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上海杰步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租用方:
为了确保施工生产安全,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依据国家和徐州市政
府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双方共同遵守,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出租方的责任和义务:
1、 因吊篮本身设计、安装原因出现的安全问题由出租方负责。
2、 出租方派驻现场人员必须时刻对现场吊篮运行情况进行巡察,对违反操作人员进行纠正,如有不听,应及时向租用方管理人员反映。
二、租用方的责任和义务:
1、 上吊篮工作前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严禁在作业时攀沿窗户进出吊篮,或从一悬吊平台攀入另一平台,严禁酒后操作,超载运行。
2、 吊篮使用人员如在出租方驻现场人员提出吊篮故障后仍带病使用的,对出现后果责任自负。
3、 吊篮使用人员不得擅自对吊篮故障进行维修,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维修。 4、 在暴雨、大雪及风速大于5级时不准升空作业。
5、 吊篮使用时如因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后果责任自负。 三、共同的责任和义务:
1、 双方共同遵守各级各项安全管理法规,共同遵照执行高处作业吊篮使用说明。
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要互相监督、互相帮助、公平处理,确保高处作业吊篮施工工程顺利进行。
注:在吊篮架设、移位好后每台只会给半天到一天时间修补,交叉作业的吊篮要求最少有4台,每一批次8台吊篮移好后给租用方使用的最多不超过3天,过期吊篮将不再给予使用。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公章): 租用方(公章): 出租方 上海杰步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租用方
安全负责人签字: 安全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吊篮租用协议
出租方:上海杰步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租用方:
供需双方根据我国《合同法》有关规定,本着公平、信用的原则签订协议如下:
1.每台吊篮租金为80元/天,使用不足一天的按照一天计算; 2.各楼栋吊篮架设或者移位好后通知租用方使用吊篮修补,如若通知后无人修补,该吊篮租金由租用方支付;
3.规定每台吊篮租用方只能使用半天到一天,特殊情况除外; 4.除吊篮正常机器故障外,人为损坏、破坏将由租用方照价赔偿;
5.吊篮每天使用完、下班之前租用方须将吊篮降到楼底并断电; 6.租用方在使用吊篮之前须交纳5000元(伍仟元)押金后方可使用,吊篮租金在押金中扣除,不够的费用在使用中补齐;
7.租用吊篮台班由双方现场计量。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公章): 租用方(公章): 出租方 上海杰步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租用方
项目负责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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