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总说明
一、《湖南省建筑工程计价消耗量标准》(以下简称消耗量标准)是根据建设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简称\"计价规范\")规定要求,以建设部一九九五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工程)和《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量计算规则》为基础,结合我省具体情况编制的。
二、消耗量标准作用: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编制建筑工程概算定额(指标)、估算指标的基础。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的参考。 三、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
四、消耗量标准是根据正常施工条件和目前多数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编制的。是依据现行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消耗量标准实行动态管理,随着时间的推移,实际消耗量与消耗量标准将有差异,经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批准,可以调整。
五、消耗量标准中规定机械操作的项目,实际采用人工操作时也不换算。工作内容说明主要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但在消耗量标准中已考虑。
六、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辅助用工。其中基本用工,以全国建筑安装工程统一劳动定额为基础计算,缺项部分参考现行定额及实际调查资料计算。
七、人工工资单价包括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及工资性津贴,生产工人辅助工资、职工福利和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
八、建筑材料的消耗量均按合格的标准规格产品编的。
九、建筑材料、半成品、成品的基价系指材料由来源地到达施工工地仓库或工地堆放材料地的全部费用之和。 十、建筑材料、半成品、成品的消耗量包括了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施工现场堆放损耗、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
十一、因场地狭小等特殊情况造成原材料(不含半成品、成品和周转材料)地面水平运距超过150m者,或发生二次转运者,其费用计算规定如下:其超运距按场内运距材料实际运距减去150m计算。实际运距计算,以取料中心点为起点,以建筑物外围地面使用点,建筑物入口处或材料堆放中心为终点(有垂直运输者,以斜道口或机械吊处为终点)
表一:材料场内二次搬运用工及运输损耗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材料名称 红(青)砖 粘土平瓦、水泥瓦 砼(煤渣)空心砌块 石棉小波瓦 大波瓦 水泥 石灰 石灰膏 砂 碎(砾)石 毛石、块石 木材 钢筋 钢筋砼构件200kg以内/件 单位 二次搬运工(工日) 二次运损(%) 运 距(m) 千块 千块 M 100张 100张 吨 吨 M M M M M 吨 M 0.39 0.44 0.12 0.38 0.81 0.14 0.27 0.45 0.16 0.21 0.20 0.111 0.25 0.51 0.06 0.06 0.02 0.03 0.06 0.03 0.04 0.03 0.04 0.04 0.05 0.01 0.02 0.05 0.40 0.40 0.40 0.40 0.40 0.40 0.50 0.50 0.50 0.50 0.40 - - 0.20 15 16 17 钢筋砼构件500kg以内/件 金属材料、铁件(钢筋以外) 金属构件 M 吨 吨 0.61 0.28 0.21 0.05 0.02 0.02 0.20 - - 十二、预制砼构件制作、运输、安装损耗率,按下表计算后并入构件工程量内。计算制作损耗时应包括制作废品率、运输堆放损耗及安装(打桩)损耗,计算运输损耗时则应包括运输堆放损耗及安装(打桩)损耗。现场就位预制构件不需要运输者,不得计算运输堆放损耗。 构 件 名 称 制作废品率 运输堆放损耗 各类预制钢筋砼构件 0.2% 预制钢筋砼桩
0.1%
0.8% 0.4%
1.5%
安装(打桩)损耗 0.5%
十三、模板、脚手架材料,包括25km以内的场外运输。
十四、定额中的锯材是指经过加工的木材,包括板材和方材,未经过加工的指原条或者原木。
十五、挖土机挖土、机械打桩及构件吊装,由施工场地土质松软,作业机械在铺钢路基箱的条件下操作时,挖土方打桩按相应子目人工、机械乘以1.18,构件吊装按相应子目人工、机械乘以1.30系数。铺钢路基箱(每块面积6.0m×1.5m)摊销费按每块每台班18.32元计算。钢路基箱的进(出)场费按相应项目计算。 十六、预制钢筋砼构件及金属构件安装,按机械回转半径15m以内距离计算的,如图施工场地狭小,当时构件无法吊装机械回转半径范围内而造成构件二次搬运时,所发生的费用按以下规定计算:包工包料的工程,按汽车运输1km计算。包工不包料工程,按交通运输部门规定执行。 十七、消耗量标准中××以内包括本身,××以外不包括本身。
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1 总 则
1.0.1为规范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面积计算,统一计算方法,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面积计算。 1.0.3建筑面积计算应遵循科学、合理的原则。
1.0.4建筑面积计算除应遵循本规范,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术 语
2.0.1 层高: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2.0.2 自然层:按楼板、地板结构分层的楼层。
2.0.3 架空层:建筑物深基础或坡地建筑吊脚架空部位不回填土石方形成的建筑空间。 2.0.4 走廊:建筑物的水平交通空间。 2.0.5 挑廊:挑出建筑物外墙的水平交通空间。 2.0.6 檐廊:设置在建筑物底层出檐下的水平交通空间,
2.0.7 回廊: 在建筑物门厅、大厅内设置在二层或二层以上的回形走廊。 2.0.8 门斗: 在建筑物出入口设置的起分隔、挡风、御寒等作用的建筑过渡空间。 2.0.9 建筑物通道:为道路穿过建筑物而设置的建筑空间。
2.0.10架空走廊: 建筑物与建筑物之间,在二层或二层以上专门为水平交通设置的走廊。 2.0.11勒脚:建筑物的外墙与室外地面或散水接触部位墙体的加厚部分。 2.0.12围护结构: 围合建筑空间四周的墙体、门、窗等。 2.0.13围护性幕墙:直接作为外墙起围护作用的幕墙。 2.0.14装饰性幕墙:设置在建筑物墙体外起装饰作用的幕墙。 2.0.15落地橱窗:突出外墙面根基落地的橱窗。 2.0.16阳台:供使用者进行活动和晾晒衣物的建筑空间。
2.0.17眺望间: 设置在建筑物顶层或挑出房间的供人们远眺或观察周围情况的建筑空间。 2.0.18雨篷:设置在建筑物进出口上部的遮雨、遮阳篷。
2.0.19地下室: 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2者为地下室。
2.0.20半地下室: 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3,且不超过1/2者为半地下室。
2.0.21变形缝:伸缩缝(温度缝)、沉降缝和抗震缝的总称。 2.0.22永久性顶盖:经规划批准设计的永久使用的顶盖。 2.0.23飘窗: 为房间采光和美化造型而设置的突出外墙的窗。 2.0.24骑楼: 楼层部分跨在人行道上的临街楼房。 2.0.25过街楼:有道路穿过建筑空间的楼房。 3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
3.0.1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l单层建筑物高度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高度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2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净高超过2.10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0m至2.1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净高不足 1.20m的部位不应计算面积。
3.0.2单层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者,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3.0.3多层建筑物首层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以上楼层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3.0.4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和场馆看台下,当设计加以利用时净高超过2.10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0m至2.1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当设计不利用或室内净高不足1.20m时不应计算面积。 3.0.5地下室、半地下室(车间、商店、车站、车库、仓库等),包括相应的有永久性顶盖的出入口,应按其外墙上口(不包括采光井、外墙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边线所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3.0.6坡地的建筑物吊脚架空层、深基础架空层,设计加以利用并有围护结构的,层高在2.20m及 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设计加以利用、无围护结构的建筑吊脚架空层,应按其利用部位水平面积的1/2计算;设计不利用的深基础架空层、坡地吊脚架空层、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场馆看台下的空间不应计算面积。
3.0.7建筑物的门厅、大厅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门厅、大厅内设有回廊时,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3.0.8建筑物间有围护结构的架空走廊,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1/2计算。
3.0.9立体书库、立体仓库、立体车库,无结构层的应按一层计算,有结构层的应按其结构层面积分别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3.0.10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3.0.1l建筑物外有围护结构的落地橱窗、门斗、挑廊、走廊、檐廊,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
1/2面积。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1/2计算。 3.0.12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场馆看台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3.0.13建筑物顶部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3.0.14设有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而超出底板外沿的建筑物,应按其底板面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3.0.15建筑物内的室内楼梯间、电梯井、观光电梯井、提物井、管道井、通风排气竖井、垃圾道、附墙烟囱应按建筑物的自然层计算。
