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建设工程中变更索赔工作管理
本文根据施工实践分析了变更、索赔的概念及产生的原因,对变更、索赔工作中容易忽视的几个问题做了详细探讨,指出做好变更、索赔管理工作,可以保护施工单位的应得权利,获取更多利润。
标签:建设工程 变更索赔 工作管理
建设工程项目在实践过程中由于土木工程的特点、建设内容多等原因,不可避免的产生了设计变更、索赔,由于其内容广泛、构成原因复杂,有时对工程造价有显著影响,变更、索赔工作已经成为承包人获取合理经济效率的主要途径之一,加强变更、索赔管理是施工及商务管理的重要内容,对于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及承包人的合理获利有着重要意义。
1 工程变更
1.1 设计变更的概念。设计变更是经过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洽商同意对原设计内容进行的修改、完善、优化。
1.2 设计变更的分类。按照国际惯例,设计变更根据来源和出处主要分为如下几类:
①设计变更备忘录单。由设计公司工程师(或现场设计工程师代表)按照设计要求修改原设计图纸;或者对原设计作进一步完善提出的书面设计变更文件。
②工程联络备忘录单。由于现场的人机配备或原材料的数量、规格等条件发生变化,或者出现突发状况,或者业主监理工程师和现场代表口头委托变更由承包商书面初具的变更单。
③业主项目组忘录单。由业主项目组提出的变更项目,或由终端使用者签认的工程管理文件,内有变更的工程内容。
④承包商忘录单。承包商详尽阐述施工阶段的技术要求、材料管理、设计图的经济技术论证等工程内容,得到业主、设计人员和监理工程师签认后变更。
⑤监理代表忘录单。监理工程师基于工作要求,结合现实条件要求变更部分工程内容。
⑥各种工程会议纪要。工程项目在建期间,须签发一系列工程管理文件以确保施工活动顺利进行,其中部分内容是基于文字而不是绘图形式所包含的费用变更的文件。
2 工程索赔
2.1 索赔的概念。索赔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某一方负责的原因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工期延误,受损人通过合法程序向对方要求补偿或赔偿的活动。
2.2 索赔的分类:项目索赔根据来源和出处主要分为如下几类:
①合同缺陷、合同理解差异、合同条件的变化。如合同论述含糊不清;合同规定为其他承包商提供服务;合同增减超过一定幅度;法律法规、货币汇率变化等;物价上涨使得人机材料费上涨,造成施工成本超预算,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承包商的利润空间,承包商不得不通过索赔提出利益诉求。
②业主违约,风险承担不均。如政治经济变化;业主没有及时提供施工所需现场作业条件;如没及时支付预付款等;或者因某种原因终止合同;工程师未能按时向承包商提供施工图纸;工程师指示承包商进行合同外的勘探、实验、剥露、指示暂停施工等等。
③施工条件的变化。如不利的外界障碍和条件;地下水、断层,发生不可抗力的事件、发现古墓、化石等特殊地质条件。
④工程拖期或被迫终止。因发包人终止工程,承包商要求赔偿的人工、材料、机械设备的全部支出,以及各项管理费用、保险费、贷款利息的支出,也包括赔偿其盈利损失。
⑤工期延长或延误。由于非承包商原因而导致工期延长或延误。
⑥工程加速。由于业主原因。
⑦意外风险或不可预见因素。
3 变更索赔工作容易忽视的措施
3.1 做好自己的思想工作。搞好变更索赔的最终目的都是不断扩充企业的效益空间。在施工建设中,施工单位应该时时关注每一个细部节点,尤其要注重工程变更引起的变更索赔事件。首先应该从主观意识上重视起来,从设计环节开始着手收集可能作为变更索赔依据的资料和文件,要全面勘察现场条件,吃透设计文件、工程图纸和施工合同,瞄准时机,精准切入,力求一举拿下索赔的利益。同时加强索赔师职业技能培训,着力提高索赔师队伍的工作能力,以适应市场竞争的要求,增强企业搏击风险的能力。
