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 (以下简称甲方) 代理商: (以下简称乙方)
本着自愿、互利、双赢的原则,甲、乙双方达成合作意愿,甲方授权于乙方,乙方为甲方在都昌县经销总代理商。代理的产品有:河南省驻马店市金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慧才”牌饼干、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春蕾果冻食品厂生产的“春蕾”牌果冷。双方现就有关规定达成协议,并签订合同如下:
一、供应商及经销产品的相关事宜
1、经营过程中,甲方应向乙方亮明合法经营身份,提供经年检的《工商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
2、甲方严把商品进货关。产品合格证明、产品标识和产品质量应符合法定要求,不得销售过期、变质和存在安全隐患不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若有相关质量问题,甲方负全部责任。
3、甲方须确保乙方在都昌的总代理权及利益,不得随意串货、倒货给都昌其他经销商,若有违反,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二、产品经销目标及运作方式
1、双方达成协议:乙方年销售总额“慧才”牌饼干定额为壹佰万人民币(100万人民币);“春蕾”牌果冻定额为陆拾万人民币(60万人民币)。
2、乙方按季度向甲方申报销售计划及进货清单。每上季
度10号之前付清该预订货款给甲方。预订货款每季度不得少于40万人民币。
3、甲方须按乙方需求,按时、保质、保量提供货源并运送到乙方,期间一切运输费用由甲方负责。
4、甲方有义务指导、协助乙方经销,并派一名业务员驻乙方,该业务员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责。
三、利润分配及相关事宜
1、经销过程中,乙方确保代销产品不得低于甲方开票价进行销售,以维护该产品的品牌价值及双方既得利益。
2、经销过程中,乙方所获利润差价归乙方所有,年终还可享受分红。年终乙方若完成全年销售任务的80%,则甲方须按销售总额的4%返利给乙方,若完成全年任务的100%,则按10%返利给乙方,其他情况则不享受分红。
3、上述未尽事宜,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双方另协议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同具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同意后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二0一一年 月 日 二0一一年 月 日
“春蕾”果冻第二季度进货清单
购货人: 地址: 电话: 2011年 月 日
品名 好溢味果冻(苹果味) 好溢味(芒果味) 好溢味(荔枝味) 好溢味果冻(草莓味) 好溢味(红枣味) 好溢味(桔子味) 可吸果冻(香蕉) 可吸果冻(葡萄) 可吸果冻(菠萝) 可吸果冻(玉米) 可吸果冻(荔枝) 可吸果冻(花生) 可吸果冻(葫芦) 可吸果冻(兔子) 可吸果冻(海螺) 可吸果冻(乐乐) 可吸果冻(洋洋) 可吸果冻(娃娃) 可吸果冻(果果) 袋袋果冻 规格 1×5kg 1×5kg 1×5kg 1×5kg 1×5kg 1×5kg 1×5kg 1×5kg 1×5kg 1×5kg 1×5kg 1×5kg 1×5kg 1×5kg 1×5kg 1×5kg 1×5kg 1×5kg 1×5kg 1×16×1kg 生产日期 保质期 数量 开票单价 8个月 8个月 8个月 8个月 8个月 8个月 8个月 8个月 8个月 8个月 8个月 8个月 8个月 8个月 8个月 8个月 8个月 8个月 8个月 8个月 30元/箱 30元/箱 30元/箱 30元/箱 30元/箱 30元/箱 30元/箱 40元/箱 40元/箱 40元/箱 40元/箱 40元/箱 40元/箱 40元/箱 40元/箱 40元/箱 40元/箱 40元/箱 40元/箱 65元/箱 金 额
“慧才饼干”第二季度进货清单
购货人: 地址: 电话: 2011年 月 日
品 名 雪花夹心饼干 鸡蛋夹心饼干 芒果夹心饼干 韩式桃酥 维C香脆 麦胚特酥脆 花生酥片 芝麻切片 巧克力层层酥 钻石年代 香葱饼 雪饼 仙贝 规 格 1×4kg 1×4kg 1×4kg 1×5kg 1×5kg 1×5kg 1×4kg 1×4kg 1×4kg 1×5kg 1×5kg 1×3.5kg 1×3.5kg 生产日期 保质期 6个月 6个月 6个月 6个月 6个月 6个月 6个月 6个月 6个月 6个月 6个月 6个月 6个月 数量 开票单价(箱) (元/箱) 40 40 40 50 50 50 35 35 35 55 55 80 80 金 额 (元) 合计金额(大写): 万 千 百 拾 元 角(¥: ) 供应商地址: 电话: 许可证号: 营业执照号: 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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