3.0.16雨篷结构的外边线至外墙结构外边线的宽度超过2.10m者,应按雨篷结构板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3.0.17有永久性顶盖的室外楼梯,应按建筑物自然层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3.0.18建筑物的阳台均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3.0.19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车棚、货棚、站台、加油站、收费站等,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3.0.20高低联跨的建筑物,应以高跨结构外边线为界分别计算建筑面积;其高低跨内部连通时,其变形缝应计算在低跨面积内。
3.0.21以幕墙作为围护结构的建筑物,应按幕墙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 3.0.22建筑物外墙外侧有保温隔热层的,应按保温隔热层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 3.0.23建筑物内的变形缝,应按其自然层合并在建筑物面积内计算。 3.0.24下列项目不应计算面积: 1建筑物通道(骑楼、过街楼的底层)。 2建筑物内的设备管道夹层。
3建筑物内分隔的单层房间,舞台及后台悬挂幕布、布景的天桥、挑台等。 4屋顶水箱、花架、凉棚、露台、露天游泳池。
5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安装箱和罐体的平台。
6勒脚、附墙柱、垛、台阶、墙面抹灰、装饰面、镶贴块料面层、装饰性幕墙、空调室外机搁板(箱)、飘窗、构件、配件、宽度在2.10m及以内的雨蓬以及与建筑物内不相连通的装饰性阳台、挑廊。 7无永久性顶盖的架空走廊、室外楼梯和用于检修、消防等的室外钢楼梯、爬梯。 8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
9独立烟囱、烟道、地沟、油(水)罐、气柜、水塔、贮油(水)池、贮仓、栈桥、地下人防通道、地铁隧道。
第一章 土石方工程 说 明
一、人工、机械土石方:
1、土壤岩石分类详见\"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
2、挖土方地槽(坑)以及运土方,不分干土、湿土均执行本定额。 3、土石方体积均按天然密实体积计算。
4、土石方工程中,施工期间工作面内发生的雨水积水排水费用,包括在冬雨季施工增加费中;其他排水费用,按实际计算。 二、人工土石方
1、在有挡土板支撑下挖土方时,按实挖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35,先挖后支不增加系数。
2、挖桩间土方时,人工乘以系数1.25。其中,人工挖孔桩间挖土,其人工乘以系数1.10;桩径大于600mm的桩体积应予扣除。
3、场地竖向布置挖填土方时,不再计算平整场地工程量。
4、石方爆破是按炮眼法松动爆破编制的,不分明炮、闷炮,但闷炮的覆盖材料应另行计算。
5、石方爆破是按电雷管、导线导电起爆编制的,如采用火雷管爆破时,雷管应换算,数量不变。扣除标准中的塑胶质导线,换为导火索,导火索的长度按每个雷管2.12m计算。 三、机械土石方
1、推土机推土、石渣,铲运机铲运土,上坡时,如果坡度大于5%时,其运距按坡度区段斜长乘下列系数计算。
坡度(%) 5-10 系数 1.75 15以内 2.00 20以内 2.25 25以内 2.50 2、汽车、人力车,重车上坡降效因素,已综合在相应的运输标准项目中,不再另行计算。
3、机械挖土方工程量按机械土方90%,人工挖土方10%计算,人工挖土方部分按相应标准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35。 人工部分为石方时,工程量按实计算,套用相应石方开挖定额, 不另乘系数。
4、推土机推土或铲运机铲土,土层平均厚度小于300mm时,推土机台班用量乘以系数1.20,铲运机台班用量乘以系数1.15。
5、推土机(或铲运机)推(或铲)未经压实的堆积土时,按一、二类土相应项目乘以系数0.87。 6、本消耗标准中的爆破材料是按炮孔中无地下水、积水编制的,炮孔中若出现地下渗水、积水时,处理渗水或积水发生的费用另行计算。另外,未计爆破时所需覆盖的安全网、草袋及架设安全屏障等设施,发生时另行计算。
7、机械上下行驶坡道土石方,合并在土石方工程量内计算。
8、汽车运土、石运输道路是按一、二、三类道路综合确定的,已考虑了运输过程中道路清理的人工,如需要铺筑材料时,另行计算。
9、建筑物地下室基础土石方,自然地面以下超过6.0m深,采用机械挖土、装土、装渣、自卸汽车运输,按相应项目(仅指挖土且运距在1KM以内项目)乘以系数1.20。工程量按超深部分计算;计算运距时,以挖土区重心至卸土区重心的水平距离计算。
10、桩基土石方外运,按相应项目计算,工程量按实。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 土方体积均以挖掘前的天然密实体计积计算(另有注明者除外)。如为松散土方者,按以下规定处理:一、二类土折松方乘以系数1.2;三类土折松方乘以系数1.25;四类土折松方乘以系数1.30。 二、平整场地及辗压工程量,按下列规定计算:
(一)、人工平整场地是指建筑场地挖、填土方厚度在±30cm以内及找平。厚度超过±30cm时,其全部土方工程量按挖土方相应定额计算。
(二)、平整场地工程量按建筑物外墙外边线每边各加2m,以平方米计算。
(三)、 建筑场地原土辗压以平方米计算,填土辗压按图示填土厚度以立方米计算。 三、挖掘沟槽、基坑土方工程量,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沟槽、基坑划分:
凡图示沟槽底宽在3m以内,且沟槽长大于槽宽3倍以上的为沟槽;沟槽长小于槽宽3倍,且图示基坑底面积在20m2以内的为基坑。
凡图示沟槽度宽3m以外,坑底面积20m2以外,均按挖土方计算。
(二)、计算挖沟槽、基坑、土方工程量需要放坡时,编制施工图预算时,应按施工组织设计计算;施工组织设计无规定者,可参照表1规定计算。办理工程结算时,应按甲、乙双方签证的隐蔽工程记录计算。 放坡系数表 表1
土壤类别 一、二类土 三类土 四类土 放坡起点(m) 1.20 1.50 2.00 1:0.5 1:0.33 1:0.25 人工挖土 机械挖土 在坑内作业 在坑上作业 1:0.33 1:0.25 1:0.10 1:0.75 1:0.67 1:0.33 注:1、沟槽、基坑中土壤类别不同时,按不同类别土方厚度加权平均计算。
2、计算放坡时,在交接处的重复工程量不予扣除,原槽坑做基础垫层时,放坡自垫层上表面开始计算。 (三)、挖沟槽、 基坑需支挡土板时, 其宽度按图示沟槽、基坑底宽单面加10cm、 双面加20cm计算;档土板面积按槽、坑垂直支撑面积计算。支挡土板后,不得再计算放坡。 (四)、基础施工所需工作面,按表2规定计算。
基础施工所需工作面宽度计算表 表2 基础材料 砖基础 每边各增加工作面宽度(mm) 200 浆砌毛石条石基础 混凝土基础垫层支模板 混凝土基础支模板 基础垂直面做防水层 150 300 300 800(防水层面) (五)、 挖沟槽长度,外墙按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按图示基础底面之间净长线长度计算,内外突出部分(垛、附墙烟囱等)体积并入沟槽土方工程量内计算。
(六)、人工挖土方、槽坑凿石方深度超过消耗量标准子目规定深度的部分工程量,按每米折合水平运距7m计算人工运输,按运距每增加20m的项目增加人工。
(七)、沟槽、基坑深度按图示槽、坑底面至外地坪深度计算;地沟按图示沟底至室外地坪深度计算。 四、岩石开凿及爆破工程量,区别石质按下列规定计算: (一)人工凿岩石,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二)爆破岩石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其沟槽、基坑宽允许超挖量(基底不计): 次坚石:200mm 普坚石、特坚石:150mm 超挖部分岩石并入岩石挖方量之内计算。
五、回填土区分夯填、松填按图示回填体积并依下列规定,以立方米计算:
(一) 沟槽、基坑回填:沟槽、基坑回填体积以挖方体积减去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埋设构件(包括基础垫层、基础等)体积计算。
(二)房心回填土,按主墙之间的面积乘以回填土厚度计算。 (三)余土或取土工程量,可按下式计算: 余土外运体积=挖土总体积-回填土总体积
上式中,计算结果为正值时为余土外运体积,负值时为须取土体积。 六、土方运距,按下列规定计算:
(一)推土机推土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回填区重心之间的最短距离计算。 (二)铲运机运土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卸土区重心加转向距离45m计算。
(三) 自卸汽车运土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填土区(或堆放地点)重心的最短距离计算。
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
定额普氏分分类 类 砂 I 砂壤土 腐植土 泥炭 一 二 类 土 轻壤土和黄土类土 潮湿而松散的黄土,软的盐渍土和碱土 平均15毫米以内的松散含有草根的密实植土 含有直径在30毫米以内根类的泥炭和腐植土 掺有卵石、碎石和石屑的1500 1600 1200 600 600 1600 1700 1400 1100 1650 1750 1900 用揪开挖并少数用镐开挖 0.6~0.8 用尖揪开挖 0.5~0.6 土壤及岩石名称 天然湿度下平极限压碎强度均容重(kg/m3) (kg/cm2) 用轻钻孔机钻进1m耗时(min) 开挖方法及工具 紧固系数 壤 II 而软的砾石 砂和腐植土 含有卵石或碎石杂质的胶结成块的填土 含有卵石、碎石和建筑料 杂质的砂填土 肥粘土,其中包括石炭纪、侏罗纪的粘土和冰粘土 重壤土、粗砾石,粒径为三 类 壤 15-40毫米的碎石和卵石 干黄土和掺有碎石或卵石III 土 的自然含水量黄土 含有直径大于30毫米根类的腐植土或泥炭 掺有碎石或卵石和建筑碎料的壤土 土含碎石重粘土,其中包括侏罗纪和石炭纪的硬粘土 含有碎石、卵石、建筑碎四 类 土 壤 料和重达25kg的顽石(总体积10%以内)等杂质的Ⅳ 肥粘和重壤土 冰碛粘土,含有重量在50kg以内的巨砾,其含量为总体积10%以内 泥板岩 不含或含有重量达10kg的顽石 含有重量在50kg以内的巨砾(占体积10%以上)松 石 的冰碛石 胶结力弱的砾岩 各种不坚实的片岩 石膏 凝灰岩和浮石 松软多孔和裂隙严重的石次 坚 Ⅵ 灰岩和介质石灰岩 中等硬变的片岩 中等硬变岩泥灰岩 石灰石胶结的带有卵石和沉积岩的砾石 质砂岩 坚实的泥板岩 1100 1200 2700 2300 2200 2000 2800 2500 400~600 6.0 用爆破方法开挖 4~6 200~400 3.5 用风镐的爆破法来开挖 2~4 Ⅴ 砂藻岩和软白垩岩 2100 1800 1900 2600 2200 小于200 部分用手凿工小于3.5 具,部分用爆破1.5~2.0 来开挖 1950 1950 2000 2000 1950 用尖锹并同时用镐和撬棍开1.0~1.5 挖(30%) 1800 1750 1790 1400 1900 0.81~1.0 用镐开挖(30%) 用尖锹并同时石 Ⅶ 风化的和有大裂缝的粘土坚实的泥灰岩 砾质花岗岩 次 石 泥灰质石灰岩 砂质云母片岩 硬石膏 严重风化的软弱的花岗岩、片麻岩和正长岩 滑石化的蛇纹岩 普 坚 石 致密的石灰岩 Ⅸ 含有卵石、沉积岩的碴质胶结的砾岩 砂岩 砂质石灰质片岩 蒌镁矿 白云岩 坚固的石灰岩 石灰岩质胶结的致密砾石 坚固砂质片岩 粗花岗岩 非常坚硬的白云岩 特 石 蛇纹岩 之卵石的砾石 石英胶结的坚固砂岩 粗粒正长岩 具有风化痕迹的安山岩和玄武岩 片麻岩 Ⅻ 非常坚固的石灰岩 特 坚 石 硅质胶结的含有火成岩之卵石的砾岩 粗石岩 中粒花岗岩 坚固的片麻岩 3100 2800 2700 2500 2800 2800 3300 2900 2900 3100 1800~2000 32.5 用爆破方法开挖 18~20 1600~1800 27.5 用爆破方法开挖 16~18 2700 2600 2900 2900 2600 1400~1600 22.0 用爆破方法开挖 14~16 坚 Ⅺ 石灰质胶结的含有火成岩坚 Ⅷ 粘土质砂岩 2300 2300 2200 2300 2900 2500 2400 2500 2500 2500 2500 3000 2700 2700 2700 2600 2600 2800 2900 2600 2800 2700 2700 1200~1400 18.5 用爆破方法开挖 12~14 1000~1200 15.0 用爆破方法开挖 10~12 800~1000 11.5 用爆破方法开挖 8~10 600~800 8.5 用爆破方法开挖 6~8 Ⅹ 大理岩 辉绿岩 ⅩⅢ 玢岩 坚固的粗面岩 中粒正长岩 非常坚硬的细粒花岗岩 花岗岩麻岩 ⅩⅣ 闪长岩 高硬度的石灰岩 坚固的玢岩 安山岩、玄武岩、坚固的角页岩 ⅩⅤ 高硬度的辉绿岩和闪长岩 坚固的辉长岩和石英岩 拉长玄武岩和橄缆玄武岩 ⅩⅥ 特别坚固的辉长辉绿岩,石英石和玢岩 2700 3100 2900 2800 3300 3000 2000~2500 46.0 用爆破方法开挖 20~25 大于2500 大于60 用爆破方法开挖 大于25 第二章 井桩基础工程 说 明
