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叔建议我写写目标的SMART原则,在下就恭敬不如从命啦。
SMART原则,和神盾局的缩写一样有些故意凑字的嫌疑,但是的确好记。这五个字母分别对应一个英文词的首字母,它们分别是Specific,Measurable,Attainable,Relevant(一说是Realistic),以及Time-bound或Time-based。另外还有人提出了SMARTER原则,分别又加上了Evaluate和Reevaluate。具体,可测量,可达成,与其他目标相关(或现实性)以及有明确的截止时间,这就是SMART原则;如果想要更聪明点的话呢,那就加上评估和再评估。
自彼得·杜拉克老先生提出目标管理概念之后的近三十年,SMART才第一次被提出来,距今也不过才三十多年历史而已。管理学中的概念往往过阵子就像被大风扫过的大学生宿舍一样面目全非,但SMART原则至今依然很受认可。这是因为,依循着SMART的基本原则,差不多就可以解决目标管理中最重要的问题:你要达到的目标是什么。
首先,目标要具体。“我想变得更好看”不算是个合格的目标。“我想要身材再好一点”就好了一些;“我想把肚子上的脂肪都消灭”就更好了一些。当我们制定出具体目标的时候,意味着我们知道在当前的环境下,我们要解决的最重要的问题是什么——这也就指出了努力的方向。
其次,目标要可测量。“我想让自己的体脂含量降到13%以内”是个可测量的目标,而“我想看起来更矫健一点”则不是。能否测量决定了目标是否可以以某种客观方式反映,而模糊只会让我们的大脑失去焦点。
再次,可达成。“再长高十厘米”对于本文的大部分读者来说,都不算是个可达成的目标——如果不考虑手术方式的话。可达成意味着知道自己的能力限制,并且让目标不会高不可攀。如果目标过于宏伟,我们的大脑会被吓到而罢工的。“我要每周抽出四个小时去运动,并且控制饮食以减少脂肪”会更好一点。当我们自己相信目标可以达成的时候,它才真的有可能达成。
第四,相关性。这个概念有点混乱。一般认为,如果实现一个目标A能够帮助达成其他目标B,那么目标A的重要性就比其他不能帮助达成其他目标的目标更重要一些。也就是说,目标尽可能还是“多功能”为好。“我要大量运动”这个目标就是很多功能的:对体力、智力、情绪、记忆力、人际关系都有好处,也就比“我要每天睡足十二个小时”更好一些。
最后,时限明确。明确的时限会提供紧迫感,也会帮助制定出更好的计划。没有时限的目标总是重要性不那么高;我们也会发现,当自己在临近deadline的时候往往能爆发出惊人的潜力——拖延症患者的特征之一。
这五个小原则组合在一起,就能帮助我们制定出更可能实现的目标。拿我们在本文中的例子来说,一个合格的目标应该是这样的:“我要在明年年末之前,每周最少抽出四个小时去进行两到三次有氧运动,同时辅助以控制饮食的方式,让自己的体脂降到13%之内。”——当然,前提是现在你不能太胖。这个目标里其实也已经包括了些行动规划;不过这样也好。
这些原则给我们的大脑列出了限制,指引了方向,并且让我们清楚地看到它的难度并不那么高。从制定出目标、写下目标的那一刻起,我们脑中就有一块小小的秒表转了起来。它会时时提醒你,现在该去做些什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