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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全套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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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

理规定全套完整

Last updated on the afternoon of January 3, 2021

徐州市东方人民医院 改扩建门急诊病房楼工程

施 工 现 场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制 度

施工单位: 锦宸集团有限公司

编 制 人: 韩 乔 审 核 人: 孟 咸 明 审 批 人: 王 秋 林 二0一二年八月六日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1. 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为了加强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保证安全生产资金的有效投入,以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工伤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生命和身体健康,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

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99)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 项目财务应单独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科目,使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挪用。

2.须将合同工程造价款的1%~2%作为专项资金,每个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部应编制安全生产资金计划,上报公司财务、安全部门及分管领导审批,专项资金根据不同阶段对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要求,实行分阶段使用,原则上由项目部按计划进行支配使用,项目部安全员提出申请,项目经理批准后实施。

3. 专项资金用途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安全技术措施费用(含租赁设备费用) 1)“三宝”,即: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

2)“四口”,即:楼梯口、电梯口。通道口、预留洞口。

3)“临边”,即阳台周边、楼板周边、屋面周边、基坑周边、接料平台的两侧等。 4)施工用电,即:标准化电箱、电器保护装置、电源线路的敷设、外电防护设施。

5)施工机械与用具,即新增的安全设备、器材、装备、设备检验检测、维修保养、安全检测工具、仪器、仪表等。

(2)劳动保护用品的费用

按有关规定通知执行,其发生的费用列入劳动保护用品费用。 (3)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费用

1)安全生产宣传标语牌、横幅等宣传用品费用。

2)各类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操作证培训、复训,经常性教育培训等费用。 3)现场警戒警示标志等其他安全防护费用。 4)应急预案措施费、演练费。

4. 项目部在编制安全生产资金计划时,在充分考虑安全生产需要的同时,还要考虑利用现有的设备和设施,挖掘潜力,讲究实效,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与工程进度同步,避免安全生产资金脱节现象。

5. 属于专项资金范围内费用的使用与报销,按财务规定要求,经项目部经理审核签字确认后,方可向财务部门报销,公司财务部根据项目部使用情况每季度予以汇总,并同项目部对账,发现差错,及时整改。

6. 公司财务部与项目部每季度出专项资金投入与使用的报表: (1)《安全费用年度预算汇总表》。 (2)《安全费用年度预算表》。 (3)《安全费用预算与使用对照表》

(4)《安全费用预算与使用对照汇总表》

7. 公司对财务与项目部专项资金投入与使用的情况,由公司分管领导、安全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每季度进行一次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如下:

(1)检查项目部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使用的台账、报表等。 (2)实物与账册是否相符。

(3)报销手续是否齐全,报销凭证是否有效。

(4)财务设置科目与列入科目、记帐是否符合要求。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相关责任人及时予以调整整改,如屡次违反,公司将对责任人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8. 项目部编制的专项资金不足有缺额时,应及时追加投入资金额,新增的计划仍按上述审批的要求执行;项目部在工程竣工后,其专项资金尚有盈余,由项目部以福利、奖励等形式予以分配,或累计到下一个承接工程项目作为专项资金的积累。

9. 本制度由项目部负责编制、修订、解释,自开工之日起实施。

1-2. 项目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

施工现场带班检查和带班生产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集团公司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增强各级领导、员工的质量安全意识,全面落实质量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建质【2011】111号)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锦宸集团有限公司集团总部、分公司、子公司及直属项目部的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第三条 制度中所指的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解释如下:

企业负责人是指集团公司法人、总经理,主管质量、安全、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独立法人分公司、子公司及控股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技术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指项目经理、生产经理及技术负责人。 第四条 施工现场的范围:

施工现场指房屋建筑、市政、水利、桥梁、门窗施工作业场所

第五条 集团公司建立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检查和带班生产制度,并进行检查和考核。

企业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工作内容: 带班记录

督促、检查质量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落实质量安全生产责任制,推广先进质量安全生产技术 检查专案方案的编制、审批及专家论证情况 建立健全质量安全规章制度及具体落实情况 质量安全技术交底及有效实施情况

专项整治、隐患排查及整改实施(书面记录、现场查看) 质量事故、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六条:施工现场带班制度是指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和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

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是指企业负责人带队,实施对工程项目质量安全及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情况进行检查

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是指项目负责人在施工现场组织生产活动,并对质量安全工作进行有效控制

第七条:集团公司法定代表人是落实《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第一责任人,负责落实带班制度的实施。

第八条:集团公司施工企业负责人要落实定期带班检查制度,每月检查时间为工作日的25%(6天/月)。

集团公司施工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应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在集团公司及工程项目存档备查。

第九条: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文)施工时,建筑施工负责人应到场进行带班检查,因故不能到场的,应书面委托分公司或所辖片区域负责人对施工现场进行带班检查。

第十条:施工工程存在重大险情、重大隐患,集团公司施工企业负责人应挂牌督办,并到施工现场实际检查,及时消除险情和隐患。

第十一条:项目负责人负责落实工程项目带班制度,是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

项目经理不能同时承担2个以上(含2个)工程项目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的工作内容 层层落实质量安全生产责任制 认真做好带班生产记录并签字存档

组织实施质量安全专项方案和技术措施,检查指导质量安全技术交底 落实质量安全教育制度,提高全员安全意识(签字备查) 组织对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全设施及消防设施验收

对重大危险源实施有效管理和监控,重大隐患及时消除,保证施工安全 其他规范、标准规定的内容

第十三条:项目负责人每月的带班时间不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80%,需要离开现场时,应向建设单位请假,同意后方可离开,离开期间书面委托项目部其他负责人代理其工作,离开现场和到施工现场要做好记录,并分别在集团公司和项目部存档备查。

第十四条:集团公司将认真贯彻落实企业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检查和带班生产制度,加强对项目负责人带班制度的检查和考核,未认真执行该制度发生质量安全事故,除接受主管部门上限处罚外,集团公司另处罚10万元,并追究相关人员经济与刑事责任。

1-3 专项施工方案编审制度

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编审制度

1、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的编制由项目部技术员、项目技术负责人等有关人员进行。

2、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核、审批工作,由工程部有关技术人员审核,然后送总工(公司技术负责人)或分管质安副总审批。 3、管理内容与要求

(1)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意义和原则

施工组织设计是指导施工准备、组织施工的全面性的技术、经济文件。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必须贯彻的原则是:统筹规划,科学地组织施工,建立正常的生产秩序,充分利用空间,争取缩短时间,推广采用先进施工技术,制定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施工的技术措施,用少量的人力、财力取得优良的工程质量和最佳的经济效果。

(2)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的深度和要求

施工组织设计一般应根据茖规模大小、结构特点和技术繁简程度及施工条件,编制深度不同的施工组织总设计和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①建筑群体应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小型项目和一般工程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②大面积加固工程、重要的扩建、改建工程,应视工程繁简编制相应的施工组织设计;

③工业设备安装和机械化施工,应单独编制专业施工组织设计。

④较大规模的拆除工程,疑难结构的拆除分项工程,必须编制施工方案。

(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基本要求

①贯彻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施工程序,根据合同精神和计划要求,科学地安排施工。

②贯彻施工技术规程、操作规程,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降低工程成本,提高机械化施工程度,提高劳动生产率。

③运用科学方法,组织立体交叉,平行流水作业,运用网络技术,确定最好的施工组织方案。

④落实季节性施工措施,确保全年连续施工。

⑤尽量利用正式工程、现场、原有建筑物、就近已有的设施,减少现场临时设施搭设工程量。

⑥按实际条件,作人力、物力的综合平衡,组织均衡施工,尽量利用当地资源,减少物资运输量,节约能源。

⑦精心地进行施工总平面布置,节约施工用地,力争不占、少占用地,做好文明施工。

(4)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发放和管理

①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一式四份,工程部、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各一份,另一份工程部有关科室存底。

②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是施工组织设计的实施者,在安排检查施工计划,组织施工活动时,必须严格按设计部署执行。 1-4 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安全技术交底必须与下达施工任务同时进行,各工种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固定作业场所的工种对不同作业部

