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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视野中的电子商务第三方支付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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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三jF商务 法律祝野中的电子 商务笫三方支付平台 U曾 毅吴金莲 胡 宾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摘要]电子商务是21世纪世界各国经济的热点,作为电子网络关系的基础,电子商务第三方的法律问题已成为电子 商务立法的一个重要课题。本文从法律视野的角度出发,分析电子商务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法律主体地位、基础法律关系以 及法律责任。 [关键词]电子商务第三方 法律主体基础法律关系 法律责任 意.是一种典型的合同法律关系.首先应属于民事法律调整的范 电子商务第三方支付平台作为安全 快捷 方便的网上支付. 产业 其重要性曰益凸现。但是由于我国监管体系不完善.相关 打开了制约中国电子商务发展的瓶颈。作为电子商务的重要关联 畴.受《合同法》与《侵权法》调整.如果是个体消费者还必须 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同时.由于涉及到用户资金 法律体系非常薄弱.一些问题和风险也随之暴露出来。而这些问 的大量往来和一定时期的代管等类似于金融服务.就必然引起金 题.多数都是法律问题或依赖于法律予以解决。 融监管的介入.以避免出现没有监管私自使用资金的风险.维护 一、定义 社会公共利益。 电子商务第三方支付平台是买卖双方在交易过程中的资金 “中间平台“.是在银行监管下保障交易双方利益的独立机构 在 四、法律责任问题 其一.第三方支付如果定位于网络支付技术服务提供商.其 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的交易中 买方选购商品后.使用第三方平 对支付双方的支付指令和所提供的数据进行处理,而不考虑支付 台提供的账户进行货款支付.由第三方通知卖家货款到达 进行 行为本身的有效性和相关信息的真实性 合法性,或者仅以有限 发货:买方检验物品后.通知付款给卖家,第三方再将款项转至 的商业谨慎角度加以核对,例如通过身份认证.或者和银行之间 通过协议来确认绑定在虚拟账号(电子邮件地址)的身份的真实 卖家账户。 二、主体资格的法律定位 支付服务的法律性质问题.同时这一问题也涉及到第三方支付平 台的服务范围问题。因为只有确定了的主体法律地位.才能明确 性。这里还需要考虑到有些是未经授权的支付指令的发出.例如 的中国法律.似乎很难找到与PayPaI面临同样问题时所要作出的对 电子资金划拨法的让步.即由电子资金划拨者进行一定的赔偿。 一主体资格的法律定位问题.其实也就是电子商务第三方网上 他人盗用了支付人的账号进行的操作.如果发生支付.根据目前 其经营范围。以第三方支付服务为例.本质上它属于金融服务中 的清算结算业务.我国《商业银行法》的规定只有商业银行才能 许可从事该项业务。而据粗略估计.目前我国提供网上第三方支 付服务的机构已不下1 O0家.其中绝大多数是IT企业以及其他非 金融机构。一些企业为了摆脱“违法经营“的窘境.只能采取打 政策的“擦边球“的方式.国内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大多把自己定 其二.第三方支付如果作为代收代付的支付中介.其执行着 定的结算业务.类似于传统行业的金融业的结算业务服务商。 其代理支付双方完成结算业务.并负责记载双方的“存款“金额. 确保网络支付合法有效的完成。如果作为网络交易的结算代理人. 为双方的支付和收款行为提供中介服务.在对双方来说是中立的 地位.但如果交易双方有了纠纷.作为代为收款和代为付款的第 位为为用户提供网络代收代付的“中介 。类似的问题还有.由 三方支付平台.将面临法律两难境地.因为从一般中介的代理当 于第三方支付平台中买卖双方的货款大量存在着延时交付 延期 事人的法律地位来说.在一起纠纷中代理双方将很难做到公平和 清算的现象.导致平台中出现大量的沉淀资金。这些沉淀资金一 公正.如果代表一方必然对另一方不利.会陷入双方代理的窘境。 定程度上具备了资金储蓄的性质.而这也是《商业银行法》规定 其三.第三方支付作为网络交易支付的保证人.如支付宝推 的银行专营业务。这一问题同时也产生了一个用户资金在第三方 出支付宝基金申请规则.其基本运作机制是以在淘宝网上成交为 支付平台的账户所产生的利息归谁所有的法律问题。因此.可以 基础,提供的一种第三方保障.在买家确认货前替买卖双方暂时 看出,第三方支付平台已经具备了银行的某些特征,但却并没有 保管货款.并在交易失败时对用户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也存在法 受到与银行相对应的监管.这其实意味着一种法律上的突破。 律问题,一是这是倾向于买家的政策.没有保护卖家的赔付责任 三、基础法律关系分析 电子商务第三方支付平台中的基础法律关系是买卖双方之间 的购销合同或赠与合同关系。当双方约定采取第三方支付平台进 行支付,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第三方支付主体在电子商务合同中 措施.二是赔偿责任应使用自有资金.基金资助事实上是退款. 并不是真正的赔偿责任。 参考文献: 的地位问题有不同的看法.有的认为是代为履行第三人.有的认 为保证人,有的认为与合同法律关系完全无关,笔者认为是在监 管型第三方支付中民事法律地位是代为履行第三人.并根据协议 [1]《商务部关于加快中国电子商务发展的对策和建议》,http:/ /www.bmlrc.com/,2005-03 [2]郑成思 薛 虹:《我国电子商务立法的核心法律问题》, 承担保证责任.因为在交易过程中.选择第三方支付为支付方式 《知识产权》2000年第5期 [5]张东涛:信息立法呼声日高[N].中国青年报,1 999—4—5 是协议内容 而在非监管型第三方支付其与合同法律关系无关、 相当日常交易中采取银行转账支付方式中的银行地位一样。 [4]阿拉木斯:第三方网络支付平台所面临的七大法律风险[J1]- 电子商务,2007,(1) 在第三方支付中.一般在进入支付页面前会弹出服务协议框. 要求用户确认同意与否.支付双方与第三方支付服务商达成合 [5]张平:美国网络法律研究纵观[J].电子知识产权,1 999,(5) 《商场现代化 2008年4月(上旬刊)总第53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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