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搜索 :
考研考公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合唱团规章制度

来源:东饰资讯网


艺术系大学生艺术团

合唱团规章制度

为了更好地开展合唱团的各项活动,保证活动的有效进行,依照《艺术系大学生艺术团规章制度》,现制定各项制度如下:

一、 团长及副团长秉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团员进行日常出勤考核,

根据团员的日常表现给予适度奖罚。

二、 团员出勤考核制度:

1. 团员需按时参加团内的日常排练,不迟到,不早退;

2. 无特殊原因,缺勤达三次以上者,直接请退;

3. 排练期间,请假三次以上者,扣除学分0.3分(特殊情况者除外);

4. 有请假需求者,需在正式排练开始两个小时前提出,其他时间视为无效(特殊情况除外);

5. 特殊阶段,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适度更改。

三、 团员奖罚制度:

1. 排练期间,玩手机,吃零食,嬉戏打闹,经劝阻无效者,视具体情况,给予处罚;

2. 在团期间表现优异者,给予适当学分奖励。

四、 排练期间,团员需保持排练场所的卫生清洁,不得乱丢杂物;排练结束,需

将自己身边的垃圾清理干净后,方可离开;任何人不得在排练场所吸烟。

五、 比赛前期不得提出退团,如有退团者,以书面形式写明原因,交与指导教师

毕倩老师签字批准和相关负责人批准后生效。

六、 团员在团期间,需严格遵守此规章制度,认真完成常规训练,积极配合。

七、 此规章制度自宣布之日起生效。

二〇一二年二月

艺术系大学生艺术团合唱团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