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1.要进一步强化学生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定期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每周不少于1次,增强师生安全意识,让学生详细了解交通规则。
2.严格落实学校路口安全值勤制度。学校要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并严格执行学校门口及主要交通路口值班制度,要明确职责,安排好人员,实行无缝隙管理,在学生上学和放学的集中时间,必须有师生值勤,疏导交通,监督学生按交通规则行走,并做好值班记录。
3.学校要建立并落实学生上学、放学主要路段巡查制度。成立学校巡查小组,由分管领导带队,定岗、定人、定责任段,在距学校门口50米路段内实行学校学校责任管理,安排专人在学生上学、放学高峰期,对学生在路上的交通规则遵守情况进行巡查,对违纪学生及时制止,尽心批评教育,做好相应记录。
4.学校要把路口值勤情况,路段巡查情况纳入学校全员管理,列入对学生、班级及教师的目标考核,实行一日一统计,一周一通报。
5.在学校门口和学生比较集中的交通路口设置醒目的警示牌,提醒机动车辆注意减速慢行,严禁机动车辆随意出入校园。
6.教职工、学生骑自行车要做到八不准:不准“飚车”、“飞车”;不准多车并行;不准勾肩搭背;不准撒把骑车;不准倒骑车;不准在公路上赛车;不准骑车带人;不准在公路上停车玩耍。
7.学校要加大对教职工、学生专用车辆的监督管理力度。督促车主对学生专用车定期保养,按时季检,不准使用无照司机及车证不符司机。监督学生不乘坐不合格车辆和无合格手续车辆。校园内严禁打闹、追跑;严禁攀爬、围追车辆。
8.校外单位在学校举行的所有集体活动,主办单位要有专人维持秩序,学校负责监督检查。在活动无安全保障的情况下,学校有权责令活动中止;校内工程施工人员,要求到学校办理登记手续,并定期接受保卫处的安全教育。
9.严格实行交通安全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学校要根据实际,建立健全具有可操作性的安全工作责任制,任务分解到人,实现学生交通安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达到预防为主的管理目标。
10.学生发生交通安全事故的,应立即送医院及时抢救,并责任落实到人。
二、低年级学生上下学接送交接制度
1.家长除规定接送日外,无故不要进入学校探望。如有特殊情况请与班主任老师取得联系。如需带孩子出校门,必须亲自到教室或寝室经班主任老师允许方可。
2.正常接送时,必须由相对固定的家庭成员接送,并时常教育学生不要跟陌生人走,更不能擅自离开校园。如有特殊情况委托他人接送,必须向班主任老师电话联系。
3.送学生到校时不要过早。
4.校车接送必须做到有相对固定的家庭成员接送,家长必须负责学生从上(下)车点到家的安全,不能让学生单独一人行走。 三、校园自行车安全管理制度
1.进入校园内的自行车,实行分散定位停放管理。自行车持有者必须按学校规定,分别停放到指定的车棚、场地去,严禁乱停乱放。
2.车辆进棚必须自行加锁,整齐停放。车篓内不要存放任何个人用品。
3.在校园内一般提倡推车行走,骑车者应放慢速度,防止撞人。 4.不准任何人偷骑他人车辆,未经本人同意开他人车锁的视为偷窃行为。
5.发现自行车被盗,失主应及时报告校保卫处(总务处)协同查处。
6.不满十二周岁的学生不得骑车出行、上路,一切以学生安全第一。
四、校园机动车安全管理制度
1.机动车进入校园一律不准鸣号,并减速慢行,载重车辆一律不准进入校园小路、草地,防止损坏环境、绿化。
2.机动车进校园应服从校门卫人员的指挥,按指定位置停放,严禁乱停乱放。
3.机动车的车门,驾驶员应及时将其关锁好,钱包、贵重物品不要放在车内。除重大活动外,平时车辆均由车辆持有者自行看管。 4.校园内人员较多,行车时驾驶员应特别注意安全,防止撞人、撞物。
五、校车接送安全管理制度
为确保每一位学生乘车的安全,避免出现安全事故,特制订如下学生乘车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乘车时要排队依次上车,按座位就坐,不可随便乱上车或乱坐位置。
2.学生乘车时不许大声喧哗、走动、把手和头探出窗外,以免发生意外。
3.车未停稳,学生不能下车。一定要等车停稳之后才能依次下校车。
4.不允许学生在车上喝饮料、吃零食、乱吐痰或乱扔垃圾,破坏车内环境卫生。
5.学生在乘车时不许吵架打架,更不允许以大欺小、抢位或欺负威胁、恐吓年龄小的学生。一经发现必将重罚。
6.学生在车上的一切行动要听从驾驶员的安排和指挥,不能擅自要求驾驶员中途停车或下车。
7.学生在乘车时要文明礼貌、互相帮助、互相关心和照顾,
发扬助人为乐的精神。
8.学生在下车时要等车停稳再下车,下车后要和驾驶员打招呼,说“再见”,讲究文明礼貌。
9.学生往返校时不得乘坐三无车辆、超载车辆、三轮车或其它违规车辆。
以上各条希望各位学生在乘车时认真遵照执行,人人争当“文明小乘客”。
六、学生上下学交通护导制度
一、学生必须按照学校规定的到校时间到学校。 二、学生在校期间,不准私自离开学校。如有特殊情况,须经班主任与家长联系得知情况后,由家长或家长指定的亲属来接。 三、学生在校期间,任课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让学生独自离开课堂或离开学校为自己办事。
四、班主任或值班老师对接学生的人要严加询问,不准让陌生人带学生离开校园。
五、班主任要经常教育学生,在上下学的路上如果独自行走,不要与陌生人搭话,更不能跟陌生人走。
六、学校制定路队管理制度,由值班教师护送路队。
XXXXX 2019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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