犹记得,那年初相见
那年,高一的我。
《玉观音》很流行,刚出道的孙俪嫩的可以掐出水来。耳机里一直循环播放着一首歌,陈晓东的《比我幸福》。
天很蓝,风很轻,青春很美好。我的少女心也恰好极度爆棚,爱看青春偶像剧。在最美好的年华里,我觉得我应该喜欢一个人来填补一下美好的日子,于是在第一天的军训里,我就看到了他。
教官将男生女生分为两队,然后一转头面对面而站。中间隔着距离他站在中间,弄得好像首长检阅一样的。我是第一排的女生,他是第一排的男生。我只是一眼便扫到了他。
他穿一件蓝色的T恤,天空一样的干净的湛蓝。风吹来前额的发丝轻轻的浮动着,阳光在他纯净的脸庞上照耀。
所谓惊艳,所谓秒杀。李碧华说过——当初惊艳,完完全全只为世面见得少。
但我却没有,在以后的时光里。我的脑海里不断的将这个场景润色,经过影视特效打光,加上画面剪辑。深深映在脑海里。面对如此美好的少年,我刹那间开始了我的暗恋生涯。
他是我们班的第一名,也是级部第一名。他的名字叫做,程一森。不是都说金玉其外败絮其中,可人家真就是内外皆金玉呢。总感觉他的衣服都很好看。偏爱蓝色系,还有灰色系。不过也许只是因为颜值高罢了,学生时代穿的衣服也不过就是真维斯,班尼路之类的。可我就觉得那些很平凡的衣服穿在他的身上怎么就那么不一般了呢。
我们是一个班的,可那个年代想要真正认识也不容易,男生女生没那么容易说上话的。我闺蜜出了个馊主意——跟踪他,找出弱点了解他以后才好装作偶遇。不思进取的我就自然而然把我的闲情逸致全寄托在这上面了。
他喜欢去学校对面的书店。他拿过的书我都会偷偷买一本。可我发现他越来越爱买什么物理数学百题大战什么的,我买了也做不出来。于是跟风买书这件事便作罢。我还不如多买两本我喜欢的作文书。
我跟着他坐同一路公交车。每天坐着,我想他总会有一天注意到我。可是悲哀的是车总是人很多,进去便会挤成肉包子,韩剧里那种公交车上的邂逅根本不适合我们中国。
所以他没有在人群中注意过我。我很不显眼,或许他根本就不知道有我这号人。感觉他好像有脸盲症似的,开学都一个多月了,根本不认识。
一天,学校放学挺早的,车上人也出奇的少。我没看到他,却也习惯性的坐上了3路车。然后我需要转12路绕一下再回家。忽然,前面跑来一个人,淡定地从前门上来。
他默默的买了票,站在那里。我只是坐在最后排的人群里最高处,那天下午,有一刹那的夕阳温暖的光落下来,细细碎碎地打在他的侧颜,浓密的睫毛下像星子一样的眼睛忽闪着,嘴角上扬,还有一个恰到好处的酒窝若隐若现。那一刻我天真的认为我不坚持地继续喜欢他真的是天理不容。
“马大娘”的意外相会
除了书店,程一森还经常去一家小吃店。虽然有一个很乡土气息的名字——马大娘,但味道还是不错的,吃来吃去所有的店都没有这一家最好。除了中晚饭的焖鸡盖浇饭,下午还会有一些不错的小甜品,红豆双皮奶做的一绝。
某天放学,我异常的嘴馋,觉得填饱肚子比追踪帅哥更重要。就一门心思的去了马大娘。