3.2 多角度探寻索赔方向,制定灵活的索赔策略。工程在建期间,合同双方通过工程索赔实现利益最大化已成为建筑行业中的一项惯例。施工过程常常会受到自然因素和非自然因素的影响而造成进度拖延,有的会因为设计图纸、合同条款、规范、一系列标准文件等的变更受到影响,难免发生索赔事件。而如果有明
确的索赔方向,并制定针对性的索赔策略,将有利于变更索赔顺利实施。
成本管理中出现与合同内容不相符的成本项才想到变更索赔,但为时已晚,在索赔方面已处于被动地位。在变更索赔阶段,提前依照合同内容确定索赔方向,进一步明确索赔流程和具体实施办法,用以指导实践工作。在深刻理解业主合同条款的基础上,全面分析合同落实过程中有利的因素,同时针对其中潜在的问题提前采取预控措施来规避变更索赔风险,彻底扭转变更索赔中的被动地位;另一方面,要强化公关力度,就合同中不合理的部分及时与对方磋商,以进一步修缮合同内容,为施工单位赢得更多的获利空间,同时为后续的索赔争取主动权。工程索赔要从设计环节开始就注重索赔资料的搜集,需要在施工前明确索赔方向,确定索赔策略,在项目施工过程中重点关注可能发生变更的环节或施工内容,而不是在发现现场情况与合同内容不符时才临时发力自乱阵脚。应该广泛搜寻一切可以作为变更索赔的证据或条件,尽量在合乎法理的范围内最大限度扩充利润空间。如果现实条件不利于变更索赔,也应该创造条件,实现索赔目标。
3.3 项目在建期间时时收集索赔资料。所收集的资料是变更索赔的重要依据。具体说来,索赔成功的主要依据是合同文件和法律及与此有关的证据。承包人应设法固定其他依据(如会议纪要、往来函件、人证、书证、视频、照片等)为索赔基础。因此索赔必须具备全面性,涵盖施工全过程特点。因此在施工开始就应关注与索赔相关的资料的收集。索赔证据具备及时性,通常后补的证据很难被对方认可。索赔报告中所涉及到的问题都应有相应的证据,因业主退回报告,要求补充证据而延迟索赔的解决,将损失承包商在索赔中的有利地位;索赔证据必要有法律证明能力,相关索赔证据必须是索赔事件发生时的书面文件,禁止口头承诺,口头协议等无效行为。3.4 树立正确的索赔观念,积极主动的索赔意识,有针对性的进行业务培训,提高现场签证变更索赔人员的业务素质。专司索赔事件的技术员应该具备丰富的理论知识,了解索赔流程、操作方式和相关的法规、条例,同时具有丰富的现场经验,能准确把握现场情况并针对数据、信息进行分析处理。但现实情况是,现场管理人员尤其是专司索赔工作的技术人员专业水准良莠不齐。当前,很多分包商受利益驱使,千方百计地想通过变更索赔来增加利润,难免忽视现实依据。计费人员对于定额理解偏颇,导致定额计算与工程量相互脱节,甚至将原本不是一套定额的工程量人为调整系数互相调用。另一方面,承包方的计费人员缺乏大局意识,在处理变更项目及费用时“走过场”,未跟踪研究具体的变更情况,而且对现场状况的把控不到位,以致预算和结算与现实情况不符,对分包商提供的变更申请的准确性更不能有效审核。
主管部门首先提高变更索赔的主观意识,深入研究工程变更相关事件和变更费用,充分、深刻理解往来文件和合同条款,才不至于错失变更索赔的两级。要求他们首先要有变更索赔的意识,理解变更索赔也和现场施工一样,是创造效益的重要途径。其次就是学习合同文件,掌握变更索赔的流程,然后根据项目部编制的变更索赔策略和索赔方向,重点给予关注。使得变更索赔按照既定方向进行,达到制定的效益目标。
3.5 重视监理工程师的作用。承包商向业主提出的索赔必须先报监理工程师,判定索赔条件是否成立以索赔成立后其索赔要求是否合理为准,计算是否正
确或准确,待做出结论后报业主批准,并通知承包商。
合同文本确定了索赔程序由监理工程师主导,是基于以下考虑:监理工程师在工程管理中的责任、地位,对实施过程中的各种事件发生的原因、责任和影响较为清楚;某些事件对承包商造成额外的费用支出或工程延期,可能是由于监理工程师为协调合同问题顺利履行而发布的变更指令导致的,由监理工程师处理更为有利。重视与监理工程师的良好、融洽的合作关系,可以创造良好的签证索赔环境。
4 结束语
通过工程项目中的实践,证实了在经过激烈的降价之后签定的合同,只要在施工过程中严格项目的成本管理,同时严格遵守合同并有目的的收集部分索赔资料,做好变更索赔管理工作,可以降低工程风险,减少承包商的经济损失,争取更大的利润空间,有助于项目综合管理水平的提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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