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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领导传销罪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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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领导传销罪司法解释包括:

1、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

2、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传销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组织领导以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与者通过支付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取得加入资格;

2、按一定顺序形成层次,直接或间接以开发人员数量作为报酬或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与者继续发展他人参与、骗取财产、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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