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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审驳回后还有什么救济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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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审驳回后的救济途径具体如下:

1、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当事人的再审申请被上级人民裁定驳回后,人民对原判决、裁定、调解书提出抗诉,受理抗诉的人民可以交由下一级人民再审;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1)人民驳回再审申请的;

(2)人民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3)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

人民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百五十二条向人民申诉,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诉状。应当写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以及申诉的事实与理由;

(二)原一、二审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经过人民复查或者再审的,应当附有驳回申诉通知书、再审决定书、再审判决书、裁定书;

(三)其他相关材料。以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为由申诉的,应当同时附有相关证据材料;申请人民调查取证的,应当附有相关线索或者材料。

申诉符合前款规定的,人民应当出具收到申诉材料的回执。申诉不符合前款规定的,人民应当告知申诉人补充材料;申诉人拒绝补充必要材料且无正当理由的,不予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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