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框架断路器采购技术规范书

来源:东饰资讯网


框架断路器技术规范书

1 总则

1.1 为规范和统一公司系统低压框架(以下简称框架)断路器ACB,的采购依据,提高低压断路器及开关的技术、管理水平,保证低压断路器及开关的安全、可靠运行,特制定此规范。

1.2 本技术规范提出了对低压断路及开关的技术参数、性能、结构、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2 引用标准

2.1 按有关标准、规范、准则规定的合同设备,包括卖方向其他厂商购买的所有附件和设备,都应符合这些标准、规范、准则的要求。

2.2 下列标准中的条款通过本招标文件的引用而成为本招标文件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标准,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本招标文件。

《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低压断路器》GB/T14048-2001 《家用及其类似场所用断路器》GB10963-1999

《家用及其类似场所用过电流保护断路器》IEC60898-2003 《外壳防护等级》GB4208-2008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GB/T 2424-2008

《家用和类似用途的带过流保护的剩余电流动作断路器》GB 16917-2014

《低压熔断器》GB 13539-2015

3 使用条件 3.1 正常环境条件 3.1.1 海拔高度:<1000m

3.1.2 环境温度:-10℃- +45℃,极限工作温度范围:-20℃- +55℃。

3.1.3 相对湿度:+23℃不应高于83%;+40℃不应高于93%。 3.2 运行条件

3.2.1 额定电压:≤1000V 3.2.2 额定电流:≤6300A 3.2.3 频率:50Hz/60Hz 3.3 运输、储存和安装条件

运输、储存和安装过程中的温度,可在-20℃- +55℃范围之间。无控制器或无液晶显示器在短时间内(不超过24h)温度可达到+70℃。

3.4 电磁干扰(EMC)

3.4.1 受到以下干扰保证无误脱扣发生,脱口时间不受影响。 3.4.2 电路切换引发的过电压

3.4.3 大气扰动或配电系统老化引起的过电压 3.4.4 无线电波(无线电、手机、雷达等) 3.4.5 用户引起的静电放电 4 技术要求及参数 4.1 框架断路器

4.1.1 框架断路器统一采用三段式保护电子脱扣器、液晶显示、

中文菜单操作,参数可调。短路瞬时和短路延时功能独立、可关闭。采用电动并可手动操作,框架断路器在分闸后,即使断路器上口带电,也能直接或借助于工具安全地将断路器本体从断路器固定装置上移除。断路器零飞弧,框架断路器的额定极限分断能力、额定运行分断能力、额定短时耐受电流的选择与主母线保持一致,对有配电智能化管理区域预留通信接口。

4.1.2 投标人应认真逐项填写技术参数响应表中投标人保证值,不能空格,也不能以“响应”两字代替,不允许改动招标人要求值。如有偏差,请填写技术偏差表。

框架断路器主要技术指标

序号 1 2 名 称 额定工作电压(V) 额定绝缘电压(V) 主要技术指标 400/690 1000 2500/3 额定电流+40℃(A) 630/800/1000/1250/1600/2000 3200/4000/5000/6300 4 5 6 7 8 9 10 11 额定极限短路分断能力(kA) 额定运行短路分断能力(kA) 额定短时耐受电流(kA/Is) 额定冲击耐受电压(kV) 极数 通信接口(可选) 分断时间(ms) 合闸时间(ms) ≥50 ≥50 ≥50 12 3/4 RS-485、 RS-232、载波、以太网等 ≤30 ≤70 ≥65 ≥65 ≥65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机械寿命(免维护) (次) 电气寿命(免维护) (次) 安装型式 连接方式 污染等级 断路器飞弧距离(mm) 桩头搭接形式 控制器结构形式 附件配置 ≥10000 ≥8000 抽屉式/固定式 水平/垂直/混合 3 零 涂银层厚要求静端≥6μm、动端≥12μm 采用可带电插拔 标配独立4开4闭、门框、相间隔板、试验位置、连接位置、隔离位置 ≥6000

4.1.3 组件材料配置表(投标人填写)

组部件名称 断路器面罩 底座 电操机构 钥匙锁 机械连锁 辅助触头 报警触头 灭弧室 智能控制器 储能电机 分励脱扣器 欠压脱口器 电缆连接器 温升监控模块 材质或型号 供应商名称 原产地 备注

欠压延时模块 通讯模块 5 时间要求 5.1 供货工作进度

5.1.1 买方向卖方提出采购订单后,卖方应在 1 周内,向买方提供一份详尽的生产进度计划表。

5.1.2 工作进度如有延误,卖方应及时将延误的原因、产生的影响及准备采取的补救措施等,向买方加以解释,并尽可能保证交货的进度,以便买方能采取必要的措施。

5.2 图纸的审核及交付要求

5.2.1 所有需经买方确认的图纸和说明文件,卖方均应在技术协议签订后的1周内提交给买方进行审核。图纸资料包括:外形尺寸图 、内部结构图、装配图等。买方审核时有权提出修改意见。

