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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诗短篇 || 赋石山

来源:东饰资讯网
峰子短篇小说

再过三十年,想起三十年前大雪封山的那个夜晚,我一定还能记得我爷爷就着火盆儿给我讲的凌云入山的故事。到那个时候,再捉摸那些在我脑袋里零碎闪烁的断片,会跟现在一样,仿佛捕捉一个无比飘忽的梦。那些断片多少掺入了我的想象,给搅得越来越虚实难辨。可是我爷爷早已不在人世,我死无对证。

我亲眼所见的凌云,是入山后多年的凌云。凌云在新世纪的二零零一年死于肺癌,活了七十七岁。那一年我二十二岁,已经走出赋石山三个年头,从此再没回去过。据说凌云打小十二岁就开始偷着抽旱烟,一辈子抽过的烟叶烟丝蔚为可观,所以他不死于别的癌而死于肺癌,也算因果相依,死得其所。在这之前,我能经常看到,凌云提一只自制的张弓,一步一步到山上张野兔,或者使一把漆黑的砍刀,一绺一绺地削竹篾。赋石山的冬天给大雪一盖,满目疮痍,什么都没了,只剩下冷。凌云穿一条单裤,在山上窜来走去,一声不吭。我一直觉得凌云是个奇人异士,他每次回来手里都有兔子,他能把竹篾削得跟纸片儿似的薄,他从来不在意冷风灌腿。除此以外,他在赋石山的日子又似乎乏善乏味,淡得像冰。我爷爷就着火盆儿跟我说,凌云原名叫凌友,入山之后才改名凌云。凌云入山时,跟我离开赋石山一样,也二十二岁。那时候的赋石山,一百多户人家,嵌在九曲十八弯的重峦叠嶂里。凌云进来,随身带了个鲜活粉嫩的姑娘,住在山坳。解放了,赋石山被看中,改造成蓄电水库,大水往里灌了两个月,抹平了一切山坳。大多数人家羔羊似的迁跑,生活在别处。凌云领着二十几家宁死不走的钉子户,水涨一点儿,他们往山上挪一点儿。水不涨了,他们就不挪了。他们在山上定居,继续繁衍生息。他们只靠一条渡船,与外界通往来,仿佛梁山泊上的好汉。但是凌云自己从没离开过赋石山,一直到死。我根据凌云去世和入山时的年份,往前倒推,稀疏地排出一份那些断片的编年表。

一九二九年(民国十八年),六岁。至于凌云是怎样长成六岁的,我不知道。按照中国传统历算,假如一九二四年,也就是民国十三年凌云出生时算一岁,那么他给人做短工这年,就该是六岁。这是我所记得的关于凌云的最早事迹。凌云 这时跟他奶奶过。很显然,凌云的母亲在这之前,不是死了就是走了。我爷爷说,有一个跟凌云长得很像的同父异母胞弟,摸上赋石山来,找过他老哥一回,俩老头久别相认,老泪婆娑。那么很有可能,凌云的父亲是撇下凌云,带着第二个老婆另走他乡了。凌云六岁这年冬天,他奶奶先是在火堆旁边的躺椅上,暖暖地打着盹儿,突然听见自己眼膛子“骨碌”一响,她睁开眼,把脸扭向火堆,却看不见红色的火星儿,就知道眼睛不疼不痒地瞎掉了。凌云服侍他奶奶到这年除夕,在同一个火堆旁,在同一只躺椅上,奶奶同样暖暖地打着盹儿。凌云把一碗地瓜粥端过去的时候,发现奶奶已经睡了过去,再没醒过来。这天以后,凌云开始给人做短工。我原本有个误解,以为短工就是做工时间短。后来知道,短工就是同时兼职做很多份儿工,三五份儿,十来份儿,好比现在的钟点工。但凌云做的份儿数可能更多。凌云总共挨家挨户做了两年短工。在这两年里,他随遇而安,居无定所,也不再需要定所。

一九三一年(民国二十年),八岁。跟所有人一辈子都会碰上几个重要关口一样,凌云在这一年,赶上两件靠谱的大事儿。一件是在过了两年游移的短工生涯之后,终于被人用去,做了长工。主职单纯:放牛。时间固定:全年无休。要求不高:五十头大牛小牛,按时出圈进圈,不能病,不能瘦,不能丢。待遇稳定:管吃管住,年薪三块银元。我没有考证过,当年的三块银元折合今天多少人民币。估计不会少,只是不知给凌云怎么花了。我爷爷说,一般的地主有财有地儿,请凌云做长工的地主,却顺带拥有相当势力,手上不但有几十头牛,还养了几十号人,备了几十条机枪。换句话说,在那个年代,凌云的这个主子,基本上拥兵自重,力量坚挺。因为这几十条机枪,凌云除了干好本职放牛工作,还顺带学会了如何给这些机枪上油,以及如何将这些机枪一个部件儿一个部件儿拆散开来,然后一个部件儿一个部件儿组装起来,并且一个部件儿不多,一个部件儿不少。凌云在这一年的第二件大事儿,是吃到了也许是有生以来头一顿整碗的红烧肉。地主家大摆宴席这天,凌云帮着端菜,手一抖,将一碗油亮滚烫的红烧肉翻落在地。地主气得要揍凌云,被地主婆劝阻了,说人多。于是地主后来没揍凌云,而是命令凌云把肉弄到外面去喂狗。凌云神速捡起地上的肉,连同碎碗一起,捧着跑出屋外,跑得很远,然后找个地方,一口气把那些肉全吃了。所以我疑心,吃红烧肉这事儿,或许从头到尾压根儿是八岁的凌云使的一计,这在兵书上,称之为铤而走险。

