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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城鱼安生(09)锦字描鸳鸯

来源:东饰资讯网
我若为天,该有多好,定善待他终身。

初春的夜晚,会弥漫淡淡雾气。

杨树的枝桠往往也会因路灯忽明忽暗的光,错落有致地投射在陈旧公寓的砖墙上,再往上,是带着小阳台的欧式房间,蔓藤爬满了生锈的铁栅栏。

车子突然拐了个弯,前面是车水马龙的大马路,遍地车河流动,灯光如星子。

从平遥街下来,夜色已经匀色地铺陈开来。路边透着灯火的小窗口,是售卖酒和香烟的杂货店。

自上次沈桥回来,林念几乎没再碰过烟。此刻,突然思念起沁凉夜里划燃的一束火苗,带着卷烟染上的温热和暖意,味焦苦涩得又难以抗拒,泛滥成灾。

拢了拢被风吹散的头发,过去买包红塔山和个打火机。

在店旁电话亭避风边停顿,点根烟。温暖明亮的火舌贪婪地舔着了烟草末,充溢尘屑焦苦的淡淡香味,每当隔着青灰色的烟雾,她才唯独觉得真切,彼此深深渗透和联接。

老板娘是个嗑瓜子的孕妇,怕烟子飘到她那儿,便避开,抽着烟继续往Grace酒店方向走。

慢慢烟的味道也淡了,便随手摁灭在街壁上。待它彻底燃成黑灰,掉入地面裂开的口子里,刚烈气质也悉数殆尽。

穿了布鞋,走速很快,走过一座路面开阔的大桥,感到大风在耳边猎猎作响,桥下是车河毫不间歇的涌流,闪着霓虹的光,好像天地倒转,星子跌入险川。


林念在Grace大堂前站了许久,也没等到陆卿。她琢磨着他肯定是泡妞去了,蛋不疼就没功夫瞎操心她,索性拿了邀请函直接进去。

来往的人都披上华美的袍子,似真爬满夜风裹不走的虱子,那个个脸上厚成一堵墙的脂粉,弄得她连连打喷嚏。

极不自在地在穿过被华丽裹挟的几些人群后,她把沾了面包屑和奶油的手在灯光不注目的桌布上使劲揩。在饱嗝轻微发出时,她明白这顿晚餐又解决得很好。

儒雅的侍应端上烈性白兰地。色泽金黄晶亮,有葡萄果香和浓郁的陈酿木香,口味甘洌。

她一阵口渴,酌了点儿酒,只觉火辣辣地在喉间,又一路至腹中,但沾了些水总归舒服些,且秉着多吃喝多赚点的远大抱负,便不眨眼全喝下去。

喝完三小杯白兰地,额头上冒出细小的汗珠,脸微微发红,这是醉酒的表现,思绪混沌。索性要了瓶店里最便宜的酒,步履不稳地走向一条昏黄寂静的长廊。

旷静的空气里沾了些刻意压低嗓音的谈话对峙声,但不算小。隐约可以听到一个轻浅的女声,恬静得不起波澜,婉转,极尽温柔。

“今天订婚,倒得多庆幸你没有逃到我们看不到的地方。你父亲和哥哥会很高兴,小卿。”

许久之后,听到他轻轻吐口气。

“栩然,什么是爱?”

没头没尾。

林念仰头喝了口酒,倚着拐角墙壁,歪着头。倏忽觉得有些熟悉。躲在一立雕刻精美的人体塑像后边,一束暗淡的光遮挡住视线,挺碍眼,所以她只得费劲地抬高脖子,踮起脚才能从塑像上的空隙里瞧见他们,看他的背影。

“时至今日我才发现,我对你的仅仅是可笑的喜欢罢了。大爱无私,所以你得到幸福我该替你高兴,可丝毫未有,有的只是未曾得偿所愿的不甘。

我不会祝你们幸福美满的。”

