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后,个税需要汇算清缴吗?
最近有很多小伙伴问我,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后,个税需要汇算清缴吗?小编的回答是——不需要。
理由如下:
汇算清缴是针对查账征收户的,不适用于核定征收户,所以无法进行清算。
那哪些情形需要办理汇算清缴呢?
1、从两处以上取得的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在减除专项扣除余额后超过6万元的,需要汇算清缴。
2、取得的稿酬所得、报酬所得、特许使用费所得的其中一项或者多项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后,余额超过6万元的,需要汇算清缴。
3、纳税年度内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的,需要汇算清缴。
4、纳税人申请退税的,需要汇算清缴。
企业汇算清缴的时间?
一般情况下,企业进行汇算清缴的时间是在自纳税年度终了之日的5个月内。
如果企业在年度中发生破产、解散、撤销等终止生产经营情形的,应当在清算前向主
管税务机关做好报告,并在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的60日以内进行汇算清缴;或是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自停止生产的经营之日起的60日以内,办理好当期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
年内停业了还需要汇算清缴吗?
只要是在纳税年度内从事生产、经营,其中也包含试生产、试经营。或是在纳税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企业,无论是不是在减税、免税期间,也不管盈利或亏损,都应该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哪些人不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1、年度取得的综合所得年收入合计不超过12万元的,不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2、年度应补缴税额低于400元,不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3、已预缴个人所得税与年度应纳个人所得税一致的,不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4、放弃申请退税的,不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个人独资企业是查账征收的话依然是需要汇算清缴的。
对税务知识熟悉一点的财务或企业主应该知道,现在很多地方都已经取消了核定征收政策,适用查账征收政策了,但有的企业就是想要享受核定征收政策该怎么办呢?
企业可以通过在一些经济开发区注册个人独资企业享受核定征收政策,因为是总部经
济招商模式也不需要企业到当地实体办公,只需要注册就可以了。
小编当地的经济开发区是核定一个行业利润率,如服务行业10%的应税所得率,再根据五级累进制计算个人经营所得税,计算出来在开票额的0.5%-2.19%。加上3%的增值税,0.15%的附加税(现3-5月份增值税税率调整为1%,除湖北境内免征以外),综合税率5%左右(3-5月3%左右)。
并且小编当地的经济开发区现在还会给到企业一些税收奖励,奖励为增值税地方留存40%里的30%。(详询叶老师I87-23O-337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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