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为推进我院各班集体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促使我院系班集体
向着高层次、高素质、高水平的方向发展,特推出《山东大学机械工程学院先进班集体考评办法》
本考评办法由机械工程学院制定、推行和实施,评比分数将作为先进班集体评选的重要指标。
第一条 凡机械工程学院本科学生班级均可参加机械工程学院“先进班集体”的评选。
第二条 先进班集体按学年组织评选。
第三条 “先进班集体”根据学年班级学生参加各项活动的人数及获奖情况,结合班级平时所举办的各项活动的次数和质量进行综合评定。
第二章 细 则
一、科技创新方面:
第一条 用本班参加科技创新的人数与本班总人数的比值乘以一百,得到一个初始分数,作为“科技创新评比基分”,用于进行其他方面评比的基数。
第二条 班级每举办一次关于“科技创新”的班会加2分,讲座,交流会为班级“科技创新基分”加上5分。
第三条 班级同学参加科技创新比赛活动,以项目为单位,获得不同的奖项为本班“科技创新基分”加上不同分数。具体如下: 院级比赛(包括其他学院):
一等奖 +4分 二等奖 +3分 三等奖 +2分 优秀奖+1分 校级比赛:
一等奖 +9分 二等奖 +7分 三等奖 +5分 优秀奖+3分
省级比赛:
一等奖 +16分 二等奖 +13分 三等奖 +10分 优秀奖 +7分
国家级比赛:
一等奖 +25分 二等奖 +21分 三等奖 +17分 优秀奖 +13分
申请专利: + 20分
第四条 按照积分排名高低,每学年在各个年级评选出“科技创新先进班级”三个,由学院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奖励。
二、文艺方面:
第一条 文艺比赛:
1、 参加学院内(包括其他学院)组织的文艺比赛(院级)。参与比赛并进入决赛每人次加1分(以集体和组合的形式参与比赛的,根据参与人数的情况适当提升加分额度);参与比赛并获得优秀奖的,每个节目加3分;参与比赛并获得三等奖的每个节目加5分;参与比赛并获得二等奖的每个节目加7分;参与比赛并获得一等奖的,每个节目加10分。
2、 参加学校组织的文艺比赛(校级),参与比赛并进入决赛每人次加3分(以集体和组合的形式参与比赛的,根据参与人数的情况适当提升加分额度)。参与比赛并获得优秀奖的,每个节目加5分;参与比赛并获得三等奖的每个节目加7分;参与比赛并获得二等奖的每个节目加10分;参与比赛并获得一等奖的,每个节目加15分。
3、 参加市级省级或国家级比赛,获奖的同学视情况加15到25分。
第二条 文艺演出活动:
1、 参加学院内的文艺演出活动(包括晚会、义演等学院内的大型演出),参与演出的每个节目加3分;参与演出并获得广众最喜爱节目的,每个节目加7分(视人员参与情况酌情加分)。
2、 参加校内其他学院文艺演出活动(包括晚会、义演等学院内的大型演出),加分方式同上(二、1)。
3、 如有其他和文艺有关的演出活动(校内外),视情况加1至7分。
第三条 其他:
1、 在文艺比赛或文艺演出活动中,班级参与积极,人数参与比例高,现场秩序良好,视情况为班级加1至5分。
2、 为晚会提供好的建议,为演出出谋划策并被采纳的,视情况加1至3分。 3、 如班级在参与比赛或晚会的过程中被评为“精神文明班级”的,每个班级加5分。
第四条 按照积分排名高低,每学年在各个年级评选出“文艺活动先进班级”三个,由学院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奖励。
三、体育方面:
第一条 体育比赛
1、 参与本学院组织的体育比赛:
以班级为单位:参与比赛并进入决赛的,按照16、14、12、10、8、7、6、5的分数依次给获第一至第八名的班级加分;不能分出一至八名的,按照16、14、12的分数标准依次给获第一至第三名的班级加分,获精神文明奖的班级加10分,其余的后四支队伍统一加8分。
以个人为单位的:即参加运动会,每参与一人加1分,参与比赛比获得名次的,按照16、14、12、10、8、7、6、5的分数依次给第一至第八名加分。 2、 参与其他学院组织的体育比赛:每参赛一人加1分,参与比赛并进入决赛获奖的,按照其他学院的设置奖项加分。若设置前四名获奖,则按10、8、7、6的标准依次加分,若设置前八名获奖,则按10、8、7、6、5、4、3、2的标准依次加分。
