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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永葆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

来源:东饰资讯网


建立永葆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是全党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要任务和根本落脚点。建立这个机制,应当与时代要求相结合,与党员所处的行业特点相结合,与各级基层党组织的自身实际相结合,而这个机制能否真正发挥作用,使党员永葆先进性,关键还要看它是否包涵党员先进性考核制度。我们应当重视抓好考核环节,为整个长效机制真正取得长效提供强有力的保证。

一、充分认识党员先进性考核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党员先进性考核制度的建立,在整个长效机制而言,其发挥的作用是关键的,是不可或缺的,没有考核就没有长效。

(一)党员先进性考核是落实党员管理制度的根本保证

党的十六大指出,必须不断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制度建设是各项建设的根本保证。通过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不同行业的党组织均对党员管理的制度化建设进行了健全和完善,内容涉及了党员的学习、工作、生活等各个方面。特别是在党政机关,党员的管理制度的确比较丰富,要求也很高很细,不少单位还专门编印了《党员管理制度汇编》。但是,这些制度能不能得到有效的落实?这却成了一个大问题。好些单位制度汇编的册子印得还相当精美,但一经了解,才发现虚有其表,骨子里却表现为组织软弱涣散,党员与普通群众无异,甚至连最基本的组织生活也极不正常,党组织在群众中的形象或者就是没印象,或者就是印象不太好。这就反映了一个问题——这些制度都是一纸空文,根本没有落实,做与不做都一样,没有谁因为做了得到了什么奖励,也没有谁因为没做受到了什么惩处。这样的管理制度就缺乏了约束力。因此,必须对党员执行这些制度的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对落实制度好的党员进行正面褒扬,对表现差的党员进行必要的惩处,促使党员不断提高执行制度的自觉性,为落实党员管理制度提供有

力保证。

(二)党员先进性考核是丰富党员管理办法的重要形式

对党员进行管理,是增强党员队伍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的必然要求,是建设坚强战斗堡垒的根本途径。管理党员的形式有硬性要求和软性要求之分,硬性管理要求包括组织关系、交纳党费、参加党内生活、接受党的教育等方面的内容,是由党务工作者组织党员进行的,具有被动性和强制性。软性管理要求包括作风学风、纪律观念、服务群众、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等方面的内容,是由党员自觉履行的,具有主动性和随意性。硬性管理要求由于具有强制性,比较容易落实,而软性管理要求则为党员的自身素质所决定,党性坚强的,就会主动学习党的理论、方针、政策,主动在工作岗位上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主动为人民群众服务,在廉洁自律方面也表现得更为自觉。党性不强的,则容易等同于普通群众,丧失了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的党性光辉,不讲学习讲安逸,不讲奉献讲索取,不讲廉洁讲骄奢,不讲助人讲自利。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软性要求管不着的时候,就容易出现“上梁不正下梁歪”的现象,整个组织就会涣散甚至变质,严重损害党组织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极度伤害群众感情。因此,必须切实加强管理,促使党员认真执行好软性要求,管理的主要形式就是对党员执行软性要求的表现进行考核,定期对其进行定量定性的综合评价。

(三)党员先进性考核是疏通“出口关”的重要依据

党的先进性建设,要求在保持党的细胞——党员——的先进性,以保持党的肌体的先进性的同时,还要求疏通“出口关”,把不合格、经教育不能转化的党员清除出党组织,以保持党的肌体的纯洁性。实际上,我们的组织内部,的确有不少的党员是不合格的。其中,有些因为违法乱纪而受到法律制裁,也自然而然地被开除出党;也有一些没有违法乱

纪或者没有被查处的,他们在群众中的影响极为恶劣,客观上已完全丧失了党性,或者说已经不能算是一个纯粹的共产党员了。但是,我们还没有把他们清除出党,党的纯洁性也为之打了折扣。之所以没有把他们清除出党,一方面可能是这些人所在的党支部疏于管理、不闻不问;另一方面也是由于没有确凿的依据对其进行诘问。因此,必须通过党员先进性考核,对党员进行定性评价,用量化的形式,明确界定优秀党员、保持了先进性的合格党员、应当给予处分的不合格党员以及必须开除党籍的党员的具体标准。这样,对于疏通“出口关”不仅有了确凿的依据,也使各级党组织不得不对不合格党员进行处理,为保持党的肌体的纯洁性提供机制保障。

(四)党员先进性考核是实现民主监督的重要手段

党员保持先进性,除了要不断增强党性磨练和接受教育管理以外,还必须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对党员的民主监督包括党组织对党员的监督、党员之间的监督、群众对党员的监督、舆论对党员的监督等四种形式。前二者属于党内监督的范畴,它以《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为依据,实现手段主要是举报、纪律检查、批评与自我批评;群众对党员的监督属于党外监督的范畴,实现手段主要是举报;舆论对党员的监督则同属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的具体形式之一。我们知道,对党员实行民主监督,是全方位的,监督主体无处不在,但是,这些监督能否有效,关键在于监督作用是否具有实现手段的问题。而事实上,目前的实现手段是相当有限的,效果也是不够理想的。无论是党员之间的批评与自我批评,还是党内外的举报,或是公共舆论,都普遍存在一个不好的现象,就是监督主体怕得罪人。特别是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一般的党员、群众普遍存在不想“惹事生非”的思想,以至出现党员领导干部滥用权力、思想腐化、骄奢淫逸的现象,影响极为恶劣。因此,必须进一步丰富实现民主监督的手段,由更多的党员、群众定期、直接对其它党员进行无记名、可量化评价,使舆论监督转化为具体的表现形式,并把它作为考核党员的重要依据。这样,不仅落实了党员和群众的民主监督权,也使党员、群众通过考核结果,更清

