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研究生学术交流活动要求(2012级起实行)
1、 学术交流活动为四川大学研究生必修课程:
硕士课程号100134(2学分),博士课程号200014(3学分)。
2、 完成以下要求后,方可取得相应学分:
(1) 在生命科学学院网站--研究生教育—资料下载--学籍管理各类表格中下载相应学术交流活动汇总表格,关注生命科学学院网站首页学术交流通知,每一次参加相关学科的学术讲座后,须持学术交流活动汇总表格到学院204研究生办公室进行签到确认,博士要求至少参加20场次,硕士要求至少参加15场次。
(2) 参加本年级的科研分享会,并讲述两次PPT。
(3) 进入研究生管理系统,在系统中提交自己参加的相应学术交流活动信息。
3、要求中第(1)、(2)两项,在二年级中期考核时以年级为单位提交纸质版材料:学术交流汇总表和个人参与讲述的科研分享会两次PPT提纲。要求中第(3)项,在中期考核时,研究生办公室将根据纸质版材料,在系统中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自动生成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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