位,不同作业内容,进行分单位、分部中、分项工程定期交底,并要有交底人签字。

2、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应包括工作场所的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注意事项等,既要针对性,又要简单明了。 3、班组长每天的班前会根据当天的施工任务、特点,做好针对性的书面安全交底,并要有书面记录。

4、新进场班组必须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再上岗。

1-5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一、总则

1、为了全面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法令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和安全操作技能,减少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从根本上保证职工的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不受损失,必须加强对全体职工进行教育,培训和考核,使其自觉遵守纪律,确保生产,特制订本制度。

2、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有责任向所属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思想教育和安全生产技术知识教育和培训,使职工牢固树立“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思想。

3、进场职工都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每次教育后都必须进行考试,不及格者留下继续学习,待合格后方可分配工作。考试成绩应存档待查。 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1、公司(厂)级教育、培训。是对新入场的职工以及到工地参加学习的学生(人员),在分配到项目(车间)前进行的教育、培训。时间为3—5天,主要内容如下:

(1)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和规章制度。

(2)机械设备,临时用电,消防防火的一般安全知识。

(3)进行典型事故案例的教育,讲解一般安全知识和预防事故的基本知识。

教育方法:采取讲课、报告、座谈、参观展览、挂图及安全录像等,可按入场人数多少、文化程度高低,采取不同的教育方法,但必须切实有效,防止内容单调、枯燥无味和做形式,走过场,最后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分配到项目。

2、项目(车间)安全教育、培训是新入场职工或学习人员(学生)分配到项目(车间)后,由项目负责人组织的安全教育(又称二级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为1—3天,教育内容包括以下几点:

(1)本项目工程(车间)的安全生产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纪律、安全注意事项。

(2)介绍施工现场(车间)的危险场所,危险设备及尘毒作业分布情况和发生事故的规律等情况,介绍消防防火和预防事故的基本知识。

(3)讲解本单位所使用的设备情况和发生过的工伤事故案例和应汲取的教训。

教育方法:由项目负责人组织并进行讲解,参观现场,提出要求,然后座谈讨论提高认识,经过考试合格后,方可分配到班组。

3、班组安全教育、培训是新工人到岗位工作开始之前,由班组长负责组织进行的第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时间1天,主要教育内容如下:

(1)班组安全生产情况,工作性质和职责范围,岗位工种的工作特点,机械设备的操作方法,各种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

(2)工作地点的环境卫生和尘毒、尘源、危险设备和危险场所的分布情况和控制方法,介绍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的使用方法。

(3)讲解消防防火的有关事宜,介绍本班组以往发生事故(含未遂事故)的教育和预防措施。

(4)讲解触电、火灾、爆炸及机械设备等一般事故的抢救方法和事故报告的方法法和程序。

教育培训方法:实地讲解、座谈讨论、提问解答,以老带新,包教包学,力求生动具体,安全知识与生产操作相结合。

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完后,应及时填写职工三级教育、培训登记表,教育、培训者和被教育、培训者必须在“登记表”上签字认可,否则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无效。

4、特种作业人员的专业培训教育。这主要是对电工、电焊工、架子工等操作人员的培训教育,这些人员必须经劳动部门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操作证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年审。

5、管理人员年度培训内容包括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规定,从思想上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增强安全生产的法制观念,熟悉法律的有关条款,明确自己的安全生产职责,任务及实施方法,熟悉工作流程,掌握预防事故的方法和急救措施。第一次必须经专业培训,获得安全资格证书,以后每年应进行新内容安全培训,培训时间应不少于20学时。

6、专(兼)职安全人员年度培训包括熟悉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定、法规、条件、标准的有关条款,并能及时查阅,引用熟悉施工,生产的工艺流程及主要危险和采取的措施,熟悉自己的安全生产职务,任务及实施方法,能独立调查,分析事故,独立完成对施工现场安全的检查,提出隐患,指出防范措施等。专职安全检查员必须经专业培训,取得安全员证,每年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40学时。

7、变换工种职工必须得新学习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本工种。

8、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培训,这是职工业余学习的必修内容,也是安全管理中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应贯穿生产的全过程。

教育、培训形式:安全生产日、安全生产周、“百安活动”、班前班后会、安全工作例会、广播、通讯报道、黑板报、事故现场会、安全教育陈列室、安全教育展览、安全录像等,运用以上各种形式,讲解安全生产制度,操作规程,发动群众制定安全生产措施,表扬安全生产中的好人好事,抓典型、抓样板、推动安全管理工作,同时通过宣传教育,发动群众查找隐患,杜绝违章,确保安全生产。

1-6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制度

一、公司每季度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由公司生产副经理任组长,公司安全检查组全体成员参加,主要是查思想、查纪律、查制度、查领导、查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

二、项目(车间)每周由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对本项目工程范围内各种机械的运行,施工用电的管理,安全防护设施的完好,脚手架的搭设,内业资料,现场文明施工等情况进行详细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做到“四不放过”,“四落实”,即落实人员、落实时间、落实措施、落实经费,认真整改。

三、班组每班开展好班前讲话,班中检查,班后小结工作,同时开展自检,互检,交接检查活动,各工序间不留事故隐患。

四、坚持开展冬季防火、夏季防洪防爆,防暑降温和危险场所,部位的专业检查。

五、开展好节假日前后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检查工作。 六、各种检查均要作好检查记录,检查后要认真总结,并将小结情况逐级上报,班组检查除外。

1-7 班组安全活动制度

班组安全活动制度

1、安全生产是当天的第一目标,从这个目标出发,必须使人人知道安全生产的重要性。

2、班组长应根据当日工作内容,进行班前安全技术交底,讲解安全操作规程及注意事项。

3、应检查操作岗位周围的安全生产环境,发现问题应立即整改。

4、应检查操作人员安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情况及其他不安全行为,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或制止进入施工现场。

5、应检查劳动使用工具、材料、电气、设备的安全状况。 6、下班前进行总结,班后下岗检查,每月开展安全讲评活动。

1-8 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

一、各项目开工前,项目负责人必须与公司签订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定出具体的安全指标。

二、项目负责人与施工员签订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定出具体的安全指标。

三、施工员与班组长签订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定出具体的安全指标。

四、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安全管理责任制及各级安全责任,对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司和项目部将其认真考核。

五、公司考评组每月对项目负责人,副负责人执行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及对照各自的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条款落实执行情况决心考核。

六、考核结果将与月评奖挂钩,并作为工作业绩的重要依据。工程竣工验收后,根据安全站对该工程的安全结论评价,兑现奖惩。

1-9 危险源辨识与管理制度

危险源辨识与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推进危险源识别、评价及监督管理制度的实施,提高对事故的防范能力和对重大危险源的控制力,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消除事故苗头,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总工程师负责危险源识别与风险评价的领导工作,并对确定的重大危

险源审核批准。

二、公司安全小组及项目部负责排查、识别所辖范围内的危险源并实施和管

理。

三、公司安全小组负责组织危险源的识别、汇总、分析、评价和确定,各相关

部门协助实施。

四、危险源识别范围:a) 本公司在生产和服务活动中存在或可能发生的危险源

b) 所使用的产品或服务中存在或可能发生的危险源。 c) 识别危险源应充分考虑常规、非常规两种活动状态和过去、现在、将来三个时态。

五、危险源识别方法危险源的识别采用现场排查法,由安全检查人员同其他相

关人员在现场进行识别、观察。

六、风险评价采用LEC评估办法,它综合考虑各个环节发生事故的可能性,人

员暴露在这些环境的频率以及一旦发生事故所产生后果的严重性等三方面因素,采取“评分”的办法和对比的手段,根据总的危险分值简易评价作业环境的潜在危险性。

七、公司安全小组成员根据本程序的规定组织有关人员对所辖场所的危险源进

行评分评级,确定重大危险源并实施控制。

八、重大危险源管理: 1、公司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体系和识别监控小组(由安全管理小组

兼),明确相关人员的职责。

2、各部门经理负责组织本部门有关人员对工作现场进行危险源辨识、评价,列出一般危险源和重大危险源,确定监控时间和监控巡查时间 3、公司建立重大危险源识别监控台帐。各部门每月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评

价,每季度分别向安全管理小组上报。 4、各部门对识别出的重大危险源要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和应急救援措施及监控责任制度,报安全小组审核,总经理审批。 5、各部门必须设置专人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控检查,并留有监控检查纪录。 1-10 应急救援制度

