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农村留守儿童调查报告
一.留守儿童简介
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或一方外出到城市打工,而自己留在农村生活的孩子们。他们一般与自己的父亲或母亲中的一人,或者与上辈亲人,甚至父母亲的其他亲戚、朋友一起生活。
留守儿童问题是近年来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随着中国社会政治经济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青壮年农民走入城市,在广大农村也随之产生了一个特殊的未成年人群体——农村留守儿童。留守的少年儿童正处于成长发育的关键时期,他们无法享受到父母在思想认识及价值观念上的引导和帮助,成长中缺少了父母情感上的关注和呵护,极易产生认识、价值上的偏离和个性、心理发展的异常,一些人甚至会因此而走上犯罪道路
目前,我省约有360余万农村留守儿童。 由于地理和历史等原因,我省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在市场经济迅猛发展的推动下,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为改变生存状况外出务工,其中大部分为夫妻一同外出,因经济等原因无法将子女带在身边,由此引发“留守儿童”问题。由于留守儿童多由祖辈照顾,父母监护教育角色的缺失,对留守儿童的全面健康成长造成不良影响,“隔代教育”问题在“留守儿童”群体中最为突出。
据调查显示,父母外出打工后,与留守儿童聚少离多,沟通少,远远达不到其作为监护人的角色要求,而占绝对大比例的隔代教育又有诸多不尽人意处,这种状况容易导致留守儿童“亲情饥渴”,心理健康、性格等方面出现偏差,学习受到影响。
留守儿童由于亲情缺失,心理健康方面存在阴影,很大一部分表现出内心封闭、情感
冷漠、自卑懦弱、行为孤僻、缺乏爱心和交流的主动性,还有的脾气暴躁、冲动易怒,常常将无端小事升级为打架斗殴。
二.社会问题现状
资料显示,我省约有360余万农村留守儿童。安徽作为农村劳动力输出大省,留守儿童在当地儿童总数中所占比例高达30-50%。父母双方都外出流动,儿童不能与父母在一起生活的情况在全部留守儿童中超过了半数,比例高达56.17%。因人口流动引发的农村留守儿童问题已经成为不可忽视的社会问题:
1.监护不力,九年义务教育难以保证
据统计,80%以上的留守儿童是由祖父母隔代监护和亲友临时监护,年事已高、文化素质较低的祖辈监护人基本没有能力辅导和监督孩子学习。农村学校受办学条件、师资力量、教学理念的局限与制约,针对留守儿童的需求提供特殊有效的教育和关爱力不从心,学校与家庭之间缺乏沟通。家庭和学校监护不力,导致相当数量的留守儿童产生厌学、逃学、辍学现象。
2.缺乏抚慰,身心健康令人担忧
据调查显示:近70%的父母年均回家不足3次,有的甚至几年才回家1次;近30%的留守儿童与父母通话、通信频率月均不足1次。由于父母长期外出,留守儿童的情感需求得不到满足,遇到心理问题得不到正常疏导,极大地影响了其身心健康形成人格扭曲的隐患,导致一部分儿童行为习惯较差,并且极易产生心理失衡、道德失范、行为失控甚至犯罪的倾向。
3.疏于照顾,人身安全不容忽视
监护责任不落实,监护人缺乏防范意识,儿童防护能力弱,农村留守儿童容易受到意外伤害,甚至成为不法分子侵害的对象。公安部门统计数据显示,被拐卖儿童群体中,第一位是流动儿童,第二位是留守儿童。女孩受到性侵害又不能及时得到父母帮助,极易酿成严重后果
三.留守儿童问题
1.心理问题
心理问题是农村留守儿童最值得关注的问题。长期的单亲监护或隔代监护,甚至是他人监护、无人监护,使留守儿童无法象其他孩子那样得到父母的关爱,家长也不能随时了解、把握孩子的心理、思想变化。这种亲情的缺失使孩子变得孤僻、抑郁,甚至有一种被遗弃的感觉,严重地影响到了孩子心理的健康发展。这些心理方面的问题,直接影响到孩子的行为,使他们不论是在家里,还是在学校、社会都经常出现一些与其他孩子不一样的行为,这些行为常常超越道德、法律底限。由于长期远离父母,40%以上留守儿童感到孤单,在4—12岁的儿童之间,这种现象尤为严重,三成以上留守儿童出现心理卫生问题。
2.学习问题
经过调查结果分析,安徽省部分地区农村留守初中生的平均成绩在60-70之间,在班级处于中下等水平。由于父母双方或一方不在身边,对留守儿童学习方面的帮助和监督大大减少,甚至完全减除了,使孩子在学习方面处于一种无人过问的状况。学好了,没人夸;学坏了,无人骂。渐渐使孩子对学习产生一种无所谓的态度。孩子的精力不放在学习上,
自然就要在其它方面加以消耗,于是其行为开始出现偏差,各种超越道德、规则的行为开始在孩子身上出现。缺乏管教引发行为失范甚至越轨,在留守儿童身上体现极为普遍。
3.生活问题