我进去买了一堆扇贝炸串串,里脊肉之类,吃的正欢,他竟然进来了。我想着我嘴巴上肯定占到酱汁了之类的,急忙抽了张纸擦了擦嘴,故作镇静的迎接我的男神。他忽的就坐在我对面,他抬头看见的我,两手的串串,面前还有一碗馄饨。那一刻,我真他妈的丢脸到想钻地洞。在我男神面前竟然这幅样子。
但他冲我笑了笑,这一笑,笑的我心颤了颤。他有一个浅浅的酒窝,我就是被这么个屁大点的坑给坑了。他点了两碗牛肉粉丝汤。“请你。”我惊讶地指了指我。竟然是给我的。他竟然认得我。我不知道他有什么开心的事,总之他挺愉快的。“要加香菜吗?”他声音真好听。“不,不要。谢谢。”我都说不成话了。他往自己的碗里抓了一把,然后埋头开始吃。
给我点了餐却没有怎么跟我说过话。我的男神果真是高冷的。我开始发挥我厚脸皮的本质:“你好,我叫颜夏。“我知道。”竟然认识我。他却不准备报上自己姓名,还真是自信。”“你成绩好好喔。平时怎么学习的?”马屁精启动。他认真的想了想。“就那样吧。”没话聊,没话聊。简直是话题绝缘体啊。
那天,我不记得我们说过几句话。很安静的下午。总之,我们认识的开始。打那以后,牛肉粉丝汤成为我必点科目。我爱死那碗牛肉粉丝汤了,我吃的格外的香,却不大记得是什么滋味。离走前他望了一眼我的战况,说了最长的一句话:“你还真的满能吃的。”颜夏,你给你男神的印象就是能吃?找块豆腐撞死算了。
实际上,吃完了那顿,我好几天都没吃下饭。因为不知道该和他聊什么,我必须不停的吃来掩饰内心的尴尬。他显然是认得我的,我不是一般的激动。仿佛他能看透我内心似的,搞得我好心虚。我是这么的明显又拙劣。
与数学男神同桌的日子
高中那会子好像内向又腼腆,虽然心里起了万千波浪。可是表面上能做的事情也就那么多。再加上那阵子我奶奶去世,心里挺悲伤的。在爸妈的鼓舞下我下定决心好好学习,为疼爱我的奶奶争口气。
我成功与男神说上话以后,竟也没有下文了。在我没有跟踪他的日子,不影响我继续仰望他。因为每次月考都会在榜单的头名上看到他的大名。而我依旧在严重偏科中艰难度日。我不知道我的数学第几次屡创新低了,仿佛还没有语文一半的分数高。数学老师也就是我的班主任每次看到我眼珠子都绿了。老头子找我谈话问我是不是没有努力学习,我信誓旦旦每天都学到12点。
可奈何您老不知道学好数理化是需要脑子的吗?您不知道三毛的数学都只考个位数的吗?谁知道我数学班主任在跟我这次促膝谈心以后,看出我是有追求进步的一片丹心的,奈何心有余而力不足。他自己又不能时刻辅导我们,整出一个大计划。就是帮助落后同学,好学生带坏学生小组。把我们这几个成绩差的人分配一个优良又正直的同桌,用来带一带。看看能不能拉高我们班的整体水平。
而老师给我分配的这个同桌,是程一森。我不知道数学老头是怎么想的,把这么全校第一名的帅哥分配给我来教我数学。他不怕我把持不住而分心吗?我那个时候看到自己同桌是这个人的时候,觉得是奶奶她老人家在冥冥之中保佑我。这是让我情感成绩双丰收吗?