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第一条 公司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部”由总经理、副总经理、工程部、物资部、安质部、办公室、项目领导及项目各部门组成,发生事故时以指挥部为主负责全公司救援工作的组织和指挥。

第二条 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由总经理担任,副指挥由主管安全和主管生产副经理担任,下设协调联络组、后勤保障组、抢险救灾组、安全保卫组、医疗救护组。

第三条 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职责: 总指挥:总经理

(1)全面负责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应急处理的指挥和协调,对事故与灾害的紧急处置迅速作出判断与决策;

(2)复查和评估事故(事件)可能发展的方向,确定其可能的发展过程; (3)指挥现场人员撤离,确保任何伤害者都能得到足够的重视; (4)决定事故现场是否实行交通管制,协助场外应急机构开展服务工作;

(5)与场外应急机构取得联系及对紧急情况的处理做出安排; (6)及时向上级安全部门报告重大伤亡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7)在紧急状态结束后,控制受影响地点的恢复,并组织人员参加事故的分析和处理; 副指挥职责:

1、副经理(安全)

(1)协助总指挥工作,负责组织编写项目总体应急预案,提出抢险报修及避免事故扩大的临时应急方案和措施;

(2)指导抢险,实施应急方案和措施并修补实施中的应急方案和措施存在的缺陷;

(3)评估事故的规模和发展态势,建立应急步骤,确保员工安全和减少设施和财产损失;

(4)审核工程安全技术交底资料,发生应急救援事件时为组长决策提供技术支持;

(5)组织绘制事故现场平面图,标明重点部位,向外部救援机构提供准确的抢险救援信息资料;

(6) 总指挥不在现场时代行工作。 2、副经理(生产)

(1)负责应急现场的直接指挥以及组织应急救援方案的演练; (2)负责组织专业救灾队伍进行事故中心地带的抢救与救灾工作;

(3)负责组织救灾队伍进行紧急情况下配合或替换专业救灾队伍抢险与救灾,防止事故或灾害扩大与蔓延。在事故调查清楚并定性的条件下,尽快清理现场,恢复生产。

协调联络组:生产调度(办公室)

(1)设立与应急中心的通讯联络,为应急服务机构提供建议和信息; (2)负责事故或灾害的紧急救险、救灾与处置情况的通讯指令的传达,保证领导指挥机构与各成员之间,本单位与上级和周边单位之间(如地方消防、医疗机构)信息及时沟通,完成调度、汇报、通告与救援工作;

(3)负责在整个救险救灾过程中与遇险人员的家属联络和接待,作好精神和生活上的安抚工作;

(4)负责对外消息的发布与澄清事宜; (5)负责保险索赔事宜的处理,做善后事宜;

(6)负责应急过程的会议、记录与整理,应急事件结束后向应急领导小组提交会议记录报告。

后勤保障组:物资部

(1)负责应急所需的机械、装备、材料、生活保障物资的供应、组织、调集工作;

抢险救灾组:救援队

(1)在第一时间内组织现场安全抢险救灾工作,对抢救过程中的工艺设备、管线以及电力等进行调整和控制,并及时报告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报告现场情况。

(2)负责组织医疗人员对事故现场受伤人员的临时抢救和临时处置,并协助医护人员护送重伤员到相应的医疗机构治疗;

(3)抢险抢修或救援结束后,直接报告最高管理者并对结果进行复查和评估;

(4)负责组织调查事故经过,查明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并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5)应急事件结束后向应急领导小组提交抢险救灾实施报告。 安全保卫组:安质部

(1)事件发生后组织警戒保卫人员封闭事故现场、隔离事故或灾害区域; (2)负责保护现场、组织人员对事故现场照相取证;

(3)负责维持秩序、疏通交通等工作;协助、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对伤亡事故的处理。

医疗救治组:卫生部门

(1)负责在外部救援机构未到达前,对受害者进行必要的抢救(如人工呼吸、包扎止血、防止受伤部位受污染等);

(2)区分伤重程度,使重试受害者优先得到外部救援机构的救护; (3)协助外部救援机构转送受害者的治疗效果,并将治疗进展情况及时反馈给应急领导机构,以便领导及时做出决策。

第四条 安质部及相关科室要根据分公司各类预案要求及时开展救援演练工作。

第五条 分公司内事故报警方式采用内部电话和外部电话线路进行报警,由指挥部根据事态情况通过分公司内部电话发布事故消息,做出紧急疏散和撤

离等警报。需要向社会和周边发布警报时,由指挥部人员向政府以及周边单位发送警报消息。事态严重紧急时,通过指挥部直接联系政府以及周边单位负责人,由总指挥部亲自向政府或负责人发布消息,提出要求组织撤离疏散或者请求援助,随时保持电话联系。

第七条 分公司应急救援人员之间采用内部和外部电话线路进行联系,应急救援小组的电话必须24小时开机,禁止随意更换电话号码的行为。特殊情况下,电话号码发生变更,必须在48小时内向指挥部报告。指挥部必须在24小时内向各成员和相关部门发布变更通知。

第八条 现场事故应急处理的首要任务是控制和遏制事故,从而防止事故扩大到附近的其它设施,以减少伤害。在处理事故时要坚持以下原则:

(1)消除事故原因; (2)阻断泄漏;

(3)把受伤人员抢救搬运到安全区域;

(4)危险范围内无关人员迅速疏散、撤离现场;

(5)事故抢险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和必要的防范措施后,迅速投入排险工作;

第九条 安排对工人情况进行记录,包括姓名、工作岗位、工作班次、地址等,并保存在应急控制中心,还要定期更新,以便在应急疏散人员时保证所有人员都疏散到位。发现缺员时,应及时报告所缺员工的姓名和事故前所处的位置等。

第十条 事故发生后,要迅速划定事故现场隔离区范围,防止无关人员误入现场造成伤害,同时要做好隔离区的交通速到工作。

第十一条 事故得到控制后,要立即对现场进行洗消并迅速成立事故调查小组,在对现场进行采取摄像、拍片等取证分析后,由总指挥下达解除应急救援的命令。在涉及到周边社区和单位的疏散时,由总指挥通知周边单位负责人员或者社区负责人解除警报。

第十二条 救援小组、事故发生当事人必须在24小时内组织召开事故分析会(特殊情况可以延期,最多不超过三天),救援小组必须在召开事故分析会的48小时内将处理结果报公司领导,处理结果将在现场进行通报,让全体员工受到教育。

第十三条 处罚

(1)对违反制度规定,不积极执行救援任务、不配合救援工作的相关人员处200员罚款,严重的降职甚至解除劳动合同。

(2)对事故当事人处200-1000元罚款,并进行安全教育,情节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

1-11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购置(租赁)

1、进入工地的机械必须是正规厂家生产,必须具有《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

2、严禁购置和租赁国家明令淘汰产品,规定不准在使用的机械设备。 3、严禁购置和租赁,经检验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机械设备。 4、严禁租赁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没有改造或维修价值的机械设备。 二、安装(拆除)

1、机械设备已经国家或省有关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并通过了国家或省有关主管部门组织的产品技术鉴定。

2、不得安装属于国家、本省命令淘汰或限制使用的机械设备。

3、建筑施工企业采购的二手机械设备,必须有国家或省有关部门核准的机械检验检测单位出具的质量安全技术检测报告,并由使用单位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和质量进行验收,符合安全使用条件,经使用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同意。

4、各种机械设备应备下列技术文件:

(1)机械设备安装、拆卸及试验图示程序和详细说明书; (2)各安全保险装置及限位装置调试和说明书; (3)维修保养及运输说明书; (4)安装操作规程;

(5)生产许可证(国家已经实行生产许可的起重机械设备)、产品鉴定证书、合格证书;

(6)配件及配套工具目录; (7)其他注意事项.