留守儿童的生活问题,特别是父母双方都外出打工的那部分儿童,其生活状况是不容乐观的。我们调查了526名住宿学校的留守儿童,他们每天的平均生活费在5元左右,一天5元钱仅仅能填饱肚子根本没什么营养可言。留守儿童的父母之所以抛下自己的孩子外出打工,是因为家庭务农的收入无法让自己的家庭过上稳定的生活,否则如果有一点办法,他们都会想法设法与孩子呆在一起的,所以生活困难是留守儿童家庭的普遍特征。父母离开后,留守儿童及其监护人在节俭方面表现的更为突出,吃好是不敢奢求的,能吃饱就行了。儿童时期正是长身体的时期,合理的饮食结构和营养搭配对孩子的成长来说是十分重要的。处在这一年龄段的城市儿童,是备受父母及亲友呵护的,而农村留守儿童只能在极度节俭的状态下过着维持温饱的生活。经过我们的调查还得知,有些留守儿童还从本来就不多的生活费中扣出一部分用来上网打游戏,以至有些时候他们连温饱都解决不了。
四.留守儿童现状
安徽农村留守儿童现象的产生来自于家庭和社会两个方面。一方面,家庭的贫困,使孩子的父母不得不走出农村到城市务工;另一方面,安徽长期的城乡二元制以及社会对“农民工”不公平的待遇,使广大农民没有办法及能力带着孩子一起走进城市。具体情况如下:
1.农民工在城市从事的一般都是劳动强度大、工作时间长的工作,他们在工作之余根本就没有时间和精力照顾自己的孩子。
2.农民工的工资和福利水平无法与城市工人相比,差距很大。以他们的工资收入水平很难支撑一个家庭在城市的生活。
3.由于户籍的限制,农民工的子女在城市的学校上学基本上是不可能的,即使有学校接收,其父母也很难承受高额的费用。而城市中那些面向农民工子女的学校基本上都是民间兴办的,其教学质量不仅无法和城市学校相比,也无法和农村学校相比。
五.留守儿童建议
留守儿童问题是伴随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和劳动力转移产生,并将长时期存在的社会问题,解决好这个问题,关系到未来人口素质和劳动力的培育,关系到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也关系到社会稳定和可持续发展。坚持以人为本,因此我们就必须从法律、制度层面整体地加以考虑和解决。
(一)各地政府和教育部门应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合理调整学校布局,加大寄宿制中心学校建设,让留守儿童尽量住在学校。
(二)建立多种形式的留守儿童的保护网络。比如建立以父母,亲属为主体的家庭监护网络,以基层组织为主体的管理网络,以学校老师为主体的学校帮护网络等,对留守儿童给予对口的帮助。
(三)调整人口管理制度,逐步取消户籍差别,并将解决留守儿童问题与城市民工子女入学问题有机地结合起来,实行农民工“市民待遇”,从根本上解决留守儿童问题。
(四)各级政府特别是教育部门应该给予一定的扶持和帮助,政府应合理分担留守儿
童的教育成本,取消所谓的借读费和择校费。
六.留守儿童事例
我省农村留守儿童安全问题突出 ,被火烧、被水烫、溺水、交通意外、被殴打、被拐卖事件时有发生, 该群体面临十面埋伏的安全隐患。例如,中国安徽太湖一12岁少年祠堂边自缢身亡,留下遗书称想念外出打工的父母,自缢前深情吻别陪伴自己的爷爷。半年多前,六安一农民工在外打工时,女儿小倩在家里玩耍时把装有滚烫热水的热水瓶打翻,臀部的皮肤被严重烫伤。这样的事故每年都会发生很多起。我还亲眼看到一对兄弟是怎么满眼期待地等待着外出父母的电话,当我问他们,对父母外出打工有什么看法时,他们的回答是“当然希望父母陪在身边了,我也知道他们出去是为了挣钱,但钱是身外之物,有挣不完的钱”。我在想是什么样的环境和内心使他们小小年纪就能说出“钱是身外之物”这样的话语。可见父母外出打工对他们的影响有多大。
七.留守儿童立法
新华网合肥2009年10月30日专电 记者从安徽省教育厅获悉,安徽省日前出台法规,明确规定应保障留守儿童各项权益,首次提出留守儿童的保护问题。
安徽是全国的劳务输出大省,省内留守儿童作为一个特殊的未成年人群体备受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新修订的《安徽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新增留守儿童权益保障条例,用法律保护留守儿童。
条例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因外出务工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对未成年人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人员代为监护,并将委托监护情况告知未成年人所在学校、
村(居)民委员会。父母应当与学校、未成年子女和受委托监护人保持经常联系,关心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和生活、学习情况,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