一、桩基础消耗量标准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桩基础,不适用于水工建筑、公路桥梁工程。 二、 桩基础消耗量标准中机械成孔的预制、灌注桩的土壤级别的划分应根据工程地质资料中的土层构造和土壤物理、力学性能有关指标,参考纯沉桩时间确定。凡遇有夹砂层者,应首先按砂层情况确定土级。无砂层者,按土壤物理力学性能指标并参考每米平均沉桩时间确定。用土壤力学性能指标鉴别土壤级别时,桩长在12m以内,相当于桩长的三分之一的土层厚度应达到所规定的指标。12m以外,按5m厚度确定。土质鉴别见附表。
三、人工挖孔桩的土壤类别划分,按第一章土石方工程中《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规定标准分类。 四、预制桩沉桩,未包括接桩。如需接桩,除按相应打桩项目计算外,按设计要求另计算接桩项目。 五、打试验桩按相应项目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2.0计算。试验费用另行计算。
六、消耗量标准中以打直桩为准,如打斜桩斜度在1:6以内者,按相应项目乘以系数1.25;如斜度大于1:6者,按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43。
七、消耗量标准中以平地(坡度小于15°)打桩为准,如在堤坡上(坡度大于15°)打桩时,按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如在基坑内(基坑深度大于1.5m)打桩或在地坪上打坑槽内(坑槽深度大于1m)桩时,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1。
八、在桩间补桩或强夯后的地基打桩时,按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 九、打送桩时,可按相应打桩项目综合工日及机械台班乘以下表规定系数计算。
送 桩深 度 2m以内 4m以内 4m以外 系 数 1.25 1.43 1.67 十、夯扩桩按相应打孔灌注砼桩项目执行,其中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
十一、金属周转材料中包括桩帽、送桩器、桩帽盖、活瓣桩尖、钢管、料斗等属于周转性使用材料。 十二、定额各种灌注的材料用量中,均已包括充盈系数和材料损耗。
项 目 名 称 打孔灌注砼桩 钻孔灌注砼桩 打孔灌注砂石桩 其中灌注砂石桩还包括级配密实系数。
十三、桩少于下表工程量时,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
其中桩工程量是桩与承台交界面到桩端承重部分的砼量(不包括护壁)。
项 目 钢筋砼方桩 打孔灌注砼桩 单位工程的工程量 150m3 60m3 充 盈 系 数 1.25 1.3 1.3 损 耗 率(%) 1.5 1.5 3 打孔灌注砂、石桩 钻孔灌注砼桩 潜水钻孔灌注砼桩 人工挖孔桩 60m3 100m3 100m3 100m3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 计算打桩(灌注桩)工程量前应确定下列事项:
1、 确定土质级别:依据工程地质资料、沉桩试验确定土质级别 2、 确定施工方法、工艺流程,采用机型,桩、土壤泥浆运距。
二、 打预制钢筋砼桩的体积,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不扣除桩尖虚体积)乘以桩截面面积计算。 三、 接桩:电焊接桩按设计接头,以个计算;硫磺胶泥接桩按桩断面以平方米计算。
四、 送桩按桩截面面积乘以送桩长度(即打桩架底至桩顶面高度或自桩顶面至自然地坪面另加0.5m)计算。按预制桩的设计长度套用相应定额。 五、打孔灌注桩:(含洛阳铲)
1、混凝土桩、砂桩、碎石桩的体积,有承台(砂、石桩垫褥)的桩,按有承台(砂、石桩垫褥)与桩的交界面到桩端(包括桩尖,不扣除桩尖虚体积)的中轴线长度加超灌长度(超灌长度设计明确,预算时取0.5米),乘以设计截面面积计算;没有承台(砂、石桩垫褥)的桩,按设计规定桩的桩、砂(石)部分长乘以乘以设计截面面积计算。
2、复打桩,每复打一次按上述方法计算的单桩体积乘以1.70进行计算,复打工程量,按实际复打深度部分计量。
3、打孔时先埋入预制砼桩尖,再灌注砼者,桩尖按钢筋砼章节规定计算体积,灌注桩按设计桩长(自桩尖顶面至桩顶高度)乘以钢管管箍外径截面面积计算。
4、桩架90°调面只适用轨道式、走管式、导杆、筒式柴油打桩机以次计算。 六、钻孔灌注桩:
1、 按设计图纸计算体积另加0.25乘以设计断面面积以立方米计算。 2、泥浆运输按实际发生的签证的外运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七、人工挖孔桩:
1、 土方按实际开挖的自然方以立方米计算。
2、 砖护壁、砼护壁工程量均按设计图纸规定的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3、 桩芯砼按设计图桩长另加0.20m乘以设计断面面积(平均)以立方米计算。扩底部分并入桩芯体积内计算。 八、锚喷支护
1、锚杆钻孔灌浆,按设计的钻孔长度以米计算。
2、钢筋、钢绞线锚杆,按设计图示尺寸确定的重量以吨计算。 3、喷护,按设计规定的展开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九、强夯地基按设计规定的有效处理面积计算,或按强夯区域最外边夯点中心线外移1米确定的面积计算。 十、钢筋笼,按设计图示尺寸确定的重量以吨计算。
十一、凿桩头按桩截面积乘200mm长以立方米计算。包括预制桩、灌注桩、钻(冲)孔桩、挖孔桩。
第三章 井砖石工程
说 明
一、砌砖、砌块:
(一) 砖墙、柱的砌体分别按清水和混水列项,清水砖墙、柱包括原浆勾缝用工。 (二)填充墙以填炉渣、棉毡为准,如实际使用材料不同时,填充材料允许换算,其他不变。 (三)墙体必须放置拉接钢筋、铁件、金属构件时,应按有关章节另行计算。
(四) 砖砌挡土墙2砖以上执行砖基础项目。高度超过3.6米者,人工乘以系数1.15。2砖以内执行砖墙定额。
(五) 框架结构间、预制柱间砌砖墙、砼小型空心砌块墙按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10。 二、砌石
(一) 毛石护坡挡土墙高度超过4m时,超过4m部分的工程量,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15。 (二)砌筑圆弧形石砌体基础、墙按相应项目人工乘以以系数1.10。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砌筑工程量一般规则:
(一) 计算墙体时,应扣除门窗洞口、过人洞、空圈、嵌入墙身的钢筋混凝土柱、梁(包括过梁、圈梁、挑梁)砖平旋、圆弧形旋、钢筋砖过梁和暖气包壁龛的体积,不扣除梁头、内外墙板头、檩头、木楞头、游沿木、木砖、门窗走头、砖墙内的加固钢筋、木筋、铁件等及每个面积在0.3m2以下的孔洞所占的体积,突出墙面的窗台虎头砖、压顶线、山墙泛水、烟囱根、门窗套及三皮砖以内的腰线和挑檐等体积亦不增加。 (二)附墙柱、三皮砖以上的腰线和挑檐等体积,并入墙身体积内计算。
(三) 附墙烟囱(包括附墙通风道、垃圾道)按其外形体积计算,并入所依附的墙体积内,不扣除每一个孔洞横截面在0.1m2以下的体积,但孔洞内的抹灰工程量亦不增加。
(四) 女儿墙高度,自外墙顶面至图示女儿墙顶面高度,分别不同墙厚并入外墙计算。
(五) 砖平旋、圆弧形旋、钢筋砖过梁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如设计无规定时,砖平旋长度为门窗洞口宽度两端共加100mm,门窗洞宽度小于1500mm时,高度为240mm;门窗洞宽度大于1500mm时, 高度为365mm。 钢筋砖过梁按门窗洞口宽度两端共加500mm,高度按440mm计算。圆弧形旋长度按旋中心线长度,高按240mm计算。
二、砌体厚度按如下规定计算:
标准砖以240mm×115mm×53mm为准,其砌体计算厚度,按下表计算。 标准砖墙体厚度计算表 墙厚(砖数) 1/4 1/2 115 3/4 180 1 240 11/4 303 1(1/2) 2 365 40 2(1/2) 3 615 740 计算厚度(mm) 53 三、基础与墙的划分:
(一)以设计室外地坪为界线,(有地下室者,以地下室室内设计地面为界),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身。 (二)砖柱,不分柱基和柱身合并计算,执行砖柱项目。
四、 砖石、小型砼空心砌块墙基础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砖墙、小型空心砌块墙基础长度,外墙墙基按外墙中心线长度,内墙墙基按内墙净长计算。砖、小型空心砌块墙基础大放脚T形接头处重叠部分,计算时不扣除。附墙柱基大放脚宽出部分体积并入基础工程量内。毛石墙基的长度,外墙按中心线长度、内墙按毛石基础各级净长计算。
五、墙身的长度:外墙长度按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按内墙净长线计算。 六、墙身高度按下列规定计算:
(一) 外墙墙身高度:斜(坡)屋面无檐口天棚者算至屋面板底;有屋架且室内外均有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面另加200mm;无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加300mm,出檐宽度超过600mm时,应按实砌高度计算; 平屋面算至钢筋混凝土板(梁)底。
(二) 内墙墙身高度:位于屋架下弦者,其高度算至屋架底;无屋架者算至天棚底另加100mm;有钢筋混凝土楼板隔层者算至屋面板底。
(三)内外山墙,墙身高度按其平均高度计算。
七、 框架间砌体,按框架间的净空面积乘以墙厚计算,框架柱外表镶贴砖部分并入框架间砌体工程量内计算。
八、 空花墙按空花部分外形体积以立方米计算,空洞部分不予扣除,其中与空花墙连接的附墙柱、实砌眠墙以立方米计算,分别套用砖柱、砖墙项目。
九、空斗墙按外形体积以立方米计算。窗台线、腰线、转角、内外墙交接处、门窗洞口立边、楼板下屋檐处和附墙柱两侧砌砖已包括在项目内,不另计算(不包括设计要求的斗墙实砌部分及附墙柱) ,突出墙面三皮砖以上的挑檐、附墙柱(不论突出多少)均以实砌体积计算,按一砖墙的项目执行。 十、 填充墙按外形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其实砌部分已包括在项目内,不另计算。
十一、 空心砌块砌体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砼空心砌块墙、炉渣砼空心砌块墙、陶粒砼空心砌块墙),按设计规定需要镶嵌砖砌体部分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计算。 十二、其他砖砌体:
(一) 砖砌锅台、炉灶,不分大小,均按图示外形尺寸以立方米计算,不扣除各种空洞的体积。 (二)砖砌台阶(不包括梯带)按水平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三) 厕所蹲台、小便池池槽、水槽腿、煤箱、垃圾箱、花台、花池台阶挡墙或梯带、地垄墙及支撑地楞的的砖墩、房上烟囱等实砌体积,以立方米计算,套用零星砌体项目。
(四)砖地沟(暖气沟、电缆沟等),不分墙基、墙身,合并以立方米计算。 十三、轻质墙板按结构间净空面积以立方米计算(扣除0.3m2以上的洞口面积)。
十四、 砌块孔内砼灌实,按灌实部分砌体的外形尺寸的50%(砌块空心率的近似值)以立方米计算。 十五、 垫层:地面垫层按地面面积乘以厚度计算,基础垫层按实铺体积计算。垫层中均包括原土夯实。
第四章 钢筋、混凝土工程
说 明
一、 钢筋
1、钢筋工程内容包括:制作、绑扎、安装以及浇灌砼时维护钢筋用工。
2、钢筋工程按钢筋的不同品种、不同规格,按普通钢筋(包括现浇构件、预制构件钢筋)、预应力钢筋分别列项。HPB235级(符号Ф)执行圆钢筋相应项目,HPB335级、HRB400级、RRB400、冷轧带肋钢筋执行螺纹钢筋相应项目。
