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是8月24日浙江温州20岁的赵女土,被滴滴司机在一偏僻路段强暴后残忍杀害。这已经是三个月以来的第二起滴滴司机杀人案,5月份同样被滴滴司机奸杀的空姐,也和此次被害的青春女子一样,爱好时尚与美食,喜欢晒美照和心情。这些很正常,也符合她们这个年龄段的“主题”。也许只知吃喝玩乐的她们,不懂维权英雄、不懂良知勇士,不明白这些也无可厚非,难道要求每个人都必须“看破”?但是,最起码的安全意识、防人之心,或者防身技能不能没有吧?可惜了两个花季少女,她们生前是否错误地认为世界如此美好?还有人议论被害空姐生前怎么怎么,只要不践踏良知、不违反法律,她选择什么样的生活,那是她的权利。每个人都能够自由、平等、尊严地活着,这不正是人类世代的理想吗?
另一起是8月27日江苏昆山的“反杀案”,起因是轿车和电动车发生踫撞引发冲突,从轿车上下来一个持刀的纹身男子,将骑电动车的男子砍伤,后不慎摔倒钢刀脱手,被电车男子眼疾手快捡起,顺势将纹身男砍死。
据披露,这个纹身死者竟然是个黑老大?多次被判刑入狱。这样的“事迹”当然激发了坏人该死的心理,但是,好人与坏人又有什么标准?可否这样理解,坏人就是把心中的恶念付诸实践了,好人肯定也有冲动的想法,如果有条件,好人会不会变成坏人?这个死者又纹身又形象凶恶,符合人们心中坏人的形象。所以对他是大量的口殊笔伐,这种先入为主的观念肯定不对。不管生前怎样,死者为大。让公正的法律判决吧。
网络上基本倾向于骑电动车的白衣男子,大家都说他是正当防卫,不应该受到惩罚。白衣男子是在突发状态下的一种自救式的应急反应,这是生物面临危险的时候都会采取的求生本能。
在实际操作中,正当防卫确实很难界定,何况,坏人也可能会以“正当防卫”的借口杀人越货。
接下来,焦点顺理成章就转为人人有持抢权的议题(有多数人的观点是如果被害的女性出门持抢,滴滴司机还能得手吗?)。
我个人认为在目前国情和国民素质的情况下(中国人种太差),根本不能实施人人有抢这一制度(“官府”也绝对不会答应,他们怕什么?),据相关资料,中国每年非正常死亡人数高达320多万,其中被故意杀害的又是多少?30万总有吧?在现在民众没有持抢全的情况下(应该有不少人暗藏抢技蛋药),竟然还有这么多?那么,如果人人有抢,会怎么样呢?当下的中国人相当浮躁,因为存在攀比和不平衡思想(中国人从来都是这样沉重地活着),心中积累了太多的怒气、怨气,人与人之间又普遍缺少关爱与信任,只有绵绵不尽的仇恨,有时候为一件小事都可以大打出手酿成血案。如果抢蛋在手,恐怕很短的时间,全国一半以上的人就会死于非命。你说人人有抢,坏人因此忌惮不敢为所欲为,可是,只要是想杀人,什么工具不能达到目的?坏人没抢照样无恶不做,有抢更是如虎添翼。对与人为善的好人来说,抢虽然可以防身,但也是激发罪恶的“契机”,原来没有作恶的条件,大家只好安分守己,现在有抢了就是有了做坏事的条件,谁敢保证好人还是好人?长期潜伏在心底的恶的“基因”一朝爆长,凭什么你妻妾成群桃花朵朵开?凭什么你年纪轻轻就依靠关系当了官?凭什么你腰缠万贯一夜爆富?再加上外界的新的刺激,极可能到处抢声一片血流成河。这样的血腥场景,但愿永远不要成为现实。
从最近两起震惊全国的案件想到持抢全 从最近两起震惊全国的案件想到持抢全 从最近两起震惊全国的案件想到持抢全有人会说美国等西方国家,不是人人有权持抢?人家每年的杀人案件也不见得比我们更多。西方明珠国家绝不是仅仅人人有抢,人家还有一整套“配套设施”(西方国民的整体素质也相当高),比如……此处还是略去若干文字吧。
但愿我们“这边”也充满友爱的阳光,而不是嫉妒与仇恨,这样的话,有抢无抢关系也就不大了。再一个,以暴制暴也绝非正道(突发情况除外),绝不应该提倡。
但愿非正常死亡者越来越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