一九三五年(民国二十四年),十二岁。凌云给地主做长工这些年,每天是怎么过的,我爷爷没细说。事实上,我现在总结,凌云这一辈子,反复都在干铤而走险的事儿,有些是有意识的,有些是无意识的。那些鸡零狗碎的事儿,几乎让我觉得凌云的长工日子丰富多彩。例如我知道,凌云曾经爬到树上,居高临下,朝一个大人头顶尿尿,等到被发现,他已经猴儿似的闪开。例如我还知道,凌云曾经趁一个老太太睡午觉,把牛绳系上她家的茅草屋,牛在柱子上一蹭痒,茅草屋就摇摇欲坠,老太太大惊失色跑出来时,凌云早已扯着他的牛溜远了。这类鸡零狗碎的事儿,我还知道很多,但都没有具体年份。我想,假如没有这些鸡零狗碎,凌云的长工生涯就会过得像入山后,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重复拷贝同一张日历,了无生趣。但是对于凌云而言,所有这些鸡零狗碎加一块儿,一定都不及他十二岁这年的惊心动魄。我忘了交代,长工凌云还学到一件本事,撑竹排。跟现在的富人闲空起来带个球童打高尔夫相仿,凌云的主子在不抢地不坑人不杀猪放血不做正经事儿的时候,要脚踩竹排,到河心叉鱼。凌云就是他的御用排童。这一年,冬天依旧是恶毒的大冷天大冷风,地主依旧是裹着大皮袄大皮裤大皮帽大皮靴大皮手套,凌云依旧是一身破单袄破单裤破单布鞋,哆嗦着被叫去撑竹排。凌云说,冷。地主说,不冷。凌云说,冷的。地主说,不冷的,小孩的身子,鹅头鸭脚板,不怕冷的。凌云只好去。竹排撑到河心,地主让凌云稳住竹排。静候了一阵儿,有鱼来。地主立在排头,正举起鱼叉要往水里叉,凌云打了个寒战。竹排晃动,吓跑了鱼。这回地主没有手软,他回手给了凌云重重一耳光。凌云也没多想,顺手横起竹篙,只一篙,地主就给打下水去。没人知道地主是怎么上岸的,凌云也不知道,他在第一时间跑到一个远亲家躲了起来,三天没敢回去。三天之后,地主带人找上门来。凌云还是不敢露面,他怕地主毙了他。他觉得,假如地主用那几十条机枪里的任何一条毙了他,都不会比打他的那个耳光更费事儿。但是凌云在屋里听见地主说的最后一句话是:叫他快回去吧,我不打他。

一九四一年(民国三十年),十八岁。地主果真没打凌云,更没毙了他。直到这一年给国民党抓去做壮丁之前,凌云一直给这一个主子做长工,算起来,前后做了整十年。我需要说明一下,赋石山,以及后来的赋石水库,都在安吉境内,但是入山前的凌云,他老家在哪里,我始终没弄清,或许是吴兴,或许是孝丰,或许是长兴,已经身强体壮的凌云,应当就是在这三县之一被抓的壮丁。那会儿,日本鬼子早已进来,做着在其他地方同样的恶心事儿,除了烧杀淫掠,还爬上老百姓家的灶台,往锅子里拉狗屎。国民党的忠义救国军也开始在这一带活动,但是一边儿抗击小日本,一边儿跟这一带的新四军较劲儿,争夺江山,决胜雌雄。这些都是我在火盆边听爷爷说的。我仿佛亲身经历似的聆听着那些战争,却在主观意识上漠不关心,并且年龄越大,我对历代历次一切战争的细节,越发漠然置之,我从来懒得做任何来龙去脉的战事研究,我也从来不喜欢任何争奇斗艳的战争小说。我现在尽可能回忆的,只是在那个环境下,跟凌云有关,并且吸引着我的一些东西。我首先能够回忆到的,是凌云被抓了壮丁以后,因为自小有玩弄真枪的幼功,不到一个月就做了助理机枪手。凌云甚至偶尔跟机枪手换班儿,亲自做机枪手。假如我爷爷的讲述属实,凌云在跟另外七名战友同守一个碉堡那天夜里,是他玩枪史上最爽的一回。那时的碉堡简单朴素,骨架是竹编的,外面是泥糊的。那天夜里,大家都听到一声竹片断裂的“咔哒”声,于是四个堡眼,四挺机枪,四道火舌,片刻不歇地向外扫射了一整夜。第二天黎明,在距离碉堡十来米处,躺了五名新四军尸体。凌云后来希望,其中没有一个是他亲手射死的。可是难保没有。凌云对新四军看法十分非主流,他入山以后死去之前,不止一次说:“新四军不行,一打就跑哟。”凌云对日本兵的评语,也同样剑走奇锋:“小日本枪法狠哟,不管你跑多远,不管你跑多快,只要他一条腿跪在了地,准能从后面一枪打中你,不是后脑,也是后心。”凌云本人就是这样险些吃了日本兵的子弹。之所以没吃,是因为他蹲在溪边洗军帽时,一听见背后的枪声,居然甲鱼一样本能地缩了下脑袋,子弹紧贴头皮一擦而过,从此在他头顶留下一道永久性的中分线。接着双方四起的枪声,取代了后续子弹对凌云的注意力。凌云只在国民党干了一年,就做了逃兵。逃走的原因不详。也许没有原因。他在一次行军时越走越慢,落在最后,途径一座山林时,就像幽灵一样溜走了。团长派人捉了他一天没捉着,于是不再捉他。凌云在国民党救国军的最后一天,都不清楚自家团长的高姓大名。所以我也不清楚。