其实那最后一句之外,还有一些,但被林念额头狠狠撞到塑像上的声音所打断,不偏不倚,格外响亮。

她知道他们定然都听到了,因为空气那头蓦地一片沉默。只是一下子,她就做了人生中最正确与积极的决定:必须飞快往外跑。

如果还是清醒的时候,她肯定不会这么快被那厮牢牢钳制住胳臂。酒精会扰乱人的基本意识,她刚就像躲蛇一样绕着弯路躲他。

林念原打算回头道歉,来个一笑媚众生的姿态,迷死他之后再跑也不迟。可忘是忘了,喝醉的林念会是个暴戾的疯子,从未循规蹈矩安分过。

于是,趁他还没开口,她眼疾手快,手起瓶落,狠命地朝他的脸上抡过去。碰的一声,他趔趄了好几下,连快要栽地上的时候也没忘捎上她。

最后他们齐齐摔到地上,林念东倒西歪顺势趴在他身上,身下一片温暖。

只一低头,她就撞进他深邃难测的眼睛里。他们互相端详好一会儿,林念还是没有想起这个满眼都是好看的男人是谁。倒是他,率先喊出她的姓氏。

“林小姐,这次的见面礼很让人记忆深刻呢。不过你丫先把自己和瓶子从我身上拿开好吗?!”

酒瓶未封口,涓涓地流了他一身。她看酒细细地滑入他挺修长健实的脖子里,凭借这样才喊出他的名字,赶忙从他身上跳起来。

“陆卿。是吧。

曾经被我非礼过……啊呸,是一亲芳泽过的陆卿。”

真尴尬啊,陆先生。

“咳,就那个,今晚月光很漂亮,我就去夜跑……没想到,被一个人抓住了胳臂,以为是流氓,正当防卫,我就拿起了酒瓶……”

看他的脸快黑成煤灰,林念识趣噤声。

是啊,谁夜跑会跑人家酒店里来。她骂自己嘴拙,圆不出好的谎。

回到亮堂的厅里,她还招呼陆卿一起嗑口袋里快发霉的瓜子,以示歉意。显然他没领情,不屑地冷哼一声,嫌弃地白了她一眼就走开了。憎恶可想而知。

那头的人群突然传出骚动,自觉地让开一条道,公司高层拥簇着一位身材高大,庄重严明的中年人朝大厅中间走去。听旁人说,是陆氏总裁陆未铭。

那是林念第一次看到他。

在商业界只手遮天的陆未铭,俨然一副老派精英当家,不苟言笑,眉宇间尽是孤傲戾气。

“首先,我要感谢公司各个员工的辛勤付出,让陆氏在商业界的地位持高不下!让公司蒸蒸日上!”

话顿。掌声雷动。

“今天,也是大儿陆钰森与孟家千金的订婚仪式。谢谢各位到来,我们两家非常荣幸,能邀请你们来见证这一时刻。”

话音刚落,周身灯光尽灭。在光线剧烈的室内逗留太长时间,突然眼前一片黑暗,如同盲目。

回廊那头的灯光缓缓点亮,静谧柔和的光线一圈圈地包裹在一大幅画上。工笔写生花鸟,需长久的耐性和精致的笔功。

一双鸳鸯在池中相趋逐,精工不凝滞,颇具风神,栩栩然。这样的静,仿佛要把周围属于深情欢愉的光芒,一小束一小束地吸收到画里。

篇幅留白处题有几行蝇头小字,原是看不清,可画底下刻复清明:

得成比目何辞死,只羡鸳鸯不羡仙。

分明是世间最好的情话。

众人哗然,言语霏霏。他们赞叹画作与作画者,以俗世的目光瞻仰,甚至意图挖掘出画背后掩藏的秘密。

有记者争相地把话筒和镜头投递过去,给安静立在陆未铭身旁的陆卿。在一片夺目的闪光灯里,他张扬极了的眉目,笑得讽刺凛冽,刺眼乖张。

原来画作旁还有小字,题字卿。哪怕外界传陆氏二公子再不济,也是不可多得的优秀画家。

酒会快要结束时林念接到沈桥的电话。她问他到哪儿去鬼混了,不见影子。但他异常冷静,仿佛预料之中。

“林念,你死乞白赖地想见他,现在他回来了。你,还是不后悔?”后面几个字,几乎一字一顿地咬出来。

像是那年被新年的烟花惊艳,哪怕烟灰屑磕中额头,她用力揩着,血迹斑斑,却不疼,还欢喜呢。欢喜顾城就在眼前看着,要早些递个帕子,来发现她有张暖和洁净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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