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服务质量,保持科博中心服务窗口形象,提升科博中心的社会满意度;以尽可能量化的手段客观评价每个部门及物业管理处工作的绩效,使考核工作科学、公平,起到奖优罚差的效果,特制定本办法。 2、成立物业管理服务质量督察小组
组长:陆剑平,副组长:陈斌,成员:瞿玉萍、陆惠忠、杨惠良。 3、 适用范围:顺阳创业基地4号宿舍楼。 4、考核细则
4.1、考核标准依据物业各部门检查表得分。
4.2、考核实施百分制。每月上旬、下旬或不定期由督察小组成员进行检查考核,每月/季度汇总一次;各部门考核结果汇总成物业公司管理处的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分别与各部门员工工资和物业管理处管理酬金挂钩。
4.3、由于考核内容没有存在加分项目,故设定基准分,考核分低于基准分处罚,高于基准分奖励,达到基准分不罚不奖。
4.4、基准分设定98分(保洁部设定96分),当月考核分超过(含)98分,被考核部门员工和物业管理酬金的原定收入全额支付。
4.5、当月/季度考核分为90分以上但不满98分(保洁部96分)的,以96分计,每不足1分,扣除相当于物业管理酬金原定收入的1%。
4.6、当月考核分为85分以上但不满90分的,以90分计,每不足1分,扣除相当于物业管理酬金原定收入的1.5%。
4.7、当月考核分为80分以上但不满85分的,以85分计,每不足1分,扣除相当于物业管理酬金原定收入的2%。
4.8、当月考核分为75分以上但不满80分的,以80分计,每不足1分,扣除相当于物业管理酬金原定收入的2.5%。
4.9、当月考核分低于75分时,同时视物业公司违约而终止双方合同。 5相关文件
《综合管理部检查表》 《保安部检查表》
《工程部检查表》 《环境管理部检查表》 《物业公司考核成绩统计表》
说明:月度考核分数与收入的挂钩并非是水平关系,而是阶梯式的,扣分越少,相对应的扣款比例越轻;反之则加重;体现偶然与必然、教育与惩戒的关系。
2015.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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