生产工艺流程,掌握矿井相关专业灾害预防知识,具备现场急救技能; (四)服从组织领导,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创新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在职工中具有较高威信;
(五)一般应当具有高中(技校)及以上文化程度、3年及以上现场工作经验,具有较好的身体素质。
三、明确班组长职责
班组长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一)班组长是本班组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管辖范围内的现场安全管理全面负责,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和技术措施,实行对本班组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动态安全生产管理;
(二)负责分解落实生产任务,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和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组织生产,科学合理安排劳动组织、配置生产要素,强化以岗位为核心的现场管理,提高生产效率;
(三)负责加强班组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推行作业现场精细化管理; (四)负责班组团队、安全文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等其他职责。 四、授予班组长权利 班组长享有以下权利:
(一)有权按规定组织落实安全规程措施,检查现场安全生产环境和职工安全作业情况,制止和处理职工违章作业,抵制违章指挥,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自身无力解决时有权拒绝开工、停止作业,遇到险情时有在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的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并组织班组人员安全有序撤离;煤矿企业不得因此降低从业人员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二)有权根据区队生产作业计划和本班组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劳动组织,调配人员、设备、材料等;
(三)有权核算班组安全、质量、生产等指标完成情况,根据有关规定,对班组成员的工作绩效进行考核;
(四)企业赋予的其他权利。 五、建立班组长考核激励约束机制
明确班组长岗位津贴,制定班组长绩效考核制度,定期进行严格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班组长提拔、奖励、推优评先以及解聘、处罚的重要依据。
3、安全生产奖惩考核制度落实情况
就是以你们公司的名义下个红头文件,内容就比如说,某某人上班时间睡觉罚款多少钱,某某人考勤一级建造师奖励多少钱,就是做做样子给来检查的人看的,
4、企业安全生产奖惩管理规定怎么制定?
目前,各企业都有不同的安全奖惩规定和考核办法。如有意可到我里来查看参考,有关资料。
5、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的考核与奖惩记录
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表 2011年7月2日 姓名 职务 职务 总经理 标准分 自评分 考评分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
1、对所领导的公司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责任制,不违章指挥,保证安全生产投入。 15分 15分 15分
2、需要施工动火的,须到公司安委会开具相关许可证,并做全面监视检查。 8分 8分 8分
3、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承诺书所承诺的事项。 10分 10分 10分
4、每月按公司巡查机制要求亲临重点部位巡查,发现问题通过整改指令督导各主管或班组
长纠正隐患。 10分 10分 10分
5定期召开后勤岗位的安全工作会,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 15分 15分 15分
6、经常组织各种安全生产教育,支持和指导部门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10分 10分 10分
7、组织可能出现的事故隐患分析,从工作方面提出岗位防范措施并落实。 20分 20分 20分
8、纠察不科学、不安全、不卫生的生产指令或行为。 12分 12分 12分
考核人:安全生产委员会 注:1、考核分处于90~70分之间,扣4分。 2、考核分低于70分,扣6分。
3、考核分有三个月低于70分,整改。 4、坚持在每月2日自评分完。
6、企业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奖惩制度”
安全生产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第一条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规定,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考核内容1.各级各部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2.职工因工伤亡控制指标(按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目标要求)。3.现场安全达标率 (按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目标要求)。4.创建文明工地指标。第三条 管理目标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规定配齐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2.公司要制定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环境目标,并制定具体措施,确保目标实现。3.项目部每承接一项工程,首先要制定安全管理目标(伤亡控制指标和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并将安全责任目标分解到人,责任落实,各项目标有人抓,有人管,实现目标管理。4.施工管理人员要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持证上岗。5.做好伤亡事故的统计报告工作。第四条 安全责任1.企业法定代表人对实现本单位、本部门的安全管理目标负总责。2.各级生产负责人对实现安全管理目标负直接领导责任。3.各级各部门的管理人员按各自的安全职责,为实现安全管理目标努力工作。4.项目经理是法定代表人在施工项目上的代理人,对项目施工中安全生产负总责,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法规、法令和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领导,群防群治,确保安全生产。第五条 考核办法1.实行逐级考核的办法,公司接受上级考核;项目部接受公司考核;项目部要对所属管理人员进行
考核。2.项目部要制定具体考核办法,考核成绩和各级领导及管理人员工作业绩挂钩,列入各项工作考核的主要内容。3.考核结果作为年终经济兑现和评定先进,实行奖罚的主要依据之一。第六条 凡在安全生产中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公司给予表彰,发放一次性奖金,授予荣誉称号等奖励。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法律、法规,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2.在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方面有较大发明、技术改进或者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议的。3.防止和避免了重大伤亡事故或在事故抢救中有功的。第七条 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员,给予处分。1.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的;2.玩忽职守,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造成事故的。3.发现险情,既不采取防范措施又不及时报告,而发生事故的。4.存在事故隐患不执行上级和安全部门限期整改的要求,造成事故的。5.发生事故后,不积极组织抢救;不吸取教训采取措施,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第 关于创建文明工地、优质工程进行专项奖励的规定为了促进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的深入开展,促进各项目部树立争创优质工程的意识,不断树立和扩大公司在社会上的良好信誉,公司决定设立“文明工地、优质工程”专项奖励基金,该基金专款专用,用来奖励获得文明工地及优质工程的项目部及公司负责安全、质量的管理人员。
7、如何编写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与奖惩制度
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与奖惩制度
一、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建设,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各项目标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生产奖励采取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对安全生产工作不落实或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采取以处罚以教育与经济手段、行政处罚相结合的方式,把激励、教育、处罚贯穿于安全生产的始终。
三、坚持奖罚分明的原则。对在安全生产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发生事故车辆和责任人予以处罚;对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职、渎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事故或隐瞒事故、弄虚作假的,给予重罚。 四、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对相关部门和人员实行奖励: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法令、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及公司有关规定的; (二)、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避免了重大事故发生的。 (三)、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救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避免公司和国家财产遭受损失。 (四)坚守岗位、忠守职责,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成绩的。 (五)安全奖励应根据责任大小、贡献多少。安全工作难易程度,分开档次,严禁平均主义,一次性奖励由安全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奖励标准按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对相关部门和人员实行经济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一)、发生安全事故的,按下列规定,对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的当事人实行经济罚款: 1、一起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贰千元以内的,按10%的比例对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罚; 2、一起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贰千元至伍千元的,罚款数额在贰千元的基础上,其余部分按8%的比例计算;
3、一起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伍千元以上拾万元以内的,罚款数额在伍千元的基础上,其余部分按5%的比例计算(保险公司赔付以外);
4、一起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由公司安委会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处理决定。 (二)、发生安全事故时,涉及对事故负领导责任和管理责任的各级责任人,应按责任大小实行经济罚款;对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责任者,除按事故责任大小实行经济罚款外,还要追
究行政责任,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公司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对发生安全事故的相关部门和人员取消当年度评选先进资格。
六、公司经过评比获得奖励的相关部门和人员,按规定进行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以奖状、通报表扬、现金方式)。被罚款的相关部门和人员要按照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上缴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的罚款应在事故处理后一周内上缴财务部。不按规定时间缴纳罚款,被回罚处罚。安全罚款纳入安全生产保障资金、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 与安全生产奖惩考核制度及落实情况相关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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