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切实增强办学透明度,促进我校廉政、勤政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有力推进我校民主政治和教育工作的全面发展,使学校政务、财务公开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划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开内容
1.学校学期工作目标、责任人、完成时限、工作进展等情况。2.教师年度任职考核、师德师风考核情况。3.师生各类先进评比等情况。
4.财务收支、校产购买添置等情况。
5.家长、学生评议教师情况及群众来信来。二、公开时间和形式
1.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安计划规定时限公布。
2.财务收支每季度公布一次,校产购置每学期公布一次。3.其它需要公开的内容随时公开。
4.公开形式和方法,采取张榜公布、会议通报等形式。三、其他事项
1.成立学校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和校务公开监督小组。
2.设立校务公开意见箱,每月15日前由校务公开监督小组负责开箱。
3.本制度执行情况由校务公开领导小组逐月登记后存档备查。4.本制度由校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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