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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师年度考核细则

来源:东饰资讯网
城关街道桃园小学教师年度考核细则

(试行)

为了严肃认真的做好我校年度考核工作,根据山阳县科教局、城 关中心校文件精神以及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由校长担任,成员有校委会部分成员及教师代表组成。 二、考核对象

我校正式在职人员、专业技术人员。 三、考核等次及优秀比例:

1.考核等次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2.优秀比例按上级分配名额为准。 四、考核办法及程序

1.采取量化考核为主,民主测评为辅的办法。 2.考核程序:

(1)个人总结,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

(2)根据学校及个人提供的材料、证件和有效材料、证件等,由考 核小组对考核对象进行逐项赋分;

(3)进行民主测评;

(4)考核小组逐人审议,将所有人员的积分累计排队,结合民主 测评,初步推出各个等次;

(5)领导小组审定、公示、上报考核结果。 考核办法

(一)师德修养: (20分)

评价标准:依法执教,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严谨治学,团结协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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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家长,廉洁从教,为人师表。达到者得满分。

如有违反下列情形之一者扣 5-10分:

1.在工作中,言行有违背党的方针政策及各项法律法规者; 2.个人言行影响工作秩序、他人工作,影响团结,造成同志间矛 盾,打架、吵架者;

3.散布消极言论,工作消极,搬弄是非,影响学校声誉者 ; 4.不按规定收费,乱收费,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在校内外进行有 偿补课,索要家长财物者;

5.因工作不当,家长、学生反映强烈,产生较大负面影响者; 6.学期内受党政纪处分和治安处罚者;

7.教师穿着不得体,举止不文明,言行不检点,反映强烈者; 8.把学生赶出课堂,体罚或变相体罚(如殴打、漫骂学生等),留惩 罚性作业者;

9.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超计划生育者;

10.违反《信访条例》,参加集体上访、重复上访、越级上访者; 11.集体财产受损而熟视无睹的扣 1分,任意损坏校产或损公利 己的扣 1-2分。

(二)工作态度(10分)

评价标准:服从组织,忠于职守,工作积极主动,一丝不苟,完成 任务好。遵守工作纪律,服从工作安排,顾全大局,有责任心,愉快接 受临时性工作,积极参加义务活动,得满分。

有如下情况扣 1-10分:

1.违反工作纪律,上班时擅自离岗,工作时间干私活、串岗、打游 戏,参与赌博、打牌,外出不请假者;

2.强调个人原因,不完成学校工作,工作被动,应付差事者; 3.在教学中出现教学事故者;

4.未请假不参加会议,或会议中违反纪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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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对学校或年组安排的临时性工作推脱或不完成的;

6.“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不严格履行安全责任,护导不及时、不 到岗、造成学生伤害者;

7.班级发生安全事故,情节轻者扣 1-2分,情节严重者扣 2-10分。 并承担部分经济赔偿;

8.酒后进课堂,在教室吸烟、接打手机、非特殊情况坐着上课者; 对情节严重或以上条款未尽事宜则视情节轻重加以扣罚。 (三)、常规检查(20分)

评价标准:认真执行教学常规管理细则,按要求完成任务得满分 30分.

有如下情况扣分:

1.不及时上交各类计划,总结扣 1分。 2.不执行教学计划、进度,随意调课扣 1-2分。 3.教案编写不认真不按要求,内容简单扣 1-3分。 4.教学中无教案上课每次扣 1分 5.不按要求布置作业扣 1分。

6.对学生要求不严,作业缺交严重,且书面脏乱、潦草,任课教师 无改进措施,批改不合要求(学生自批,不全收全批全改,或马虎或经 常漏批)经检查每次扣 1-2分。作文缺 1篇,扣 1分。