条例还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留守未成年人寄宿工作纳入寄宿制学校建设的总体规划,指导和督促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改善寄宿条件,并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给予寄宿费用减免或者资助;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开展对留守未成年人的生活关爱、学习辅导等活动,为留守未成年人提供良好的学习、生活条件;鼓励和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捐资兴建留守未成年人寄宿制学校、托管中心或者服务中心。
八.留守儿童教育
一、)我省留守儿童的基本状况
目前主要有两种类型:一是隔代监护,即由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对“留守儿童”监护的方式比较多。对于这种监护的方式,外出的父母比较放心。但这种监护方式在儿童成长过程中,却有着难以克服的问题。一是由于血缘、亲缘关系,监护者多采用溺爱的管教方式。较多地给予物质、生活上的满足和过多的宽容放任,而较少精神、道德上的管束和引导。二是祖孙辈年龄差距大,观念不一样,对待许多事物的看法往往存在很大的差异,“代沟”明显,难以相互沟通。二是上代监护,即由父母的同辈人,如叔、伯、姑、姨、舅等亲戚或他人抚养的监护方式。由于监护对象并非己子,监护人在教养过程中难免有所顾虑,不敢严格管教。这样,上代监护也大多属于物质型和放任型的管教方式,容易养成儿童任性的心理行为。而对于较为敏感的儿童来说,又容易产生寄人篱下的感觉,从而形成怕事、孤僻、内向的性格。
二、)我村留守儿童教育存在的问题
1、 学习状况一般。由于这些孩子在留守期间是和年迈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亲友生活在一起的,。监护人文化水平低,没有能力辅导孩子的学习,重养轻教,致使孩子的学习得不到有效的督促和引导,大多数留守儿童在学习上自觉性差,纪律不强,没有良好的学习习惯,被动地学习,学习成绩较差, 甚至一些学生在父母外出之后,成绩竟能一落千丈。
2、心理情感不健全。“留守儿童”由于在情感上缺少健全的关爱和沟通,容易产生心理障碍。长期与父母分离,导致留守儿童在日常生活中享受不到父母的关怀,遇到困难不能从父母那里找到感情的支持,在学习、生活过程中出现一些差错得不到及时的引导、纠正,久而久之,便形成一些明显的心理行为问题。
3、道德行为差。由于缺乏有效监管和教育,留守儿童往往对事物分不清好坏和是非,不能正确地看待问题,容易受社会上反面现象的影响,容易养成一些不良行为。例如:经常说谎,爱说脏话,不服管教,悄悄拿同学的东西。
三、)教育“留守儿童”的基本策略
1、要求家长努力承担起教子之责
目前多数农民文化程度不高,他们误以为教育孩子是学校的事,家长只要给钱给物当好“后勤部长”就可以了,至于读书是学校和老师及儿童自己的事情,家长是没有什么责任的,他们一般认为儿童学习成绩的好坏是由儿童个人的素质决定的。家长应该改变这些不正确的思想,树立“子不教,父之过”的教育责任观,明确教育子女是自己的应尽之责,家长自身文化水平的高低并不影响对子女的教育。而且,有些家长觉得他们外出是为给孩子提供更优越的生活,孩子会理解他们的。但是他们毕竟还只是孩子,他们真正需要的是
父母的关爱和温馨的家。所以,作为父母的不应该一心只想着挣钱,钱是买不到亲情和爱的,应尽量多抽时间陪陪孩子,父母双方尽量不要都出去。
2、学校加强管理,施以爱心
针对“留守儿童”的特点和需要,让亲子间保持电话联系,根据孩子的校内外表现,让孩子与父母取得联系,每月定期通电话,让家长对孩子进行“电话教育”。爱是教育的基石,教育应把爱放在中心位置。在安全上,时刻提醒;在生活上,尽可能提供帮助;在心理上,细心观察,多方沟通;在学习上,耐心辅导。
3、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关注留守儿童
留守儿童作为特殊的群体,社会各界人士应给与关心和爱护,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可以在佳节期间组织看望留守儿童送温暖活动,呼吁非留守儿童与村上的“留守儿童”交朋友,时刻关心、爱护、照顾他们,让他们体会到社会大家庭的温暖,从而减轻他们的孤独感和自卑感。
总之,解决农村留守儿童问题,首先应从制度上改革,户籍制度及相关政策制度进行改革,实现教育的平等;其次,应该充分重视和发挥学校的教育优势,让留守儿童在学校得到更多的关爱,在外出农民多的地区尽可能实现学校寄宿制,并加强其管理;最后,改变家长的观念,加强家庭教育,同时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来共同关注留守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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