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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交通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 《关于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

来源:东饰资讯网


西南交通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

《关于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资格的规定》

为进一步提高学术型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及《西南交通大学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指导意见》(2012)等文件精神,制定经济管理学院《关于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资格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1、 要求所有新入学的学术型研究生必须通过学术型研究生开题资格考试后,才能进行硕士学位论文开题。

2、 开题资格考试每年举行2次,第一次考试时间安排在研究生入学后的第2学期期末,第二次考试安排在第3学期后半段时间。

3、 如果第一次开题资格考试没有通过者,可以选择进行第二次开题资格考试。如果连续两次开题资格考试均未通过者,则需推迟答辩。推迟答辩时间至其入学后第7学期。

4、 开题资格考试成绩不合格者(含第一次和连续二次不合格者),如果在经济管理学院规定的C级(含C级)以上级别的中文学术期刊或SCI、SSCI收录的外文学术期刊发表论文(含获得正式录用通知),则可以正常安排其进行硕士学位论文开题及答辩相关工作。

5、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在经济管理学院规定的C级(含C级)以上级别的中文学术期刊或SCI、SSCI收录的外文学术期刊发表论文(含获得正式录用通知)者,可优先推荐其硕博连读。

6、 上述第4条和第5条涉及的论文发表,必须是该硕士生本人为第一作者或其导师为第一作者,且无第3论文合作者。

7、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在学位论文开题前,必须在导师研究团队(规模在8人及以上)或在班级内(规模在12人及以上)做一次公开学术报告,由班长提前一周把报告人、时间、地点、报告内容报学院研究生教务办。报告内容可以是自己完成的学术论文,也可以是一篇本领域的外文学术期刊论文的深度分析。每个报告人所做学术报告PPT(幻灯片不得少于20张)和报告会场照片1张,经导师签字认可后交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备案。

8、 该《规定》由学院学位分委会审议通过,并决定对自2013年起入学的学术型研究生实施。 9、 该《规定》解释权属经济管理学院学位分委会。

经济管理学院学位分委会

20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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