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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退市改革再提速,交易所有了尚方宝剑

来源:东饰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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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近来频频发声。本周末(3月2日),证监会网站发布消息:就修改退市制度公开征求意见。

2014年底,证监会实施了目前的退市制度。三年来,仅有5家公司在新制度下退市。其中让股民印象深刻的有两家企业:一家是A股首家因重大信披违法而遭退市的公司——博元投资;一家是A股首家因欺诈发行被退市的上市公司——欣泰电气。

事实上,自2001年退市制度建立起,A股总计退市公司还不到100家,年均退市率不到0.4%。而成熟资本市场的年退市率一般在6%以上。

这次针对2014年退市制度的完善和修订,其实并不复杂。主要将强制退市的主体责任落实到了沪深两地的证券交易所头上,目的是“提高规则的可操作性,强化证券交易所的一线监管职能。”

很多人或许以为这是一句套话,实则不然。证监会确有监管职能,但面对A股3000多家公司,对其日常行为进行全覆盖监管,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但由于信息披露等高频行为发生在具体证券交易所,因此交易所的确是最直接与上市公司打交道的“把关人”。事实上,这两年,交易所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内容进行质询已经成了常规操作。

在新近发生的獐子岛扇贝“逃跑”事件中,深交所在第一时间发出质询函,獐子岛公司予以回应,事件不断发酵后,证监会启动监管执法程序,依法立案并对相关违法线索展开全面调查。

由于之前交易所没有明确的“强制退市”这把尚方宝剑,因此上市企业回复质询时往往“打官腔”、“说套话”,很难令投资者信服,也给资本市场带来极坏影响。而新规出台后,交易所质询的底气无疑更足。

或许有网友会问,上市公司怎么这么牛,居然敢在交易所面前敷衍搪塞甚至摆架子?其实不止是交易所,即便是证监会面对一些上市企业的“耍蛮”,也有诸多苦水。如果上市公司是国企,就会牵扯地方政府的利益,打招呼说情是免不了的;即使是混合所有制企业或民营控股企业,一旦暂停或停止上市也会涉及当地的就业、经济增长等问题,其中面临的法律风险、政治风险和社会风险都不小,你想想看,证监会的手很容易举起拍下吗?

曾担任过证监会主席的郭树清谈及退市难问题时也很无奈:“退市制度的实施,理论上大家都赞成,一具体到企业、地方和投资者个人,就会遇到这样那样的阻力,除了监管部门和交易所要积极审慎操作,也需要方方面面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既然退市制度改革推进如此艰难,为什么现在又起步了呢?笔者以为,退市制度改革正面临难得的机会窗口。

一个是到今年上半年,之前IPO排队的500多家企业基本审核完毕,解决了“堰塞湖”问题,便于对退市制度进行新老划断;

一个是今年6月份开始,A股纳入MSCI明晟指数,精明的国际投资人和严格规范的动态指数体系倒逼国内改革,适应新情况;

还有一个是资本市场明确了服务国家战略和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的职能,提升了自身地位,有必要激浊扬清:为“独角兽”公司开辟绿色通道是为扬清;加快劣质公司退市是为激浊。

这次改革,强调证券交易所应当制定上市公司因重大违法行为暂停上市、终止上市的实施规则,就是针对具体操作而言的。一旦暂停甚至终止上市,投资者利益如何保护、地方利益如何协调、企业员工利益如何维护、上市公司不服如何申诉……这些细致的规则需要根据这些年的具体经验提炼整理,已形成能够真正落地的规则。

这次改革,强调证券交易所应当制定上市公司因重大违法行为暂停上市、终止上市的实施规则,这就是针对具体操作而言的。一旦暂停甚至终止上市,投资者利益如何保护、地方利益如何协调、企业员工利益如何维护、上市公司不服如何申诉……这些细致的规则需要根据这些年的具体经验提炼整理,形成能够真正落地的规则。

对于很多市场人士关注的“连续三年亏损”这个指标,本次修改并未涉及。究其原因,是因为《证券法》中就是这么规定的,法律未做修改,《意见》当然只能保留。这也说明,退市制度的大修大改只能等到《证券法》修订之后才可实施。

不过换个角度思考,这是不是意味着《证券法》的修订日程也要提速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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