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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收尾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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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收尾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公司工程项目的收尾管理(工程项目 收尾管理包含收尾阶段、 保修阶段和保修期结束后阶段的管理) . 防范完工项目组织机构长期存在给企业带来的潜在风险 . 优化项 目后期人员结构 . 减少竣工项目管理成本支出 . 维护公司信誉和 整理利益 . 全面兑现工程承包合同 . 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工程项目收尾阶段是指工程项目初验或开通交付日 至项目满足终结条件并经公司批准项目移交、撤销的时段。

第三条 工程项目保修阶段是指工程项目按照合同和业主要 求. 进入保修之日起 , 至工程项目保修期满 (且工程质量保证金全 部返还)的过程。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公司成立以总经理为组长 . 分管领导为副组长 .公司 项目管理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市场营销部、施工技术部、 物设部、安全质量监察部、 综合办公室、党群工作部等各有关部 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为组员的收尾项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项目 部应成立与之对应的项目收尾工作领导小组并开展工作。

项目管理部根据工程项目进展及交验情况 . 负责及时收集项 目交验、进入收尾阶段的项目名单。

第六条 项目进入收尾阶段 . 项目部应制定收尾工程责任分 工. 明确竣工资料、竣工结算、变更索赔、财务核算等工作的直 接负责人并制定落实措施 . 报公司各对口部门进行审核。

第七条 收尾阶段公司各部门负责对工程项目收尾阶段的工 作进行对口指导和管理。

第 公司有关职能部门 . 要按工程项目承包合同和业主、 接管使用单位的要求 . 督促项目部尽快满足终结条件。

第九条 公司各相关部门确认项目满足终结条件并填写《竣 工项目移交、 撤销审核表》 后. 交公司项目管理部汇总 .由公司项 目管理部提请 总经理办公会议确定项目终结 . 审议通过后交由 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申报集团公司进行移交、 撤销工作。 工程项 目由收尾阶段转入保修阶段。

进入保修阶段的项目 . 仍应明确保修阶段的项目主责人(原 则上安排原项目经理或原项目主要负责人) 。

第十条 公司施工技术部协助建立保修阶段工程项目保修台 帐. 制定回访计划。工程项目保修阶段的保修、回访等工作由公 司施工技术部负责组织 . 督促项目保修阶段的主责人组织完成。

第三章 工程项目收尾阶段管理

第十一条 工程进入收尾阶段后 . 由项目经理部根据实际情 况上报完工项目收尾建议方案。 完工项目收尾建议方案和审批中 应明确项目收尾人员构成和职责 . 明确项目后期剩余工作计划安 排. 同时要求各完工项目部将完工项目收尾建议方案报公司项目

管理部并由项目管理部组织相关部门审核。

第十二条 工程进入收尾阶段后 . 项目部的主要任务:

1、组织对验收时业主提出的质量缺陷进行修复 . 完成剩余尾

工。

2、负责本项目竣工资料的编制、汇总和移交。 3、组织本项目的复验 . 办理有关工程移交事宜。 4、负责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5、负责办理工程竣工结算、落实二次经营工作。

6、组织进行与业主的工程价款的结算与回收;清理与各分 包

商、供货商的价款并支付。

7、财务帐项的移交 .结余物资的处理 . 机械设备的移交或转

移。

8、组织编写施工技术总结。

9、接受公司财务审计部对项目依法审计和公司项目管理绩 效考

核小组对项目的终结考核评价。

10、公司和业主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十三条 工程项目收尾阶段的人员管理:

1、工程项目开通交付后 . 公司根据项目收尾进展情况 . 进行

项目人员精简 . 依据项目实际情况核定人员 . 要求各完工项目应 少于 6人. 并随着项目收尾进展逐步缩减人员。

2、调出收尾项目的各相关人员 .遇到原收尾项目需要时 . 必 须

随时回原收尾项目处理相关业务。 新项目的经理必须服从公司

调遣原收尾项目的相关人员。

第十四条 工程项目收尾阶段的财务管理:

1、工程项目经验收并与接管使用单位办理交接手续后

部应积极组织进行工程价款的结算和回收。

. 项目

2、项目部在收到甲方的工程款后 . 资金分配方案必须报公司 财

务部批准 . 未经批准 . 各项目不得动用。

3、进行收尾项目的尾工、整修、结算、清算等业务 . 需发生 费

用的 . 需先提报费用计划 . 经公司财务部组织审核后才可发生 费用。业务完结后 . 经财务部按照批准的费用计划进行审核 . 报公 司总经理批准后 . 方可在本项目列销。

第十五条 项目管理工作的移交、撤销 . 应满足以下条件:

1、工程项目已经开通并经过验收 . 项目部与使用单位的交接 手

续已办理完毕 . 经验收单位确认并形成书面材料后一个月内

.