3、设计图纸未注明的钢筋接头和接头焊接用的电焊条已综合在定额内,成型钢筋的搭接长度应计入钢筋净用量内,其搭接个数和搭接长度,设计有规定者,按设计规定,设计无规定者,按每8m计算一个接头,其接头长度根据不同的接头方式按规范规定长度计算。
4、预应力构件中的非预应力钢筋按普通钢筋相应项目计算。 5、非预应力钢筋不包括冷加工,如设计要求冷加工时,另行处理。 6、预应力钢筋如设计要求人工时效处理时,应另行处理。 7、下表所列的构件,其钢筋可按表列系数调整人工、机械费用。
项 目 系数范围 人工、机械 调整系数 二、 砼
1、砼的工作内容包括:后台运输、搅拌,前台运输、清理、润湿模板、浇灌、捣固、养护。 2、毛石砼,系按毛石占砼体积20%计算的,如设计要求不同时,可以换算。 3、小型构件,系指每件体积0.05m3以内的未列出项目构件。
4、预制构件厂生产的构件,在砼项目中考虑了预制厂内构件运输、堆放、码垛、装车等的工作内容。 5、现浇钢筋砼柱、墙项目,均按规范规定综合底部灌注1:2水泥砂浆的用量。
建筑物 拱梯型屋架 1.16 托架梁 1.05 小型构件 小型池槽 2 2.52 构筑物 贮仓 矩形 1.25 圆形 1.50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钢筋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1、钢筋工程,应区别不同钢筋种类和规格,分别按设计长度乘以单位重量,以吨计算。
2、计算钢筋工程量时,设计已规定搭接长度的,按规定搭接长度计算;设计未规定搭接长度,执行相应项目,不另计算搭接长度。钢筋的电渣压力焊接、套筒挤压、锥螺纹接头,以个计算,执行相应项目,但不计取搭接长度。
3、先张法预应力钢筋,按构件外形尺寸计算长度,后张法预应力钢筋按设计图规定的预应力钢筋预留孔道长度, 并区别不同锚具类型,分别按下列规定计算。
(一)低合金钢筋两端采用螺杆锚具时,预应力钢筋按孔道长度共减0.35m,螺杆另行计算。
(二) 低合金钢筋一端采用镦头插片,另一端螺杆锚具时,预应力钢筋长度按预留孔道长度计算,螺杆另行计算。
(三) 低合金钢筋一端采用镦头插片,另一端采用帮条锚具时,预应力钢筋按孔道长度增加0.15m,两端均采用帮条锚具时预应力钢筋共增加0.3m计算。
(四)低合金钢筋采用后张混凝土自锚时,预应力钢筋长度增加0.35m计算。 (五)低合金钢筋或钢绞线采用JM、XM、QM型锚具,孔道长度在20m以内时, 预应力钢筋长度增加1m;孔道长度20m以上时,预应力钢筋长度增加1.8m计算。 4、钢筋砼构件预埋铁件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吨计算。 二、 现浇砼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1、工程量除另有规定者外,均按图示尺寸实体体积以立方米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及墙、板0.3m2内孔洞所占体积,但应扣除劲性型钢骨架体积。 2、基础
(一)有肋带形基础,其肋高与肋宽之比在4:1以内的按有肋带形基础计算;超过4:1时,其基础底板按板式基础计算,以上部分按墙计算。
(二)箱式满堂基础应分别按无梁式满堂基础、柱、墙、梁、板有关规定计算,套用相应项目。
(三)设备基础除块体以外,其他类型设备基础分别按基础、梁、柱、板、墙等有关规定计算,套相应的项目计算。 3、柱
按图示断面尺寸乘以柱高以立方米计算。柱高按以下规定确定:
(一)有梁板的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至上一层楼板上表面之间的高度计算。 (二)、无梁板的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至柱帽下表面之间的高度计算。 (三)、框架柱的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至柱顶高计算。
(四)、构造柱按全高计算,与砖墙嵌接部分的体积并入柱身体积内计算。 (五)、依附柱上的牛腿,并入柱身体积内计算。 4、梁
按图示断面尺寸乘以梁长以立方米计算。梁长按下列规定确定。
(一)梁与砼柱连接时,梁长算至柱侧面;梁与砼墙连接时,梁长算至墙侧面。
(二)主梁与次梁连接时, 次梁长算至主梁侧面。伸入砌体墙、柱内的梁头,梁垫体积并入梁体积内计算。 5、板
按图示面积乘以板厚以立方米计算,其中:
(一)有梁板包括主、次梁与板,按梁、板体积之和计算。 (二)无梁板按板(包括其边梁)和柱帽体积之和计算。 (三)平板按板实体体积计算。
(四)、现浇挑檐天沟与板(包括屋面板、楼板)连接时,以外墙为分界线,与圈梁(包括其他梁)连接时,以梁外边线为分界线。外墙边线以外或梁外边线以外为挑檐天沟。 (五)各类板伸入砌体墙内的板头并入板体积内计算。 6、墙
按图示中心线长度乘以墙高及厚度以立方米计算,应扣除门窗洞口及0.3m2以外孔洞的体积,墙垛及突出部分(包括边框梁、柱)并入墙体积内计算。
7、整体楼梯包括休息平台、平台梁、斜梁及楼梯的连接梁,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宽度小于500mm的楼梯井,伸入墙内部分不另增加。
8、悬挑板(包括阳台、雨蓬等),按伸出外墙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伸出外墙的牛腿不另计算。带反挑檐的雨蓬按展开面积并入雨蓬内计算。
9、栏板以立方米计算,伸入墙内的栏板,合并计算。 10、预制板补现浇板缝时,按平板计算。
11、预制钢筋砼框架柱现浇接头(包括梁接头)按设计规定断面和长度以立方米计算。 三、 预制砼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1、工程量均按图示尺寸实体体积以立方米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铁件及小于300*300以内的空洞面积。 2、预制桩按桩全长(包括桩尖)乘以桩断面(空心桩应扣除孔洞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3、砼与钢杆件组合的构件,砼部分按构件实体积以立方米计算,钢构件部分按吨计算,分别套相应的定额项目。
第五章 钢结构工程
说 明
一、不分现场制作或企业附属加工厂制作,均执行本标准。
二、 金属结构制作,均按焊接编制。如设计为铆接时,可参照国家有关专业定额标准计算。
三、 构件制作,包括分段制作和整体预装配的人工、材料(如预装配用及锚固杆件用的螺栓)及机械台班用量。
四、本标准除注明者外,均包括现场内(工厂内)的材料运输、号料、加工、组装及成品堆放等全部工序。 五、本标准未包括加工点至安装点的构件运输,应另按相应构件运输项目执行。 六、本标准构件制作项目中,均已包括刷一遍防锈漆工料。 七、钢筋砼组合屋架钢拉杆按钢支撑计算。
八、本标准的型材规格及比例与设计不同时,按面积和长度计算的项目设计钢材用量不同时,可以调整材料规格。
九、弧形构件按其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1.20的系数。
十、彩板墙面、楼面、屋面按面积或长度计算的项目其金属面材厚度与标准不同时,可予以调整材料规格,其消耗量不变。
十一、钢管柱不管是无缝钢管还是焊接管均执行相应项目,但主材价格可以换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 金属结构制作按图示钢材尺寸以吨计算,不扣除孔眼、切边的重量。焊条、铆钉、螺栓等重量,已包括在内不再另计算。在计算不规则或多边形钢板重量时均以其最大外围尺寸、以矩形面积计算。
二、 制动梁的制作工程量包括:制动梁、制动桁架、制动板重量;墙架的制作工程量包括:墙架柱、墙架梁及连接柱重量;钢柱制作工程量包括依附于柱上的牛腿及悬壁梁重量。
三、 钢栏杆制作安装,仅适用于工业厂房、民用建筑中的相应钢栏杆制作安装;铁艺花饰栏杆,因铁艺花饰变化很大,当花饰外围尺寸与标准不同时,可按外围尺寸投影面积换算。其他铝合金、不锈钢等装饰栏杆按其相关项目计算。
四、钢漏斗制作工作量,矩形按图示分片,圆形按图示展开尺寸,并依钢板宽度分段计算,每段均以其上口长度(圆形以分段展开上口长度)与钢板宽度,按矩形计算,依附漏斗的型钢并入漏斗重量内计算。 五、天窗挡风架、柱、挡雨板、遮阳板的支架制作工程量,均按挡风架执行。
六、 遮阳板固定式骨架工程量,按遮阳板长度乘以支撑外立杆高度以平方米计算。遮阳板活动式角钢框架工程量,按框架外围面积计算。刮泥篦子板、地沟铸铁篦子板按框外围面积计算。
七、 钢质窗帘棍制安工程量,长度设计有规定者,按图示长度计算;设计无规定时,按洞口宽度每根两端共增加30cm计算。
八、 垃圾斗及配件,按垃圾斗口的框外围面积计算;出灰口及配件,按出灰口的框外围面积计算。
九、彩板墙面:以外墙面长度乘以外墙高度按面积计算,扣除门、窗洞口面积,但不扣除0.3m2以内的孔洞面积。
十、彩板楼面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但不扣附墙柱凸出部分面积和0.3m2以内的孔洞面积。
十一、彩板屋面按展开长度乘以宽度以平方米计算,扣除其凸出屋面的楼梯间、水箱、排气间等所占面积,但不扣除0.3m2以内的孔洞面积。
第六章 钢筋混凝土及钢构件运输、安装工程
说 明
一、构件运输
1、本标准适用于混凝土构件运输和金属构件运输。
2、本标准适用于构件堆放场地或构件加工厂至施工现场的运输。 3、本标准按构件的类型和外型尺寸划分如下: A、钢筋砼构件分类如下:
类 别 1 2 3 4 类 别 1 项 目 4m以内空心板、实心板 6m以内的桩、屋面板、楼板、梁、楼梯段 6m以上至14m梁、板、柱、桩,各类屋架、桁架、托架(14m以上另行处理) 天窗架、挡风架、侧板、端壁板、天窗上下挡及单件体积在0.1m3以内小构件 项 目 钢柱、屋架、托架梁、防风桁架 吊车梁、制动梁、型钢檩条、钢支架、上下档、钢拉杆、网架、栏杆、盖板、垃圾2 出灰门、倒灰门、蓖子、爬梯、零星构件、平台、操作台、走道休息台、扶梯、烟囱紧固箍、彩板构件 3 4 二、构件安装
1、构件安装是按单机作业编制的,如采用双机抬吊安装构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
2、构件安装按机械回转半径15m以内距离计算的,如因施工场地狭小,当构件无法运进吊装机械回转半径范围内而造成构件二次搬运时,所发生的费用按以下规定计算:应另按构件1 km运输项目执行。 3、构件安装是按履带式起重机、汽车式起重机分别编制的。
4、采用塔吊吊装的构件,按履带式起重机的消耗量标准子目换算,扣除履带式起重机的消耗量;采用卷扬机吊装的构件,按汽车式起重机的消耗量标准子目换算,扣汽车式起重机的消耗量。其垂直运输机械费按第十三章有关子目执行。
5、构件安装标准中均不包括为安装工程所需搭设的临时性脚手架,若发生时应另行计算。 6、本标准吊装现场就位预制构件是按采用木模、砖模综合考虑。
7、安装砼异形柱(如:┼、┬、┌ 型)及一边伸出0.7m以上的牛腿柱时,按砼柱安装相应项目乘以系数1.20。 单根砼柱子长度大于杯口深度(找平后实际杯口深度)20倍以上时,按相应项目乘以系数1.30。 8、双肢构件(如栈桥、皮带走廊排架、A形支架等)需焊接安装时,可按柱接柱相应项目的人工、机械乘以1.30,材料乘以系数1.80计算。上述构件柱脚如为灌浆安装,不需焊接安装时,按柱安装相应项目乘以系数1.35。
9、筋砼楼梯段安装以整块为准,如拼装楼梯段者,按乘楼梯段安装项目以系数1.25。 10、钢屋架以安装在钢筋砼柱上为准,如安装在钢柱上者,按相应安装项目乘以系数1.10。 11、单层厂房屋盖系统必须在跨外安装时,按相应的构件安装项目的人工、机械台班乘以系数1.18。
B、金属构件分类如下:
墙架、挡风架、天窗架、组合檩条、轻型屋架 本标准综合考虑了城镇、现场运输道路等各种因素,不得因道路条件不同而调整消耗量 12、砼小型构件安装系指单件体积小于0.1m3的构件安装。 13、钢屋架单榀重量在1t以下者,按轻型屋架相应项目计算。
14、构件吊装高度是按吊装室外地面至檐口高度20m以内考虑,若构件吊装其檐口高度超过20m以上者,按其相应项目的人工和机械台班分别乘以系数1.10。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 预制混凝土构件运输及安装均按构件图示尺寸,以实体体积加规定的损耗计算;钢构件按构件设计图示尺寸以吨计算。所需螺栓、电焊条等重量不另计算。
二、 预制混凝土构件运输及安装损耗率,按总说明有关规定计算,并入构件工程量内。其中预制混凝土屋架、桁架、托架及长度在9m以上的梁、板、柱不计算损耗率。
三、 水泥蛭石块、泡沫砼块、硅酸盐块运输每立方米折合钢筋混凝土构件体积0.4m3, 按一类构件运输计算。漏空花格运输安装按设计外形面积乘以厚度6cm以立方米计算,不扣漏空体积。预制碗柜运输安装按每10m2折合1.2m3钢筋砼。以上构件均按钢筋砼构件4类构件运输执行;漏空花格、预制碗柜安装按钢筋砼小型构件标准执行。
四、预制混凝土构件安装:
