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员工介绍奖励办法
一、 目的: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提高招聘效率,活跃企业氛围,增加员工队伍的稳定性以及激发员工内部介绍及新人报到的积极性,同时促进整个公司和谐稳定的发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除人力资源部以外的公司所有部门。
三、职责:
(一)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奖励对象登记、提报及手续和流程的办理。
(二)副总经理:负责对奖金申报的核准;
(三)财务部:负责对奖金的发放。
四、内容
(一)介绍人资格
除人力资源部外其他部门员工,介绍亲朋好友进入公司担任保安员的均有获得奖励的资格。
(二) 被介绍人对象
1、运营部保安员、特勤大队队员
2、被介绍人在本公司没有曾经入职记录的。
(三)奖励标准
介绍保安员年龄在18-35周岁奖励400元,介绍保安员年龄在36-45周岁奖励300元;介绍保安员年龄在46-55周岁奖励200元;
(四)奖励条件
1、被介绍人自入司之日起,连续工作满3个月的;
2、被介绍人入司满3个月后介绍人仍然在职的;
(五)奖金发放时间
以上奖金自被介绍人或新人进厂满3个月后全额发放。被介绍人工作未满一年离职者,奖金从被介绍人或新人工资中扣除。
(六)奖金发放程序
人力资源部统计→ 副总经理核准 → 财务发放
(七)新人入职
1、被介绍人如是外地员工入司,公司提供住宿,报销来司路费,路费在员工工作满一年后凭相关票据到财务办理。
2、被介绍人因个人原因请假超过10天应当顺延试用期,介绍人奖金发放时间及被介绍路费报销时间都相应顺延。
(八)本办法自2018年11月1日起实施。
五、相关性文件
《招聘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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