(8)5、从事机械设备安装、拆除的单位,应依法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和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在资质证书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机械设备安装、拆除活动。

(9) 6、机械设备安装、拆除单位,应当依照机械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及本规定的要求,进行安装、拆除活动,机械设备安装单位对其安装的机械设备的安装质量负责。

(10)7、从事机械设备安装、拆除的作业人员及管理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建筑机械设备作业人员岗位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管理工作. 三、验收检测

1、机械设备安装单位必须建立如下机械设备安装工程资料档案,并在验收后30日内将有关技术资料移交使用单位,使用单位应将其存入机械设备的安全技术档案:

(1)、合同或任务书

(2)、机械设备的安装及验收资料

(3)机械设备的专项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

2、机械设备安装后能正常使用,符合有关规定,和使用等技术要求。

四、使用

1、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操作必须严格执行机械技术操作规程和技术交底。3、非机具工操作要追查责任者,并按公司规定处理。

五、保养1、定期保养的目的:机械设备正确合理的使用和精心及时的维修保养,其目的在于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延长机械设备的使用寿命,防止不应有的损坏、和不应有的机械事故。

2、保养作业项目:清洁、润滑、调整、坚固、防腐等。

六、维修改造

1、小修:小修的工作内容,主要是针对日常定期检查发现的问题,部分拆卸零部件进行检查,修整,更换或简单修复少磨损件,同时通过检查,调整、紧固机件等技术手段,恢复设备的性能。

2、项修:项修是根据设备的实际技术状态,对状态劣化已达不到生产工艺要求的项目,按实际需要而进行的针对性的修理,项修时一般要进行部分拆卸、检查、更换或修复失效的零件,必要时对基准件进行局部修理和校正,从而恢复所修复部分的性能和精度,以保证机械在整个大修间隔内有良好的技术状况和正常的工作性能。

3、大修:设备大修是机械在寿命期内周期性的彻底检查,和恢复性修理,大修时,对设备的全部或大部分部件解体,修复基准件,更换或修复全部不合用的零件,修理设备的电气系统,修理设备的附件以及翻新外观等,从而达到全面消除修前存在的缺陷,恢复设备的规定、技术性能和精度。

七、报废的规定和要求

当设备不能大修时、没有修理的价值时。 1-12 临建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临建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1、现场临建设施应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进行合理布置。 2、临建设施的设置应符合相关标准规定,体现企业文化内涵。 3、现场作业区、生活区、办公区应分开设置,并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4、现场围档采用硬质材料,做到稳固、美观。

5、现场搭设轻钢结构的活动用房应符合相关规范规定,并组织验收。

6、食堂应远离厕所、垃圾点等污染源,做到通风、卫生、地面排水良好。

7、临建设施严禁采用水泥预制板式活动房屋,禁止使用石棉瓦。

8、宣传栏、报栏等设施做到稳固、美观、防雨。 9、配电房应符合施工临时用电规范要求。

10、安全检查时也对临建设施的安全使用状况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处理。

1-13 职业健康与劳动保护制度

职业健康与劳动保护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工会法、安全生产法等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使全体职工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得合法权益,预防伤亡事故和职业病危害,确保职工的安全和健康,制定本劳保制度。

一、加强劳动保护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把保护劳动者健康和安全作为一项重要目标来抓,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之间的矛盾,变不安全为安全,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职工依法享有休息的权利,公司项目可根据工作和季节等需要,调整作息时间,搞好劳逸结合,保证劳动者有合理的休息时间,使职工精力充沛,减少或消除工伤事故。

三、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搞好劳动保护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使广大职工掌握劳动保护的科学组织,提高安全操作技术水平,避免工伤事故和职业危害发生。

四、积极开展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和劳动保护工作,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和消灭职业危害。

五、根据妇女的生理特点,对劳动妇女进行特殊保护。

1-14 劳动防护用品(具)管理制度

劳动防护用品(具)管理制度

保证员工在工作中的安全与身体健康,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工作,使劳保用品的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国家《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劳保用品配备标准》以及企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劳动防护用品的定义

本制度所指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劳动者在本企业服务期间,在为企业创造利益的劳动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或职业危害所配备的防护装备,即因工作需要为员工配备或提供的工作服、手套、防护口罩、耳塞等劳动安全防护用品及毛巾、肥皂等个人清洁卫生用品。

第二条:劳保用品的管理原则

一、劳保用品的管理必须贯彻“确保安全、质量可靠、杜绝浪费、按需配备”的原则,使劳保用品确实起到保护劳动者安全、健康的作用。

二、劳保用品必须依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件,对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发给不同的劳保用品。

三、劳保用品是为劳动提供保护的必要物质条件,员工上岗作业必须按规定使用,劳保用品不得移作他用或领而不用。

四、劳保用品必须按规定标准以实物形式发放给员工,不得以发放劳保用品的名义发放其它物资。

第三条:劳保用品的管理

一、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标准、发放范围、使用期限和技术标准由矿供应科、人事劳资科共同负责拟定。

二、劳动防护计划的编制:根据企业具体情况由供应科、人事劳资科共同向矿上提报年度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定样采购计划,依据批准后计划进行采购。

三、采 购:由供应科负责按领用标准,保质保量采购。 四、库存管理:由供应科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库存管理。 五、劳保用品的使用发放管理

(一)劳保用品发放时由人事劳资科建帐审定核实,供应科发放。 (二)劳保管理、发放单位双方均须建立职工劳保台帐和单位集体领用劳保台帐,并明确使用人领用时间、物品及数量,严格按发放标准发放,不到期领用由发放单位折价扣款,属个人领用,开具票据由财务执行,属集体的扣款,由人事劳资科执行。个人劳保领用不到期辞退者,由发放单位在职工辞退表中注明扣款。

(三)劳保用品领取:按月固定领取的由队组审报领取,发放时职工签字,个人劳保卡上领取的由个人或单位集体持卡领取,办公室负责矿领导劳保领取。

(四)人事劳资科根据劳动保护,不劳动不保护的原则,在审定职工领取劳动用品时,以本人出勤工数为依据,确定领发日期。原则规定月出勤达18天以上计为一个月,年出勤210天为一年进行计算和审核。每月领取的劳动用品,月出勤不达10天者,劳保不计发,当月的劳保在次月初审核领取。当月有出勤,在次月审核时,该职工已离职的不发放,调动岗位的,按原单位出勤审核。

(五)人事劳资科每半年对各工种,岗位人员进行一次审核,凡工种发生变化,必须立即重新审定个人劳保发放标准。

(六)劳动防护用品以使用期限全过程折旧其固有价值,员工离职未满使用期限劳动防护用品,按未满使用期限向矿支付剩余价值(剩余价值=劳保的实际价值/劳保规定使用期限×剩余期限); (七)集体劳保的管理

1、 对一些岗位发放的劳保,如雨衣、棉衣棉裤、棉大衣、连脚雨裤、电焊手套、耳罩等属集体劳保。由单位根据岗位编制所需写出申请,由人事劳资科审核,分管领导签字后,集体领取、发放、保管。人事劳资、供应分别入帐。

2、领用单位对集体劳保进行建帐管理。职工领用集体劳保在完成工作或岗位变化,或劳保不到期辞退,均由领用单位负责交接清楚。矿上不再由于人员变化补充集体劳保。对集体劳保不到期领用,将按照劳保的使用期限折价扣除费用。

3、对集体领用劳保物品发放标准,除雨衣外其余仍按原标准执行。雨衣发放标准:井筒检修工,1套/年;井底把钩,1套/年;副井底水窝清淤工,1套/3年;采煤工、掘进工等因工作地点淋水临时发放雨衣,1套/2年;特殊情况下,集体劳保使用期限由领导另定。

(八)必须严格按规定和标准发放领用劳动防护用品,凡违反规定或造成其它不良影响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劳保用品的发放除一次性用品外,其余实行以旧换新制度(如:矿灯、自救器、矿帽、绝缘水鞋、电焊手套、电焊帽、耳罩等)。

(九)新入矿员工,当月15日前到岗劳动防护用品以全月配备标准领发,15日后到岗按半月配备标准领发。

(十)个人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由个人负责领用、管理、清洗、修补、报废、更换;集体领用的劳保用品由集体负责管理、维护、报废、更换;专用劳动防护用品(如矿灯、自救器)由机电队负责管理、维护、报废、更换。 (十一)临时兼任岗位所需特定劳动防护用品采用借用制方式管理,由供应

科统一管理,按实际生产所需借用。

(十二)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必须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操作规程、使用规范等相关规定。