1、预制钢筋混凝土工字型柱、矩形柱、空腹柱、双肢柱、空心柱、管道支架等安装,均按柱安装计算。 2、钢筋砼折线形屋架、三角形组合屋架安装,以砼实体体积计算,三角形组合屋架的钢杆件部分不另计算。 五、钢筋混凝土构件接头灌缝
1、钢筋混凝土构件接头灌缝:包括构件座浆、灌缝、堵板孔、塞板梁缝等。均按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实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2、钢筋砼梁、吊车梁、托架梁、过梁、组合屋架、天窗架、大型屋面板、平板、空心板、槽形板、挑檐板、楼梯段等,均按砼实体体积计算,按相应项目计算灌浆。 六、钢构件安装:
1、钢构件安装按图示构件钢材重量以吨计算。
2、依附于钢柱上的牛腿及悬臂梁等,并入柱身主材重量计算。
3、金属结构中所用钢板重量,设计为不规则或多边形、圆形时,均以最大外围尺寸以矩形面积计算。
第七章 木结构工程
说 明
一、本章工作内容:
1、厂库房大门、特种门包括:(1)制作、安装门扇、装配玻璃及五金零件、固定铁脚、制安便门扇;(2)铺油毡和毛毡、安密缝条;(3)制安门樘框架和筒子板、刷防腐油。
2、木结构包括:(1)屋架,制安、梁端刷防腐油。(2)屋面木基层,制安檩木、檩托木(或垫木),伸入墙内部分及垫木刷防腐油。(3)屋面板制作,屋面板制作、檩木上钉屋面板,檩木上钉椽板。(4)木楼梯,踏步、平台制安,伸入墙部分刷防腐油。(5)木梁、木柱,包括制作安装、伸入墙部分刷防腐油。 3、其他木构件包括制作安装。
二、本消耗量标准是按机械和手工操作综合编制的。不论实际采用何种操作方法,均不调整。 三、木材木种分类如下:
一类:红松、水桐木、樟子松。
二类:白松(方杉、冷杉)、杉木、杨木、柳木、椴木。
三类:青松、黄花松、秋子木、马尾松、东北榆木、柏木、苦楝木、梓木、黄菠萝、椿木、楠木、柚木、樟木。
四类:栎木(柞木)、檀木、色木、槐木、荔木、麻栗木(麻栎、青刚)、桦木、荷木、水曲柳、华北榆木。
四、本章木材木种除说明者外,均以一、二类木种为准,如采用三、四类木种时,分别乘以下列系数:木门窗制作,按相应项目人工和机械乘以1.3;其他项目按相应项目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35。 五、厂库大门、钢木大门及其他特殊种门五金费另按附表计算。
六、保温门的填充料不同时可以换算,其他工料不变。
七、厂库房大门及特种门的钢骨架制作,以钢材重量表示,已包括在项目中,不再另列项目计算。 八、 全钢板大门,围墙钢大门的钢材和铁件用量不同时,允许调整(钢材损耗率6%, 铁件损耗率1%)。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 门制作、安装工程量除说明者外,均按门洞口面积计算,异形门按最大矩形面积计算。 二、木屋架的制作安装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1、木屋架制作安装均按设计断面竣工木料以立方米计算,其后备长度及配制损耗均不另外计算。
2、 方木屋架一面刨光时增加3mm,两面刨光增加5mm,圆木屋架刨光时, 木材体积每立方米增加0.05m3。附属于屋架的夹板、垫木等不另计算;与屋架连接的挑檐木、支撑等,其工程量并入屋架竣工木料体积内计算。
3、 屋架的制作安装应区别不同跨度,其跨度应以屋架上下弦杆的中心线交点之间的长度为准。带气楼的屋架并入所依附屋架的体积内计算;屋架的马尾、折角和正交部分半屋架,应并入相连接屋架的体积内计算。 4、钢木屋架区分圆、方木,按竣工木料以立方米计算。
三、圆木屋架连接的挑檐木、支撑等如为方木时,其方木部分应乘以系数1.7,折合成圆木并入屋架竣工木料内,单独的方木挑檐,按方檩木计算。
四、 檩木按竣工木料以立方米计算。简支檩木长度按设计规定计算,如设计无规定者,按屋架或山墙中距增加200mm计算,如两端出山,檩条长度算至博风板;连续檩条的长度按设计长度计算,其接头长度按全连续檩木总体积的5%计算。檩条托木已计入相应的檩木制作安装项目中,不另计算。
五、屋面木基层,按屋面的斜面积计算。天窗挑檐重叠部分按设计规定计算,屋面烟囱及斜沟部分所占面积不扣除。
六、 封檐板按图示檐口的外围长度计算,博风板按斜长度计算,每个大刀头增加长度500mm。
七、木楼梯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宽度小于300mm的楼梯井,其踢脚板、平台和伸入墙内部分,不另计算。
第八章 屋面及防水工程
说 明
一、 水泥瓦、粘土瓦、小青瓦、石棉瓦规格与定额不同时,瓦材数量可以换算,其他不变。 二、高分子卷材厚度,再生胶卷材按1.5mm;其他均按1.2mm取定。
三、防水工程适用于楼地面、墙基、墙身、构筑物、水池、水塔及室内厕所、浴室等防水,建筑物±0.00以下防水、防潮工程按防水工程相应项目计算。
四、 三元乙丙丁基橡胶卷材屋面防水,按相应三元乙丙橡胶卷材屋面防水项目计算。
五、 氯丁冷胶\"二布三涂\"项目,其\"三涂\"指涂料构成防水层数并非指涂刷遍数;每一层\"涂层\"刷二遍至数遍不等。
六、本定额中沥青、玛蹄脂均指石油沥青、石油沥青玛蹄脂。
七、 变形缝填缝:建筑油膏,聚氯乙烯胶泥断面取定3cm*2cm;油浸木丝板取定2.5cm*15cm; 紫铜板止水带系2mm厚,展开宽45cm;氯丁橡胶宽30cm;涂刷式氯丁胶贴玻璃止水片宽35cm。其余均为15cm*3cm;涂刷式氯丁胶贴玻璃止水片宽35cm。其余均为15cm*3cm。如设计断面不同时,用料可以换算,人工不变。 八、盖缝:木板盖缝断面为20cm*2.5cm,如设计断面不同时,用料可换算,人工不变。 九、屋面砂浆找平层,面层按楼地面相应定额项目计算。
十、 砼墙及地下室中钢板止水带按第六章金属构件制作工程中的小型构件制作安装项目执
行。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瓦屋面、金属压型板(包括挑檐部分)均按(图1)中尺寸的水平投影面积乘以屋面坡度系数(见表1),以平方米计算。不扣除房上烟囱、风帽、屋面小气窗、斜沟等所占面积,屋面小气窗的出檐部分亦不增加。 屋面坡度系数表 表1
坡 度 B(A=1) B/2A 角度(a) 延尺系数C 隅延尺系数 (A=1) (A=1) 1 0.75 0.70 0.666 0.65 0.60 0.577 0.55 0.50 0.45 0.40 0.35 0.3 0.25 0.20 0.15 0.125 0.100 0.083 0.066 1/2 1/3 1/4 1/5 1/10 1/20 1/30 ′ 45° 35° 1.4142 1.2207 1.7321 1.6008 1.5779 1.5622 1.5564 1.5362 1.5274 1.5174 1.5000 1.4839 1.4697 1.4569 1.4457 1.4362 1.4283 1.4221 1.4191 1.4177 1.4166 1.4157 36°52′ 1.2500 33°40′ 1.2015 33°01′ 1.1926 30°58′ 1.1662 30° 1.1547 28°49′ 1.1413 26°34′ 1.1180 24°14′ 1.0966 21°48′ 1.0770 19°17′ 1.0594 16°42′ 1.0440 14°02′ 1.0308 11°19′ 1.0198 8°32′ 1.0112 7°8′ 1.0078 5°42′ 1.0050 4°45′ 1.0035 3°49 1.0022 注:1.两坡排水屋面积为屋面水平投影面积乘以延尺系数C; 2.四坡排水屋面斜脊长度=A×D(当S=A时); 3.沿山墙泛水长度=A×C。
二、卷材屋面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一)卷材屋面按图示尺寸的水平投影面积乘以规定的坡度系数(见表1)以平方米计算。 但不扣除房上烟囱、风帽底座、风道、屋面小气窗和斜沟所占的面积,屋面的女儿墙、伸缩缝和天窗等处的弯起部分,按图示尺寸并入屋面工程量计算。如图纸无规定时,伸缩缝、女儿墙的弯起部分可按250mm计算。天窗弯起部分可按500mm计算。
(二) 卷材屋面的附加层、接缝、收头、找平层的嵌缝、冷底子油已计入定额内,不另计算。
三、涂膜屋面的工程量计算同卷材屋面。涂膜屋面的油膏嵌缝、玻璃布盖缝、屋面分格缝,以延长米计算。 四、屋面排水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一) 铁皮排水按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如图纸没有注明尺寸时,可按表2计算。咬口和搭接等已计入定额项目中,不另计算。
(二)PVC、玻璃钢水落管区别不同直径按图示尺寸以延长米计算,雨水口、水斗、弯头、短管以个计算。 铁皮排水单体零件折算表 表2
名 称 铁 皮 排 水 水落管、檐沟、落 管水 斗单 位 檐 沟(m) (m) (个) 0.32 0.30 天沟(m) 斜沟天窗窗台泛水(m) 0.40 下水口漏 斗(个) (个) 0.16 0.45 滴水檐头泛水(m) 滴水(m) m2 水斗、漏斗、下水口 天沟、斜沟、天窗窗台泛水、天窗侧面泛m2 水、烟囱泛水、通气天窗侧面烟囱泛水通气管泛泛水(m) (m) 水(m) 水 管泛水、滴水檐头泛水、滴水 1.30 0.50 0.70 0.80 0.22 0.24 0.11 五、防水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一) 建筑物地面防水、防潮层,按主墙间净空面积计算,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等所占的面积,不扣除柱、垛、间壁墙、烟囱及0.3m2以内孔洞所占面积。与墙面连接处高度在500mm以内者按展开面积计算,并入平面工程量内,超过500mm时,按立面防水层计算。
(二) 建筑物墙基防水、防潮层、外墙长度按中心线,内墙按净长乘以宽度以平方米计算。
(三)构筑物及建筑物地下室防水层,按实铺面积计算,但不扣除0.3m2以内的孔洞面积。平面与立面交接外的防水层,其上卷高度超过500mm时,按立面防水层计算。
(四) 防水卷材的附加层、接缝、收头、冷底子油等人工材料均已计入定额内,不另计算。 (五)变形缝按延长米计算。
第九章 耐酸防腐、保温隔热工程
说 明
一、耐酸防腐
(一) 整体面层、隔离层适用于平面、立面的防腐耐酸工程,包括沟、坑、槽。
(二) 块料面层以平面砌为准,砌立面者按平面砌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38,踢脚板人工乘以系数1.56,其它不变。
(三)各种砂浆、胶泥、混凝土材料的种类、配合比及各种整体面层的厚度,如设计与消耗量标准不同时,可以换算,但各种块料面层的结合层砂浆或胶泥厚度不变。
(四)本章的各种面层,除软聚氯乙烯塑料地面外,均不包括踢脚板。
(五) 花岗岩板以六面剁斧的板材为准。如底面为毛面者,水玻璃砂浆增加0.38m3;耐酸沥青砂浆增加0.44m3。 二、保温隔热
(一) 本定额适用于中温、低温及恒温的工业厂(库)房隔热工程,以及一般保温工程。 (二) 本定额只包括保温隔热材料的铺贴,不包括隔气防潮、保护层或衬墙等。
(三) 稻壳已包括装前的筛选、除尘工序,稻壳中如需增加药物防虫时,材料另行计算,人工不变。 (四)玻璃棉、矿渣棉包装材料和人工均已包括在项目内。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防腐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一) 防腐工程项目应区分不同防腐材料种类及其厚度,按设计实铺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应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等所占的面积,砖垛等突出墙面部分按展开面积计算并入墙面防腐工程量之内。 (二) 踢脚板按实铺长度乘以高度以平方米计算,应扣除门洞所占面积并相应增加侧壁展开面积。 (三)平面砌筑双层耐酸块料时,按单层面积乘以系数2计算。
(四) 防腐卷材接缝、附加层、收头等人工材料,已计入在项目中,不再另行计算。 二、保温隔热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一) 保温隔热层应区别不同保温隔热材料,除另有规定者外,均按设计实铺厚度以立方米计算。 (二)保温隔热层厚度按隔热材料(不包括胶结材料)净厚度计算。
(三) 地面隔热层按围护结构墙体间净面积乘以设计厚度以立方米计算,不扣除柱、垛所占的体积。 (四) 墙体隔热层,外墙按隔热层中心、内墙按隔热层净长乘以图示尺寸高度及厚度以立方米计算,应扣除冷藏门洞口和管道穿墙洞口所占的体积。
(五) 柱包隔热层,按图示柱的隔热层中心线的展开长度乘以图示尺寸高度及厚度以立方米计算。 (六)其他保温隔热:
1. 池槽隔热层按图示池槽保温隔热层的长、宽及其厚度以立方米计算。其中池壁按墙面计算,池底按地面计算。
2. 门洞口侧壁周围的隔热部分,按图示隔热层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并入墙面的保温隔热工程量