项目进入移交、撤销程序 . 由公司项目管理部发出项目组织机构 移交预撤销通知单 . 各完工项目向公司相关职能部门移交工作。

2、按工程承包合同要求与接管使用单位(业主)签订《工 程质

量保修书》 . 经验收单位确认所形成的书面材料、 竣工资料、 工程技术总结、 会议纪要等有关技术资料列出清单向公司施工技 术部移交 . 并办理签字手续。

3、人员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相关手续 . 工资支付按相关规 定

已经办理。

4、依据工程承包合同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 完成

工程项目的验工计价、 竣工结算并报送公司财务部、 项目管理部。

5、与各分包商、供货商合同责任已经履行完毕。 《项目管理 目

标责任书》已经履行完毕 . 相关手续报送公司财务部、项目管 理部、物设部。

6、完成财务账户的移交、资金的回收(质保金除外)及债 权债

务的清理 . 移交前各项目部必须将职工备用金、应收押金、 应收垫付款、 应收代付款等内部债权债务清理完毕并报送公司财 务部。

7、试验设备移交、工程技术总结已按照公司的要求完成并 向公

司施工技术部办理交接手续。

8、剩余物资、小型机具、周转材料已按规定处置完毕

设备办理移交并报送公司物设部。

. 车辆

9、会计档案已向公司财务部办妥存档手续。

10、办公资产、档案、 行政印章和财务专用章移交各相关职 能

部门。

第十六条 项目组织机构撤销后 . 项目未尽事宜 (包括债权债 务)原项目经理部业务负责人或指定在职人员仍有责任和义务配 合上级相关部门处理遗留问题。

第四章 工程项目保修阶段管理

第十七条 保修阶段的工作内容

工程保修阶段的管理 . 主责部门是公司施工技术部 . 其内容 主要有:

1、组织工程质量回访并制定回访内容、形式及计划。 2、组织项目主责人 .代表公司行使原项目部的权力 . 履行原

项目部的义务;受理业主或使用单位的投诉等。

第十 工程质量保修 1、工程质量保修的确定:通过工程质量回访发现需要实施 工程保修 . 或接到使用单位的 《工程质量修理通知书》 后. 公司施 工技术部根据需保修的位置 . 通知原项目主责人到达现场分析判 断是否属于保修的范围 . 最终确定保修的范围及内容 . 并负责督 促其完成保修任务。

2、工程质量保修的实施: 保修的范围及内容确定后 . 由原项

目编制施工方案报公司施工技术部并由公司施工技术部组织公 司相关部门审核 . 报领导审批通过后由原项目实施保修。

3、工程质量保修的验收: 保修的范围及内容完成后 . 报业主

进行验收 . 验收通过后形成书面报告 . 报公司施工技术部备案。

第十九条 工程质量保修费用 1、由于原施工单位未按照国家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施工 造成的质量缺陷 . 由原施工单位实施保修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 任。也可由公司另行指定施工单位负责 . 费用从原施工单位的保

修金中支付 . 不足部分由原施工单位拨付。

2、由于设计单位、 使用单位或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的缺陷 .

其维修费用由原项目部与设计、业主协商按有关规定办理 . 并支 付给施工单位。

3、上述未包含费用由公司施工技术部和财务部审核后报领 导审

批 . 在工程项目的末次清算时列销。

第二十条 公司安质部组织与项目部共同完成工程创优工作 的各项事宜。

第二十一条 工程项目保修期满由公司施工技术部组织项目 部与接管使用单位办理相关交接手续。

第五章 工程项目保修期满之后阶段的管理

第二十二条 由于工程项目的质量是终身负责制 . 在工程项 目保修期满之后的阶段里 . 凡出现与项目施工质量等相关的各项 事宜. 由公司施工技术部负责组织项目原有主要负责人、公司各 相关部门参加解决。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各竣工项目部组

织机构符合移交撤销条件的 应及时向公司提出办理移交撤销手续。

第二十四条 各项目部要建立动态管理台账 . 定期汇报收尾 工作的进展情况并报公司各职能部门备查。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公司项目管理部负责解释。

附表:竣工项目移交、撤销审核表

项目名称(公章):

序 项目管理内容 号 项目经理:(签字)

个别遗留问 项目完成情况 题处理情况 公司主管部门 负责人审核签认 施工技术部 1 竣工验收交接 安质部 对业主的竣工 2 资料交接 施工技术部 对公司的竣工 3 资料交接 施工技术部 签订《工程 安质部 4 质量保修书》 施工技术部 对业主的末次 项目管理部 5 验工、结算 财务部 6 财会帐目移交 财务部 会计档案移交 财务部 7 技术总结移交 施工技术部 物资处理、车 8 辆移交 物设部 机械及小型机 9 具处理 物设部 人力资源部 10 具备撤销条件 财务部(审计) 项目管理部 后勤及办公用 综合办公室 11 品 人力资源部 公司主管领导:

备注: 1、本表完成情况和个别遗留问题处理情况由项目部如实填写

负责人审核签认•报公司领导批准。

•经公司主管部门

2

、本表所列未涵盖的内容 可增项歹

y明。一…………-••- _ ________ _____ __ 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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