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交公路发[1995]371号)和屏南县顺达交通开发有限公司与各承包人的“施工合同文件”等有关规定,结合屏南城关至蕉城上荐公路的实际情况,确立屏南城关至蕉城上荐公路二期工程的计量支付为二级管理程序,即总监办承担计量支付的日常工作,对承包人的计量支付资料进行审查签证后,报送业主审批批准。业主对计量支付拥有否决权。现将计量与支付程序及操作规定如下:
一、工程计量
1、满足工程计量的条件
(1)工程量清单中的所列项目和变更项目进行计量。
(2)工程质量未经验收,不能组织计量工作。
(3)计量必须严格按照合同文件中计量的规定进行,与计量有关的合同文件有:技术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及前言、其他合同文件、双方联测资料。
(4)关键性的计量工作应由业主方、总监办和承包人“三方”联合计量,非关键性的计量工作,由总监办会同承包人进行,业主方根据工作需要进行抽检。关键性的计量工作是指隐蔽工程的计量、土石方分界线的测定和石方数量的最终确定以及无设计工程的数量勘测计量。
2、工程计量的依据:按施工合同条款及工程量清单规定进行计量的尺寸以及设计图纸
或监理工程师的书面指示为准。
3、工程计量的程序
(1)监理工程师对工程师的计量
A、进行计量的方式
监理工程师与承包人共同计量。在进行计量前,由监理工程师通知承包人计量的试件与工程部位,然后由承包人派员同监理工程师共同计量,计量后双方签字认可。
B、工程计量的程序
对于签了中间交工证书的工程项目(或部位),首先由监理人员通知承包人计量的时间,并要求做好有关计量的准备工作,包括计量部位的图纸和其他有关资料,以及计量时所需仪器设备。由计量工程师与承包人委派的负责计量支付的人员组成一个计量小组。小组人员按通知的时间到现场进行计量,并由双方核实后现场签认。业主可参与其认为必要项目的现场计量工作。
(2)总监理工程师对计量结果进行全面审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A、根据计量和数量抽检结果,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标准的,本期不予计量,均须进行修补或返工,达到标准后再重新予以计量。
B、计量的过程时候符合合同条件。发现计量过程的错误,可直接修正,或通知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修正。
C、对计量的工程项目的质量进行抽验,经中心试验室的复核试验,发现未达到质量标准的项目,均须进行修补或返工,达到标准后再重新予以计量;
D、计量过程中有错误的项目进行修正或不予计量。最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支付证书,报送业主工程部全面复核审定,经业主领导批准同意后支付。
二、中期支付
中期支付首先由承包人提出中期支付申请,然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编制中期支付证书。经业主方的工程部进行全面复核审定后,报业主领导批准作为付款的凭据。
1、总监办的支付管理
总监办公室的支付管理职责如下:
(1)审查承包人的支付申请(附承包人数据软盘)
承包人每月提出的申请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其内容如下:
①审查中期支付申请中的各项款款额的依据
承包人中期支付申请中的各项款款额,主要依据下列监理工程师的各类证明材料:
Ⅰ.计量表
Ⅱ.工程变更
Ⅲ.费用索赔
Ⅳ.价格调整
Ⅰ.其他有关的各类证明材料。如迟付款利息、违约罚金、动员预付款的支付与扣回、合同段分管监理工程师要校对付款时候与工程量清单、变更清单相符。
②核对中期支付申请中的单价是否与工程量清单、变更清单相符
③核实到场的材料
④审查工程质量
审查中期支付申请中的工程项目是否有质量不合格或尚未进行缺陷修补的项目。对质量不合格或缺陷修补的项目,不支付付款项。
⑤ⅰ审查工程数量
审查承包人中期支付申请中的工程项目数量是否为已完成并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可计量的工程数量,并核实是否符合有关计量文件的规定。
(2)编制中期支付证书
总监办完成上述审查和检验之后,将支付申请返回承包人处,承包人根据总监办的审查意见,重新编制支付申请(附数量软盘)并报总监办,总监办提出审核、审查意见,并编制中期支付证书,报送业主工程部复核、审定后报业主领导批准。
2、业主工程部对中期支付证书的复核、审定
(1)核对付款项目的工程质量,并有权对付款项目的质量进行复查,对质量不合格的项目拒绝支付。
(2)审核付款证书的各个细目,对支付项目中有误的数量、金额提出审核意见,并同总监办进行核对核实。
(3)经业主工程部复核,并同总监办核对后的计量支付数据,由总监办办理相关的变动报表,作为正式计量结果的报表,由业主工程部报业主领导审批。
如承包人对计量支付的最终审核结果持有异议,可在下期计量时提出,由总监办、业主工程部共同进场复核,如有修订,其修订结果在支付申请中体现。
三、支付报表的传递程序
1、承包人中期支付申请的截止期定为当月的25日,承包人于月底最后一天将中期支付申请报送总监办。
2、每月1-4日为总监办审核中期支付申请,5日中午前总监办将支付申请的审查意见和中期支付证书报送业主工程部。
3、5日下午~6日为工程部审核支付申请时间,并报业主领导批准。
四、最终付款证书
支付程序
1、承包人提交最终支付申请)即最终财务报告及结算清单
(1)全部遗留工程或缺陷工程均已完成且达到规范的要求,并获得监理工程师签发的缺陷责任终止证书。
(2)有关合同方面的遗留事宜(如:费用索赔、工程变更、中期支付有争议而未解决的问题等)均已与监理工程师和业主协商得到基本一致,并按合同办理了有关手续。
(3)施工图及有关的竣工资料已按合同规定全部完成,并得到监理工程师的确认。
(4)合同期间所有支付的款项进行了全面清理,对所需要的支付凭证进行了必要的补充与完善。
上述条件不具备时,监理工程师有权拒绝受理承包人的申请。承包人的最终支付申请应由以下文件组成:
(1)正文(申请最终付款证书的总说明)
主要阐明申请最终支付的合同依据,费用计算原则。认为按照合同最终应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以及考虑业主以前所付的款项及业主、承包人各自责任对支付额的影响,业主还应付给承包人或承包人还要退还业主的金额。
(2)最终结算清单
对应正文中涉及的各种款项,由汇总及一系列清单、表格组成(格式及样式应事先得到监理工程师的批准)
(3)最终的证明资料
对应最终结算清单中汇总表及一系列清单、表格中的款项,由相应的一系列图纸、计算资料及附图、有关文件、票据等组成。
2、监理工程师审定承包人提交的最终支付申请
监理工程师主要进行以下3个方面的工作:
(1)逐项审核修订承包人的系列结算清单
(2)逐项审验相应的系列证明资料
(3)确认所有的计量及支付均没有问题
3、业主对最终支付证书的认可
业主收到监理工程师签发的最终支付证书,如无疑议则在最终支付证书上签字,至此最终支付证书生效。业主应在合同规定时间内依据最终支付证书的结果向承包人付款或扣款。
五、文件报送份数及范围
1、承包人编报
先报一份支付申请给总监办审查后,在重新调整编报
中间计量表5份:总监办(3份)、业主代表处、工程部
附件份数与计量表相同
中期支付申请份数:总监办(3份)、业主代表处、工程部
2、总监办编报
中期支付证书5份:业主代表处、工程部、业主本部(3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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