内。
3.柱帽保温隔热层按图示保温隔热层体积并入天棚保温隔热层工程量内。 三、 外墙保温
按设计实铺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工程量。
第十章 构筑物工程
说 明
一、本定额未包括的项目(如:土方、基础、垫层、抹灰、模板、钢筋、脚手架等)按有关章节相应项目执行。但抹灰部分按相应项目的人工乘以系数1.25。
二、厂区、院内道路、停车坪、球场、地坪等的基层、砼面层按市政定额相应项目执行。 设计要求在砼面上抹水泥砂浆面层者,按装饰定额有关子目执行。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 砖石工程:
(一)砖烟囱
1、筒身:圆形、方形均按图示筒壁平均中心线周长乘以厚度及相应厚度的垂直高度的体积,扣除筒身各种孔洞、 钢筋混凝土圈梁、过梁等体积以立方米计算。当筒壁 周长或厚度不同时,可按下式分段计算。 V=∑H×C×L
式中:V--筒身体积; H--每段筒身的垂直高度; C--每段筒壁的厚度; L--每段筒壁中心线的长度。
2、烟道、烟囱内衬按不同内衬材料并扣除孔洞后,以图示实体积计算。
3、烟囱内壁表面隔热层,按筒身内壁并扣除各种孔洞后的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填料按烟囱内衬与筒身之间的中心线平均周长乘以宽度和筒高,并扣除各种孔洞所占体积(但不扣除连接横砖及防沉带的体积)后以立方米计算。
4、烟道砌砖:烟道与炉体的划分以第一道闸门为界,炉体内的烟道部分列入炉体工程量。 (二)砖水塔
水塔基础与塔身划分:以砖砌体的扩大部分顶面为界,以上为塔身,以下为基础。塔身以图示实砌体积计算,并扣除门窗洞口和混凝土构件所占的体积,砖平拱镟及砖出檐等并入塔身体积内计算。 (三)化粪池、窨井
化粪池、窨井不分壁厚均以立方米计算,洞口上的砖平拱镟等并入砖体积内计算。 二、砼工程
混凝土工程量,均按图示尺寸实体积以立方米计算。不扣除构件内的钢筋、预埋铁件及壁、板中0.3m2内的孔洞所占体积。
第十一章 脚手架工程
说 明
一、外脚手架、里脚手架,按搭设材料分为:木制、竹制、钢管脚手架;烟囱脚手架和电梯井字脚手架均
为钢管式脚手架,脚手架板的材料为侧编竹架板。按施工中实际使用的材料,分别执行相应项目。 二、外脚手架标准中均综合了上料平台、护卫栏杆等。
三、斜道是按依附斜道编制的,独立斜道按依附斜道相应项目人工、材料、机械乘以系数1.60。 四、水塔、烟囱脚手架综合了垂直运输架、斜道、缆风绳、地锚等。
五、建筑物主体和装饰分别由两个施工单位承包者,按其各实际搭设的项目,分别套用相应项目执行。 六、架空运输道以架宽2m 为准,如架宽超过2m时,应按相应项目乘以系数1.15;超过3m时按相应项目乘以系数1.25。
七、满堂基础套用满堂脚手架基本层相应项目的50%计算脚手架。
八、利用外架或里脚手架的室内、外的墙柱面装饰时,按每100m2计改架工日1.28工日,不得再计算装饰架。 九、高层建筑脚手架是按现行规范为依据编制的,如采用型钢平台加固时,另行处理。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脚手架面积的计算,均按其投影面积计算脚手架面积。
二、建筑物如有高、低跨(层)且檐口高度不在同一标准步距时,分别按高低跨(层)计算计算脚手架面积,分别套用相应项目执行。
三、突出屋面的水箱间、电梯机房、楼梯间、闭路电视间、女儿墙等按搭设的脚手架,套用相应屋面檐口高度项目执行。
四、依附建筑物的外走廊、檐廊、阳台挑出墙外宽度在1.5m以内者,利用外墙架,按里脚手架的80%计算脚手架;挑出宽度在1.5m以上者,按里脚手架计算。
五、独立柱按周长增3.6m乘以柱高套用相应项目高度项目,柱高15m以内按单排计算,柱高15m以上按双排计算。
六、砌筑里脚手架、按内墙垂直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门窗洞口的面积。 围墙砌筑架,按砌筑里脚手架项目执行,围墙脚手架以自然地面至围墙顶面高度乘以围墙中心线长度计算,不扣除围墙门所占的面积, 但独立门柱的砌筑脚手架亦不增加。围墙如建在斜坡上或各段高度不同时,应按各段围墙的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围墙高度超过3.6m时,如双面抹灰者,除按规定计算该架工以外,还可以增加一道抹灰架。
七、满堂脚手架,按实际搭设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附墙柱、柱所占的面积, 其基本层高以3.6m以上至5.2m为准。凡超过3.6m、在5.2m以内的天棚抹灰及装饰, 应计算满堂脚手架基本层;层高超过5.2m,每增加1.2m计算一个增加层,增加层的层数=(层高-5.2m)/1.2m按四舍五入取整数。利用满堂脚手架做内墙装饰按每100m2四周墙面垂直投影面积增加改架工1.28工日。
八、浇灌运输道,仅适用于不能利用其他脚手架而必须塔设的工程, 架顶面宽度不小于2m才能计算。当架高低于1.5m时,按架高3m以内相应项目乘以系数0.65。浇灌运输道的长度,有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者,按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规定计算。无规定者则按实际搭设的长度计算。
九、依附斜道和独立斜道均按座计算,其高度与外脚手架的高度相同。依附斜道或独立斜道座数,有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者,按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规定计算。无规定者则按实际搭设座数计算。 十、安全过道,按实际搭设的水平投影面积(架宽*架长)计算。
十一、安全笆,按实际封闭的垂直投影面积计算。实际采用封闭材料与标准不符时,不作调整。 十二、斜挑式安全笆按实际搭设的(长×宽)斜面面积计算。 十三、立挂安全网,按实际满挂的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十四、烟囱、水塔脚手架按不同高度及不同直径以座计算,其直径按相应±0.000处外径计算。
十五、倒锥形水塔、水箱,在地面架空预制,其四周外脚手架(包括斜道、卷扬机架在内),按相应的单项计算,高度以水箱顶面至地面的垂直高度为准。
十六、钢网架高空拼装支承操作平台按网架水平投影的面积计算;高度以15m为准,超过或低于15m者按每增减1.5m增减其用量。
十七、挑脚手架,按塔设长度和层数以延长米计算 十八、悬空脚手架,按搭设水平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第十二章 模板工程
说 明
一、现浇砼模板按不同构件,分别以组合钢模板(钢支撑、木支撑)、复合木模板(钢支撑、木支撑)、
木模板(木支撑)配制。
二、预制构件模板:按不同构件分别以组合钢模板、复合木模板、木模板、定型钢模、长线台钢拉模,并配制相应的砖地模、砖胎模、长线台砼地模编制的,使用其他模时,可另行处理。
三、组合钢模板、复合木模项目,未包括回库维修费用。应按定额中所列的摊销量的模板、零星夹具材料价格8%计入模板材料基价之内。回库维修费内容包括模板的运输费、维修的人工、机械、材料费用等。
四、现浇砼梁、板、柱、墙是按支模高度3.6m编制的,超过3.6m时按超过部分工程量按超高的项目计算。支模高度计算应符合以下规定:
㈠、柱、墙支模高度计算:首层按室外地坪(地下室按室内地坪)至上层楼面;楼层按层高。
㈡、有梁板(不包括整浇一起的框架梁、单包括整浇一起的其他梁)、平板支模高度计算:首层按室外地坪(地下室按室内地坪)至上层楼面;楼层按层高。
㈢、单独的梁(包括框架梁)支模高度计算:首层按室外地坪(地下室按室内地坪)至梁底;楼层按楼板面(或梁面)至梁底。
五、钢滑升模板施工的贮仓是按无井架施工计算的,并综合了操作平台。不再计算脚手架及竖井架。 六、钢滑升模板施工的贮仓提升模板使用的钢爬杆用量是按50%摊销计算的,设计要求不同 时,可按设计要求换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 现浇砼及钢筋砼模板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1、浇砼及钢筋砼模板工程量,除另有规定者外,均应区别模板的不同材质,按砼与模板接触面的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2、有肋带形基础,其肋高与肋宽之比在4:1以内,按有肋带形基础计算;超过4:1时,其基础按板式带形基础计算,以上部分按墙计算。
3、现浇钢筋砼墙、板上单孔面积在0.3m2以内的孔洞,不予扣除,洞侧壁模板亦不增加,单孔面积在0.3m2以外时,应予扣除,洞侧壁模板面积并入墙、板模板工程量内计算。
4、现浇钢筋砼框架分别按梁、板、柱、墙有关规定计算,附墙柱,并入墙内工程量计算。分界规定如下: ⑴、柱、墙:底层以基础顶面为界算至上层楼板表面;楼层当前层楼面为界算至上层楼板表面(有柱帽的柱应扣柱帽部分量)。
⑵、框架梁:(包括预制与现浇结构)均算至柱或砼墙侧面。
⑶、有梁板:主次梁连接者,次梁算至主梁侧面;伸入墙内的梁头与梁垫的堵模板并入梁内;板算至梁的侧面。
⑷、无梁板:板算至边梁的侧面,柱帽部分按接触面积计算工程量套用柱帽项目。 5、杯形基础杯口高度大于杯口长边长度的,套高杯基础项目。
6、柱与梁、柱与墙、梁与梁等连接重叠部分以及伸入墙内的梁头、板头与砖接触部分,均不计算模板面积。 7、构造柱外露面均应按图示外露部分计算模板面积。构造柱与墙接触面不计算模板面积。
8、现浇钢筋砼悬挑板(雨蓬、阳台)按图示外挑部分尺寸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挑出墙外的牛腿梁及板边模板不另计算。
9、现浇钢筋砼楼梯,以图示露明尺寸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小于500mm楼梯井所占面积。楼梯的踏步、踏步板平台梁等侧面模板,不另计算。
10、砼台阶,按图示台阶尺寸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台阶端头两侧不另计算模板面积。 11、现浇砼小型池槽按构件外围体积计算,池槽内、外侧及底部模板不应另计算。 二、 预制钢筋砼构件模板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1、钢筋砼模板工程量,除另有规定者外均按砼实体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2、预制桩尖按虚体积(不扣除桩尖虚体积部分)计算。 3、0.5立方米小型池槽按外型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三、 构筑物模板,按以下规定计算:
1、筑物工程的模板工程量,浇砼及钢筋砼模板工程量,除另有规定者外,均应区别模板的不同材质,按砼与模板接触面的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2、预制钢筋砼模板工程量,除另有规定者外均按砼实体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3、0.5立方米以上池槽等分别按基础、墙、板、梁、柱等有关规定计算,并套用相应项目。
4、液压滑升钢模板施工的贮仓立壁模板按砼体积,以立方米计算。木模板、组合钢模板、复合木模板施工的水塔塔身、水箱、回廊及平台、储水(油)池、储仓按砼与模板接触面积计算。
第十三章 垂直运输机械
说 明
一、本定额未包括塔式起重机和施工电梯的进出场和安拆费用以及转弯设备、轨道的铺设、拆除、 日常维修和路基压实、修筑、垫层等费用,有发生时另计。
二、建筑物檐高或构筑物高度在3.6m以内的,不计算垂直运输机械费。 三、同一建筑物有多个檐高时按最高檐高套用定额。
四、本定额中垂直运输机械考虑了一般情况下所需要的机械性能,实际不同可以调整。垂直运输机械定额是按正常施工工期考虑的,若施工工期较定额工期提前,定额 根据相应工期提前情况乘以下表系数
施工工期较定额工期提前比例 1 0%以内 10-15% 15-20% 20-25% 25-30% 30%以上 系数 不乘系数 1.05 1.1 1.15 1.20 1.25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 垂直运输机械使用费按垂直运输机械数量和使用时间计算。
二、 垂直运输机械数量和使用时间计算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计算,施工组织设计未明确的,直运输机械的种类和数量可按以下一般配置计算:
1、檐高20m以内的建筑物,采用塔式起重机施工的,一个单位工程配置1台塔吊和2台卷扬机。
2、檐高20m以内的建筑物,采用卷扬机施工的,一个单位工程配置3台卷扬机;零星建筑的卷扬机可配置2台。
3、檐高20m以上的建筑物,采用塔式起重机施工的,一个单位工程配置1台塔吊、2台卷扬机、1部电梯、2部步话机。
