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维护被公司辞退后的权益?了解劳动合同法,准备相关文件和记录,咨询劳动局及法律法规,与公司协商赔偿或重新签订合同,最后诉诸法律维权。经济赔偿一般分为经济补偿和双倍赔偿,根据工作年限支付相应赔偿金额。满一年按月工资赔偿,不满一年但有半年可获得一个月薪资补偿,不满六个月可获得半个月薪资补偿。若公司“恶意”辞退员工,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需支付双倍赔偿金。具体赔偿标准应咨询当地劳动部门。
法律分析
随着社会的发展,公司制度越发灵活,如遇突然被公司辞退的情况,作为打工仔的我们应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首先,我们想到的应该是翻看《劳动合同法》;
其次,找到自己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及其他薪酬、工作内容的相关文件与记录;
第三,向地方劳动局帮助及法律法规解答;
第四,依据上述准备与公司人力资源部或老板协商经济赔偿或重新签署劳动合同问题;最后,诉诸法律,维护自身权益。
今天我们重点说说经济赔偿的问题,公司辞退员工的赔偿标准一般分为两种,一种是经济补偿,一种是经济赔偿。
第一种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是参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依据员工在公司工作的年限划分,一般是按照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赔偿,这个“月工资”是指员工终止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内平均薪资。
如果工作年限不满一年但有半年可否获得补偿?答案是可以,员工可获得一个月的薪资补偿。最后,不满六个月的员工可获得半个月的薪资补偿。
如需获得以上经济补偿,员工本身应满足《劳动合同法》的相关条款规定。
第二种经济补偿基础上的双倍赔偿
公司“恶意”辞退员工的,属于违反劳动合同行为。
如果公司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强制与员工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但是员工目前没有换工作的打算,要求继续留任公司原岗位原薪资原级别的,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如果员工不要求履行原合同,或公司因实际情况无法履行原合同的,公司应当依照上述第一种“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具体补偿金应满足的法律条款可以咨询当地劳动部门。
结语
在面对突然被公司辞退的情况下,作为打工仔,我们应该保护自身权益。首先,查看《劳动合同法》;其次,找到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及相关文件;第三,向地方劳动局寻求帮助并咨询法律法规;第四,与公司人力资源部或老板协商经济赔偿或重新签署劳动合同;最后,必要时诉诸法律以维护自身权益。经济赔偿包括经济补偿和双倍赔偿,具体标准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可咨询当地劳动部门了解详细信息。
法律依据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的决议:第四章 劳动管理 第二十条 特区企业雇用的职工,由该企业按其经营的要求进行管理,必要时可以解雇,其手续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办理。
特区企业职工可按照劳动合同规定,向企业提请辞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