3、 参与校级体育比赛:每参赛一人加1分,参与比赛并进入决赛获奖的,按照校级比赛的奖项设置加分。若设置前四名获奖,则按15、12、11、10的标准依次加分,若设置前八名获奖,则按15、12、11、10、9、8、7、6的标准依次加分。
4、 参加市级省级或国家级比赛,获奖的同学视情况加15到25分。
第二条 其他
1、 因比赛需要,如有班级给体育比赛出裁判的,每出一个裁判加5分。 2、 在体育比赛中,班级参与积极,给比赛运动员呐喊助威的,加油气氛活跃的,现场秩序良好,视情况加1至5分。
3、 为体育比赛提供建议或提供新颖的体育比赛并被采纳的,视情况加1至5分。
第三条 减分办法:
参加文体比赛不服从比赛规则,不服从裁判的,扰乱现场秩序的,视情况每人次至少减5分。
1、文体活动开展前期鼓动其他同学不参加比赛的,一经发现,每人次至少减5分。
2、参加院级或校级的班级集体文体活动,出勤人数过少,不符合要求的,参与不积极的班级,每班级视情况至少减3分。
3、在文艺演出或文体比赛中,如有人为选手或演员或参赛运动员喝倒彩,将给其所在班级减至少3分。
4、在文艺演出过程中表演内容过于庸俗和低俗化,严重影响观看者情绪的,视情况至少减3分。
5、观看比赛或文艺演出的过程中,如班级的现场秩序过于混乱,视情况减2至3分。
6、已被确定参加文艺演出的同学,如无故缺席演出活动,每个节目减2分。 7、在晚会或演出或体育比赛的过程中造成安全事故或安全隐患的,视情况进行减分。
8、在已经确定的体育比赛中,比赛队伍无故弃权的或罢赛的,该队伍减5分。 10、在体育比赛中,若发现有人作弊,即替赛参加比赛的,一经查实,取消该比
赛所获得的所有分数,并减10分。
11、在体育比赛中,因口角而发生纠纷的,视情节严重度扣10—20分。 第四条 按照积分排名高低,每学年在各个年级评选出“体育活动先进班级”三个,由学院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奖励。
四、学习方面:
一 内容 班级总体成绩进步情况 分值 50 评选标准 班级总体成绩相比上一个学习阶段有提升,按成绩提升的百分率三倍乘以该项目的总分 二 优秀进步个人情况 20 凡个人成绩进步相比上一学习阶段有百分之三十的人数占全班总人数的百分率的二倍乘以该项目的总分 三 班级总体成绩 40 根据班级总体成绩在院里的情况评比,第一名满分以后依次递减5分 四 优秀个人 20 个人成绩达优率的人数占全班人数的百分率的二倍乘以该项目的总分 五 参加各项活动情况 30 参加学校各项活动每获得一个等奖的加三分以后每个奖项递减1分,各项加分直至大概项目总分为止 六 班级学习态度及风貌 40 根据班级平时上课出勤率评比,同时若有一位同学补考扣除3分 评选程序
1.由申诉中心干事在评选先进班集体时统计上一阶段各班排名情况统一汇报团委和辅导员老师。
2.团委根据统计排名及答辩情况作出最终决定。 注:
按照积分排名高低,每学年在各个年级评选出“学习标兵先进班级”三个,由学院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奖励。
五、新闻宣传方面:
第一条 展板、海报制作的数量、质量(形式、版面等)内容健康、积极向上
(5分)(优—5分;良—3分;差—1分)
第二条 活动宣传:前期宣传跟踪报道、后期宣传(网络、报纸等媒体)是否到位。(3分)(优—3分;良—2分;差—1分)
第三条 文字宣传:如稿件、相片及时交到网络文化管理部。(2分)(优—2分;差—1分)
第四条按照积分排名高低,每学年在各个年级评选出“新闻宣传先进班级”三个,由学院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奖励。
六、校级、省级优秀班集体推选
根据综合类奖项机械工程学院先进班集体获奖情况择优推选。
注:以上所有评分在评选综合类奖项机械工程学院先进班集体时,按比例汇入总成绩。
山东大学机械工程学院 2014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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