4、构筑物:一座砖烟囱配置卷扬机2台,一座混凝土烟囱配置卷扬机3台,一座水塔配置卷扬机2台,一座筒仓配置塔吊1台、卷扬机1台。
5、建筑物外形尺寸超过按以上配置的垂直运输机械服务范围的,可根据施工组织设计适当增加垂直运输机械数量。
三、垂直运输机械使用时间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计算,施工组织设计未明确的,垂直运输机械使用时间可按以下一般情况计算:
1、塔吊使用时间为建筑主体结构(包括地下室)的施工时间,未明确内可按(总施工工期-基础工期)X 60%计算。
2、卷扬机使用时间为建筑基础以上全部施工工期(不包括基础工期)。
3、施工电梯和步话机使用时间为施工高度20m以上主体结构的工期,在没有明确使用时间情况下可按塔吊使用时间×(1-20m÷建筑檐高或构筑物高度)计算。
第十四章 超高增加费工程
说 明
一、本定额适用于建筑物檐高20m(层数6层)以上的工程。
二、檐高是指设计室外地坪至檐口的高度。突出主体建筑屋顶的电梯间,水箱间等不计入檐高之内。 三、同一建筑物楼面顶标高距室外地坪的高度不同时,按水平面的不同高度范围的工程量,分别按相应项目计算。
四、项降效中包括的内容指建筑物檐口的高度20m以上的全部工程项目,但不包括垂直运输,各类构件的水平运输及各项脚手架。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人工降效按规定内容的全部人工费计算金额。
二、其他机械降效按规定内容中的全部机械费(不包括吊装机械)乘以计算金额。 三、建筑物施工用水加压的水泵台班,按檐口的高度20m以上建筑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装饰装修工程 总说明(计算规则)
一、《湖南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标准》(以下简称本消耗量标准)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装饰装修分项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的计量标准。
二、本消耗量标准是编制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图预算、招标工程标底,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编制装饰装修工程概算定额(指标)、估算指标的基础;是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的参考。 三、本消耗量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的装饰装修。
四、本消耗量标准是依据国家有关现行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
五、本消耗量标准是按照正常施工条件、目前多数企业具备的机械装备程度、施工中常用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和劳动组织,以及合理工期进行编制的。
六、人工消耗量的确定:人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辅助用工。 七、材料消耗量的确定:
1.本消耗量标准采用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半成品、成品均按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相应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考虑。
2.本消耗量标准中的材料消耗量包括施工中消耗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等,并计算了相应的施工场内运输及施工操作损耗。
3.用量很少、占材料费比重很小的零星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以材料费的百分比表示。 4.施工工具用具未列出消耗量,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中工具用具使用费内考虑。 八、机械台班消耗量的确定:
1.本消耗量标准的机械台班消耗量是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机械施工功效测算确定的。
2.机械原值在2000元以内、使用年限在2年以内的、不构成固定资产的低值易耗的小型机械未列入,作为工具用具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中考虑。
九、本消耗量标准均已综合了搭拆3.6m以内简易脚手架用工及脚手架摊销材料,3.6m以上需搭设的装饰装修脚手架按第七章装饰装修脚手架工程相应子目执行。
十、本消耗量标准木材不分板材与方材,均以××(指硬木、杉木或松木)锯材取定。即:经过加工的称锯材,未经过加工的称圆木或圆条。木种分类规定如下:
第一、二类:红松、水桐木、樟木松、白松、(云杉、冷杉)、杉木、杨木、柳木、椴木。
第三、四类:青松、黄花松、秋子木、马尾松、东北榆木、柏木、苦楝木、梓木、黄波萝、椿木、楠木、柚木、樟木、栎木(柞木)、檀木、色木、槐木、荔木、麻栗木(麻栎、青刚)、桦木、荷木、水曲柳、华北榆木、榉木、橡木、枫木、核桃木、樱桃木。
十一、本消耗量标准所采用的材料、半成品、成品的品种、规格型号与设计不符时,可按各章规定调整。如消耗量标准中饰面夹板、实木(以锯材取定)、装饰线条表示的,其材质包括:榉木、橡木、柚木、枫木、核桃木、樱桃木、桦木、水曲柳等;部分列有榉木或者橡木、枫木等的项目,如实际使用的材质与取定的不符者,可以换算。
十二、卫生洁具、装饰灯具、给排水电气管道等安装工程按安装工程消耗量标准相应项目执行。 十三、本消耗量标准中的工作内容已说明了主要的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但均已包括在内。 十四、本消耗量标准注有\"××以内\"或\"××以下\"者,均包括××本身;\"××以外\"或\"××以上\"者,则不包括××本身。
第一章 楼地面工程 说 明
一、本章水泥砂浆、水泥石子浆、砼等的配合比,扶手、栏杆、栏板其材料规格用量与设计规定不同时,可以换算。
二、踢脚高度超过30cm者,按墙裙相应项目执行。
三、螺旋形楼梯的装饰,按相应弧形项目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0。 四、同一铺贴面上有不同种类、材质的材料,应分别按本章相应子目执行。 五、扶手、栏杆、栏板适用于楼梯、走廊、回廊等工程。
六、零星项目面层适用于楼梯侧面、台阶的牵边,小便池、蹲台、池槽,以及面积在1㎡以内且未列项目的工程。
七、木地板填充材料,按照建筑工程篇相应子目执行。 八、大理石、花岗岩楼地面拼花按成品考虑。 九、镶拼面积小于0.015㎡的石材执行点缀项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楼地面找平层、装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其中找平层、整体面层应扣除设备基础、地沟等所占面积,不扣除柱、垛、间壁墙及面积在0.3㎡以内孔洞所占面积,门洞、空圈开口部分并入相应工程量内。拼花部分按实贴面积计算。
二、楼梯面积(包括踏步、休息平台,以及小于50mm宽的楼梯井)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三、台阶面层(包括踏步及最上一层踏步沿300mm)按水平投影计算。
四、踢脚线按实贴长乘高以平方米计算。楼梯踢脚线按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1.15系数。 五、点缀按个计算,计算主体铺贴地面面积时,不扣除点缀所占面积。 六、零星项目按实铺面积计算。
七、栏杆、栏板、扶手均按其中心线长度以延长米计算,弯头长度并入扶手延长米内计算。 八、弯头按个计算。
九、石材底面刷养护液包括侧面涂刷,工程量按底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第二章 墙柱面工程
说 明
一、抹灰项目其砂浆配合比与设计不同者,允许调整。
二、饰面材料及型材的型号规格与设计不同时,可按设计规定调整。
三、圆弧形、锯齿形等不规则墙面抹灰、镶贴块料按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15。
四、勾缝镶贴面砖子目,面砖消耗量分别按缝宽5mm、10mm和20mm考虑,如灰缝超过20mm以上者,其块料及灰缝材料(水泥砂浆1:1)用量允许调整。
五、镶贴块料和装饰抹灰的\"零星项目\"适用于挑檐、天沟、腰线、窗台线、门窗套、压顶、扶手、雨篷周边和壁柜、碗柜、池槽、花台等。
六、一般抹灰工程的\"零星项目\"适用于各种壁柜、碗柜、过人洞、暖气罩、池槽、花台以及1㎡以内的其它各种零星抹灰。抹灰工程的装饰线条适用于门窗套、挑檐、腰线、压顶、遮阳板、楼梯边梁、宣传栏边框等项目的抹灰,以及突出墙面且展开宽度在300mm以内的竖横线条抹灰。
七、木龙骨基层是按双向计算的,如设计为单向时,材料、人工用量乘以系数0.55。
八、面层、隔墙(间壁)、隔断(护壁)项目内,除注明者外均未包括压边、收边、装饰线(板),如设计要求时,应按照第六章相应项目执行。
九、面层、木基层均未包括刷防火材料,如设计要求时,应按照第五章相应项目执行。 十、玻璃幕墙设计有平开、推拉窗者,仍执行幕墙,窗型材、窗五金相应增加。
十一、玻璃幕墙中的玻璃按成品玻璃考虑,幕墙中的避雷装置已综合,但幕墙的封边、封顶的费用另行计算。 十二、隔墙(间壁)、隔断(护壁)、幕墙等项目中龙骨间距、规格如与设计不同时,用量允许调整。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内墙面、墙裙抹灰面积应扣除门窗洞口和0.3㎡以上的空圈所占的面积,且门窗洞口、空圈、孔洞的侧壁面积亦不增加。不扣除踢脚线、挂镜线及0.3㎡ 以内的孔洞和墙与构件交接处的面积。附墙柱的侧面抹灰应并入墙面、墙裙抹灰工程量内计算。墙面、墙裙的长度以主墙间的图示净长计算,墙面高度按室内地面至天棚底面净高计算,墙面抹灰面积应扣除墙裙抹灰面积,如墙面和墙裙抹灰种类相同者,工程量合并计算,套同一项目。
二、钉板天棚(不包括灰板条天棚)的内墙抹灰,其高度自楼、地面至天棚底另加200mm计算。 三、砖墙中的钢筋砼梁、柱侧面抹灰,按砖墙项目计算。
四、外墙抹灰面积,按垂直投影面积计算,应扣除门窗洞口、外墙裙和0.3㎡以上的孔洞所占面积,不扣除0.3㎡以内的孔洞所占面积,门窗洞口及孔洞侧壁面积亦不增加。附墙柱侧面抹灰面积应并入外墙面抹灰面积工程量内。
五、外墙裙抹灰按展开面积计算,扣除门窗洞口及0.3㎡以上孔洞所占面积,但门窗洞口及孔洞的侧壁面积亦不增加。
六、柱抹灰按结构断面周长乘高计算。
七、女儿墙(包括泛水、挑砖)、阳台拦板(不扣除花格所占孔洞面积)内侧抹灰按垂直投影面积乘以系数1.10,带压顶者乘系数1.30按墙面项目执行。 八、\"零星项目\"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 九、墙面贴块料面层,按实贴面积计算。
十、墙面贴块料、饰面高度在300mm以内者,按踢脚线执行。 十一、柱饰面面积按外围饰面尺寸乘以高计算。
十二、挂贴大理石、花岗岩其他零星项目是按成品考虑的,柱墩、柱帽按最大外径周长计算。
十三、除已列有挂贴大理石、花岗岩柱帽、柱墩项目外,其他项目的柱帽、柱墩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并入相应柱面积内,每个柱帽或柱墩另增人工:抹灰0.25工日,块料0.38日,饰面0.5工日。 十四、隔断按墙的净长乘净高计算,扣除门窗洞及0.3 ㎡以上的孔洞所占面积。
十五、全玻隔断、全玻幕墙如有加强肋者,工程量按其展开面积计算;玻璃幕墙、铝板幕墙以框外围面积计算。
十六、装饰抹灰分格、嵌缝按装饰抹灰面面积计算。
十七、抹灰线子按展开宽度在300mm以内计算,超过300mm者,按相应项目执行。
第三章 天棚工程 说 明
一、抹灰项目中砂浆配合比与设计不同者,允许调整。
二、除部分项目为龙骨、基层、面层合并列项外,其余均为天棚龙骨、基层、面层分别列项编制。 三、龙骨的种类、间距、规格和基层、面层材料的型号、规格是按常用材料和常用做法考虑的,如设计要求不同时,材料可以调整,但人工、机械不变。
四、天棚面层在同一标高者为平面天棚,天棚面层不在同一标高者为跌级天棚。跌级天棚其面层人工按平面乘系数1.30。
五、轻钢龙骨、铝合金龙骨项目中为双层结构,即中、小龙骨紧贴大龙骨底面吊挂,如为单层结构时,即大、中龙骨面在同一水平上者,人工乘0.85系数。
六、平面天棚和跌级天棚指一般直线型天棚,不包括灯光槽的制作安装。灯光槽制作安装应按本章相应子目执行。艺术造型天棚项目中包括灯光槽的制作安装。