一九四二年(民国三十一年),十九岁。逃离了国民党的凌云,这一年以新手身份,加入了新四军。没有人知道他的来历,他也不再显示玩儿枪的幼功,而是成了一名炊事兵。一年以后,加官进爵,擢升为炊事班班长,掌管厨房重地。有史以来,凌云大约是透露过新四军吃黄豆秘辛的唯一一个人。在很长一段日子里,整个军连的伙食,每天只有一海碗炒黄豆,每餐每人挨个儿轮流动一筷,筷子不能横着挑,只能竖着夹。凌云用了两个星期时间,将那碗仿佛永远吃不完的黄豆,反复炒成了黑碳粒儿。因此在那段日子里,不少士兵的大部分战余时间,不是用来练习匍匐前行和对靶射击,而是练习小木棍夹石子儿。凌云说,大伙连碗黄豆都吃不进嘴,还他娘的打个什么球仗。关于凌云在新四军头一年的重大事迹,我只能回忆起这一件事儿。我爷爷只用了一句话向我讲述,而我扩展了很多。

一九四五年(民国三十四年),二十二岁。入山前的凌云,总共做了差不多四年新四军。他一定随军参与了浙北一带的不少大小战斗,我知道的只是桃花山。在百度或者谷歌搜索,中国有多处桃花山。浙北发生过国共交战的桃花山,当在孝丰县边境。根据官方的可靠记载,整个桃花山之战可分上下两个半场,从头一天的上午八点,断断续续打到第二天上午八点,双方各有多次冲锋搏命,最后的结果,以新四军歼灭救国军一千多人、缴获各类枪械一千多支告终。我同样不愿详述这场交战的细枝末节(在一九七九年由安吉县史志办公室和安吉县教育委员会合编的《浙江近代战争史料汇编》里,收有一篇邬鹤友的《桃花山战斗始末》,翔实完备,可以参看。此外不见有其他史书提到这次战争。),我所亲聆并且能够回忆起的,是在战斗头一天的中场歇火时,炊事班班长凌云亲自挑粥桶上山给战士送口粮。担子才放下,一名战士猛然扑向凌云,俩人抱着滚向山腰,同时听见一声巨响,那颗在黄昏的寂静中从对面山头冷不丁飞来的手榴弹,分毫不差地炸烂了粥桶。凌云说,大伙连口粥都喝不到嘴,还他娘打个什么球仗。战斗结束后三天,凌云故技重施,再一次窜上了山林,但是只花了两个钟头,就给抓了回来。凌云的两只大拇指被绑在一块儿,吊在房梁,屁股上吃了几百下重扁担,吃完扁担,两片绽裂的屁股用草纸使劲儿一拍,草纸就长在了肉上,揭不下来。凌云在床上足足趴了一个月,才坐得起身。下地之后,凌云铁了心继续做一名逃兵。这一回凌云上山没有一个劲儿狂奔,而是从山脚拐了回来,溜进一个姑娘的房间,在衣橱里躲藏了一宿。第二天一早姑娘发现凌云的时候,队伍早已走远。据说姑娘没惊也没叫,只盯着凌云看了一阵儿,问凌云,躲完我这里,你准备再躲去哪里?凌云说他还没想好。姑娘问,可以带我一起躲吗?姑娘跟着凌云,跨县来到赋石山口。凌云问,你真的想好跟我吗?姑娘说,是,只要真能躲起来。于是俩人一同迈进了赋石山,头也没回。凌云一辈子不识字儿。我假想,假如他略懂诗书,进山以后,他一定能够想起那句“不知有汉,无论魏晋”。

开头我就说过,我回忆起的这些关于凌云的片段,三十年过去了,很可能连我自己也分不清真假虚实。但是我相信凌云做第二次逃兵并且躲在姑娘房间这件事儿是真的。因为我相信我爷爷。因为我爷爷就是凌云。那个跟着凌云走进赋石山的鲜活粉嫩姑娘,后来就是我奶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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