第四条: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的日常检查与监督

各使用部门要做好劳保用品规范使用指导,布置安全工作和注意事项,检查员工劳保用品的使用情况。供应科、人事劳资科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条:对违反本规定造成经济损失的或因不按规定使用防护用品及随意拆改防护用品而发生的人身伤亡,要追究本人及相关领导的责任并承担相应造成的损失。由队组统一领取的职工个人劳保用品,必须全额发放给职工本人,严禁以各种名义克扣,违者按5倍罚款。

第六条:常备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范 一、劳动保护手套的使用规定:

(一)布手套使用在装卸、搬运、堆放生产过程及设备安装维护过程中; (二)搬运或接触有刺激、有腐蚀、有毒等化学品或工业用品时必须佩带橡胶手套;

(三)电焊、气焊、气割操作时必须佩带电焊手套;

(四)旋转设备操作中严禁佩带手套,维护电工带电作业必须佩带绝缘手套;

二、防尘防毒口罩的使用规定:

(一)井下工作面等粉尘环境岗位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必须佩带防尘口罩; (二)接触有刺激、有腐蚀、有毒或不确定性能化工原料、溶剂、助剂时必须佩带防毒口罩;

三、工作服、防护胶鞋、防护脚盖、安全帽、矿灯、自救器的使用规定:

(一)所有员工在工作岗位都必须穿规定工作服,井下员工必须佩戴安全帽、矿灯、自救器;

(二)工作面水大时必须穿防护雨衣;

(三)从事电焊、气焊、气割操作时必须佩带防护脚盖; (四)维护电工带电作业必须穿绝缘胶鞋; 第七条:劳动防护用品的费用

一、劳动防护用品采购供应所有费用统一由矿财务部门专项列支; 二、员工按配备标准及使用期限标准领用的劳动防护用品矿免费提供; 三、员工超标准领用劳动保护用品按采购供应价收取成本费用。

1-15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为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增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实际安全操作技能,减少伤亡人数,保证安全生产,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特种作业的概念

特种作业是指在生产劳动过程中技术含量高,容易发生伤亡事故,对操作人员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称为特种作业,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 二、特种作业的范围

1、电工(运行、维修)作业。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3、建筑登高架设作业。

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工作认真负责,遵章守纪。 2、年满十八周岁。 3、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4、按上岗要求的技术业务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成绩合格。 5、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本工作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四、复审与培训

1、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和<<电工进网许可证>>人员,每两年进行一次复审,运行电工每年复审一次,未按期复审和复审不合格者,其操作证和进网许可证自行失效。

2、凡到期复审的特种作业人员,由单位申报将复审人员的操作证、许可证,交到公司安保部统一办理,管理。 五、复审内容

1、检查作业期间安全行为,违章记录和事故责任。 2、安全技术知识培训和事故案例教育。 3、进行理论和实际考核。 4、健康体检。 六、日常管理

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

2、本公司应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做好申报、培训、考核、复审的组织工作和日常工作。

3、建立建全特种作业人员的档案,考核试卷和体检表等由职业培训学校同意存档。

4、离开特种作业岗位一年以上的人员,须重新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后方可以从事原作业。

5、特种作业人员违章作业,应视情节给予批评和吊扣,吊销其操作证,造成严重后果者,应按有关规定和制度进行处罚。

1-16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加强生产安全管理意识,真正把生产安全当作头等大事来抓,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法》、《建筑法》、《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等相关条例条令,结合我项目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生产安全事故应按规定时间及时上报,事故处理本着“以事实为依据,公正、公平、公开”和“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程序:

(1)依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的规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为:

1)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者逐级报告企业负责人。

2)项目负责人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所在地劳动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工会。

3)发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的企业应当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2)依据《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的规定,工程建设重大事故的报告制度为:

1)重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部门必须以最快方式,将事故的简要情况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2)项目部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事故发生地的市、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3)重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按1)所列程序和部门逐级上报。

4)重大事故书面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项目、企业名称;

② 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③ 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④ 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⑤ 事故报告单位。

(3)依据《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的规定,对于建设工程特别重大事故的报告要求如下:

1)特大事故发生单位在事故发生后,必须做到:

① 立即将所发生特大事故的情况,报告项目管理部门。

② 在24小时内写出事故报告。

2)涉及军民两个方面的特大事故,项目管理部门在事故发生后,必须立即将所发生特大事故的情况报告当地警备司令部或最高军事机关,并应当在24小时内写出事故报告,报上述单位。

3)特大事故报告应当包括的内容同“重大事故书面报告应当包括的内容”。

1-17 分包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 对工程分包单位资质验证

(1)审核分包单位营业执照中的施工承包范围、注册资金、执照的有效期限。

(2)审核企业性质。

(3)审核经营手册,查阅其承担过的施工项目、施工面积或承担过的工作量。

(4)审核资质等级证书,外省市施工队伍的进入当地许可证及有效期限、施工人员的核定数量。

(5)审核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三类人员(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安全考核合格证,对以往有无重大伤亡事故作必要调查。

2. 对劳务分包单位核验

(1)审核劳务分包单位的务工人员持证状况(身份证、暂住证、健康证、就业证、资格证)。

(2)审核证件有效性,是否符合当地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对劳务人员的持证要求。

3. 分包单位的选择

(1)从本企业发布的《合格分承包方名录》中选择工程分包单位。 (2)从本企业发布的《合格劳务分包方名录》中选择劳务分包单位。 (3)对名录以外的分包单位,按本企业规定程序进行评定和审批。

4. 分包合同签订要求

(1)必须严格执行先签合同,后组织进场施工的原则。

(2)签订分包合同的同时,必须签订有关附件:“安全生产协议书”、“治安、消防管理协议”等。

(3)合同应明确总包与分包的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分包单位应对总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必须服从 总包单位的安全管理。

5. 分包队伍进场

(1)工程项目部主要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向分包单位负责人及有关人员进行施工安全总交底。

(2)以分包合同为依据,交底内容包括施工技术文件、安全体系文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文明施工 管理要求。 (3)交底应以书面形式,一式两份,双方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签字,并保留交底记录。 (4)总包方负责协助解决分包方住宿、就餐、饮用水等生活需求。 (5)合同施工过程中应由总包向分包提供的机械设备、安全设施笔防护用品,双方必须办理书面移交手续,签字生效。 6. 分包队伍施工过程安全控制 (1)分包队伍施工人数超过50人以上,应由分包单位指派专职安全人员,协助总包方

对施工全过程执行监控。 (2)分包队伍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遵守总包单位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和接受总包的监督管理。 (3)分包队伍自带各类机电设备,必须向总包提供有效的验收合格证明。 (4)分包队伍各施工班组必须进行“三上岗一讲评”活动,并设立台账记录。 7. 业主指定分包队伍的管理 (1)原则上总包单位有权利和义务对其检查、监督和管理。 (2)业主指定的分包方与总包签订分包合同,总包应同自己选择的分包方一样实施评价、管理和控制。 (3)建立分包方评价档案。 (4)项目部对分包方施工过程进行控制管理,做好日常管理考核资料的积累,为以后对分包方的业绩评定提供证明材料。 (5)公司有关部门对分包方安全管理状况和能力进行年度安全业绩评定。 (6)分包方如对安全管理松懈,整改措施不到位,事故频发,总包方将给予处罚,还可作清退处理。

1-18 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一、现场按安全文明施工要求设置八牌一图: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

督电话牌、消防保卫制度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进入施工现场须知牌、应急预案公示牌、农民工维权公示牌、现场总平面示意图。 二、现场临时设施、周围设备材料等放在适当位置,材料库内要清洁,物品摆