七、龙骨、基层、面层的防火处理,应按第五章相应子目执行。 八、天棚检查孔的工料已包括在项目内,不另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本章抹灰及各种吊顶天棚龙骨按主墙间净空面积计算,不扣除间壁墙、检查孔、附墙烟囱、柱、垛和管道所占面积。
二、天棚基层按展开面积计算。
三、天棚装饰面层,按主墙间实钉(胶)展开面积以平方米计算,不扣除间壁墙、检查口、附墙烟囱、垛和管道所占面积,但应扣除0.3㎡以上的孔洞、独立柱、灯槽及天棚相连的窗帘盒所占面积。 四、龙骨、基层、面层合并列项的子目,工程量计算规则同第一条。
五、板式楼梯底面的装饰工程量按水平投影面积乘1.15系数计算,梁式楼梯底面按水平投影面积乘以1.37系数计算。
六、灯光槽按延长米计算。 七、网架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八、嵌缝按延长米计算。
第四章 门窗工程
说 明
一、本章木材木种除说明者外,均以一、二类木种为准,如采用三、四类木种时,人工和机械乘以1.24。 二、木门窗一般小五金配件费(折页、插销、铁搭扣、风钩、普通拉手)按附表计算。特种五金另按相应项目执行。
三、铝合金门窗制作、安装项目不分现场或施工企业附属加工厂制作,均执行本标准。
四、铝合金地弹门制作型材(框料)按101.6mm×44.5mm厚1.5mm方管制定,单扇平开门、双扇平开窗按38系列厚1.2mm 制定,推拉窗按70系列厚1.2mm制定。如实际采用的型材断面及厚度与规格不同者,可按图示尺寸乘以线密度加6%的施工损耗计算型材重量。
五、装饰板门制作安装按木骨架、基层、饰面板面层分别计算。
六、成品门窗安装项目中,门窗附件包含在成品门窗单价内,玻璃则不包括在成品单价内。铝合金门窗制作、安装项目中未含五金配件,五金配件按本章附表选用。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普通木门窗、彩板组角门窗、塑钢门窗,铝合金门窗均按洞口面积以平方米计算。铝合金纱扇制作安装按纱扇外围面积计算。
二、普通窗上部带有半圆窗的工程量应分别按半圆窗和普通窗计算。其分界线以普通窗和半圆窗之间的横框上裁口线为分界线。
三、卷闸门安装按其安装高度乘以门的实际宽度以平方米计算。安装高度算至滚筒顶点为准。带卷筒罩的按展开面积增加。电动装置安装以套计算,小门安装以个计算。 四、防盗门、防盗窗、不锈钢格栅门按框外围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五、成品防火门以框外围面积计算,防火卷帘门从地(楼)面算至端板顶点乘设计宽度。
六、实木门框制作安装以延长米计算。实木门扇制作安装及装饰门扇制作按扇外围面积计算。装饰门扇及成品门扇安装按扇计算。
七、木门扇皮制隔音面层和装饰板隔音面层,按单面面积计算。
八、不锈钢板包门框、门窗套、花岗岩门套、门窗筒子板按展开面积计算。门窗贴脸、窗帘盒、窗帘轨按延长米计算。
九、窗台板按实铺面积计算。 十、电子感应门及转门以樘计算。 十一、不锈钢电动伸缩门以樘计算。
第五章 油漆、涂料、裱糊工程
说 明
一、在同一平面上的分色及门窗内外分色已综合考虑。如需做美术图案者,另外计算。 二、喷、涂、刷遍数与设计要求不同时,可按每增加一遍项目进行调整。 三、喷塑(一塑三油)。底油、装饰漆、面油,起规格划分如下: 1.大压花:喷点压平、点面积在1.2cm 以上。 2.中压花:喷点压平、点面积在1~1.2cm 以内。 3.喷中点、幼点:喷点面积在1cm 以下。
四、双层木门窗(单裁口)是指双层框扇。三层二玻一纱窗是指双层框三层扇。
五、隔墙、护壁、柱、天棚、木龙骨刷防火漆是指龙骨刷防火漆。
六、木龙骨刷防火漆按不刷底油、不刮腻子只刷漆编制的,包括龙骨四面(木地板木龙骨带毛地板的项目还包括毛地板)的涂刷。
七、金属面刷油漆项目中,各种金属门窗、间壁、屋面等按相应的工程量系数计算,执行单层钢门窗的相应项目。钢构(配)件,包括钢屋架、天窗架、挡风架、屋架梁、支撑、檩条、吊车梁、车挡、制动梁、钢柱、钢平台、钢梯、钢栏栅、栏杆、管道、零星铁件等。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木材面油漆的工程量分别按表1至表5规定乘以系数以平方米计算。
表1、单层木门工程量系数表
项目名称 单层木门 双层(一板一纱)木门 双层(单裁口)木门 单层全玻门 木百页门 厂库房大门 项目名称 单层木窗 双层(一玻一纱)窗 双层框扇(单裁口)窗 双层框三层(二玻一纱)窗 单层组合窗 双层组合窗 木百页窗 项目名称 木扶手(不带托板) 木扶手(带托板) 窗帘盒 封檐板、顺水板 挂衣板、单独木线100mm以外 生活园地框、挂镜线、单独木线100mm以内 项目名称 木地板、木踢脚线 木楼梯(不包括底面) 系数 1.00 1.36 表5、其他木材面工程量系数表
系数 1.00 1.36 2.00 0.83 1.25 1.10 表2、单层木窗工程量系数表
系数 1.00 1.36 2.00 2.60 0.83 1.13 1.50 表3、木扶手(不带托板)工程量系数表
系数 1.00 2.60 2.04 1.74 0.52 0.35 工程量计算方法 按单面洞口面积计算 工程量计算方法 按单面洞口面积计算 工程量计算方法 按延长米计算 表4、木地板工程量系数表
工程量计算方法 长×宽 水平投影面积 项目名称 木板、纤维板、胶合板天棚、檐口 清水板条天棚、檐口 木方格吊顶天棚 吸音板墙面、天棚面 续表
项目名称 木护墙、墙裙 窗台板、筒子板、门窗 暖气罩 屋面板(带檩条) 木间壁、木隔断 玻璃间壁露明墙筋 木栅栏、木栏杆(带扶手) 木屋架 1.79 跨度(长) 衣柜、壁柜 零星木装修 梁、柱饰面 系数 1.10 1.07 1.00 0.87 系数 1.00 1.00 1.28 1.11 1.90 1.65 1.82 1.79 1.00 1.00 1.00 工程量计算方法 长×宽 工程量计算方法 长×宽 斜长×宽 单面外围面积 跨度(长)×中高×1/2 按实刷展开面积 二、隔墙(间壁)、隔断、护壁木龙骨刷防火漆,按隔墙(间壁)、隔断、护壁木龙骨的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三、柱面木龙骨刷防火漆按柱装饰面外表面积计算。 四、木地板木龙骨刷防火漆按木地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五、基层板刷防火漆按板面面积计算,双面涂刷时,工程量乘以系数2。 六、金属面油漆,单层钢门窗按表6规定的工程量系数表计算。 表6、单层钢门窗工程量系数表
项目名称 单层钢门窗 双层(一玻一纱)钢门窗 百页钢门 半截百页钢门 满钢门或包铁皮门 钢折叠门 射线防护门 厂库房平开、推拉门 铁丝网大门 间壁 平板屋面 瓦垄铁屋面 排水、伸缩缝盖板 暖气罩 系数 1.00 1.48 2.74 2.22 1.63 2.30 2.96 1.70 0.81 1.85 0.74 0.89 0.78 1.63 长×高 斜长×宽 展开面积 水平投影面积 框(扇)外围面积 洞口面积 工程量计算方法 七、钢构(配)件按型材的展开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八、抹灰面油漆、喷(刷)涂料及裱糊的工程量:楼地面、天棚、墙、柱、梁面按装饰工程相应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规定计算;混凝土花格窗、栏杆花饰按单面外围面积计算。
第六章 其他工程
说 明
一、本章项目设计采用的材料品种、规格与取定不同时,可以换算,但人工、机械不变。 二、本章中铁件已包括刷防锈漆一遍。如设计需涂刷油漆、防火涂料按第五章相应子目执行。 三、招牌基层。
1.平面招牌是指安装在门前的墙面上;箱体招牌、竖式标箱是指六面体固定在墙面上;沿雨蓬、檐口、阳台走向立式招牌,按平面招牌复杂项目执行。
2.一般招牌和矩形招牌是指正立面平整无凸面;复杂招牌和异形招牌是指正立面有凹凸造型。 3.招牌不包括灯饰。 四、美术字安装。
1.美术字均以成品安装固定为准。 2.美术字不分字体。 五、装饰线条。
1.木装饰线、石膏装饰线均以成品安装为准。
2.石材装饰线条均以成品安装为准。石材装饰线条磨边、磨圆角均包括在成品的单价中,不再另计。 六、石材磨边、磨半圆边及台面开孔子目均为现场磨制。
七、装饰线条以墙面直线安装为准,如天棚安装直线型、圆弧型或其他图案者,按以下规定计算: 1.天棚面安装直线装饰线条人工乘以1.34系数。
2.天棚面安装圆弧装饰线条人工乘以1.6系数,材料乘1.1系数。 3.墙面安装圆弧装饰线条人工乘以1.2系数,材料乘1.1系数。 4.装饰线条做艺术图案者,人工乘以1.8系数,材料乘1.1系数。
八、暖气罩挂板式是指钩挂在暖气片上;平墙式是指凹入墙内;明式是指凸出墙面;半凹半凸式按明式子目执行。
九、货架、柜类中未考虑面板拼花及饰面板上贴其他材料的花饰、造型艺术品。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招牌、灯箱:
1.平面招牌基层按正立面面积计算,复杂形的凹凸造型部分亦不增减。
2.沿雨蓬、檐口或阳台走向的立式招牌基层,按平面招牌复杂型执行时,应按展开面积计算。
3.箱体招牌和竖式标箱的基层,按外围体积计算。突出箱外的灯饰、店徽及其他艺术装璜等均另行计算。 4.灯箱的面层按展开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5.广告牌钢骨架以吨计算。
二、美术字安装按字的最大外围矩形面积以个计算。 三、压条、装饰线条均按延长米计算。
四、暖气罩(包括脚的高度在内)按正立面边框外围尺寸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五、镜面玻璃安装、盥洗室木镜箱以正立面面积计算。
六、塑料镜箱、毛巾环、肥皂盒、金属帘子杆、浴缸拉手、毛巾杆安装以只或副计算。大理石洗漱台以台面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孔洞面积)。
七、货架、柜类均以正立面的高(包括脚的高度在内)乘以宽以平方米计算。 八、收银台、试衣间等以个计算,其他以延长米为单位计算。
第七章 装饰脚手架及项目成品保护费
说 明
一、装饰装修脚手架包括满堂脚手架、装饰外脚手架、内墙面粉饰脚手架、安全过道、封闭式安全笆、斜挑式安全笆、满挂安全网。层高超过3.6m的墙面,天棚装饰计算相应的装饰脚手架。 二、项目成品保护费包括楼地面、楼梯、台阶、独立柱、内墙面饰面面层。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装饰装修脚手架。
1.满堂脚手架,按实际塔设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附墙柱、柱所占面积,其基本层高以3.6m以上至5.2m为准。凡超过3.6m、在5.2m以内的天棚抹灰及装饰装修,应计算满堂脚手架基本层;层高超过5.2m,每增加1.2m计算一个增加层,增加层的层数=(层高-5.2m)/1.2m,按四舍五入取整数。室内凡计算了满堂脚手架者,其内墙面装饰不再计算装饰架,只按每100㎡墙面垂直投影面积增加改架工1.28工日。 2.装饰装修外脚手架,按外墙的外边线长乘墙高以平方米计算,不扣除门窗洞口的面积。同一建筑物各面墙的高度不同,且不在同一步距内时,应分别计算工程量。项目中所指的檐口高度5~45m以内,系指建筑物自设计室外地坪面至外墙顶点或构筑物顶面的高度。
3.利用主体外脚手架改变其步高作外墙面装饰架时,按每100㎡外墙面垂直投影面积,增加改架工1.28工日;独立柱按柱周长增加3.6m乘柱高套用装饰装修外脚手架相应高度项目。 4.内墙面装饰脚手架,均按内墙面垂直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门窗洞口的面积。 5.封闭式安全笆按实际封闭的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6.斜挑式安全笆按实际搭设的(长×宽)斜面面积计算。 7.满挂安全网按实际满挂的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二、项目成品保护工程量计算规则按各章节相应子目规则执行。
第八章 垂直运输及超高增加费
说 明
一、檐高是指设计室外地坪至檐口的高度。突出主体建筑物屋顶的电梯间、水箱间等大于顶层面积50%以上应分别计算建筑物高度。
二、檐口高度小于3.6m的单层建筑物以及垂直运输高度小于3.6m的地下室,不计算垂直运输机械费。 三、超高增加费适用于建筑物檐高20m以上的工程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垂直运输费按装饰装修楼层,包括垂直运输高度大于3.6m地下室的分部分项、措施项目中的人工消耗量计算。
二、增加费按檐口高度20m以上装饰装修工程的人工费、机械费,分别乘以人工、机械增加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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