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刑事律师,当然要看这部极具赞誉的悬疑犯罪电影——《误杀》。
先粘贴一段网上的剧情简介:
李维杰与妻子阿玉来泰打拼17年,膝下育有两个女儿,年届四十的他靠开设网络公司为生,为人也颇得小镇居民的好感,而这一切美好却被突如其来的不速之客打破。这个充斥走私,贩毒活动的边陲小镇,各种权力交织碾压公平正义。李维杰的大女儿被督察长的儿子强暴,因反抗误杀对方。李维杰曾亲眼目睹督察长滥用私刑,深知法律无用,为了维护女儿,捍卫家人,李维杰埋尸掩盖一切证据,在时间与空间的交错缝隙中,与警方在身心层面,展开了殊死一搏的较量。
如果用刑事语言,120分钟的影片可以描述为:嫌疑人李维杰为包庇其女故意伤害被害人的事实,故意销毁、伪造证据,对抗公安机关侦查,逃避法律制裁。
但整部影片给我最深印象的,不是犯罪手段,不是犯罪构成,不是量刑情节,也不是程序的公正。我的感触只有一个字——爱。
因为爱,所以李维杰才会想到用电影中学到的犯罪方法维护家人;因为爱,所以警察局长才会不顾一切追查儿子失踪的真相。
但是爱又是自私的,所以我们看到李维杰为了捍卫家人不惜牺牲另一个人的性命;我们也看到警察局长故意隐藏自己儿子犯罪的证据一心要致人于死地。
在爱面前,法律显得多么渺小和无力。
如果没有法律的标准,我们如何评价谁对谁错,谁应当效仿谁又应当摒弃。抛开法律,两家都没做错,但也没有任何一家是胜利者,任何人都不能逃脱道德的谴责。只能说,电影中的所有人都是受害者,只是遭受的伤害不同罢了。
要改变法律无力的状态,就必须做到让公众信仰法律。而让公众信仰法律的途径,不仅需要健全的法律,更要做到执法的公正。
我们可以设想,如果有完善的未成年人保护制度,有科学的未成年人犯罪惩罚制度,如果可以做到任何人犯罪都不问其背景而受到相同处罚,做到司法机关对每个嫌疑人能公平处理,电影里的故事是不是就不会发生。
当法律变得有力,现实中也会少很多“法无可恕、情有可原”的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