放整齐,各种台帐单据齐全清楚。

三、施工区道路要畅通、平坦、整洁,场地要平整,排水畅通、自成系统,建

筑物四周保持清洁。

四、现场机械安全设施齐全有效,塔吊安装必须经过验收合格方可使用,砂浆

机、砼搅拌机、木工、钢筋机械都要设棚,位置要适当合理,操作面做到工完场清,建筑垃圾要随干随处理。

五、施工现场治保组织、规章制度要健全,管理人员要严守岗位,敢于同一切

违法分子作斗争。施工现场必须配备消防器材,设置防火标志。

1-19 卫生管理制度

卫生管理制度

为创造一个舒适、优美、整洁的工作环境,树立公司的良好形象,制定本制度。

一、卫生管理的范围为公司各部门、工地办公室的办公室、会议室、厕所、花坛、绿地及走廊、门窗等办公场所及其设施的卫生。

二、卫生清理的标准是:门窗(玻璃、窗台、窗棂)上无浮尘;地面无污物、污水、浮土;四周墙壁及其附属物、装饰品无蜘蛛网、浮尘;照明灯、电风扇、空调上无浮尘;书橱、镜子上无浮尘、污迹,书橱、档案橱内各类书籍资料排列整齐,无灰尘,橱顶无乱堆乱放现象;办公桌上无浮尘,物品摆放整齐,水具无茶锈、水垢;桌椅摆放端正,各类座套干净整洁;微机、打印机等设备保养良好,无灰尘、浮土;厕所墙面、地面、便池清洁干净,无杂物、无异味;花坛、绿地内无杂草、杂物。

三、卫生清理实行部门责任制,部门负责人为责任人。各部门办公室的卫生,由各部门负责日常保洁。公共卫生清理实行区域负责。

四、责任区卫生清理每周集中进行一次,日常保洁每月由办公室牵头进行卫生检查评比。

五、要认真对待卫生清理和卫生检查评比工作,积极主动地搞好卫生清理,不得因卫生清理不达标而影响公司的整体评分。

六、卫生检查评比结果累计存档汇总,列入年终评先树优工作的内容。

1-20 建筑工地集体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建筑工地集体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一、建立健全的卫生管理组织制度

1、施工单位负责人为工地食堂的卫生责任人,全面负责工地食堂的食品卫生工作。每个工地食堂还要设立专职或兼职的卫生管理人,负责工地食堂的日常食品卫生管理工作。

二、严格做好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工作

1、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到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体检单位进行体检,取得健康证明才能上岗。发现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患者应及时调离。从业人员每年体检1次。

2、切实做好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工作。上岗前必须取得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才能上岗。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每2年复训1次。 三、落实卫生检查制度,勤检查,保卫生

1、卫生管理人员每天进行卫生检查;各部门每周进行一次卫生检查;单位负责人每月组织一次卫生检查。各类检查应有检查记录,发现严重问题应有改进及奖惩记录。

2、检查内容包括食品加工、储存、销售的各种防护设施、设备及运输食品的工具,冷藏、冷冻和食具用具洗消设施,损坏应维修并有记录,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四、建立健全的食品采购、验收卫生制度,把好食品采购关

1、采购的食品原料及成品必须色、香、味、形正常,不采购腐败变质、霉变及其他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的食品。

2、采购肉类食品必须索取卫生检验合格证明;采购定型包装食品,商标上应有品名、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存期(保质期)等内容;采购酒类、罐头、饮料、乳制品、调味品等食品,应向供方索取本批次的检验合格证或检验单;采购进口食品必须有中文标识。

五、建立健全的食品贮存卫生制度,保证食品质量

1、食品仓库实行专用,并设置能正常使用的防鼠、防蝇、防潮、防霉、通风设施。食品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 2、食品进出库应有专人登记,设立台帐制度。做到食品勤进勤出,先进先出;要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3、食品成品、半成品及食品原料应分开存放,食品不得与药品、杂品等物品混放。

4、冰箱、冰柜和冷藏设备及控温设施必须正常运转。冷藏设备、设施不能有滴水,结霜厚度不能超过1cm.冷冻温度必须低于-18℃,冷藏温度必须保持在0-10℃。

六、做好粗加工卫生管理,把好食品筛选第一关

1、工地食堂应设有专用初(粗)加工场地,清洗池做到荤、素分开,有明显标志。加工后食品原料要放入清洁容器内(肉禽、鱼类要用不透水容器),不落地,有保洁、保鲜设施。加工场所防尘、防蝇设施齐全并正常使用。 2、初(粗)加工的择洗、解冻、切配、加工工艺流程必须合理,各工序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卫生要求进行操作,确保食品不受污染。

3、加工后肉类必须无血、无毛、无污物、无异味;水产品无鳞、无内脏;蔬菜瓜果必须无泥沙、杂物、昆虫。蔬菜瓜果加工时必须浸泡半小时。 七、做好加工制作过程卫生管理,确保出品卫生安全

1、不选用、不切配、不烹调、不出售腐败、变质、有毒有害的食品。 2、块状食品必须充分加热,烧熟煮透,防止外熟内生;食物中心温度必须高于70℃。

3、隔夜、隔餐及外购熟食回锅彻底加热后供应。炒、烧食品要勤翻动。 4、刀、砧板、盆、抹布用后清洗消毒;不用勺品味;食品容器不落地存放。

5、工作结束后,调料加盖,做好工具、容器、灶上灶下、地面墙面的清洁卫生工作。

八、强化售饭间卫生管理,把好出品关

1、售饭间必须做到房间专用、售饭专人、工具容器专用、冷藏设施专用、洗手设施专用。

2、售饭间内配置装有非手接触式水龙头、脚踏式污物容器、紫外线杀菌灯、通风排气空调系统等设施,室内做到无蝇,保持室内温度25℃以下。 3、售饭间内班前紫外线灯照射30分钟,进行空气消毒;工具、贴板、容器、抹布、衡器每次使用前进行清洁消毒;贴板做到面、底、边三面保持光洁。

4、使用食品包装材料符合卫生要求。

5、工作人员穿戴整洁工作衣帽、口罩,保持个人卫生,操作前洗手消毒。

6、过夜隔夜食品回锅加热销售,不出售变质食品,当餐(天)未售完熟食品在0-10℃冷藏保存或60℃以上加热保存。

7、非直接入口的食品和需重新加工的食品及其他物品,不得在售饭间存放。

九、餐具用具必须清洗消毒,防止交叉污染

1、洗碗消毒必须有专间、专人负责,食(饮)具有足够数量周转。 2、食(饮)具清洗必须做到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 一刮:将剩余在食(饮)具上的残留食品倒入垃圾桶内并刮干净;二洗:是将刮干净的食(饮)具用加洗涤剂的水或2%的热碱水洗干净。三冲:是将经清洗的食(饮)具用流动水冲去残留在食(饮)具上的洗涤剂或碱液。四消毒:洗净的食(饮)具按要求进行消毒。五保洁:将消毒后的食(饮)具放入清洁、有门的食(饮)具保洁柜存放。

3、加工用工具、容器、设备必须经常清洗,保持清洁,直接接触食品的加工用具、容器必须消毒。 4、餐具常用的消毒方式:

⑴煮沸、蒸气消毒,保持100℃作用10分钟。

⑵远红外线消毒一般控制温度120℃,作用15-20分钟。 ⑶洗碗机消毒一般水温控制85℃,冲洗消毒40秒以上。

⑷消毒剂如含氯制剂,一般使用含有效氯250mg/L的浓度,食具全部浸泡入液体中,作用5分钟以上。洗消剂必须符合卫生要求,有批准文号、保质期。

5、消毒后餐具感官指标必须符合卫生要求:物理消毒(包括蒸气等热消毒)食具必须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化学(药物)消毒:食具表面必须无泡沫、无洗消剂的味道,无不溶性附着物。

1-21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1. 为防治污染、保护环境,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一系列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 认真贯彻“科学管理,节约能源,防止污染,严格控制,保护环境”的方针,坚持“谁实施,谁保护,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认真落实环境保护分级责任制,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3. 项目部成立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任领导小组组长,按有关规定明确责任,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并设置专(兼)职环境保护工作岗位、制定环境保护规章制度、落实相关责任。 4. 项目环境保护工作领导机构的主要职责:

1) 贯彻国家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落实各级行业主管部

门的环境保护工作意见,并制定具体目标; 2) 组织建立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管理体系;

3) 审核项目的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制定分级责任制,直到开展各项环境

保护工作;

4) 召开项目环境保护工作专题会议,分析环境保护形式,提出防范要

求,审核整改措施计划,检查督促落实;

5) 对项目环境保护事故的有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5. 项目安全部的环境保护的主要职责:

1) 制定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年度计划,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工作检查和监

督,督促有关责任部门落实措施,防止污染,及时报告整改情况;

2) 编制项目环境保护预警和应急救援预案,并监督检查运行情况,负

责持续改进;

