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健全工地管理,严格控制无关人员随便进入工地,使该退场的人员及时而正常的退场,特制订以下制度。 1.未经门卫许可,任何人不得进入工地和宿舍区。 2.经批准在工地录用人员,由接收班组的班组长先带到门卫登记,并上交本人身份证和一寸脱帽照片六张,否则按有关规定处理。未办理好有关手续的,不作为本项目部的职工,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3.录用人员进场后7天内必须与接收班组签订劳务协议书,并上报工程部备案,否则将不予录用。
4.录用人员必须听从工地管理人员和班组长的指挥,服从领导,自觉地严格执行本工地的各项规章制度。 5.持他人证件或假证件进场者,一经查实,视情节罚款50-100元后予以清退。情节严重者送派出所处理。 6.经组织批准的退场人员,由所属班组的班组长申请,项目安全员签字,在门卫处领取本人身份证和本人在此工地应得的实领工资。
7.任何人退场时或持行包出门,门卫都必须在门房履行行包检查手续。
8.凡与门卫无理取闹者,按工地治安综合管理奖罚条例有关规定处理,情节恶劣者送派出所处理。
重庆覃家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发放每月生活费及工资的有关规定
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文明施工管理,结合本工程规章制度,采取对每月发放生活费和工资结算同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挂勾的办法,特作如下规定:
1. 各班组每月必须在月底到核算科申报核实月度工作 量,由项目部核算科签字认可。
2. 工作量核实后各班组必须到工地主管,安全员,各 栋号质量员(或施工员)签字。(分管内容:分别为场容场貌、文明施工、安全、质量)。
3. 办齐上述手续后,由项目经理核定金额签字交财务 科发放。
4. 各班组分项工程完成后必须经项目部核算科结算签 字认可工作量。
5. 分部分项工程量结算出来后必须到工地主管、安全 员、各栋号质量员(施工员)签字。
6. 办齐上述手续后到项目经理处按单价核算金额,签 字后交财务发放。
7. 上述事项应在每月2日前办齐,如因工作未作好, 未办理有关手续,财务拒绝付款。
上述规定希望各班组遵照执行,以免延误发放工资。
现 场 保 卫 制 度
为了维护项目部的治安秩序,保护本项目部及职工的切身利益,使工程能顺利进行,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和本项目部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制度。
1. 没有得到项目部负责人的同意,门卫应制止外人进 入工地,进工地人员需按规定办理临进出入证。
2. 职工家属或亲友来工地,必须在门卫室登记,要留 宿者必须报项目部保卫科同意,否则将作出20-50元罚款。
3. 门卫负责关起大门,平时由小门出入,车辆进出开 启大门,未办理出入证的一律不准开门放入。职工晚上外出应预先向门卫打招呼,在22时前返回工地。
4. 出现特殊情况,回工地应叫门卫开门,发现夜间爬 门、爬围墙者,由工地保卫人员负责,以盗窃罪处理,罚款50元/人次,情节严重者交治安部门处理。
5. 工地内严禁赌博、打架,每发生一次视情罚款50-1000 元,情节严重者交公安部门处理。
6. 施工人员进出应主动出示出入证,不服从管理的由 安全保卫科签发罚款单,罚款为每次10-50元。
7. 工地内发生偷盗行为的,由安全保卫科视情处理。 8. 上班期间无特殊情况,职工不得到宿舍会客,一般 由门卫通知职工到门卫室会客见面,客人出留视情经同意而定。
9. 门卫24小时值班,要进行巡逻检查。
场容场貌管理制度
为了工地每个职工的身体健康,创造一个舒适的工作环境,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结合本项目部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 施工现场严禁随地大小便,一经发现一律罚款50元。 2. 生活垃圾、剩菜剩饭应倒在指定地点,违者罚款2-10 元/次。
3. 厕所做到专人清洗,每天不少于两次,同时经常喷 药,消灭蚊蝇。
4. 办公室、职工宿舍、食堂及时清扫,棉被、物品要 折叠,堆放整齐,做到窗明地净。
5. 各工种材料、成品及半成品,构件应整齐堆放,并 堆放到指定地点,不服从管理、乱堆乱放者,罚工种负责人每次20-100元。
6. 由炊事员负责清扫,排通食堂边的污水沟,保证废 水外排通畅。
7. 每个职工必须爱护公物,保护建筑成品,不浪费建 筑材料。
8. 泥工落地灰、木工扣件模板钢管、钢筋工成品钢筋 等,随清、随收,做到建筑物内外清洁。
9. 由项目部每月一次组织有关人员对场容场貌、卫生 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出来的问题进行整改。
夜间施工报批有关制度
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文明管理、保障职工人身安全,根据上海市环保管理条例,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1. 无特殊情况,夜间施工必须在22:30前结束。 2. 项目部应根据施工进度安排提前向有关部门申报夜 间施工的有关手续。
3. 各班组考虑工期、工程质量等因素,估计当天22:30 前不能停止作业的班组,各班组长应提前办好夜间施工申请手续,及时上报项目部经理室审批,经项目部审批后方可进行夜间施工。申请书内容包括:作业部位、作业人数、照明安排、申请作业时间、值班负责人安排、职工安全技术交底情况等。
4. 夜间施工必须遵照国家及上海市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严禁盲目施工,不准安排年老体弱、带病、疲劳及一切不适合夜间作业的工人进行施工。
5. 对未办理夜间施工申请手续的班组,一经发现,项 目部可对该班组进行200-500元罚款,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食 堂 管 理 制 度
1. 严格执行上海职工食堂管理规定。
2. 炊事员必须经体检合格后持证上岗,上岗期间要做 好个人卫生工作,做到“三白”。
3. 采购副食品要注意品质,不得采购变质腐败食品。 4. 炊具要注意生熟分开,盛装熟菜锅盆桶不得用再生 塑料制品,吃剩食物隔夜应放入冰箱储存,再次出售时要重新煮透。
5. 食堂内经常要进行大扫除,防止苍蝇、蟑螂等滋生。 食品堆放整齐,保持清洁卫生。
6. 及时供应充足的茶水,严禁食用生水。
广夏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省委项目部
2003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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