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通 告
院领导研究决定:
王开医院面向社会招标、确定“新区食堂”管理经营者,有意之士,请在2007年10月15日前到后勤服务中心报名,过期不予接洽,具体条件如下:
一、 具有较好食堂经管操作技能,热情为工休人员服务。
二、 身体健康、遵纪守法,遵守医院各项规制,服从后勤服务中心管理,食堂经营以满足工休人员需求为宗旨。
三、 投标者一次向财务科上交20000.00元诚信金,中标者以此作为经营抵押金,待合同终止后、无各种债务凭椐退还,落标者当即退回。
四、 医院向中标者提供食堂经营基本场所,原放射科一楼南部八间空房(东部南大门以南)医院提供水电装表计量、费用自理。
五、 中标者经营前,食堂内一切炊事设施、装修均由自己建设,但不得改变原楼房结构。固定在伙房内的一切炊事设施,不动产待合同终止后归医院所有。
六、 经营者按照合同要求每月向医院上交房屋租赁费、水电费、否则以押金收抵。三个月不交,自动终止合同。
七、 经营者必需按照工休人员需求,每日三餐,任何节假日不得停止餐饮供应, 否
则将予以处罚。
八、 经营者严格执行食堂卫生五四制标准,申领卫生经营许可证,工作人员按时健康查体、合理收费,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餐饮事故及治安事件均由经营者承担。
九、 满足以上条件,以上交医院房租费高者中标。
十、 同等条件院内职工优先。中标者合同试运行壹年。
枣庄市王开医院
2007年10月8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