3) 配合政府环境保护部门对项目各类环境保护事故进行调查处理,督

促相关责任部门及时完成隐患整改; 4) 制定项目环境保护工作人员培训计划。

6. 项目安全部负责项目环境保护检查。检查包括下列内容:

1) 项目环境保护分级责任制落实情况;

2) 国家有关标准规范,项目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3) 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4) 分包单位环境保护工作的管理情况; 5) 环境保护隐患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7. 事故报告与处理

1) 环境事故分为环境污染事故和环境破坏事故二类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颁发《报告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暂行办法》中第三条、第四条规定,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是指由于违反环境保护法规的经济、社会活动与行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受到破坏,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社会经济与人民财产受到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突发性事件。 根据其类型可分为水污染事故、大气污染事故、噪声与振动危害事故、固体废弃物污染事故、农药与有毒化学品污染事故、放射性污染事故及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与自然保护区破坏事故等。

2) 事故发生后,项目部须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

门报告;造成人员伤亡或因环境事故引起生态破坏而危及周围人员、建筑物等安全的,项目部在采取紧急措施的同时,必须及时以事故快报表的形式书面报公司安全监督部。

3) 事故发生后,项目部必须采取有效措施,积极进行环境治理,防止

事故影响范围扩大,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做好相关记录。

4) 项目部必须组成以项目经理为责任人的调查组对事故的情况进行调

查,并积极配合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按照事故原因没查清不放过、整改措施没落实不放过、责任人员没受到处理不放过的“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5) 项目部须及时将事故调查报告、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事故处理

意见及事故的处理情况、整改措施一并报公司安全处备案。

8. 考核与处罚

1) 项目部依照有关规定,实施年度环境保护责任目标考核。 2) 对违反国家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违反项目有关规章制度,造成重

大事故的责任人员,按照国家及项目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 对发生事故后隐瞒不报、迟报或给事故调查设置障碍的,将依照有

关规定给予处分。有犯罪嫌疑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9.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1-22消防防火制度

消防防火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二、加强施工现场防火工作的领导,认真学习和宣传有关消防安全的法律和消防安全知识。

三、组建以工程项目负责人为组长的消防组,负责施工现场防火工作的领导,统一组织指挥消防工作。

四、将木工房、库房、木材存放处等作为重点防火部位,予以严加防范。

五、严格按规定用电,防止超负荷及短路引发火灾。 六、加强对电焊、氧焊作业场地管理,严防火花飞溅,引起火灾。

七、爆炸物品要严格按规定领用、使用、存放。 八、配置必要的消防设施,做到防患于未然。 九、一旦发生火灾,除积极扑救外,立即拨打119。

1-23 治安保卫制度

治安保卫制度

一、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二、建立门卫制度,凭卡出入,闲杂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施工现场和生活区。

三、建立防火制度,严格按要求用火,用电,不私拉乱接电源电线,防止火灾及触电事故发生。

四、建立防盗制度,防止食物中毒,做好清洁卫生,防止传染疾病。

五、制定生活区文明公约,不发生打架、斗殴、酗酒闹事、赌博等治安案件。

六、遵守职业道德,倡导文明礼貌,搞好邻里关系,维护企业形象,争做文明员工。

1-24 建筑工人业余学校管理制度

建筑工人业余学校管理制度

一、公司成立农民工业余学校活动领导小组,设组长、副组长,负责农民工业余学校的日常组织和管理活动。

二、公司成立农民工业余学校总校,各项目部成立农民工 业余学校,明确教务工作负责人,贯彻落实教学大纲,严格执行教学计划,配合做好教学工作。 三、实行每周教学,开课时间不得少于两课时。 四、授课人员应认真备课,钻研教材,力求通俗易懂,做好各课教学考试的命题、出题和阅卷工作,认真听取授课情况反馈并改进。 五、各班组必须按时到校上课,不得无故缺席,班组到课率不得低于85%;各学校教务负责人负责对到课情况进行考勤和统计,作为班组考核和优秀学员评比的重要依据之一。 六、教室内应配备必需的教学设施,尽量做到功能多样。 七、落实专人监督管理好农民工业余学校校舍、桌椅等公共财产,执行损坏赔偿制度。 八、组织开辟学习园地,通过黑板报、宣传栏等形式,交流学习心得,表扬好人好事。

1-25 施工车辆管理制度

施工车辆管理制度

一、 凡在公司施工现场服务的车辆都要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 公司内部的交通管理办法。做到车况良好、车容整洁、三证齐全、自觉服从公司交管人员指挥,严格按照现场交通标志安全行驶。凡各施工单位及公司各部门自备车辆,必须持有公司交安委统一发放的内部车辆通行证,凭证出入。 凡在各施工现场的临时外雇劳务车辆,入厂前必须事先到当地交管部门办理营运手续,然后到公司保卫科或项目部相应的保卫机构办理车辆出入临时通行证。非施工车辆进入厂区现场,应在门卫登记,留存有效证件,征得门卫同意后, 凭公司内部临时通行证,方可进入,出厂时换回原证件。

二、 现场所有车辆都要按现场限速标志限速行驶,时速控制在5公里/小时以内,做到礼让三先,安全行驶。

三、 严禁非施工服务车辆驶入现场施工作业区,按各项目部规定、定点停放。严禁自行 车、摩托车驶入现场施工作业区,按现场规定定点存放。严禁人货混载,违章拉人,超载超速。 严禁酒后驾车,无证驾车,开英雄车、开带“病”车。

四、 工作时间内各车辆交由部门经理保管,车辆使用人在填完登记经部门经理签字后到保安处领取车钥匙,用完车辆后及时将车钥匙交给保安进行核销;下班后,所有车辆钥匙(除商品车和客户维修车辆钥匙交财务相关人员保管)交给办公室,属于部门第一责任人管理不力将对责任人进行处罚;员工自觉执行车辆使用登记制度,公司将按车辆登记记录划定违章责任人,员工在使用车辆所发生的违章处罚费用由个人全部承担公司员工在未批准使用

(包括借用工作车名义办私事)或未登记,未签署协议,未按程序,非备案人员使用公司工作车辆(包括试乘试驾车辆,商品车和客户维修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所有损失由责任人个人全额承担,并对相关部门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罚。

违反上述任何规定,公司车管人员有权当场制止,未造成后果者,对当事人批评教育,对造成后果的,依照公司内部交通管理办法,严肃处理。

1-26 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一、为强化安全管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保障安全生产、特制订本制度。 二、各单位的每一职工都负有隐患排查上报的义务和权利,凡在现场内发现的隐患都应及时向矿责任单位汇报,重大隐患应向安监站及分管领导汇报。 三、生产班组实行班前检查,由班长和兼职安全巡视员负责组织对所有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品及作业环境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问题 ,要立即采取措施,加以解决,确保安全后方可生产.

四、各职能部门管理人员要盯住现场,发现隐患及时解决,解决不了的要有措施,及时上报,并与每日碰头会汇报,分析各类隐患,提出整改意见,督促解决。

五、安全处每旬必须把安全隐患征集、汇总、筛选,及时将各类隐患分解,提出整改意见。并将隐患下整改通知单到责任单位进行落实,制定措施报公司备案,并向有关领导汇报,督促落实整改。

六、施工现场要在工地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领导下,由项目经理组织每旬对现场的安合生产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并将检查出的问题定人、定时、定措施进行整改。工地无力解决的问题要尽快逐级反映 ,一直到问题得到解决。项目、班组实行日检查,对区域内的生产环节,设施等各方面进行全面检查、分析,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并做好记录。查出隐患及时上报,各专业管理人员必须经常深入现场,检查专业内的不安全问题,对发现的隐患及时上报专业管理办公室,并在月度专业例会汇报整改情况及重点防范措施的制订。。

七、各项目每月组织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 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 并写出检查总结报集团公司安全管理部。同时要认真做好雨季和

冬期的季节性检查以及分包队伍安全生产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的检查,要重点对规章制度落实、防护用品的使用以及生产过程中的操作情况和重点单位如施工用电、脚手架、机械设备、基坑支护进行检查。