我乐得屁颠屁颠地坐在了他的旁边。他只是淡定的望了我一眼。仿佛不记得我们在马大娘的相会。连连三天,说的话少的可怜。而且全是问的技术上的问题。我确定以及肯定,程一森是个话少且正耿直的好boy。就算我小宇宙翻腾到爆他也不会瞎想的好学生。数学老头是严重知道我们数学天才的品行才放心让他丫的来辅导我。我怎么能陷入花痴状态不可自拔呢。我要进步,才能对得起奶奶。我压抑住我心中的小火苗,不去看他那迷死人的长睫毛外加酒窝,决定专心致志。
数学方面我只有二字可以形容:脑残。相信程一森用了一天就发现了我的问题。我问的都是些基础的,弱智的不用费他半个脑子的问题。但是他讲解以后我依旧一片茫然,我果真无法理解天才直接从第一部就直接跳到最后一步的跳跃性思维。
但很快的一个礼拜后,数学天才竟然就开始掌握了我。他可以用最简单的方法最清晰的思路,给我这个数学脑残讲明白。套路啊套路,我简直像沐浴了阳光一般开心啊。天才的辅导果真是不一般啊。我这是要开窍了吗,我这是得到了九阴真经的真传了吗。我回家拿了瓶巨好喝的果汁,决定好好感谢感谢人家。
“诺,给你的。”下课时我谄媚的把果汁放在了桌子上。
“不用了,你喝吧。”他瞥了一眼,继续转笔。(天才偶尔的娱乐项目是转笔)
“我专门给你带的。谢谢你教我题目。”我很坚定。
“不客气。”他语气很淡定。但下一句话,就让人汗颜。“是班主任交代的事。”
我悻悻的。他不交代估计你也懒的教吧。人家只是例行公事。可颜夏啊颜夏,你心里却就是想着人家顾念同学之情或者其他什么情。
“呵呵。”我不免尴尬。
他似乎看了一眼就看到了我表情的变化。伸手把果汁拿过去了,拧开,喝了一口。他总会很细腻,很体贴的化解别人尴尬的心情。很善良的一个人。
和他同桌的3个月里,我从外表开始上升到了灵魂。(我这个迷妹开始不只看脸了进步不是一点点了好吗)有高冷气质不是故意装逼,他的家境殷实,却很低调。
他会偷偷照顾你却从不显露。他和我默默讲题的时候,总会散发出一股森林里的木料和薄荷味道,我甚至想问他用哪款洗发水,尽管我想可能更适合男生的洗发水。他总是那么用心,用心给我讲题还有上课用心走神偷偷听音乐。因为我男神成绩好到不需要听讲的。
只有我知道他靠窗的左耳总是偷插着耳机,有一次我问他你在听什么,他说了一句英文。我内心真是草泥马似的不敢问第二遍,压根没听过的单词。程一森的逼格不是我可以比的。
当偷偷喜欢被人知道
我以为一直偷偷喜欢一个人是一件幸福的事。原谅我从没有准备告白,暗恋这件小事,之所以会成为暗恋,因为没有勇气。
因为你暗恋的人和你相差太多,让你在他面前自卑感爆棚。那时候学校里都传言,程一森和邻班的顾雪是一对。校花配校草,似乎那才是合理的人设。顾雪的成绩与样貌才是足以与之匹配的。
有时候,喜欢一个人的时候会变得很傻。例如,在本子上写他的名字。暗恋的时候,写一个人的名字都是甜蜜的。那天,班长请病假。程一森竟然一反常态去发卷子。我默默的想等发完试卷上厕所。按照转弯的顺序,他应该发完这一排去发那一排,可他偏不。结果,我等不到他的试卷。他只好悻悻地出去再找一张。离上课时间只有两分钟了,我看了看表,冲去茅厕。
跑回来的时候,我觉得我已经使出了洪荒之力。班级里依旧乱糟糟的,跑到座位上的那一刻我还是开心的,可我看他站在我的座位上,背对着我。“干嘛呢?”我从背后用一只手指戳了一下他的肩。他惊慌地一下合上手里的东西,回到自己的座位。
我的桌面上,是一张试卷,还有那个写得满眼名字的本子。
程、一、森。
他很快又淡定下来了,合上那个本子。我觉得我当时脸一定红的像个大龙虾。我记得我走的时候这个本子没有打开啊。怎么?他仿佛看出我的尴尬,还有眼神里的质疑。
“窗子忘了关上。他指了指,若无其事地关窗。
我依旧傻愣愣的站在那里。是风,吹破了我的秘密。脑子里一团浆糊,我今后该怎样面对他。
“字,很好看。”他对我咧嘴一笑。
那一刻,是无数个怦然。任何事情都比不过你喜欢的人对你的夸赞。他并给我任何回应,没有鄙视,也没有给我任何尴尬。只是夸奖了我的字。
我觉得足够了。
我们依旧是那么互帮互助的同桌,直到我的成绩第一次上了及格线。
看到分数的那一刻,我特别特别的激动,我一时得意忘形竟然抓起了他放在桌子上的手。他的手很好看很修长,指甲总是修剪的短短的。我才意识到,女生抓男生的手意味着什么,慢慢地放下,“太开心了”我咧嘴冲他笑笑。我发现我面对他就经常犯尴尬症。
他竟然抬起刚才被我抚摸过的手,轻抚过我的头,“头发乱了。”那一刻我呆在那里。我急忙用手捋了捋我的头发。他嘴角依旧一笑,有点小邪魅。
用以后超前的眼光来看,程一森,你太会撩妹了。
半学期结束,我们分开的时候也到了。
那时候校风严谨,分开以后,我们便没怎么说过话。剩下的时光就都是我就是回忆和他同桌的日子,短短几个月的时间,我可以回忆以后两年。
我订了目标,我要和他考到同一个城市去。因为他说过他的目标是,北京。我们伟大的京城,是我这个学渣可以考上的吗?
