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客户档案的管理工作,使客户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化,有效地利用和较好地保存客户文档资料,特制定本条例。
1. 销售部负责对客户档案资料实行统筹管理,组织协调,统一调度,监督指导,并对部门的档案管理人员进行培训。 2. 客户档案分类:
(1)客户原始资料:完整记录客户基本信息、联系办法、对大厦物业的评价、联系人资料等。
(2)客户开发资料:客户需求、承租记录、服务记录、客户关系状况等动态信息,及客户状况分析。
(3)租赁资料:租赁合同、收款计划与实际情况等关键信息。 3. 归档要求:
(1)归档的客户资料,应按照自然形成、同一客户的原则和归档要求进行归档。
(2)在一个卷内应按客户或资料形成的时间,顺序排列。 (3)案卷标题要简明准确,易于区分和查找。
(4)全部案卷组成后,要对案卷作统一排列并编写档号,然后逐卷登记,编制案卷目录。
4. 对于客户档案的管理要尽职尽责,避免破损、污染、遗失等,并保守商业机密。 5. 客户档案借阅
(1)各部门因工作需要需查阅有关客户档案资料时,须按规定办理借阅手续,登记后方可借阅,机密级以上的档案文件须经部门经理批准后方能借阅。
(2)借阅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两星期,到期必须归还,如需再借应办理续借手续。
(3)借阅档案交还时,必须当面核对,如发现遗失或损坏,应立即报告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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