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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布斯传有感:为时代而喝彩

来源:东饰资讯网

读完《乔布斯传》,感慨很多,读到最后一章听到乔布斯的自述时,我不禁流泪了:那是一个老人在弥留之际对于时代,对于自己的最好交待。

我忍不住摘录了下来。

我的激情所在是打造一家可以传世的公司,这家公司里的人动力十足地创造伟大的产品。其他一切都是第二位的。当然,能赚钱很棒,因为那样你才能够制造伟大的产品。但是动力来自产品,而不是利润。斯卡利本末倒置,把赚钱当成了目标。这种差别很微妙,但它却会影响每一件事:你聘用谁,提拔谁,会议上讨论什么事情。

有些人说:“消费者想要什么就给他们什么。”但那不是我的方式。我们的责任是提前一步搞清楚他们将来想要什么。我记得亨利·福特曾说过,“如果我最初问消费者他们想要什么,他们应该是会告诉我,‘要一匹更快的马!’”人们不知道想要什么,直到你把它摆在他们面前。正因如此,我从不依靠市场研究。我们的任务是读懂还没落到纸面上的东西。

宝丽来的埃德温· 兰德曾谈过人文与科学的交集。我喜欢那个交集。那里有种魔力。有很多人在创新,但创新并不是我事业最主要的与众不同之处。苹果之所以能与人们产生共鸣,是因为在我们的创新中深藏着一种人文精神。我认为伟大的艺术家和伟大的工程师是相似的,他们都有自我表达的欲望。事实上最早做Mac的最优秀的人里,有些人同时也是诗人和音乐家。在20 世纪70 年代,计算机成为人们表现创造力的一种方式。一些伟大的艺术家,像列奥纳多· 达· 芬奇和米开朗基罗,同时也是精通科学的人。米开朗基罗懂很多关于采石的知识,他不是只知道如何雕塑。

人们付钱让我们为他们整合东西,因为他们不能7天24小时地去想这些。如果你对生产伟大的产品有极大的激情,它会推着你去追求一体化,去把你的硬件、软件以及内容管理都整合在一起。你想开辟新的领域,就必须自己来做。如果你想让产品对其他硬件或软件开放,你就只能放弃一些愿景。

过去,不同阶段有不同的公司成为了硅谷的典范。很长一段时间里,是惠普。后来,在半导体时代,是仙童和英特尔。我觉得,有一段时间是苹果,后来没落了。而今天,我认为是苹果和谷歌——苹果更多一些。我想苹果已经经受住了时间的检验。它曾有过起起伏伏,但如今仍然走在时代的前沿。

要指出微软的不足很容易。他们显然已经丧失了统治地位,已经变得基本上无关紧要。但是我欣赏他们所做的,也了解那有多么困难。他们很擅长商业方面的事务。他们在产品方面从未有过应有的野心。比尔喜欢把自己说成是做产品的人,但他真的不是。他是个商人。赢得业务比做出伟大的产品更重要。他最后成了最富有的人,如果这就是他的目标,那么他实现了。但那从来都不是我的目标,而且我怀疑,那最终是否是他的目标。我欣赏他,欣赏他创建的公司,很出色,我也喜欢跟他合作。他很聪明,实际上也很有幽默感。但是微软的基因里从来都没有人文精神和艺术气质。即使在看到Mac以后,他们都模仿不好。他们完全没搞懂它是怎么回事儿。

像IBM或微软这样的公司为什么会衰落,我有我自己的见解。这样的公司干得很好,它们进行创新,成为或接近成为某个领域的垄断者,然后产品的质量就变得不那么重要了。这些公司开始重视优秀的销售人员,因为是他们在推动销售、改写了收入数字,而不是产品的工程师和设计师。因此销售人员最后成为公司的经营者。IBM的约翰·埃克斯是聪明、善辩、非常棒的销售人员,但是对产品一无所知。同样的事情也发生在施乐。做销售的人经营公司,做产品的人就不再那么重要,其中很多人就失去了创造的激情。斯卡利加入后,苹果就发生了这样的事情,那是我的失误;鲍尔默接管微软后也是这样。苹果很幸运,能够东山再起,但我认为只要鲍尔默还在掌舵,微软就不会有什么起色。

我讨厌一种人,他们把自己称为“企业家”,实际上真正想做的却是创建一家企业,然后把它卖掉或上市,他们就可以变现,一走了之。他们不愿意费力气打造一家真正的公司,而这正是商业领域里最艰难的工作。只有做到这一点你才能真正有所贡献,为前人留下的遗产添砖加瓦。你要打造一家再过一两代人仍然屹立不倒的公司,那就是沃尔特· 迪士尼,还有休利特和帕卡德,还有创建英特尔的人所做的。他们创造了传世的公司,而不仅仅是赚了钱。这正是我对苹果的期望。

我不认为我对别人很苛刻,但如果谁把什么事搞砸了,我会当面跟他说。诚实是我的责任。我知道我在说什么,而且事实证明通常我是对的。那是我试图创建的文化。我们相互间诚实到残酷的地步,任何人都可以跟我说,他们认为我就是一堆狗屎,我也可以这样说他们。我们有过一些激烈的争吵,互相吼叫,那可以说是我最美好的一段时光。我在别人面前说“罗恩,那个商店看起来像坨屎”的时候没什么不良感觉。或者我会说“天啊,我们真他妈把这个工艺搞砸了”,就当着负责人的面。这就是我们的规矩:你就得超级诚实。也许有更好的方式,像个绅士俱乐部一样,大家都戴着领带,说着上等人的敬语,满嘴华丽委婉的词汇,但是我对此不太在行,因为我是来自加利福尼亚的中产阶级。