果真,事实证明,凡事不是努力就有结果,渣就是渣,我这种渣就是考不上的。张爱玲说,尽我最大努力,其他就管他娘。我考上了我应该考上的大学,一个二线城市的大学,父母也很开心,我也应该开心吧。我是不是该没有什么遗憾了呢?而程一森,考上了北京的大学。竟然和顾雪一个学校。原来传闻的一切都不是巧合,他们是在一起的吧。我欲哭无泪。
毕业那年,我们分离
毕业同学会上,KTV包房。同学们欢腾,我的心情很不好。我好死不死地失恋了。
而且程一森都没有来。官方回答他有一些事情要处理。
我开始默默地点歌唱歌,那天是我第一次喝酒,虽说是啤酒,但还是有酒精度的。酒给人带来的感觉是,人生也没有那么差。
我点首齐秦的《不要让我的眼泪陪我过夜》。这首歌是我有一天偶尔在马路边上听到的。一个很颓的小伙子在那里卖唱,每次遇到这种卖唱的都令人不屑一顾。唱的好的人最起码也混到了酒吧驻场吧。
那日寒风凛冽的街头,我第一次感觉到一个歌者的力量,他的声音会吸引你的灵魂。齐秦的歌。
我拿起话筒吃了颗小葡萄润嗓,便开吼了。我也许大概唱的相当难听,鬼吼鬼叫跑调许久了,但是我相当的自我沉醉,我是闭上眼睛唱的。反正同学们都喝的七荤八素的,也没人理我。
门开了谁都没有注意到。门口站了一个人,昏黄的灯光落在他的身上。
那一刻,世界好像停止了。
我的脑子有点懵。这些年,我的心里有一颗埋得很深的种子,从开始萌芽到破土而出,仿佛有一束神奇的阳光照下来,让它迅速的发芽,生长,开出一朵白色的小花,然而在今天,应该是它枯萎的时候了。
程一森穿着件白色麻料衬衫,领子没有扣,袖子挽起到手肘。他的眼睛依旧很漂亮,像漆黑的夜空里的星子,有冷色的光,安静又清亮。
他看着我,说“对不起,来晚了。”我拿着话筒,好久好久,无法动弹。
不知不觉我们又坐在了一起,仿佛当年的同桌一般。许久的沉默后,还是我先开口“”恭喜你啊,考上了北京的大学。”“你喜欢北京吗?”他突然开口问这个。“就那样吧”我内心崩溃,我也曾为了你喜欢北京,可是姐考不上啊,姐眼睁睁看着你和顾雪一起考上了啊,我能喜欢起来吗?
“你觉得异地恋能成功吗?”他忽然望着我的眼睛。那一刹那,不可否认,我差点有点误会了,因为我想到了自己。还好我脑子里转了个弯,有传言顾雪要出国,这不是就是异地加国恋吗?