晰地看清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的现实状况,透明度得以扩大。

二、建立党员先进性考核制度,完善永葆先进性长效机制

从建立党员先进性考核制度的必要性看,永葆共产党员先进性的整个长效机制里如果没有包涵考核制度,是不完善的,必须进一步加以健全。建立党员先进性考核制度必须充分考虑到四个方面。

(一)注重考核的全面性

共产党员是用特殊材料制成的人。之所以特殊,是因为其必须具有先进性的特质。按照党章的要求,党员必须做“三个代表”,必须先人后己、时刻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己任;按照建设学习型政党、学习型社会的要求,党员必须不断学习党与时俱进的理论,学习业务知识,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按照省委提出的“有理想、有责任、有能力、形象好”的要求,党员必须有共产主义理想,有执政为民责任,有促进发展能力,有干净干事形象。对党员的要求还很多,很丰富,如“两个务必”、“八个坚持、八个反对”、“五个力戒”以及胡锦涛总书记最近提出的“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等等。这些要求,无不说明党员是特殊的人,是用特殊材料制成的,具有一般人所难以具备的品质。应当说,只有具备这些品质,才能算得上是真正的共产党员。从这个意义上讲,考核一个党员是否合格,是否保持了先进性,必须全面考核党员在学习态度、工作业绩、廉洁自律、服务群众等各个方面的表现,并作出综合性评价。也只有对党员进行全面的考核,才能使党员正确认识自己哪些方面做得好,哪些方面做得不够,进一步明确努力方向,不断使自己各方面的表现更加优秀,与保持先进性的要求更加符合。

(二)注重考核的群众性

群众参与评价党员具有重要意义。首先,能够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中国共产党是深深植根于人民群众之中的政党,与人民群众的关系血肉相连;我们党最大的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执政后最大的危险是脱离群众。党与群众的联系,必须依靠党员来进行,依靠党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具体实践来体现,党员是群众了解党的窗口。由群众对党员进行评价,既可以使党员有意识地依照群众的要求做人做事,以群众赞成不赞成、答应不答应、拥护不拥护、高兴不高兴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主动亲近群众,深入到群众中开展工作,同时,也使群众感受到自己受到了党的尊重。这样就更有利于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其次,能够使考核的结果更加准确。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一个党员是否保持了先进性,群众看在眼里、记在心上,是最有发言权的。党员可能在学习上很自觉,工作的业绩也不错,或者这方面做得好,或者那方面做得也可以,但可能在廉洁方面或者联系群众方面却有问题,这些都逃不过群众的眼睛。因此,对党员进行先进性考核,一方面要以党员的实际表现为确凿依据,另一方面,也必须把群众的评价作为衡量党员是否保持了先进性的重要依据。我们这里所说的群众性是广义的,不仅包括非党群众,也包括党内其他党员。要建立起身边的党员和群众共同评价党员的制度,通过广泛的群众参与,进一步发挥民主监督的作用。

(三)注重考核的操作性

对党员进行先进性考核,不能简单、粗糙、主观地评个优秀、合格或不合格,要充分考虑其操作性。第一,尽可能对党员保持先进性提出“可量化”的基本要求。考核党员首先要有内容,这些内容就是对党员保持先进性的基本要求。基本要求不能简单地提个口号,如“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这个要求是很宽泛的。要尽可能地在数量上提出具体要求,如每年走访多少群众、帮扶多少困难户、参加多少次集中学习、撰写多少学习笔记或论文等等。第二,考核以量化形式进行。对党员的基本要求尽可能细化后,要给每一项要求一个基本分值。给分值要充分考虑权重问题,充分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为党员提供正确的导向。第三,采取客观评价与主观评价相结合。上述量化评定是从客观上

对党员的表现进行评价,还要在主观上给党员打一个印象分,由本支部的全体党员、本单位的群众(或代表)、考核小组成员分别给每个党员打分。主观评价得分应当占考核总分的25%至30%的幅度,党员的得分按“得分最高者得满分”的标准折算。这样才能发挥民主监督的作用,体现考核的群众性要求。第四,科学界定评价等次。考核应分四个等次,即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每个等次要划定具体的得分范围,优秀等次也可以指定名额,由得分高低取决,这样才能体现考核的公平、公正性;合格等次得分范围的确定,要充分考虑党员的可承受能力,体现保持先进性的最低要求,体现考核的科学性。第五,健全终评终审程序。对党员进行先进性考核,应当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党支部要成立考核小组,由考核小组作终评,再报由上级党委作出终审。

(四)注重考核的激励性

党员先进性考核应当坚持激励性原则,充分体现对党员的激励作用。首先,要用加分体现激励。对党员超额完成任务的,要用加分来体现激励。比如走访群众开展《民情日记》活动、帮扶困难群众、办好事实事、进行理论研究发表论文以及工作业绩等等方面,超出了基本要求的,都可以酌情加分。这有利于党员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作出努力,平衡不足,用加分弥补失分。其次,要用奖励正面激励。对考核为优秀的党员,应当进行精神与物质相结合的奖励,坚持以精神奖励为主。对党员进行奖励,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最忌轮流做优秀的做法。如果出现不那么理想的结果,就要通过不断丰富考核内容、调整考核分值的办法完善整个考核制度。再次,要用惩处反面激励。对考核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进行适当处理,可以采用党内公开检讨、接受一定时间的思想教育、结对帮助等等形式体现惩处;对考核为不合格的党员,要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惩处,采用强制教育转化手段,限期作出整改。最后,考核结果要与其他项目的评优评先挂钩。例如,在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考核为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党员,在参加年度考核时,评为相应等次;考核为优秀的党员自然成为每年“七一”表彰的优秀党员,其先进性考核

结果也要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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