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房屋市政工程施工质量安全违规行为记分通知书 (施工企业) 编号:(地区号)SG- 工 程 名 称: 施 工 许可证号: 单 位 名 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管理办法》,你单位存在下列“√”选条文所述问题,总共被记 分。 如对记分有异议,须在被记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 提出书面申诉。 被记分单位(代表)签收: 执行记分人签名: 执行记分人证号: 签发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分值 条文 代码 SG10-1 SG10-2 10 条 文 内 容 未在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业务范围承揽业务的 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工程的 未建立健全工程项目质量管理体系,未确定项目的负责综合 人、技术负责人、施工管理负责人,未配备相应数量的职业技术人员;或未设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架构或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按规定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或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内容有重大变更,而相关的安全施工技术方案或安全措施未作相应修改的 √选 SG10-3 SG10-4 SG5-1 SG5-2 SG5-3 SG5-4 SG5-5 SG5-6 SG5-7 SG5-8 SG5-9 5 SG5-10 SG5-11 SG5-12 SG5-13 SG5-13 SG5-14 SG5-15 安全 SG5-16 SG5-17 SG5-18 SG3-1 SG3-2 3 SG3-3 SG3-4 SG3-5 未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擅自修改工程设计的 未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或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的 未建立健全质量安全责任制的 综合 未制定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或未组织应急演练的 发生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未立即向建设单位或相关部门进行报告的 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质安监机构发出的整改通知,未督促施工现场落实整改的 专项施工方案未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和监理企业的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的 未建立施工质量的检验制度;或未按制度进行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的 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未按要求进行检测的 未分阶段进行工程质量验收;或未经阶段验收或者阶段验质量 收不合格的,进入下一阶段施工和竣工验收的 未参加处理相关工程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的 施工现场未执行样板引路 未实施工程质量通病防治的相关措施 施工企业“安管人员”未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 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施工企业未按规定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的 建筑起重机械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的,未停止使用,消除故障和事故隐患的,建筑起重设备资料管理未实行“一机一档”,缺失维修、保养记录的 使用未办理产权备案和使用登记的施工起重机械的 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单位未按照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安装、拆卸作业的 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四口”,“五临边”防护存在安全隐患较多,企业未按规定开展定期、专项检查和整改消除隐患的 变更项目负责人的,未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的 综合 施工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每项) 施工总承包单位在分包合同中未明确各自质量安全生产责任的 未及时返修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的建设工程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的 质量 采购的建筑材料、商品混凝土、混凝土预制构件、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未有产品出厂质量合格证明文件的 SG3-6 SG3-7 SG3-8 SG3-9 SG3-10 SG3-11 SG3-12 未根据工程施工进度,告知建设单位委托的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进行工程质量检测的 未对所承建的建筑工程未按规定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或检查流于形式,检查记录弄虚作假的 未按规定审查分包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安管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的 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的 安全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单位擅自在建筑起重机械上安装非原制造厂制造的标准节和附着装置的 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符合规定的操作资格证书的 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单位未指派专业技术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建筑起重机械进行现场监督,技术负责人未履行职责定期巡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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