八、公司每个月组织由安全管理部、工程部等部门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及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危险源监控情况、防护设施的完好情况、设备防护装置的维护保养情况、文明施工、环境条件、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消防设施防护用品操作规程执行及使用情况,检查中发现问题和事故隐患按“三定”原则做到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填写《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并进行复查。 写出检查分析、总结并发通报。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要经常深入工地,不定期有重点地进行检查, 及时向领导反映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情况 , 督促解决存在的问题。

1-27 施工用电管理制度

施工用电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施工用电的安全管理,规范用电行为,防止和减少施工用电的安全事故,保障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临时用电必须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要求,编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第二条 临时用电工程图纸必须单独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绘制,经技术负责人审批后作为临时用电施工的依据。

第三条 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和步骤:

①现场勘探,确定电源进线总配电箱(柜),分配电箱的位置及线路走向。

②进行负荷计算,选择导线截面和电器的类型、规格。 ③绘制电气平面图,立面图和接线系统图。 ④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第四条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

①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及修改施工组织设计的全部资料。 ②技术交底资料。

③临时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 ④接地电阻测定记录。

⑤定期检(复)查表(班组每旬,经理部每月进行一次)。 ⑥电工维修工作记录。

第五条 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 ,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第六条 电工工作及要求

①电工必须经过专业及安全技术培训,经(地)市劳动部门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方准独立操作。

②电工应掌握用电安全基本知识和所有设备性能。 ③上岗前按规定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④停用设备应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⑤负责保护用电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重复接地)和开关箱。 ⑥移动用电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在一般情况下不许带电作业,带电作业要设监护人。

⑦按规定定期(工地每月、公司每季)对用电线路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第七条 施工用电的规范要求

①电工作业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非电工严禁进行电气作业。

②电工作业时,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严禁酒后操作。

③所有绝缘、检测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应定期检查、校验。保证正确可靠接地或接零。所有接地或接零处,必须保证可靠电气连接。保护零线PE必须采用绿/黄双色线,严格与相线、工作零线相区别,不得混用。

④电气设备的装置、安装、保护、使用、维修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的要求。

⑤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系统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

⑥电气设备不带电金属外壳、框架、部件、管道、金属操作台和移动式碘钨灯的金属柱等,均应做保护接零。

⑦定期和不定期对临时用电工程的接地、设备绝缘和漏电保护开关进行检测、维修,发现隐患及时消除,并建立检测维修记录。

⑧临时用电工程拆除,应按顺序切断电源后进行,不得留有隐患。 ⑨施工现场的供电系统必须实施三级配电二级保护。开关箱安装漏电保护开关的漏电动作电流应为30mA以下。

⑩漏电保护开关不得随意拆卸和调换零部件,以免改变原有技术参数,并应经常检查实验,发现异常,必须立即查明原因,严禁带病使用。

第八条 施工照明的规范要求

①施工现场照明应采用高光效、长寿命的照明光源。工作场所不得只装设局部照明,对于需要大面积的照明场所,应采用汞灯、高压钠灯和碘钨灯,灯头与易燃物的净距离不小于0.3m。流动性碘钨灯采用金属支架安装时,支架应稳固,灯具与金属支架之间必须用不小于0.2m的绝缘材料隔离。

②施工照明灯具露天装设时,应采用防水式灯具,距地面高度不得低于3m。工作棚、场地的照明灯具,可分路控制,每路照明支线上连接灯数不得超过10盏,若超过10盏时,每个灯具上应装设熔断器。

③室内照明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2.4m。每路照明支线上灯具和插座数不宜超过25个,额定电流不得大于15A,并用熔断器保护。

④一般施工场所宜选用额定电压为220V 的照明灯具,不得使用带开关的灯头,应选用螺口灯头。相线接在与中心触头相连的一端。灯头的绝缘外壳不得有损伤和漏电,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做保护接零。单项回路的照明开关箱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开关。

⑤ 现场局部照明工作灯,在潮湿的作业环境,照明电源电压应不大于36V。在特别潮湿,导电良好的地面或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工具,其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手持灯具应用胶把和网罩保护。

⑥36V的照明变压器,必须使用双绕组型,二次线圈、铁芯、金属外壳必须有可靠保护接零。一、二次侧应分别装设熔断器,一次线长度不应超过3m。照明变压器必须有防雨、防砸措施。

⑦照明路线不得栓在金属脚手架、龙门架或井字架上,严禁在地面上乱拉、乱拖。控制刀闸应配有熔断器的防雨措施。

⑧施工现场的照明灯具应采用分组控制或单灯控制。 第九条 配电箱要求:

①配电箱及其内部开关、器件的安装应端正牢固。安装在建筑物或构筑物上的配电箱为固定式配电箱,其箱底距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1.3m,小于1.5m。移动式配电箱不得置于地面上随意拖拉,应固定在支架上,其箱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0.6 m,小于1.5m。

②配电箱内的开关、电器,应安装在金属或非木制的绝缘电器安装板上,然后整体紧固在配电箱体内,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箱内电器不带电的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做保护接零。保护零线必须通过零线端子板连接。

③配电箱和开关箱的进出线口,应设在箱体的下面,并加护套保护。进、出线应分路成束,不得承受外力,并做好防水弯。导线束不得与箱体进、出线口直接接触。

④配电箱内的开关及仪表等电器排列整齐,配线绝缘良好,绑扎成束。熔丝及保护装置按设备容量合理选择,三相设备的熔丝大小应一致。三个及其以上回路的配电箱应设总开关,分开关应标有回路名称。三相胶盖闸开关只能作为断路开关使用,不得装设熔丝,应另加熔断器。各开关、触点应动作灵活、接触良好。触电箱的操作盘面不得有带电体明露。箱内应整洁,不得放置工具等杂物,箱门应设有线路图。下班后必须接闸断电,锁好箱门。

⑤配电箱周围2m内不得堆放杂物。电工应经常巡视检查开关、熔断器的接点处是否过热。各接点是否牢固,配线绝缘有无破损,仪表指示是否正常等。发现隐患立即排除。配电箱应经常清扫除尘。

⑥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备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严禁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⑦两级漏电保护。分配电箱和开关箱中两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合理配合,使之具有分级、分段保护的功能。 第十条 生活区的工作、照明用电,必须由专职电工遵照安全规定进行安装。任何个人一律禁止乱拉电线和安装照明设施,不准擅自变更原装电路和设备,不准使用电炉取暖、烧水、做饭等。

第十一条 对所有职工进行安全用电常识和触电急救方法的教育培训。

1-28 绿色施工管理制度

项目绿色施工管理制度

根据“绿色施工管理规程”特编制本项目绿色施工管理制度,目的在于强化工程施工管理中“四节”的有效控制,最大程度减少施工活动对周边环境在成的不利影响,减少资源与能源的消耗,利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推进项目标准化施工。

1. 项目必须成立绿色施工管理小组,建立健全各级岗位职责。 2. 项目必须编制绿色施工管理方案,成立绿色施工组织机构。

3. 项目每月不少于2次对施工现场进行绿色施工专项检查,存在的不符合绿

色施工规程分项,各责任人必须定人、定措施、定时间进行整改,并设专人进行记录。

4. 制定现场临时用电、临时用水管理办法(措施),加强施工区、办公区、

生活区管理,杜绝“跑、冐、滴、漏”及浪费电能等现场的发生。 5. 本着节约材料与资源利用的原则,优化各种施工方案(措施),推广新工

艺、新技术、降低材料剪裁浪费,各种周转材料采取可拆式,回收利用。 6. 建立环境保护管理措施,对现场出现扬尘污染、废弃排放、水土污染、噪

声污染进行监控管理,设专人进行管理记录。

7. 建立健全项目文明安全施工管理制度,现场设施、设备、围挡必须符合北

京市规范标准。

8. 现场作业人员佩戴相应的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对施工过程中接触有毒、有

害、粉尘、纤维、以及强噪声、强光作业人员必须佩戴相应防护器具,执行《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GB11651---89)规定。

9. 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绿色环保施工教育,本项目利用农

民工夜校组织施工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增强施工人员安全生产和绿色环保施工意识,并对教育培训进行记录。

10. 组织项目相关负责人对现场阶段性绿色施工管理进行分析,对可控分项提

取合理化建议。

11. 项目必须建立绿色施工管理专项台帐,记录分项管理内容包括:绿色施工

管理方案、制度、检查记录、会议记录、教育培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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