7.不认真组织教学,课前准备不充分,上课迟到,每次扣 1分。不 按时下课拖堂超过五分钟检查发现每次扣 1分.提前下课扣 1分。

8.不经同意擅自调课每次扣 1分,上课时中途脱堂,每次扣 2分。

9.中途随便离开教室、发生安全事故,发生一次扣 5-25分; 10.所任课堂学生纪律差,教师维持无效,以致课堂纪律混乱的, 一次扣 2分。

11.不按计划上早自习,下午自习,特长辅导者一次扣 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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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在各类考试中, 违反考试规定出现重大失误,或泄露考试内容 或怂恿学生作弊者发现一次扣 2-10分。

13.不开展双困生帮辅工作扣 1分。

14.不按要求家访,粗暴对待家长的每次扣 2分。 (四)创新能力(10分) 评价标准

岗位专业知识及基本功扎实工作中具有不断创新能力;主动获取 新知识、新信息,掌握运用现代化教学或办公手段的能力;善于做学 生思想政治工作;

有对班级、学科工作组织、管理、协调能力;具有教改实践、教学 评价、教研科研的能力。

有下列情形者,扣分。

1.无故不参加各项教科研活动,(集体备课、评课、业务学习)每缺 1次扣 1分。

2.教师学期累计听公开课不得少于规定节数,每少 1节扣 0.5分。 学校领导按要求听课评课,每少 1节扣 1分。

(五)教学质量(20分)

1.以两学期考试凡在县级统考中获奖者当年直接定为优秀等次。 若获奖人数多而优秀名额少,以获奖格次高,数目多者排序优先。

2、县级未有人获奖,镇级有获奖,镇级获奖者,直接定为优秀等 次。若获奖人数多而优秀名额少,数目多者排序优先。

3、不担任考试科目的教师本项得 16分。 (六)出勤 10分 评价标准: 出满勤记 10分。 有下列情况减分: 1.无故旷工一天扣 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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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旷工半天扣 3分。 3.旷课、漏课,一节扣 1分。

4.病事假 3天以内 1天 0.1分(国家规定的假日除外)。4-6天每 天扣 0.2分,7-10天,每天扣 0.3分。

5.上班迟到、早退一次扣 0.05分。 (八)工作量满记 10分

1.教师任课达到基本任课班数为满工作量,得 10分;

2.超出基本工作量每 1节加 0.5分,不足工作量每 1节扣 0.25分。

政治思想分由校级领导打分求平均分得出。 民主测评由所有教职工测评得出。 二、加分项目

1.当年被评上先进的,镇级 5分,县级 8分,市级 11分,省级 14 分,国家级 17分。(取最高分,不累计得分)

2.当年被评为镇级及以上骨干教师称号、教学能手的,镇级加 5 分,县级加 8分。

3.培养学生在各级比赛中获奖的,镇级 2分,县级 3分,市级 4 分,省级 5分。

4.制作课件、论文、教学设计、案例等获奖的,县级一等奖 5分, 二等奖 4分,三等奖 3分。市级一等奖 6分,二等奖 5分,三等奖 4分。 省级一等奖 8分,二等奖 7分,三等奖 6分。

5.课题、优质课评选获奖的。镇级优质课一二三等奖分别加 6、5、3分。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 9、8、6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 加 11、10、8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 13、12、10分。

6、一学期出满勤者加 10分。 下列情况予以加分。

1.班主任、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工作责任心强,工作及时到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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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突出者加 1分。

2.创造性地开展教育教学及其他工作,成绩显著,宣传学校工作, 形成良好影响的教师,视其影响程度,加 1分。

3.不分份内份外,积极主动关心学校各项工作,完成其他临时性 任务,维护学校声誉,为集体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加 1分。

4.在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中成绩突出者加 1分。

5.教师为人师表,行为在社会上引起较大积极影响,学生、家长 评议好加 1分。(有材料可查)

6.担任年级组长及教研组长加 1分,担任中层以上干部加 2分。 (不累加)

考核有违上级教育部门管理制度的,按上级管理制度执行,教师 年度考核“优”级指标评定办法。原则上二年内不重复得“优”,其它条 件具备,当年在提高教学质量做出重大贡献者可酌情考虑评优。

三、本细则自制定之日起施行。 四、本办法由学委会负责解释。

二〇一七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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