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看电影,有一个情节颇为有趣:犯罪分子驾驶快艇向公海冲去,执法者紧随其后,立誓在到达公海前将坏蛋捕获。似乎公海是一片自由王国,任何陆地上的权利与法律在此都失去了作用,实际情况当然并非如此。不过,当你有一天在海上旅行,自由地跨越各大洋时,你不必担心会遇见一群面目狰狞的人,声称“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的领土宣言。这时候,有一个人值得纪念,那就是雨果·格劳修斯。
事情要从格劳修斯生活的17世纪说起,又或者应该从15世纪初兴起的大航海活动与地理大发现谈起,那时候的人类,尤其是擅长海上航行的葡萄牙人与西班牙人,时常沉浸在开辟新航路与发现新土地的喜悦之中,开始的时候他们在寻找一条通往东方帝国——中国与印度的便捷通道,但随着美洲大陆等众多新大陆的发现,他们清楚地认识到,一条迅速致富的道路就铺设在船首的方向。在随后的100多年间,葡萄牙、西班牙迅速膨胀成为海上超级帝国,法国、荷兰、英国紧随其后。人们纷纷向新大陆殖民,以国家的名义画地围圈,插旗占地。
如果有无尽的新大陆任人分割,又或者没有海洋横隔大陆,事情就简单多了,人类可以愉悦地迁徙繁衍,又或者延续以往的陆地经验,继续书写充满硝烟的人类历史。但在贪婪面前,大陆实在少的可怜。西班牙与葡萄牙关于瓜分土地的争执,使的罗马教皇不得不一再出面调停,1478年到1493年间,罗马教皇亚历山大六世为欧洲的和平做出了“贡献”,他将包括海洋在内的新世界分为相等的两半,一半给西班牙,另一半给了葡萄牙。教皇对于世界局势的简单判断,迅速引发了更大范围的争议,刚刚进入16世纪,欧洲大陆就闹成了“一锅粥”,表面上看是天主教与新教的“教义战争”,实质上是关于海外大陆的新秩序之争。法兰西、荷兰和英国这一松散的联盟,数次联手,针对西班牙和葡萄牙的海洋垄断权提出武力质疑。围绕着“国家利益”,诸如民族独立、王位继承、宗教异端、政教分和、共和革命等问题的争论同时爆发。往日那些折磨着欧洲大陆的惯有问题——贪婪、欲望、嫉妒、野心和暴力被一瞬间排入大海。欧洲各国开始建造火炮舰船,冲向风和海的另一端。
由地理大发现引发的海洋所有权的争论持续了漫长的时间,直到如今还不时的困扰着人们。但在17世纪初,一场发生在荷兰法庭上的奇特诉讼却奠定了后人处理国际海洋问题的基本思路。
当时,一位名叫范·海姆斯凯尔克的荷兰船长,率领一支探险队试图发现通往东印度群岛的东北航线,在新泽勃拉岛封冻的海岸上度过了一个冬天,并在马六甲海峡捕获了一艘葡萄牙船只。这一行为激怒了葡萄牙人,因为教皇曾将世界划分为相等的两份,一份给西班牙,另一份给葡萄牙。葡萄牙人把环绕东印度群岛的海域理所当然看做他们自己财产的一部分,当时葡萄牙与荷兰的战争尚未爆发。葡萄牙人宣称一个荷兰私有贸易公司的船长无权进入他们的领土,盗劫他们的船只。他们诉诸法庭。荷兰东印度公司的经营者聘请了一个聪明年轻律师为他们的案件辩护,这位律师就是被后人称作国际法之父的雨果·格劳修斯。
格劳修斯的辩护辞震惊了所有人,在辩护中,格劳修斯引述了奥维德喜剧作品《变形记》中农夫变青蛙的故事。
这个故事发生在一个名为吕西亚的穷乡僻壤,那里的农夫没有什么见识。有一天,骄阳似火,女神拉托娜口干舌燥,忽然发现山谷中有一个湖,其实,在她看来,叫它池塘倒是更为贴切。正当她走上前去,弯下腰喝水时,一群粗野的吕西亚农夫过来阻止她。她争辩说,“水对于每个人都是自由开放的,也应该如此。自然从来不将阳光、空气和水据为私有”。然而,那群农夫还是不为所动,让她“滚开”。最后,当这些农夫看到威胁和侮辱也不奏效,干脆就跳入池塘,大声吵嚷着,使劲溅泼着池里的水,把它弄得浑浊不堪。女神拉托娜非常生气,以致于忘记了干渴,她决定给他们一个小小的惩罚。于是,她大声诅咒道:“你们就祖祖辈辈呆在烂泥塘里吧”。于是,那些农夫果真就以那个烂泥塘为生了,还似乎颇为知足。他们时而潜入水底,时而浮上来,得意洋洋地游来游去,露出丑陋的脑袋,时而又盘腿坐在岸上歇息一阵子,然后又跳入池塘中,且无休无止地争吵着,即使沉在水底也在骂骂咧咧,不知羞耻。变形就在此时发生了:他们的声音开始嘶哑,脖子开始鼓胀,嘴部开始变宽,脸部凸了起来,脖子似乎完全消失了,背部成了绿色,肚子也鼓了起来,占据了身体的最大比例。于是,世界上的一个新物种就这样诞生了。
格劳修斯将争夺海洋的人比喻成吕西亚的农夫,他引用女神的话,认为海洋对于所有来往的人来说都是自由的。一旦超出从陆地上发射的一枚加农炮(当时射程最远的武器)炮弹所能达到的距离,海洋应当为人们公有。根据格劳修斯的说法,海洋是一个对所有国家、所有船只自由开放的公海。这是首次在一个法庭上公开陈述的惊人学说。
1604年,格劳修斯写成了著名的《海洋自由论》,在书中,格劳修斯诉诸自然法、神法,引证古代诗人、演说家、史学家、哲人、圣经历史的编著者、基督教父、罗马法学家,甚至德高望重的西班牙神学与万民法三大权威,逐一驳斥了西班牙帝国的海洋占有权的法律依据。引发了世界范围内的争论。
为了抵制格劳修斯著名的“海洋自由论”或“公海论”的影响,英国人约翰·塞尔登写了他著名的关于“领海”或“封闭海洋”的论文,探讨了一位君主将其国家四周围绕的海洋视作属于自己的领土的自然权力。“海洋自由论”与“海洋锁闭论”在欧洲引起一场著名的“书籍战争”,而在古老的中国领土上则演变为一场真正的、丑恶的战争——鸦片战争。当格劳修斯在《海洋自由论》中断言:“任何国家到任何他国并与之贸易都是合法的,上帝亲自在自然中证明了这一点。”“如果他们被禁止进行贸易,那么由此爆发战争是正当的。”英国正是以此为原则,通过大炮打开了无法通过自由贸易打开的中国的大门。在《共产党宣言》中宣告“世界市场”到来的马克思和恩格斯,尽管全力抨击鸦片贸易本身,但拒绝给予满清政府同情——实际上,这个败絮其中的天朝在自由贸易的冲击下远比在大炮下土崩瓦解得更快、更彻底。
《海洋自由论》引发的争论,奠定了现代国际法的基本问题、原则和论证风格。时至今日,格劳修斯的“公海自由”作为一项国际法原则,已为全世界人民所接受。而1982年《联合国海洋公约》的签署,似乎终于能为这场海洋论战画上一个句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