“异地恋一般都是失败的,撑不了多久。”我拿起面前的啤酒,恶狠狠地说了我认为最强诅咒。
我却看到一向镇定的他眼神里一丝忧伤,他侧坐着,他仿佛挺不自在地捏着很好看的手指。“颜夏,你是不是有喜欢的人啊?”
他突然这么问我,我特别的心虚。我的心迹早已经暴露,可是我死鸭子嘴硬道,“没有。”我不管不顾地又加了一句:过去喜欢的现在不一定喜欢。我想,我那时真的是被嫉妒蒙蔽的发了疯,他要和顾雪双宿双飞,却还要问我有没有喜欢过他,我不想承认。
他头一低,一晚上再也没有和我说过话。
猪,我喜欢的一直是你
上大学之后,我们一直没有再联系,我以为我的大学生活很开心。对的,我一直特别开心。可我隐约总会在某些时候想起他的脸。
那些回忆每每的就在夜里在脑海里蔓延,涌入心头。其实年少的我喜欢的东西一般没有那么执着,因为少女心思就像春天的天气,我以为我对他的感觉肯定不久就会过去了。可我没有想到,这么多年我唯一不变的一件事,就是想念他。
或许正是因为在风华正茂的时候遇见那般美好的他,才让此后的我有了深深的执念。难道得不到的总是最好的?我已经不见得能分得清楚了。
�第二年的深秋,他的生日。我心血来潮,翻出了他的手机号。那个陌生又熟悉,存下却从没有联系过的号码。“祝你生日快乐,程一森。愿你的笑容永远绽放。你曾经的同桌。”
第二天晚上从食堂出来回宿舍,远远地看到一个人,穿着黑色的毛衣,站在树下抽烟。那么熟悉的脸庞,却眉头紧锁,他瘦了很多,那一刻我说不出是什么感觉。痴痴地叫了一声“程一森”。
他看见我,立刻露出笑容,把手里的烟灭了。“你怎么来了?”我抑制不住地开心。在我不知道的分别日子里,他竟然已经学会了抽烟。是的,我们都在日益成长中,还有被成年人不好的习惯荼毒。
“不是你叫我来的?他摇了摇手机。“我?”我疑惑。因为我的一个短信就来找我?
“我一直觉得你把我忘了。”程一森竟然说了这么暧昧的一句话。
“我怎么可能忘记。”我故作风轻云淡。
“你有喜欢的人了吗?”他望着我的眼睛。我没想到他这么直接的问我。
“那么,你呢?”我反问。
“我喜欢的人就站在我面前。”
那一刹,我觉得,我被秋天的菠菜给电得体无完肤。
我静了静我无比受惊的大脑,给了程一森一个大大的拥抱,他很瘦,也很高,可是真的很温暖。一个女孩的暗恋史,真他妈的幸福的结束了。
很多事情我是到许久之后才知道。
顾雪是程一森亲戚家的孩子,所以他们会商量着报同一所学校,而根本不是什么男女朋友。
我在跟踪程一森的第二天就已经被他发现了。他不想揭穿我,却总想看我搞什么鬼。马大娘那一次也是他故意创造的偶遇,他说他只是忽然想着我跟踪了这么久,应该请我吃一顿东西了。没想到我好能吃啊。
数学老师提出带学生的建议时,好学生们是有选择权的,是程一森主动选择了带我。
我送他的那瓶果汁,是他以后一直钟爱的牌子。
那晚上的KTV,他父母那阵子正在闹离婚。他的心情很不好,但是想到我会去,还是打算去看看我,并且想要告白。他不知道异地恋可不可以成功,他是那么的小心翼翼,他不是那个我一直捧在天上的高冷男神,他说他面对喜欢的女孩子也会犹豫,尽管他知道我写过一本子他的名字。
我一直暗恋的男神,他只是不爱说话,他只是不懂得表达。在青春的时光里,我们对爱,都那么的小心翼翼,反而不敢靠近彼此。因为我们总觉得自己也许配不上对方,也许就没那么勇敢。
感谢青春的记忆里有你,而这么多年过去了,你还在那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