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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出院工作制度

来源:东饰资讯网
入、出院工作制度

1、各种各类疾病均有收入住院治疗的标准、制度或程序。由本院具备执业医师资格的医师通过病情诊断来决定住院。

2、医师在具体工作中依据医院现有医疗资源(人力、技术、设备等)情况决定收入住院,还是应及时转往上级医院诊疗(转诊需经本部门负责人会诊同意,遵循双向转诊制度)。

3、每一个病人从门诊、急诊收入院时均有完整的记录,应包含明确的住院日期、入院时病人身体状态、精神状况的评价,向病人进行说明,取得理解与同意。

4、医院有急危重症及预约手术患者优先收住院的具体规定及办法,各病区可预留1—2张急诊床位。

5、对于需收住重症监护病房等特殊治疗的,应明确地向患者及其家属告知收住的理由、预期效果及费用等,取得理解与同意,患者护送途中要保障其安全。 6、危重症患者转院前应明确地向患者及其家属告知转院的理由、可能的后果、途中可能的意外,取得理解与同意,完善转院记录,与上级医院取得联系,必要时可派医务人员护送。

7、患者出院应由本科的主治医师或上级医师查房决定,并提前通知住院处办理出院手续。病房护理人员应依结帐单发给出院证、出院小结等文件,并清点收回病员住院期间所用医院的物品。

8、医师、护士有责任根据病情为出院病人做好用药、营养、康复训练指导、生活或工作中的注意事项等工作。

9、逐步做到由负责治疗病人的医师或上级医师进行首次出院随访。

10、病情不宜出院而病员或家属要求自动出院者,医师应加以劝阻,充分说明可能造成的不良后果,如说服无效者应报请科主任批准,并由病员或其家属在病历中签署相关知情同意文件后办理出院手续,方可离院。经主治医师通知出院而不出院者,通知所在单位或有关部门接回或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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