5.2.2 买方在收到需审核图纸1周内,将一套签有买方校定标记的确认图纸(买方负责人签字)返还给卖方。凡买方认为需要修改且经卖方认可的,不得对买方增加费用。图纸未经买方作最后审核前,任何采购或加工的材料损失应由卖方单独承担。

5.2.3 卖方在收到买方确认图纸(包括认可方修正意见)后,经修改应于1周内向买方提供最终版的正式图纸、一套供复制用的底图和正式的CAD文件,正式图纸必须有卖方公章或法人签字。

6 质量保证、试验(监造) 6.1 质量保证及控制

6.1.1 投标人应具有权威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的认证证书

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型式试验报告、“CCC或CQC”认证证书及相关附件材料。

6.1.2 投标人应按“技术参数及响应表”列举的项目逐项提供技术数据,所提供的技术数据应为保证数据,这些数据将作为合同的一部分。

6.1.3 投标人应提供原材料采购及质量控制的相关文件。 6.1.4 合同设备应与最后确认的图纸、投标样品一致。买方对图纸的审核行为不承担卖方对其图纸完整性和正确性的责任。

6.1.5 质保期限

1)合同设备质量保证期为一年,但并不免除6.1.5(2)条款中规定的卖方责任。

2)从合同设备到货验收合格至投入运行期间2年内,若出现产品本身而非人为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由卖方负责免费更换,更换后的产品应履行到货检验程序。

6.2 试验(监造)

6.2.1 买方有权派遣其检验人员到卖方及其分包商的车间场所,对合同设备的加工制造进行检验和监督,买方有权随机对卖方合同设备进行抽检,卖方不得拒绝

6.2.2如有合同设备经检验或试验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或合同设备所采用的元器件、材料与投标样品不一致的情况,买方可以拒收,卖方负责免费更换、维修被拒收的货物,直至所供产品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以上所有费用(含抽检费用)均由卖方承担。

6.2.3 货物运到买方目的地以后,买方有进行检验、试验和拒收(如果必要时)的权利,不因货物发运前已经由买方或其代表进行过监造和检验并通过而受限。

6.2.4 卖方应在开始进行工厂生产前1个月,通知买方(协议签订单位)其生产计划。根据此生产计划,买方将确定对合同设备的试验项目和生产阶段见证安排,并将在接到卖方关于安装、试验和检验的日程安排通知后15天内通知卖方。然后买方将派出技术人员前往卖方和(或)其分包商生产现场,以观察和了解该合同设备工厂试验及其运输包装等情况。若发现任一货物的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标准,或包装不满足要求,买方代表有权发表异议,卖方应采取必要措施以确保待运合同设备的质量,见证检验程序由双方代表共同协商决定。

6.2.5 若买方不派代表参加上述试验,卖方应在接到买方关于不派员到卖方和(或)其分包商工厂的通知后,自行组织检验。

7 投标人应提供的相关资料 7.1 销售运行业绩表

7.2 业绩证明资料(合同、运行单位证明)

7.3 投标人应按招标人要求,在规定时限内按投标设备种类每种提供3个样品到指定地点。提供的样品应与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要求一致,投标人亦可以推荐高于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类似定型产品,但必须提供详细的技术偏差。如有必要,也可以在技术投标文件中以“对规范书的意见和同规范书的差异”为标题的专门章节加以详细描述。该

样品将作为招标方对合同设备检测的依据,应留存在买方指定地点。

7.4 同类产品鉴定证书、鉴定产品的型式试验报告及投标样品出厂试验报告,报告中技术数据应为保证数据,将作为合同的一部分(如不提供视为废标)。

7.5 本投标产品预设方案和有关说明 1) 生产设备的明细清单

2) 原材料采购及质量控制的相关文件 3) 外形尺寸图 、内部结构图及装配图 4)型式试验报告、CCC或CQC等认证证书及附件 8 包装、运输 8.1包装及标识

卖方应根据双方商定好的标准和买方的实际运输条件,并将安装使用说明书、产品合格证及备件等包装好,防止受潮。从卖方出厂至买方收货期间,设备和资料应完好无损。

8.2 运输和保管

备品备件、附件、专用工具等交货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执行,随合同设备同时装运,在交货地点一并交付,但必须单独包装,并有明显标记以防混淆。

9 售后服务

9.1 卖方技术人员代表卖方,完成合同规定有关设备的技术服务,指导设备安装。

9.2 卖方技术人员应对买方人员详细地解释技术文件、图纸、运

行和维护手册、设备特性、分析方法和有关的注意事项等,以及解答和解决买方在合同范围内提出的技术问题。

9.3 卖方技术人员有义务对买方及买方委托安装第三方(含箱体生产厂家)进行必要的培训。

9.4 卖方技术人员的技术指导应是正确的,如因错误指导而引起设备和材料的损坏,卖方应负责修复、更换或补充,其费用由卖方承担,该费用中还包括进行修补期间所发生的服务费。买方技术人员应尊重卖方技术人员的技术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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