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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镇关于防范化解涉企金融风险维护经济稳定的实施方案

来源:东饰资讯网
XX镇关于防范化解涉企金融风险维护经

济稳定的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根据中央、省、市关于维稳信访工作的总体要求,按照“属事属地属人”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各级各部门的维稳责任,以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工作主动性和维稳责任心认真落实第一责任,切实强化工作措施,化解矛盾纠纷,沉着应对、主动防范和快速处置经济建设领域各类不稳定问题和突发事件,确保我镇经济社会秩序良好。

二、工作目标

全力以赴做好经济建设等领域的稳定与安全工作,坚决防止大规模非法聚集和非法游行示威活动,坚决防止发生打砸抢烧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坚决防止有害信息在互联网、手机短信、微信微博中大面积传播扩散,坚决防止敌对势力插手捣乱破坏活动,坚决防止个人极端事件的发生。

三、组织领导

成立镇防范化解和处置涉企金融等领域突出问题维稳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综治办,统筹协调防范处置当前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突出问题。 成员单位为:综治办,城建所、财政所、经贸办、城建所、派出所、驻镇金融机构、劳动保障所、司法所、供电所。

四、职责分工

(一)综治办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牵头召开企业资金链风险监测预警联席会议,并做好联系协调和研判信息报送工作;

(二)经贸办、城建所、安监站负责各自主管行业内重点企业生产经营和资金链异常的动态数据收集和分析研判;

(三)派出所负责提供企业及其负责人涉嫌赌博且数额较大、涉及高额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涉嫌经济犯罪以及因欠薪、劳资纠纷等引发的不稳定因素等信息;

(四)财政所负责提供企业欠税、骗税、欠费等信息; (五)经贸办负责提供资产负债率高的企业名单; (六)公共服务中心负责提供企业欠薪、群体性劳资纠纷等信息;

(七)司法所负责提供涉企民商诉讼案件等信息; (八)供电所负责提供欠缴电费3个月及以上工业企业名单;

(九)农村商业银行负责提供企业担保、欠息、贷款逾期等信息,并进行分析研判。

五、主要原则

(一)行业归口,分类处置。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预防在先、发现在早、处置在小”的要求,各部门要将防范和化解涉企风险摆上当前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坚持有保有压、区别对待,优先支持符合我镇产业发展政策、对区域经济金融稳定有较大影响力的企业;尊重市场在优化资源配置、促进转型升级等方面的基础性作用,对严重资不抵债、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企业,引导其破产重组;对有涉骗涉赌、外逃等违法行为以及不负责任、应对不力的企业经营者,应依法予以打击和处置,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政府引导,多方合作。有效发挥政府引导作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加强组织协调,采取综合保障措施,建立由各成员单位组成的经济金融信息共享机制、金融风险报告制度和重大金融事件报告制度,及时化解风险,实现多方共赢;涉险企业的经营者要本着对企业、员工、社会负责任的精神,积极开展自救,努力提高经营效率;农村商业银行要积极配合、协同应对,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对涉险企业不搞“一刀切”,不搞“急刹车”,做到不抽资

惜贷、不增加担保条件、不增加财务负担,采取有效措施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六、工作重点

建立“监测预警、分类评估、应急处置”三位一体的防范和处置涉及企业金融风险制度,有效防范和妥善处置涉企金融风险,促进全镇经济金融健康发展。

(一)监测预警及报告制度

1.镇级层面监测预警制度。各主管部门要密切关注企业资金风险情况,突出重点对象、关键企业等个体的监控,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向镇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镇各银行金融机构负责定期向镇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银行贷款逾期企业名单。派出所负责监测企业参与民间高息借贷、非法集资以及企业主要经营者频繁出入境、涉嫌经济或刑事犯罪等情况,并将监测异常的企业名单及时通报镇政府、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应重点关注名单中企业经营状况,一旦发生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向镇党委、政府和镇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视情况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2.成员单位层面监测预警制度。各成员单位要健全监测预警制度,组织力量开展企业资金风险排查,进行风险监测

分析,制定预案,组织协调做好监测预警工作。每月5日前将监测预警情况报送镇党委、政府和镇领导小组办公室。

3.重大涉企风险报告制度。建立重大涉企金融风险事项报告制度,涉及跨区域重大事件及相关重要信息要第一时间上报镇政府,并抄送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其他成员单位。上报的内容包括发生突发事件的机构名称、地点、时间;事件的起因、性质、可能涉及的金额及人数、影响范围以及事件发生后的社会稳定情况;事态的发展趋势、可能造成的损失;已采取的应对措施及拟进一步采取的措施;其它与本事件相关的事项。

4.涉企金融信息发布制度。加大宣传引导,及时发布有关案件情况,加强对群众的金融知识、投资知识的教育宣传,增强防范风险意识。对造谣惑众的要予以澄清,对“假出走、假破产、假倒闭”行为要予以揭露,对捏造事实、恶意散布虚假消息的,要依法予以处理。通过一系列的宣传引导,增强中小企业的信心,消除社会负面影响,防止引发社会群体性恐慌。对跨区域重大事件,指定专人,负责配合区、市政府统一对外发布相关信息。

(二)分类评估制度

建立健全分类评估机制,成立由相关部门及专业财务人员、法律人员等组成的风险评估工作小组。及时对异常企业

进行全面、客观的分析、评价,提示风险信息,提出处置意见。

涉企风险事件按照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分为四个等级:

特别重大事件。波及长春市多企业的具有全国性影响的涉企风险事件,或涉险金额达10亿元以上的事件。

重大事件。出现在XX市的、具有全省性影响,市政府或各监管部门不能单独应对,需进行跨市或跨部门协调的涉企风险事件,或涉险金额达1亿元以上的事件。

较大事件。XX镇本地企业出现的,已经影响或极有可能影响其他镇街企业经营稳定的风险事件,或涉险金额达5000万元以上的事件。

一般事件。XX镇能单独应对的涉企风险事件,或涉险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的事件。

(三)应急处置制度

出现的涉及企业资金风险事件,由领导小组根据评估小组做出的风险程度评估和处置意见,相应进行处置。重大及以上事件由镇政府向上级政府及相关监管部门报告。较大及重大事件发生后,镇政府负责对有关处置工作进行协调,维护辖区内社会稳定,并及时上报区政府,由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指导涉企风险事件的处置工作,加强信息的汇总、

分析和评估,提出综合性预警报告。一般事件由镇政府负责进行协调处置,维护本辖区内的社会稳定。

七、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防范化解和处置金融等领域不稳定问题事关全镇经济健康稳定发展大局,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落实专人负责相关工作。

(二)深化机制联动。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合作联动,顺应市场规律,尊重法律法规,稳妥细致、依法合理地做好金融、建设、企业不稳定问题化解处置工作。

(三)强化舆论引导。要引导媒体进行正面宣传、客观报道,提升社会各界对防范与化解工作的认识,对金融知识的了解,增强企业经营者信心,有效遏制各类谣言的发生及传播,消除社会负面影响,形成有利于风险防范与化解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

(四)严守工作纪律。各部门要妥善保管企业资金链风险防范与化解工作的各类信息,做到专人负责,严防因信息泄露,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后续风险处置。探索建立企业风险信息统一对外发布工作制度。对未经批准、故意泄露相关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XX镇人民政府

二零一七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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