我有时候对别人很严厉,可能没有必要那么严厉。我还记得里德6岁时,他回到家,而我那天刚解雇了一个人,我当时就在想,一个人要怎样告诉他的家人和幼子他失业了。很不好受。但是必须有人去做这样的事。我认为确保团队的优秀始终是我的责任,如果我不去做这件事,没有人会去做。

你必须不断地去推动创新。迪伦本来可以一直唱抗议歌曲,可能会赚很多钱,但是他没有那么做。他必须向前走,1965年在民谣中融入电子音乐元素时,他疏远了很多人。1966 年的欧洲巡演是他的巅峰。他会先上台演奏原声吉他,观众非常喜欢。然后他会带出The Band 乐队,他们都演奏电子乐器,观众有时候就会喝倒彩。有一次他正要唱《像一块滚石》,观众中有人高喊“叛徒!”迪伦说:“搞他妈个震耳欲聋!”他们真那样做了。披头士乐队也一样。他们一直演变、前行、改进他们的艺术。那就是我一直试图做的事情——不断前进。否则,就如迪伦所说,如果你不忙着求生,你就在忙着求死。

我的动力是什么?我觉得,大多数创造者都想为我们能够得益于前人取得的成就而表达感激。我并没有发明我用的语言或数学。我的食物基本都不是我自己做的,衣服更是一件都没做过。我所做的每一件事都有赖于我们人类的其他成员,以及他们的贡献和成就。我们很多人都想回馈社会,在历史的长河中再添上一笔。我们只能用这种大多数人都掌握的方式去表达——因为我们不会写鲍勃· 迪伦的歌或汤姆· 斯托帕德(Tom Stoppard)的戏剧。我们试图用我们仅有的天分去表达我们深层的感受,去表达我们对前人所有贡献的感激,去为历史长河加上一点儿什么。那就是推动我的力量。

这是我给自己最好的新年礼物,即便我知道我真的没能从其中带走多少能成为自己的东西,因为乔布斯太独特了,以至于一直被模仿,却相似都难出现。

但我还是要说点什么,那就是为时代而喝彩。

说乔布斯,就必然要提及另外一个人,那就是比尔盖茨。他们两个是时代的巨匠,开创了各自的时代,又呈现了两种截然不同的风格,创造了两种完全对立的商业哲学。最重要的是,各自却都取得了巨大的成功。

乔布斯制造出了伟大的产品,比尔收获了巨大的财富。真可谓棋逢对手。

表面来看,乔布斯推崇一体化封闭化的商业哲学,而比尔盖茨则推崇开放共享的商业哲学。

乔布斯具有超强的控制欲,他渴望把控产品的一切环节,不喜欢受制于人或被他人影响其产品的体验,所以不管是在产品的外观设计上还是运行程序,他都要全部掌握在苹果自己手中。

这与他的性格不谋而合,他喜欢控制一切,让一切被掌控。

比尔盖茨则不同,他没有想过要做一台电脑的全部,或许他认为自己无法做到那么多,或许是他根本不愿意做那么多。所以,他只做了操作系统,并将其开放于所有供应商,最终,windows系统装在了几乎所有电脑中,而他成为了世界首富。

比尔盖茨性格内向,并不喜欢去控制太多,他更乐于敞开自身去拥抱一切。

实则,这是他们的商业哲学的较量,其背后也是人性的绽放,而一切商业竞争最后都将回归到道的较量。

乔布斯从很早开始就爱上了佛法,并亲身体悟,在禅修中去感受自己的内心,所以他从始至终都对金钱的态度很随意。他没有保镖,也没有所谓的豪宅,开车也都是自己开。金钱并没有改变他对生活的态度,他一直坚持素食主义,到最后一刻。

这一切也都形成了它独特的产品哲学,将产品的设计与体验推向极致。他对人性拥有更深的洞察,常人之洞察到用户的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会需求,而他一举将每个人的自我实现需求呈现出来,深深的击穿了每个人的内心。

想象一下,你第一次见到iPod,iPad,iPhone的感受是怎么样的?一定是居然有这么完美的产品,无论是设计还是使用上。

理论上,这样的产品历来都是国宝级的珍品,不入凡尘的,而现在却是每个人都可以消费得起的产品,你又会怎么做?

而比尔盖茨所做的,不过是基于社会需求和尊重需求之间的一个产品,即便他的成就也很伟大。

所以,在道的较量中,乔布斯更胜一筹。

暮然回首,站在这个金字塔尖永远都是凤毛菱角,历史上又有多少人是站在塔尖对我们的精神需求,心理认知产生有巨大影响的呢?牛顿,爱因斯坦,莎士比亚,释迦牟尼,耶稣基督……真的很少,所以乔布斯值得如此的赞誉。

毫无疑问,90年代是属于比尔盖茨的,而千禧年代是属于乔布斯的。

乔布斯说,比尔就是一个商人,所以他没能造出一个伟大的产品,而如今的微软也没落了。而他自身一开始就想的是做出一个伟大的产品,无关于金钱,无关于企业的大小。那不过是水到渠成的事。

或许他说的没错,比尔盖茨骨子里确实是个商人,相比于产品,他更懂得如何扩大市场,占领市场,猎取财富。以至于到了后来成为首富之后,才感觉高处不胜寒,一心投入慈善事业,将财富回报于社会。

相比之下,他身上确实没有乔布斯那份骨子里对产品的热爱,后者一直至死一刻还在琢磨产品的改进,商业于他而言也只是个路人。

但是人各有志,乔布斯很早就知道自己最热爱的是什么,并一直做着自己喜欢的事。比尔盖茨也是,只是他没有那么热爱罢了。

无论如何,都是时代的力量,创造了那么多美妙的较量。

为时代而喝彩,感谢他们给互联网时代留下的烙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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